美国的故事-第1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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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似乎早就料到法国这一手,他在让利文斯顿通过官方渠道探路的同时,还私下里请一个法国移民直接跟拿破仑接触。这个人叫皮埃尔塞缪尔杜邦,他儿子后来创建了化工巨头杜邦公司。杜邦在法国革命时期带全家移民美国。杜邦是个学者,也曾是法国的政府官员,与上层政要有密切的联系。他在美国的商界、政界也很吃得开,是杰斐逊的密友。实际上,购买新奥尔良的主意最初就是杜邦提出来的。总统请他帮忙,他欣然应允,以总统私人代表的身份去法国找拿破仑谈。杜邦对第一执政的攻势还是很有效的,你很快就会看到结果。
杰斐逊故意没把杜邦的事告诉利文斯顿,他似乎不想让官方和私人的努力互相干扰。他知道法国是个“人情世界”,各种“套近乎”要同时进行。杰斐逊毕竟当过五年驻法公使,对法国还是比较了解的。为了增援利文斯顿,他搬出来另一位重量级人物:刚刚卸任的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
门罗对法国一点也不陌生,他当过两年驻法公使。可是,他上次那个公使当得实在不堪回首,根本原因就是他把“党”放在了“国”之上。门罗是杰斐逊最狂热的信徒,像他老师一样,他“左”得有点令人发指。不管法国革命多么血腥,他都用全部的热情讴歌它。1794年,华盛顿总统为了缓和两党矛盾,任命共和党人门罗为驻法公使,接替联邦党人古弗纳莫里斯。结果,门罗在巴黎的表现让人大跌眼镜。当时,法国正为杰伊条约大发雷霆。他跟法国政府说:放心,我们政府肯定不会批准这个条约的,绝大部分美国人愿意与法国一起对英作战;美国政府已经准备借给法国500万美元,帮法国解决军费问题;等等。这纯粹是信口开河,完全超出了他的授权,也违背了华盛顿的“中立”原则。当所有的空头支票都无法兑现,他竟然告诉法国人不要相信华盛顿的话,他是英国贵族的代言人,很快就会被美国人民赶下台;还说法国海军应该在公海上拦截美国商船,而且不必感到内疚。当法国真的开始这么干的时候,他们劫的第一条船恰是“弗农山庄号”。门罗觉得好痛快,说这才叫“诗一般的正义”。看上去他爱法国远远超过了爱美国,恨不得把华盛顿置于死地而后快。当然,他肯定不想叛国,但激烈的“党争”已让他不辨是非、不分轻重。门罗的言行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连足智多谋的众议院共和党领袖麦迪逊都不知道该怎么救他。华盛顿大怒,下令召回门罗。他要的是一个能忠诚地执行自己外交政策的公使,而不是满嘴胡说八道的“愤青”。总统够客气了,只是召回而已,没追究他的“渎职罪”或“叛国罪”。门罗还不服,义愤填膺的。从费城回弗吉尼亚时,他没去拜访弗农山庄,用实际行动与华盛顿决裂。
你也许觉得门罗病得不轻,这样的人怎么能再次委以重任呢?其实不然。经过这几年的沉淀,他变得成熟、温和,三年的州长生涯为他赢得了不错的口碑。更何况,他与杰斐逊是一个鼻孔出气的,杰斐逊的态度决定了他的态度。总统的烧都退了,门罗也就没理由再说胡话。杰斐逊看中的是门罗在法国的人脉。门罗八面玲珑,特别擅长交朋友,在法国很有人缘,好多政要都买他的账,派他当总统特使再合适不过了。临行前,国会特批了200万美元,让门罗随身带着,这是购买新奥尔良的订金。美国打算出最高1000万美元买新奥尔良。只要拿破仑松口,咱就往外拍,千万别心疼。
1803年4月12日,门罗到达巴黎。塔列朗继续玩虚的,但拿破仑似乎改了主意。他绕过塔列朗,让财政部长巴贝马霸侯爵跟美国人谈判。4月13日,巴贝马霸侯爵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忽然宣布:第一执政决定,以1亿法郎的价钱出售整个路易斯安那(包括新奥尔良),你们要不要?这俩立刻被天上掉的大馅饼砸晕了,张着嘴说不出话来。整个路易斯安那?那可跟美国一样大。要是成了,等于咱家产业一夜之间翻倍,这种好事谁不要?可是,没有授权。总统只让咱买新奥尔良港,没说别的。能不能先请示一下?巴贝马霸侯爵说,第一执政立等回复,行不行就一句话,快点!穿越大西洋一个来回就是小半年,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利文斯顿和门罗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来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咱先斩后奏吧。但是,1亿法郎太贵。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双方开始紧张地讨价还价。美国说:4000万!法国说:6000万!不能再低了!到最后,以6000万法郎(1125万美元)成交。另外,美国承诺追加大约2000万法郎(375万美元)的专用款了结法美之间的一切债务。两项加起来共1500万美元,买了210万平方公里土地,平均大约1美分买1。5亩。你见过这么便宜的买卖吗?4月29日,双方签约。后来,法国要求付订金。门罗毫不犹豫地拿出他带来的那200万美元。利文斯顿还有点发虚,说国会和总统不批咱不就惨了?门罗显然比他同事胆子大,说顾不上那么多了,万一煮熟的鸭子飞了谁负责?就这样,号称“史上最牛”的房地产交易——“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在总统和国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
也许,你心里还有一个疑问:拿破仑为什么突然决定放弃他的“北美帝国”?他那么费劲地从西班牙手中抢来路易斯安那难道只是为了兑现金吗?当然不是。美国能占到这么大便宜,实在应该感谢它那不起眼的近邻:海地。汉密尔顿说:如果没有“那些黑人的勇气和顽强的抗争”,拿破仑是不会放弃路易斯安那的。那时候的海地还不叫海地,它叫“圣多明克”。1791年之前,它是法国殖民地。法国从西非海岸掳来大量黑人奴隶在种植园耕作,所以圣多明克95%的人口是黑人。圣多明克盛产蔗糖和咖啡,是利润丰厚的殖民地。1791年,趁着法国闹革命无暇西顾,圣多明克奴隶大起义,摆脱了法国的殖民统治。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通过黑人奴隶起义建立起来的政权。等拿破仑站稳了脚跟,他就开始琢磨圣多明克的事了。实际上,在拿破仑的美洲蓝图中,圣多明克是关键所在。路易斯安那地广人稀,除了新奥尔良,法国对这个地区的控制能力有限。如果能把圣多明克夺回来,法国在那里既能赚钱,又可驻兵,与路易斯安那互为掎角,便可有效地控制北美。1801年12月,拿破仑派他的妹夫查尔斯勒克莱尔将军率4万法军在圣多明克登陆,后来又陆续增加到8万人。事情一开始还挺顺利,但法军很快就遭遇一个致命的敌人:黄热病。到1802年年底,三分之二的战士病死,勒克莱尔本人也没能幸免。黑人奴隶越战越勇,终于在1804年1月宣布成立“海地共和国”。西半球第二个独立的国家出现了。法军出人意料的失败打乱了拿破仑的计划,这是他放弃路易斯安那的最重要的原因。但是,“渔翁得利”的美国不但没感谢和支持海地革命,反而在海地独立后立刻宣布终止与海地的一切贸易,拒绝承认海地政府,使这个新国家长期陷入经济困境。按照杰斐逊的逻辑,革命的美国应该支持世界上所有的革命才对,就像他当年支持法国革命一样。但是,不。海地革命最让杰斐逊感到害怕的是:奴隶起义。要是这个“病毒”传过来,美国的奴隶也起义了,咱还活不活?所以,最好把它困死。直到60年后,1862年,林肯总统才正式承认海地。那时的美国内战正酣,而内战的缘由正是奴隶制。
当然,拿破仑做出放弃路易斯安那的决定并不是没有挣扎和阻力。英国贿赂塔列朗和拿破仑所有的兄弟,企图阻止这件事。于是,在美法协定草签后不久,出现了那著名的一幕:拿破仑正在浴缸里洗澡,他的兄弟们不管不顾地跑到浴缸边,一个劲儿地劝他收回成命。拿破仑气得把水撩到他兄弟们的脸上,大骂:这事儿我做主!你们懂什么!其实,拿破仑考虑得确实比较稳妥。第一,法国与英国争霸需要钱。1500万美元不是小数目,可以大大疏解财政困局。第二,在失去海地的情况下,路易斯安那成了费力不讨好的所在,收不抵支。一旦跟美国翻脸,法国根本顾不过来。与其被美国抢走,不如被它买走。路易斯安那对法国来说是“鸡肋”,对美国来说是满汉全席。这块地本来就是法国从西班牙抢来的,无本生意,法国何不做个顺水人情,还能大赚一笔。第三,这个买卖可以加强美法关系,削弱美英关系,把矛盾重新引向英国。美国的扩张是对英国最有力的牵制。毫无疑问,英国是最不想看到美国做大的,美国的野心必然引发美英冲突。那就让它们打去吧,两败俱伤才好呢。这个推论在1812年得到证实。买卖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用门罗的话说就是:杰斐逊政府势在必得的决心迫使法国不得不严肃地考虑保留路易斯安那(或新奥尔良)可能带来的后果。为了逼着法国就范,杰斐逊不惜放弃一贯的反英立场,积极改善与英国的关系。他故意给利文斯顿写了封不加密的信:“法国获取新奥尔良之时就是我们与英国联手之日。”这全是说给拿破仑听的。反正谁阻碍美国人西进的步伐,他就跟谁翻脸。这种孤注一掷的态势是整件事的催化剂。
1803年7月3日,美法签约整整两个月后,购买路易斯安那的消息终于传到白宫。杰斐逊看完信都蒙了,当然是高兴得蒙了。本想用钻石价买个港口,结果用白菜价买了个国家。美国领土瞬间扩大一倍,密西西比从界河变成内河,这不是在做梦吧?那俩哥们儿太能干了!杰斐逊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这笔交易太符合“农业共和国”的理想了。土地就是自由,有了它,咱什么都不怕。尽管杰斐逊一点也不了解路易斯安那的地理状况,但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密西西比河流域是地球上最肥沃的土地之一,天赐瑰宝,世界粮仓。今天的美国不是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却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这要拜路易斯安那所赐。路易斯安那的土地上将诞生15个州,成为联邦的新生力量。利文斯顿说:“在我们漫长的人生中,这是我们最尊贵的杰作。美国从此迈进世界一流强国之列。”虽然他有点夸张,但路易斯安那确实让美国从“偏安一隅”的小国变成了“独霸一方”的大国,也大大激发了它征服整个大陆的野心。在没有看到太平洋之前,它是不会止步的。下一个倒霉的就是墨西哥了。
7月4日,独立日。杰斐逊向全民宣布了这个消息,举国欢腾。但是,坐在办公室里的杰斐逊却正为一件事烦恼着。购买路易斯安那是好事,但合法吗?宪法允许联邦政府做房地产吗?律师出身的总统想到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查宪法。结果,他把宪法翻烂了也没找到那一纸房地产从业许可证。别忘了,在解释宪法方面,杰斐逊是“狭义派”领袖,也就是说,凡是宪法没有明示的事,我们就不能做。这可怎么办呢?总统把“宪法之父”找来商量,说要不咱修宪吧。修完宪再批准这个条约,这样就不违宪了。麦迪逊一听就知道总统的“书呆子”气又上来了。修宪?宪法是可以随便修的吗?且不说修得成修不成,就算修得成,议案首先要参、众两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然后要经四分之三多数的州批准,没个一年半载你修得下来吗?你想考验拿破仑的耐心?万一让别人钻了空子,咱不是白忙活了吗?管它三七二十一,先签了再说。违宪不违宪,让最高法院操那个心去。杰斐逊一听有理,于是,他做了所有的总统都会做的事:便宜行事。他忘了,10年前,汉密尔顿创立中央银行,他就是以宪法没有明示为由指责汉密尔顿违宪的。汉密尔顿用“必要与适当条款”说服了华盛顿总统,现在,杰斐逊用同样的逻辑说服了自己。不但如此,杰斐逊还利用了他当年拼命反对的中央银行。没有中央银行高效的运作和支持,联邦政府一时半会儿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连发债券都困难,杰斐逊非急哭了不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的杰斐逊行事恰如当年的汉密尔顿,有过之而无不及。古弗纳莫里斯说:“共和党人让行政权变得如此强大,甚至远远超过了联邦党人在华盛顿时代的想象。”这就是现实中的杰斐逊对理想中的杰斐逊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
10月20日,参议院批准了条约。11月30日,西班牙正式把路易斯安那转交给法国。12月20日,法国国旗在新奥尔良降下,星条旗升起。但在北路易斯安那,大家还不知道这回事呢。拿破仑转手倒卖的速度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