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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东晋无敌铁军-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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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应还以为这是他的小厮呢。可是他却忘记了,他的小陈七七根本就不敢叫他胖子。只会恭恭敬敬的称呼他为大郎君。

    “许管事一百六十多斤的胖丫头许配给你正合适!”高敬宗坏笑着打量着陈应称起的帐篷。这是男人正常的生理反应,一旦连晨勃都没有,可见这个人会虚成什么样子。

    “陈七七,今天你的胆子挺肥啊!”陈应蹭的一下起身,突然看到高敬宗那异样的目光正盯着自己。陈应吓了一大跳,他赶紧双手捂住跨下,惶恐道:“你干甚么?”

    高敬宗目瞪口呆的道:“我草,你不会怀疑我那个什么你吧?”

    陈应委屈的点点头。

    “我去,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能有多重的口味才想啪啪你啊!”高敬宗道:“我说胖子,你读过书吗?”

    “笑话,想我祁门大少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风流俊杰!”陈应怒斥道:“你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欧耶”高敬宗笑道:“只要识字就行,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快忙起来忙我做事!”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谪仙谷虽然没有官府,但是自从组建谪仙谷生活区以来,高敬宗就办理了谪仙谷户籍制度。谪仙谷户籍分成三种,以军户、匠户和庄户三种级别。其中军户福利待遇最高,军属分的粮食也多常人多一些。其次是匠户,最差的要属庄户了。

    可是随着陆永华出任死军从军司马,全面负责承担物资运输和死军补给工作。而谪仙谷百姓管理只有陆永华从盐枭中带出来的一名账房先生李林。李林现年四十余岁是一名资深帐房先生。此时他承担了谪仙谷民部管理工作。

    不过由于这个时代人们识字率太低,乞活军中识字率也不高,就算李林混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子?随着谪仙谷拥有大量粮食,只要肯干活,就可以加入谪仙谷。不过为了避免瘟疫蔓延,高敬宗整理出了一套瘟疫防治之法。外来流民想要进入谪仙谷,首先得洗澡,在加了盐的热盐水里泡小半个时辰,然后在洗清水澡。洗完澡之后,再去进行开花接种。如果是天花患者就不用接种了,天花每个人一辈子就会传染一次。只要能熬过去,以后永远不会再传染。

    隔离审查,编户造册,每天把李林累得实在是不行了。无奈之下,高敬宗只好亲自拉壮丁,把陈应顶上去。

    陈应心不甘情不愿的去帮助谪仙谷打理民部事情去了,高敬宗知道他的学堂开设任务迫在眉急。

    良臣择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在这个时代,高敬宗还真没有吸引人才的优势。一个区区数千人的小山谷,充其量相当于一个小镇或小县城的规模,做一个无品无阶的小吏,还不如去跟别人当幕僚。

    没有人才,只有自己培养人才。当高敬宗当众宣布要建立一座大学堂,让所有谪仙谷百姓子女免费入学的消息后,谪仙谷的人开始疯狂了,他们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建造学堂。

    将来自己的子女在此读书,所以学堂建筑用了最好的材料,打了最坚实的地基。高敬宗非常无奈,谪仙谷在他心中只是一个过渡的地方,将来他是要南阳盆地建立发展基业,可惜百姓们根本不听,还以为高敬宗只是心疼他们。此时这些百姓建造速度更快,而且学堂规模也不小。根据高敬宗目测,仅教室面积就超过两千平方,足够让三四百名学生上学。

    笔墨纸砚高敬宗已经向俞變订购了,校舍也开始建造。那么教材却迫在眉急了。

    没有教材,高敬宗只得自己编了。好在高敬宗在后世也是一个功课扎实的高中生,各课成绩还不错。对于儒家经典他真正是一知半解,可是一些启蒙读物如《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和《千字文》却难不倒高敬宗。

    然而高敬宗却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三字经》的作者是南宋时期的官员、经史学者王应麟。此时距离王应麟出生尚有八百多年。至于《百家姓》也是形成于北宋时期,否则也不可能把赵姓排在第一。至于《千字文》则是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文字来源据说是王羲之的兰亭序中的摘录。

    于是问题大发了!

    (本章完)

第55章 田豹买官() 
高敬宗悄悄打开他的背包,翻腾起来,他非常渴望在背包里翻腾出来一支笔,无论是圆珠笔或者钢笔都行。现在他虽然有纸也有墨,但是现代人还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高敬宗恰恰正是属于不会的那一类。

    当然要是赶鸭子上架,高敬宗也勉强可以写的,只是南北朝时代是中国书法史上最辉煌的时候,王羲之父亲不用说了,那是书圣。就像谢安、谢玄,就连郗昙这个死爱钱的吝啬鬼,也是一个书法高手。他还是王羲之的妻舅,与王羲之私下关系极好。兰亭序原稿就是给他陪葬的。

    找了半天,把四个背包都翻了一遍,高敬宗悲哀的发现他还是一无所获。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出手刀,准备制作一个钢笔,可是高敬宗嘴皮子玩得挺顺溜,可惜动手能力太差。别说制作钢笔了,就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削出来的一堆木棍可以干嘛!

    就在高敬宗快要崩溃的时候,想起欧洲人在没有钢笔的时候,都是用鹅毛笔写字。对了,可以弄一个鹅毛笔,那个并不复杂。高敬宗想到这里,高兴的跳了起来,兴奋的往狼穴外面跑去。

    “高家哥哥,你去做什么?”籍芸娘带着新收的跟班陈褒儿冲高敬宗说道。

    “芸娘,你知道哪里有鹅吗?”高敬宗知道籍芸娘似乎是谪仙谷的百事通,好多高敬宗不知道的事情,她通通都知道。什么郭家婶子吃了一大盆猪油扮饭,拉了裤子,丢死人了。还有什么董家姐姐绣了一对丑鸭子手帕送了裕哥哥之类的八卦。

    芸娘歪歪脑袋想了想道:“我记得郭家婶子前天收养了一对母女,那对母女就抱着一只鹅,据说那个丫头长得挺标志,郭家婶子准备给郭黑子养大了当媳妇!”

    “快带我去找鹅!”高敬宗急道。

    “找鹅做什么?”籍芸娘道:“那只鹅是郭家婶子未来儿媳妇养大的,如同她的命根子,你要是吃鹅肉,她会给你拼命的!不过高家哥哥你放心,到时候我跟褒儿我们俩打她一个,你去抢鹅!”

    ……高敬宗顿时额头布满黑线怒道:“快带路!”

    高敬宗不顾那个小丫头哭天抢地,还是抢了四根鹅毛回来。高敬宗找一根最粗的鹅毛,然想用剪刀剪出形状。只是他这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剪刀,居然跟后世的并不一样,怎么说呢,好像是一个带着刀刃的夹子。勉强弄出鹅毛笔的形状,高敬宗开始写字。

    刚刚开始非常不顺,浪费了四五张纸,这才慢慢流畅起来。高敬宗的毛笔字写得虽然不堪,可是他的硬笔书法确实不错,在上学那会还拿过奖。

    高敬宗沾着墨水在纸上写着:“人之初,性本善”

    字写得虽然不错,但是这个时代用的还是繁体字,如果教一批只会简体字的学生,恐怕将会成为奇闻笑谈。高敬宗只好改过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惜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写到魏蜀吳,爭漢鼎,號三國,分兩晉”后面的內容还没有发生,高敬宗自然就不写了。

    经过删减版本的《三字经》共一千一百余字。高敬宗仅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写完了。甩甩略有点麻的手臂,高敬宗哑然失笑。如果写毛笔字一千多字会写到他哭的。

    接着,高敬宗又开始写蒙学《百家姓》,同样高敬宗只写了其中不足五百个姓氏,有些他实在是想不起来,就嘎然而止了。

    休息一会儿,高敬宗开始写《千字文》,《千字文》梁武帝(502—549年)命人从王羲之书法作品中选取1000个不重复汉字,命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编纂成文。全文为四字句,对仗工整,条理清晰,文采斐然。《千字文》语句平白如话,易诵易记,并译有英文版、法文版、拉丁文版、意大利文版,是中国影响很大的儿童启蒙读物。

    对于千字文这部奇文高敬宗同样也是信手拈来,他沾着墨水写道:“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仄,宿辰列張。”

    高敬宗专心的抄书,却没有发现郑诗诗早已出现在他身后。当高敬宗写简体三字经的时候,她差点笑出声,还以为高敬宗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登徒子。可是慢慢的,随着高敬宗写出的字越多,特别是三字一句,读出来朗朗上口,而且其中还蕴含着一个一个的小故事,这让郑诗诗对高敬宗佩服起来。

    能一气呵气写成一篇弘文,这也让郑诗诗对高敬宗刮目相看了。特别是这三字经似诗非诗,似文非文,而且还非常押韵。

    当高敬宗写百家姓的时候,郑诗诗就非常奇怪了。天下诸姓如今司马第一,琅琊王氏第二。陈郡谢氏第三。要排序也应是司马、王、谢、郗桓,顾、陆、朱、张、孙。李、杨、崔、郑、陈。但是高敬宗却写成赵钱孙李、周武郑王。

    不过让郑氏排在王氏之前,还是让郑诗诗非常开心的。

    当高敬宗写千字文的时候,郑诗诗已经被高敬宗的才学给深深折服了。这谪仙神医之名倒也实至名归。

    不知不觉间,高敬宗专心写,郑诗诗细心看。突然高敬宗伸一个懒腰,仰头望天一张精致的俏脸。

    “你……”

    郑诗诗吓得丢下书稿扭头就跑,结果这一跑不要紧,悲剧出现了,高敬宗这货削了不少圆木棍,正巧被郑诗诗用脚踩中。郑诗诗脚下一滑,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倒。高敬宗怎么可能让美女摔倒在地呢,猛然上前,一把将郑诗诗拦腰抱住。

    于是,更加悲剧的事情出现了。高敬宗此时的身体只有十四岁,反应虽然快,体力却跟不上。他虽然如愿以偿做到了香玉满怀,却被郑诗诗这个成年女子的体重压倒在一起地上。

    “啊!”郑诗诗娇羞道:“快放开我!”

    “我的腰啊!”高敬宗乐极生悲,欲哭无泪的道:“我的腰好像要断了!”

    “咦!”籍芸娘一看高敬宗倒在地上,郑诗诗躺在高敬宗怀里奇怪的问道:“高家哥哥,你们干什么?”

    “娘亲,你们干什么?”陈褒儿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向高敬宗忽闪忽闪的眨眼。

    (本章完)

第56章 就这水平() 
别看籍芸娘才十二岁,对于某些事情已经隐隐约约懂得了。没有办法这个年代的女子成婚时间太早,如果不是籍芸娘只是籍戡的养女,由她亲娘教育,估计她懂得更多。养母和亲生母亲终究又隔了一层。

    世界上不吃饭的女人或者有几个,可是不吃醋的女人却连一个也找不到。吃醋这是女人的天性,籍芸娘感觉高敬宗高哥哥,是属于她的。要抱她也只能抱自己一个。第一次籍芸娘感觉郑诗诗非常可恶。

    高敬宗冲籍芸娘道:“快扶我起来,我的腰断了!”

    “活该!”籍芸娘不悦的道:“谁让你不规矩的!”

    “我没有!”高敬宗心里暗暗道:“我倒是想啊!”

    此时,郑诗诗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可惜狼穴的地面是石质的,原本倒是崎岖不平,不过此时已经被填平了,别说她这个大活人。恐怕是一只蚂蚁都钻不下去。

    ……

    籍芸娘感觉到了郑诗诗的威胁,她决定赶走郑诗诗母亲。于是,她那个小脑袋瓜里开始谋划起来。

    好半天,高敬宗才爬起来,为了打破尴尬局面就笑道:“郑娘子来找区区,不知所为何事?”

    郑诗诗拂了拂凌乱的秀发,掩饰内心的慌张,好一会儿回道:“奴奴,想请高神医为犬子诊病!”

    “哦!”高敬宗这才想起,自从陈言庆来到谪仙谷狼穴,高敬宗这个不靠谱的神医,别说给他诊病了,就连看一眼都没有。他只惦记人家母亲呢。高敬宗道:“现在正好,我有些时间,咱们一起去看看!”

    陈言庆躺在狼穴靠近洞口的位置,在那里用两块条石充当床腿,铺上木板充张一张床。此时,高敬宗来到陈言庆面前,只见陈言庆脸色苍白,闭目沉睡。

    郑诗诗道:“犬子自从两年前开始,身子越来越差,慢慢的就变成这个样子,求遍江南名医,皆束手无策。还望高神医施以妙手!否则,奴都不知道怎么活了!”

    “两年前?”高敬宗仔细打量着陈言庆,陈言庆从医学角度来说,事实上是处于半昏迷状态,情况也非常危险。不过高敬宗却看到陈言庆的指甲隐隐约约有些发黑。高敬宗却知道这是典型中毒的迹象。别说是江南名医,哪怕是吊子江湖郎中都应该可以看出来。偏偏无人提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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