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玉文集x-第9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是死去算了,或者一个人离家出走,永远地飘泊。这么想时,我的眼泪又流出来了……
鸡啼的时候,我走出卧室,我发现一家人都还没睡,他们瞪着一双双惊惶的眼睛看着我。我呆呆地看了他们一会,我们互相没说一句话,然后我转身又进了自己卧室,关门的一刹那,我的眼泪又流出来了。我真想跑出去跪在父母面前,求他们好好打我一顿。他们赚钱不易,辛辛苦苦送我读书,可我达不到他们的目的,我真的没脸再活下去。后来我开始一拳一拳砸着墙壁,我砸得自己的手背鲜血直流。我沉闷的拳声在静夜的瑶村一声声地传出好远,瑶村的狗们断断续续地冷吠起来。我的父母终于冲进我的卧室,母亲泪流满面,她抱着我的手,哭着说:别砸了,再砸下去我的心都会被你砸碎……父亲则铁青着脸对我猛吼:没考上不就做农民吗?祖祖辈辈都做农民,你做农民会死人吗?!
然后我鼻涕虫似的再一次软了下去……这一次我没有放声嚎哭,但汹涌的眼泪却比任何一次都多。
……第二年复读,我终于考上了大学,并且是重点本科。回头再看,如果前一年我上了线,那无非是个中专,弄不好毕业了还分配不下去。文章写到这里,自然而然就有了这样的推论: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事实上,我真正感慨的并不是这些。当回头再看,我发现当时无论怎么沉重的东西,事后都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就像是乌云之下雷电交加的天空,最后总要回归到“天净水明霞”的意境中去。
现在,当三十岁的钟声敲响后,我才发现,与死亡这件大事相比,还有什么事情算得上重要呢?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公安局正在进行副科长竞聘考试,周围的同事正为这事忙得发疯,我也为自己是考还是不考犹豫了好些天,但现在写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还是由它去罢。天下的男人好像专门为权势而来,我就做一个例外吧。再说了,公安局那些婆婆妈妈的琐事,实在不是我这样一个要求内心清爽简洁的人能做得来的。
哎,写作有时并不是想要让别人明白什么。更多的时候,是要让自己坚信什么。
永乐江
天暴热的时候,永乐江畔的安平大桥边就热闹了。下了课,太阳还没落山,学生们就一群群提着桶子,往河边走。那个季节,新绿开始变得无限的浓郁,阳光开始变得无限的明朗,跟随着,同学们的叫笑声也仿佛比冬天更富活力和生机。还有那一张张被阳光晒得红艳艳的稚脸,到现在还在我心中如花般灿烂开放。
河在安平大桥边被拦腰截断。上游波平岸阔,有湖的模样;下游则水流湍急,呈滔滔之势。我们游泳最喜欢在这里了。因为这一段水流最能逞勇。我记得每天都有胆大的,站在大桥的栏杆上,小小的身影一纵,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像箭一般扎入水中,水花团翻,半天才冒出一个头来。有时一连十数人接二连三跳下去,水花开一片,也开一片惊呼和笑声。有更胆大的,则往下游的湍流里跳,仿佛一粒小石,投入翻腾的水流,根本听不到半点响动。待冒出头时,已被水流冲到十几米外的地方了,看客悬悬的心才算有了着落。
除从十几米的桥上往下跳外,其他还有两种逞能的方式。上游水深,就倒扎猛子往河床里摸石子,能摸出石子的,自然是水性好的。下游水急,就横渡江面。横渡并不很难,难的是在横渡的时候又不被急水冲下去,能在相对持平的彼岸上来,才算本事。
我记得我们洗澡的时候,对岸或远远的下游总有一些女生在漫步,她们多数时候在闲聊和看书,也有远远张望我们的时候,那时,一河子湿淋淋的头颅就更欢腾了,滚珠碎玉般的水花就一片一片地起而又起。我记得逆对夕阳,我们一般看不清她们的面容和眼睛。但她们清秀的目光,直到现在似乎仍可从时间的河面上直抵过来,穿透我的心灵。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快乐就像水边疯狂抽条的杨柳,心里那个舒畅,怎么形容都不为过……然而悲剧,就像惊雷后的骤雨,说来就来。每年安平桥那段河面,总要在我们的快乐还没有完全舒展开来的时候,将我们的一个同伴带到真正的彼岸。死亡的气息就这样渗入盛夏浓郁的暑气中……然后是校方声嘶力竭地宣布禁律,然后是一河寂寞的波光在夕阳下延伸远方。
在空白的记忆中度过夏日剩余时光,直到秋雨至时,死亡的气息才连同郁暑一起被浇灭。经秋至冬,经冬至春,然后是夏季的欢乐重新生长,一河的笑闹声再次在水面盛开……
依旧是在欢乐还没到达高潮的时候,溺亡的悲剧又骤然而至……就像嬉戏的麋鹿突遇猛狮,就像是初放的花朵突逢暴雨,无论怎么快乐的生命,说去就去了。死亡就像黄沙垅头的那一撮旋风,东一头西一头地乱嗅,根本没有规律可循。
许多年过后,回想往事,我不禁倍觉惊讶,在那样懵懂的岁月里,死亡怎么就把我撇在一边没管?事实上,有一次我的确是与死亡擦肩而过。我站在岸上,倒着头,插入水中。没提防就撞上了水中的乱石,我亲耳听见沉缓的撞击声从水中传过来。然后我的头就剧烈地痛起来。我以为我可能回不了岸,但我游上了岸……
自珍
自珍坐我前面。坐久了,我就感到我们之间有一股气场。这股气场对自珍有没影响,我不知道。但我那个叫心灵的东西,似乎颇受这气场滋润。那时的男女同学几乎不说话,但不说话我们也能达成默契,不说话我们也能感知彼此在对方心目中的份量。
那段时间我走霉运,被管生活的教导主任骂得垂头丧气,泪水涟涟。坐前面的自珍不回头,也知我心如死灰,无心学业。就趁人不注意,悄悄塞给了我一本《林黛玉日记》和一本她自己摘抄的格言警句。格言警句对陪养心气有好处,《林黛玉日记》对陪养心情有好处。看完之后,我对教导主任的谩骂也就看淡了许多。在这之前,他的话像座山一样几乎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只是生活就像从一个泥陷往另一个泥陷里跳一样,我才摆脱教导主任的谩骂,又与自珍纠缠不清了。怪就怪我不该在还书的时候,往《林黛玉日记》里夹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具体写的什么,事隔多年,我已经不记了,我只记得我好像是说挺羡慕林黛玉其人其情的。少年的心是纤敏的,自珍似乎从我的纸条里看出了歧意,马上阴着脸回了我一张纸条,纸条的字面意思说的是她不喜欢林黛玉,她喜欢薛宝钗。但隐意却怀疑我有爱羡她的意思,然后她婉言拒绝。我一看,好像遇蜇了一般,马上用纸条予以还击。这样一来,我们的纸条大战就开始了,我们整整打了一个星期的纸条大战。其时正在期中考试,两个人自然考得糟糕至极。我以前成绩虽不怎么好,但还能保持在前十名,那次一跌就是三十八名。被班主任狠狠凶了一顿。“战争”最后之所以结束,是我说出了藏在心底最隐秘的心事,那就是我心早有所属。然后她说那个人她认识,挺不错的,不过太早谈及感情总归无益。我回纸条说要她不管。战争至此结束。
若干年后,再回想此事,不禁哑然失笑。那时可真害羞啊。也过于执真了……我那么急于洗脱“嫌疑”,到最后自珍可能受了伤害。可少年时我们只知顾及自己的心里感受,又怎么会顾及别人呢?好在那时我对自珍或许只是一些依恋,并没有爱上她,如果真要爱上她了,给她这么一拒绝,我还不会绝望得要死?至少也会愧惭难当。呵,若换了现在,如果某个女孩在我还没爱上她之前,就认为我爱上她了,那我何不乐得就坡下驴?牺牲自己一点“面子”,而女孩的心或许会温馨一辈子的,而我也会在她心里储一辈子。女人常常这样,虽然她拒绝了别人,但对爱她的人总会心存感激,并且在能够关注他的时候总会投以自己最大的关注。可惜那时我蠢得要死!也罢,如果当年我就有现在“成熟”了,那现在都会“成精”了。事实上人生很多乐趣就在于比别人晚成熟一拍半拍,过后想想,不觉莞尔。
与自珍后来还有一些琐事,当时也许有些烦恼,现在想起来却倍感温馨。前年她妹妹来长沙打工,由于没将身份证带在身上,被派出所当“三无”人员捉进去了。关健时刻,她还记得姐姐在长沙有个同学。七转八折,居然找到我了。我跑去把她领出来,请她吃一顿饭。恍惚看着她把饭一口一口扒下,心里对她有说不出的感激。为什么?因为既然她都记得姐姐在长沙有个我这么一个同学,可见她姐姐自珍也是记得我的……而人生一世,能够被几个少年时的朋友记得,又是怎样的福份呢。
我现在记起我们打纸条战时,自珍给我写下了这么一段话:种下习惯,收获性格;种下性格,收获命运。她说这话是她爸告诉她的,她一直把它当座右铭。意思是人生之路要时刻谨慎,一旦放任自流,终归没好果子吃。只是不知小小年轻就知克勤克己的自珍,现在生活得好不好?在理性的指引下,最终她收获到了什么样的命运呢?
愿她过得比我好……只是人活一世,难道只为了最终“修得正果”吗?
血誓
是哪年的元旦节,我已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轻狂的我,在那个元旦节曾用粉笔在黑板上横涂竖抹,抒写了一幅自认为挺幽默挺有文采的对联。上联的大概意思是,新的一年文章学业什么的大可不必强求;下联的大概意思是,这桃花运今年可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去。嗨,一副活脱脱的思春嘴脸。我记得当时每个进教室的同学看了对联,都吃吃吃地笑。特别是女同学那半是嗔责半是称许的笑骂,真让我心花怒放,喜不自禁。
然而坏了,乐极必会生悲。周钟怒气冲冲地走到我的面前,脸色阴沉,双眼突出,一副恨不得将我咬死的架式。他说:你是什么意思?我收了脸上的笑容,问:哥们,怎么啦?他冷冷说道:你是什么意思?我说:喂,我什么地方得罪你啦?他说:黑板上的字是你写的?我说:是啊,有什么不对吗?他咬牙切齿,叫道:你他妈的别跟我装蒜!我莫名其妙,我吼:我怎么啦?!他吼:你今天不给个说法,老子跟你没完!我吼:我写我的对联,关你什么事?!他吼,不过声音有点像哭:你不就看我给自珍写了张名信片吗,你他妈的凭什么讥讽我?!
我张开嘴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我可不知道那天他给自珍写了一张名信片啊,而就算知道他写了,我也用不着讥讽啊。我若这样拙劣地讥讽,不但会伤到周钟,还会伤到自珍。伤不伤周钟我倒无所谓,但我不会伤自珍的。在以前很多的细节里,自珍都待我不薄。
在周钟的怒目相向下,我隔了好一会才说:我不知道啊,我没有啊。周钟认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他把自己的脸凑到我的跟前,低低地吼道:你少跟我装蒜!顺手还推了我一把。我一下子被激怒了,我不知怎么证明我自己清白,情急之下我就把中指放在嘴中一咬,血很快流出来了,我举着流血的中指说:我若说假,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周钟就这样被我“征服”了,他信了我的话,他两颗泪突然掉下来,他对我说:对不起……然后握着我的手帮我止血。那时我愤懑的脸上绽出了一朵怪异的笑容,我大度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搂着他的头靠在我肩上,用平静的语气说:我真的不知道你的事。周钟的眼泪就流得更快了,连鼻涕都流出来了。他一个劲地跟我说对不起。
我们这种不伦不类的“壮举”就发生在白天、在中午,在同学们的眼皮底下进行。让我现在诧异的是,当时我们竟没感到半点不妥。而事实上我们那天的行为是多么的不妥,多么的“夸张”啊。
……事隔这么多年后,回头想想,我才知道自己近乎表演的“冲动”完全不是为了周钟,而是做给一声不吭的自珍看的。我与自珍的情谊比友情的确要多一些……
而周钟呢,嘿嘿,他那时八成是爱上自珍了。要不然他不会这么失态。男生总喜欢把最初的暗恋看成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呢。
那事之后,我与关系朦胧的自珍还续继交往,而周钟却再不敢与自珍说一句话了。一见自珍,他就红着脸,兔子一样蹿开。
松树
那些松风,仿佛来自上古。简洁。绵远。雄浑。
那些松风,就生长在瑶村后山脚下的松林中。那些松风,从我有记忆时开始,到我离开瑶村,仿佛从没停息过。
好大一片松林,绵延十几里,望也望不到头。遮天蔽日的松林,不再生长别的低矮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