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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抗战之浴血突袭-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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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凌虎愣了愣,道:“俺原本就是从乡下来的呀?”

    “你真不识教!”萧凌霜气得一拳打在了萧凌虎的身上,然后头了不回地跑上楼去了。

    大厅里三个人面面相觑,萧凌虎一直不知道自己又是怎么得罪了这个妹妹。

    “小虎,你也早点儿去睡吧!”严世继告诉着萧凌虎。

    萧凌虎点了下头,向两个人道了晚安,这才离去上楼,在走过二楼的时候,他还特意经过萧凌霜的房间,听了听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什么响动,便回了三楼自己的房间里。

    一楼大厅里,严世继与严美凤还在说着话。

    “今天晚上小霜这孩子的确有些反常!”严美凤也狐疑着。

    “你跟她说了什么没有?”严世继问道。

    严美凤道:“我可什么也没有说呀!”她说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对着严世继道:“要说的话,今天下午隔壁赵家二姨太过来,带着赵萱芝也过来了,与凌虎在花园里玩了很久,被小霜看到了,然后她这一晚上都不痛快!”

    严世继想了一下,忽然一笑,对着严美凤道:“你还看不出来吗?这小妮子对小虎动了情!”

    严美凤道:“要是真得这样,这事情倒是好办了,我明天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她真得喜欢小虎,那就干脆给他们订了婚,也省得夜长梦多。”

    严世继摇了摇头,道:“小霜那孩子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去问,她肯定死不承认的。还是等凌素回来,让她姐姐去问问吧!”

    严美凤想一想,点着头,却又有些担心地道:“只是不知道凌虎怎么想?”

    “凌虎嘛,这孩子比较懂事,等问过了小霜之后,我去跟他说!”严世继道。

    “那听你的!”严美凤答应着。

    ********************

    早上萧凌虎起得比较早,这与他当兵养成的习惯有关。

    天气不错,并没有下雨。他先往莫愁湖边跑了一圈,然后在花园里练了练拳脚,带着一身的汗回到屋里洗了个澡,来到餐厅吃饭的时候,发现大家也已经都坐在这里了。

    萧凌虎坐在了萧凌霜的旁边,对面是严美凤和严世继,桌子上摆着张妈早早就做好了的早点,有米糕、粥,还有咸菜。虽然比较简单,但是却很温暖,这让萧凌虎再一次体会到了一家人围坐在桌子前吃早饭的快乐。

    严世继已经吃完了饭,他看着萧凌虎吃得正香,问着他:“小虎,我听大山说你会开车?”

    “是!”萧凌虎咽下了最后一块米糕,点着头:“俺”这个“俺”字才刚刚说出口来,便又向边上的萧凌霜看了一眼,忙改口道:“我早就会开车,在十一师里,父亲出去都是我开车带着他。”

    “那好,今天你就开车去送小霜上学,下午的时候,你再开车把他接回来!”严世继道。

    萧凌虎愣了一下,忙问道:“那大山哥呢?”

    “他有他的事!”严美凤接过了话头:“你只负责接送小霜,其他开车的事还是大山去。呵呵,小霜可是为了帮你复习才回家来住的,让你给她作个护花使者,也是应该的!”

    萧凌虎转头看着妹妹,萧凌霜埋头不言不语,默默地喝着粥,仿佛是心有灵犀一样,她知道萧凌虎正在看她,白晰的脸上忽然就飞过了一抹红霞。

    萧凌虎的脸也不由得红了起来,已然明白了母亲和舅舅的一番苦心。

第66章 毒瘤(一)() 
第一次开车在南京城里穿行,对于萧凌虎来说,并没有一丝的兴奋,相反,他还有一些微微的不安。他明白严美凤和严世继的用意,身边的这个妹妹将来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己的妻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如今就他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却没有一句话可以说了。

    萧凌霜也沉默不语,她已经到了怀春的年纪,十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如果在寻常人家,都已经是别人的新妇了。女孩子十五六岁出嫁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她的姐姐萧凌素已经和易伟发生了关系,并没有瞒着她,她们都是新女性,都是知识青年,不会被封建的那些思想束缚。

    从萧凌虎第一次走进家门,萧凌霜就一直拿他与易伟进行比较,发现无论是从相貌上,还是从身材、体格上来说,萧凌虎都比易伟强了许多;她又将萧凌虎与自己所认识的几个同龄男性作了比较,尤其是与赵家的两位公子对比。

    赵家的大公子叫作赵宣庭,比她大了有五岁,曾强烈得追求过姐姐萧凌素,但是萧凌素并没有看上他。那个时候,萧凌霜还小,却也对年青男人有了感觉,她觉得赵宣庭是一个几乎完美的男人,又英俊,又有才华,不明白姐姐为什么看不上这么优秀青年。

    萧凌素告诉她,赵家的男人都带着一股铜臭气,尤其是这个大公子赵宣庭,特别势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正是她最为讨厌的。后来,赵宣庭去了外交部,据说是赵家花了不少的钱给他运作进去的。不久,赵宣庭便娶了外交部次长的女儿,那个女人萧凌霜也见过,不仅胖,而且俗,这才相信了姐姐的话。

    赵家的二公子叫和赵宣凯,比她大三岁,从小就很聪明,如今在交通部上班,好像也很有权势的样子。从赵宣凯上大学开始,萧凌霜就很少见到他,最近一次看见还是在过年的时候。

    赵宣凯也长得很英俊,个头比他的哥哥还要高上半头,只是与萧凌虎比起来却又差了许多,萧凌霜最不喜欢就是赵二公子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总是眯成一条缝,给人一种色色的感觉。

    萧凌霜有些羡慕姐姐萧凌素,姐姐考上的是中央大学,那个学校里男女生可以在一起上学,想来也有很多优秀的男同学吧?要不然,姐姐也不会认识易伟。她也想考中央大学,但是那个国立大学分数太高了,她没有考上,只得上了金陵女子大学,这个大学的名气也不小,可就是真得全是女人。

    她一直羡慕姐姐有人给送花,而自己却从来也没有被人送过花,十五岁的时候,萧凌霜曾暗暗发誓,一定要嫁给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难道是天随人愿,第一个给他送玫瑰花的人却是自己身边的这个假哥哥萧凌虎!

    这幸亏是一个假哥哥,所以她才可以将之幻想成自己的男朋友。

    萧凌霜不由得转过头,看一眼萧凌虎,他的侧脸也很有质感,棱角分明,那支出的睫毛,那高挺的鼻廓,那厚实的嘴唇,以及那翘起的下巴,就好像是刀刻出来的一样,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米开朗基罗的大卫。

    仿佛是心有灵犀一样,萧凌虎开着车感觉到了萧凌霜的目光,他转过头,两个人的目光交织到了一起,如果再不说话,便真得太尴尬了。

    “你”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发出声来,却又同时停住了。

    “你要说什么?”萧凌霜当先地问道。

    萧凌虎道:“你是下午四点钟下课吧?”

    “嗯!”萧凌霜点着头。

    “好,俺、我就三点半钟在你们学校门口等你!”萧凌虎告诉她。

    “嗯!”萧凌霜还是点着头,心里不知为何暖乎乎的。

    两个人又沉默了,隔了一会儿,萧凌虎问道:“你刚才要说什么?”

    “没没什么!”萧凌霜的脸有泛红。

    “说嘛,这里又没有别人!”

    萧凌霜想了一下,问着:“那朵玫瑰花你是在哪里买的?”

    萧凌虎愣了愣,还是告诉她:“在鼓楼那边!”

    “你是专门为我买的吗?”萧凌霜问。

    萧凌虎迟疑了下,这是她第二次问这个问题,在那天她拿到花的时候,就这么问了。此时,萧凌虎还是点了点头:“是!”就算骗,也不能让她失望。

    明知道萧凌虎是在说谎,萧凌霜还是相信他,又随口问道:“一朵花怎么也要一角钱吧?”

    萧凌虎有些得意,道:“她是要一角钱,俺跟他还价,最后她饶了俺一朵!”

    话一说完,萧凌虎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转过头,看到萧凌霜把脸得拉得老长,就好像是自己欠了她钱似的。

    **********************

    从水西门大街向东,走过秦淮河上的觅渡桥,然后从水西门进入南京古城墙,到北湾子、南湾子,这是一个三岔路口,走向北的莫愁路,接上海路,在阴阳宫附近转向西,走汉口路,就可以抵达金陵女子大学的北门。

    萧凌虎早就将这段路背了下来,虽然没有走过,但是不用看地图,他也记得下来。也许是跟在萧黄身边天长日久,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地图特别感兴趣,而且看一遍之后就可以记住。

    把萧凌霜放到了金陵女子大学的北门口,两人约定了时间,看着萧凌霜走进大学里面去,消失在了大门之后,萧凌虎这才调头回转。

    汉口路很长,是一条东西向的大街,也是南京新建的大街之一,西向一直可以通到古城墙的草场门。而金陵女子大学这一段街区的道路,称为陶谷街。

    从陶谷街往北,西康路往东,上海路以西,十字街以南,这一大片区域是南京市政府重点新建的住宅区,实际上也是南京的富人区,因为能够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有头有脸、在政府机关上班的人。

    这一片区域里公寓、别墅、豪宅以及民用住宅楼差参不齐,错落有致,街道也规划得整齐划一,干净清洁,与南京老城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萧凌虎开着车从陶谷街想着应该往上海路去,他准备再去鼓楼,看看那个卖花的小姑娘还在不在?这一次是专门要去为萧凌霜买玫瑰花。

第67章 毒瘤(二)() 
可是,他还是提前了一个路口向北转,转入了新区的第四住宅区,走了没多远,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路口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圆形绿色花坛,他想也没想地便向右拐去,那是朝东的方向,肯定可以拐到上海路上去。

    走了没多远,便看到一个报童从前面一个街巷里走过来,他把车停到了街巷拐角,拦住了那个小报童,买了两份报纸,还是申报和金陵日报。

    那报童吆喝着跑得远了,萧凌虎来到自己的汽车旁,却没有急着开车,而是翻开报纸先看一看新闻,尤其是金陵日报,这是最好了解南京的报纸,可以知道这些天南京城发生了什么。

    他的目光被头版下角的一个标题所吸引:日本公使遇刺未遂,他马上来了兴趣,忙忙地读起来。

    原来是日本公使出席一家日本公司在南京的酒会,被杀手开枪,虽然这个公使没有受伤,虚惊一场,但是那家公司一个叫作松本矢九郎的家伙被击毙了,枪手是躲在金陵饭店的二楼开的枪,等警察跑过去抓人的时候,那个凶手早就从后面跳墙逃走了。

    在这篇新闻的最后,记者猜测,这个杀手很可能就是前些时在上海作案,枪杀金融大亨罗万财的那个杀手——号称为民国第一杀手的沙文华。而且记者在最后还特别提示,警方悬赏五百大洋捉拿沙文华,这个数目让所有的人看着都会心动。

    萧凌虎正看得起劲,忽然听到附近的传来“砰”“砰”的两声枪击,把他吓了一跳,抬头间,便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快速地从马路对面穿过来,好像是被人追赶一样。虽然那个人把礼帽压得很低,但是萧凌虎还是觉得这身影他非常得眼熟。

    这里是新区,又是新建的大街,此时正是上班时间,所以街上十分冷清,看不到几个人影,倒是萧凌虎停着这辆车子在路口,显得十分得显眼。

    跑过来的男人也看到了这辆车,抬头间正与萧凌虎的目光相对,两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

    “是冯轩?”萧凌虎的心里头已然叫出了他的名字。

    冯轩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一句话不说,拉开后面的车门便钻了进去。

    萧凌虎正要询问,却看到马路对面的街角又出现了十几个人,这些人穿着便衣,但是手里却拿着枪,追到路口四处张望着,有两个人快步走过来,其中一个好像是头目样子的人,问着萧凌虎:“当兵的,你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戴着礼帽的人走过吗?”

    萧凌虎手里头还拿着摊开的报纸,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这是一个三十岁上下,个头不高,穿着中山装、留着分头的男人,一张很普通的脸,但是眼睛却露着狼一样的精光。他的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撸着右手的袖子,一副要与人拼命的样子。萧凌虎想,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国民dang便衣特务,因为他的胸口别着一个青天白日样子的党徽

    见到萧凌虎发愣,这个人有些不高兴,再一次问道:“喂,我问你话呢!”

    萧凌虎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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