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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

帝夫-第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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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就两个字:太小。

    叶千歌额头冒汗,二十亩建个住处,还嫌面积太小,放到后世,会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

    据理力争,徒劳无功。

    没办法,便依照礼部尚书的要求,将王府扩大四倍,成了八十亩。

    本以为就此了了。

    却听的徐亦婵说,她每年会去小住一段时日。

    礼部尚书听了,于是又开始闹腾起来。

    说,陛下居留之所,需按照行宫的规模建设。

    于是,毛笔一勾,八十亩成了一百八十亩!

    简直丧心病狂,有木有!

    叶千歌看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由此可见,帝夫的待遇,跟天子的待遇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他嘴角抽了抽,只觉满满的恶意。

    一百八十亩,较之以往的二十亩,足足增加了九倍!

    遂,叶千歌将目光从竹山移向了枫山。

    枫竹山一半枫林一半竹林,风景秀丽,很是怡人。

    王府占地面积大,也有其好处,便可以览尽枫竹山风光。

    叶千歌费尽心思,花了好些功夫,重新绘制了一张图纸。

    他很期待,王府建好之后,会达到怎样的效果。

    叶千歌转悠了一圈。

    对于自己的选址颇为满意。

    天水村水系发达,除了农田那边的奔流不息的大河。

    枫竹山下亦有一条小河,其发源地是山脉深处。

    河水很平缓,亦很清澈,穿过天水村,流向大河。

    有山有水,交通便利,这就是极好的住处。

    “吴大人,此番又要麻烦你了。”

    叶千歌笑了笑,见吴祥正安排人员,在搭建祭坛,忙的汗如雨下,不由感激道。

    “王爷言重了,此乃小臣分内之事,何来麻烦一说?”

    吴祥很谦逊,低头沉声,不敢露出半分不敬。

    叶千歌点点头,见人来人往,各司其职,忍不住叹道,“能将分内之事做好,亦是实属不易。”

    吴祥面色一紧,没有说话。

    “你们继续,本王去前方看看。”

    “喏。”

    往前走几步,便见工部尚书李姚庆,正在督促下人,在丈量土地,时而让人记下,并做好标记。

    见叶千歌到来,李姚庆面色一肃,“小臣见过王爷。”

    “不必多礼。”

    叶千歌摆摆手,“这几日,辛苦大人了。”

    叶千歌建府一事,很是匆忙,虽提前选址了,但未透露风声。

    而叶千歌决心要建,也是水泥产出后,才将此事吐露出来。

    一时间,工部、礼部、户部开始忙碌起来。

    疯狂运转。

    他们可不敢有丝毫怠慢。

    叶千歌在群臣之中,可谓凶名赫赫。

    各部生怕惹了叶千歌不高兴,而遭受报复。

    两个月前,朝堂之上发生的事情,如今依旧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李姚庆连连摆手,“王爷客气了,工部本就统管城建、土木、水利,也包括皇亲国戚,乃至功臣的府邸营造,而王府非但仅是王爷所住,圣上也会来此小住,小臣是工部尚书,自然要亲力亲为,方可放心。”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说来说去,本王又占了徐亦婵的光。

    哎!

    女皇大人不在。

    女皇大人又无处不在。

    叶千歌强笑道,“待王府建好后,本王定在陛下面前为大人美言几句。”

    李姚庆眼睛一亮,再拜道,“多谢王爷。”

    叶千歌轻轻点头,甩甩衣袖,朝另一边走去。

    对于户部尚书黎平的到来,他还是有些吃惊的。

    莫非女皇大人要出资援建王府?

    她可是讹了本王五百万两!

    “臣黎平见过王爷?”

    黎平是的五十来岁的小老头,肤色黝黑,很是精瘦,看似一个老农模样,与其他身材臃肿的大臣比较,颇显醒目。

    叶千歌初次见他。

    “你便是接任陈谷忠之人?”

    “正是鄙人。”

    黎平不卑不亢,见叶千歌目露讶异,不以为忤,笑笑道,“小臣原为户部侍郎,专管农政,常年于乡野间奔波,风吹雨打,艳阳暴晒,便成了这模样,让王爷见笑了。”

    叶千歌闻了,不由肃然起敬。

    这绝对是个务实派。

    叶千歌喜欢跟做的比说的好的人打交道。

    这类人心思相对简单,也颇有独到见解。

    “哪里,农政一事,乃是国本,大人能行走于阡陌,奔波于田野,实乃我大徐之福。”

    大徐是个彻彻底底的农耕大国。

    每年所征收的课税,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来自农田。

    叶千歌神态肃穆,极其认真的说道。

    黎平表情一滞,眼中划过一道光芒。

    “王爷谬赞了。”

    叶千歌摇摇头,“本王并非托辞,如今朝堂上下,能如大人这般,肯放下身份与偏见,埋头干实事的人,太少了。”

    他有感而发,这并不是大徐特有的症结。

    几乎每朝每代都是如此。

    朝堂之上,都是不识五谷的书生,满口之乎者也的士人,不体民情,不知天时。

    这类人最是没用,尸位素餐也就罢了,还一门心思的剥削百姓,攫取钱财。

    这就令人无法忍受!

    黎平先是一愣。

    仅仅数言,使得他对叶千歌的印象大为改观。

    天子圣明,其夫尤其是等闲之辈?!

    他目中暗芒闪烁,却不发一言。

    “大人来此,不知所为何事?”

    叶千歌平息心绪,皱眉问道。

    “回王爷。”黎平道,“受陛下吩咐,凡此次建造王府的开支,皆纳入国库处置。”

    叶千歌怔了怔。

    “陛下真是这么说的?”

    他吞了吞口水,半信半疑道。

    黎平点点头,便是肯定。

    女皇大人怎么了?

    这波关心,防不胜防!

    这下讹去本王的五百万两,应是要缩水一半了。

    他耸耸肩,嘴角一勾。

    如此看来,女皇大人良心发现,终于无法昧着良心吞下那么多银子。

    他目光一凝,话锋一转,“黎大人,听闻朝廷此次要引进占城稻,不知大人有何高见?”

第一百五十七章 牵你的手() 
黎平微微怔了怔,没有料想叶千歌会有此一问。

    他为户部尚书,兼管农桑,精于农事,虽很惊异,却不匆不忙道,“此乃利国之举,当大力推广。”

    叶千歌轻轻颔首,对方的回答中规中矩,并无亮点。

    但凡知晓占城稻的优势,每个人都会推崇有加。

    “大人可知这占城稻如何培育而成的?”

    这才是重点。

    黎平沉吟片刻,“应是经过多次选育而成的。”

    叶千歌目露异色,“大人知道选育?”

    “择其优而已,并无复杂。”黎平笑了笑。

    叶千歌点头。

    “确实如此。”

    “虽不复杂,但要花去大量时间和精力。”

    农作物的选育,自古便有了。

    只是,鲜少有人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虽关乎民生大计,但即便是当政者也很少过问。

    黎平长叹一口气,“确如王爷所言,小臣从事农桑政事,已有数十年之久,这种子的选育颇为繁复。”

    “单论小麦,小臣已着人选育了十余年,而今才见成效。”

    叶千歌侧目,“大人正在选育小麦?”

    黎平强笑几下,微微点头。“让王爷见笑了。”

    叶千歌摇头,颇为赞叹,道,“大人有心了。”

    “如今小麦的亩产,约莫三百斤,若选育出来的小麦能达到四五百斤,哪怕是三百五十斤,也是一件莫大的功劳。”

    选育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挑出最适合自己要求的产物,留下种子,待来年栽种。

    而后,又从这一批产物中进行挑选。

    如此反复,待到若有种子,发芽长成的作物,全都达到标准,便选育成功了。

    这是个极其消耗精力和时间的过程。

    往往,选育一种农作物,短则数年十数年,长则数十,甚至更久。

    “忠君之事,小臣并无多想。”

    黎平谨小慎微,不苟言笑,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叶千歌笑了笑。

    心道,自己低估了黎平的为人,虽看似老实巴交,实则心思玲珑。

    能官至户部尚书,怎会是个默默无能之辈!

    不贪功,不冒进,还能做事,徐亦婵拔擢他,亦无可厚非。

    二人寒暄小会儿,叶千歌便扬长而去。

    黎平兼管农桑,将来势必要与之交涉,提前认识一下,也是好的。

    工部尚书一直忙着丈量土地,还吆三喝四的指挥众人,忙的不亦乐乎。

    天水村的村民都被发动起来,在忙着挖掘沟渠,将小河拓宽。

    叶千歌看着眼前这幅热闹景象,不由笑了笑。

    “王爷,路何时修?”

    刘华一直很在意叶千歌身后。

    但见叶千歌悠闲下来,这才前来问道。

    “要想富,先修路,既如此,便与王府一样,都明日吧。”

    叶千歌顿了顿,继而朗声道。

    “喏。”

    刘华细心记下。

    “从城门,沿着官道,先修五十里,然后修建长安至泾阳的路,皆按官道的规格,对了,还有长安至蓝田,也一并修好……”

    再如何,也不能忘了老爹的封地!

    叶千歌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上万的人手,他可不能就这么白吃白喝的养着。

    人尽其用才是王道。

    刘华连连点头,又是心神巨震,王爷真是大手笔。

    长安城,有东南西北四门,按叶千歌的说法,所修建的道路,便超过两百里路。

    而这仅仅是开始。

    待到明年,规模恐怕会再度扩大。

    ……

    直到傍晚时分,众人才逐渐散去。

    叶千歌没有回宫,他今晚要留宿天水村。

    明日王府动土。

    他作为主人,自然离开不得。

    天水村的晚上极冷,叶千歌用了晚膳,便待在床上,没有再下来。

    翌日。

    天光阴沉时候,叶千歌就被叫醒。

    绿芷道,“王爷,吴大人说,仪式要开始了。”

    叶千歌睡眼朦胧,看了看窗外,很是不爽。

    天光暗淡,约莫五更时候。

    这个时间能做什么?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吐出一口浊气,极为不悦的爬起来。

    他最是不喜礼部那一套繁文缛节。

    不但麻烦,而且还无半点意义。

    最令人忍受不了的是,若是自己怠慢了,对方会以祖制和先贤典故将你怼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慢悠悠爬起来。

    甫一出被窝,便觉一股冷风吹来。

    残存的睡意,瞬间全无。

    洗漱后,叶千歌便随着几个宫娥往枫竹山而去。

    宫娥手持灯笼,后方是数十护卫。

    叶千歌走在晨风中,隆重的气氛,令其有种参加中秋大典的错觉。

    还未靠近。

    叶千歌目光一顿,嘴角不由勾了勾,便迈开步子,直直的往前小跑而去。

    “不是说不来的么?”

    叶千歌满脸笑意,看着面前的女子,颇为讶异,同时心中生出一抹暖意。

    “这是朕的行宫,朕自然要来!”

    徐亦婵不看他,目光看向前方的祭坛,显得很是高冷。

    叶千歌撇撇嘴,细细嘟囔一声,“天子行宫满天下,也没见哪个皇上亲临……”

    徐亦婵冷哼一声,“朕想来,便来了,难不成还要事先告知你?!”

    叶千歌讪讪笑笑,“不敢。”

    女皇大人言不由衷,他要戳破,就好似要撕去她那裹得严严实实的盔甲。

    她岂能轻易如他所愿?

    其实,祭坛早就搭建好,目前准备的,无非是一些祭品和临时所需之物。

    吴祥在一旁监工,穿戴很规整。

    与中秋大典甚是不同,是一身灰土色服饰。

    人陆陆续续汇聚而来,很快,空地就熙熙攘攘起来。

    但众人都无比肃穆,分散在祭坛周围,静静等待着。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王府动土怎来的比中秋还要庄严?

    他坐在徐亦婵身旁,见龙辇搁在一边,不由匪夷所思道:“陛下是星夜赶来的——”

    徐亦婵恍若未闻一般,只是眸光微微一闪,已然面不改色。

    “回王爷,陛下昨日批改奏折至深夜,过了二更天,才从宫中出发一路赶到——”周公公娓娓道来。

    “周公公,朕可有让你说话?”

    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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