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江山-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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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被这威严所慑,竟忍不住打了个寒噤,默默地松开了手,但他是胸口顿时遭遇对手猛烈一踹。他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涌而出。继而眼前一黑,整个身体都失去了控制,就此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已是黑夜,身边点着一盏清油灯,那个温婉清秀的少女正坐在床头,拿着一块冷毛巾在擦拭他的脸,另一个老妪则端着药盏紧张地盯着他。
李默挣了一下,想坐起来,却发现浑身骨头像散了架,剧痛无比,根本动弹不得。
“醒了,他醒了,大娘。我去叫老赵叔。”少女兴奋地站起身,含笑向外面跑去,端着碗盏的老妪凑过来,和声问道:“孩子,你觉得怎样,可能喝药?”
这老妪就是李默在井台边救下的那个少年书生徐文胜的母亲,这里的人都叫她文胜娘。她年纪其实也不大,只因生活艰辛,日夜操劳,才显得面容苍老。
“谢谢大娘,我喝不下。”李默浑身剧痛难忍,便是仙丹也服不下。文胜娘面露凄惶,眼圈红了:“这可怎么好。”
(本章完)
第4章 姜鸢()
这时节,赵破阵和一个四十出头的健硕汉子走了进来。
那汉子生的骨骼精奇,气质猥琐,一对兔子牙亮的夺人眼目,正是这里的管事孙大牙。
赵破阵摸了摸李默的脉象,冷笑道:“一脚给踹成这样,就这还敢学人家强出头。”
孙大牙则咧嘴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见李默已无大碍,两个人便走了出去。
少停,那个面容温婉清秀的少女又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两眼朝上长的郎中。
文胜娘见到郎中,心情好了一些,施礼道:“烦请老先生一定救救恩公。“
郎中鼻子朝天嗯了一声,为李默把了脉,当着众人的面道:“伤筋动骨一百天,无大碍,需静养,另外就是要按时服药,我这里有上等的金疮药一副……”
郎中说到这故意停顿了一下,默默地端起了茶碗。
文胜娘没来由地哆嗦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如常,她请郎中外面说话。也不知二人说了些什么,忽就听到一个少年尖声锐气地嚷道:“你讹人呐,一副药一吊钱,你索性扯块黑布蒙上脸劫道去吧。”却听那郎中也提高了嗓音道:“救命之恩大于天,知恩不报是畜生。我这药就这价,你爱买不买。”
“你再说一遍。”
“我说了。”
“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你骂谁是畜生。”
“谁是畜生谁心里清楚。”
“你骂我是畜生?”
“我没骂,是你自己说的。”
“……”
“别吵了,你们别吵了,买,我买,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买。”文胜娘说完,呜呜哭泣起来。
“娘!”
“住嘴,救命之恩大于天。”
李默躺不下去,挣扎着下了床,扶着墙到了门前,气血翻涌,痛如刀绞:“不,不必了,咳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后,李默眼前一花,差点摔倒。亏得一只绵软的小手及时扶住了他,那个温婉清秀的少女哈腰蹲身架住李默,想扶他坐回床上去,却发现气力不够,连忙喊:“文胜,快过来帮忙。”
徐文胜刚刚对母亲发了通火,此刻还黑着脸,和少女并力架起李默,把他放在床上。
李默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文胜娘说:“不必买了,我养养就好,没事的。”
“我就说没事吧,人又不是泥捏的,哪就那么娇贵了。”
井台之战,徐文胜也伤的不轻,鼻青眼肿,还掉了两颗牙,但他受的都是皮肉伤,稍加调养即可,并不及李默最后挨了的那脚厉害。那一脚震伤了李默的脏器,若非赵破阵经验丰富,及时出手救治,李默能不能醒来都是个疑问。赵破阵和孙大牙怕李默担心,刚才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徐文胜隔墙听到了只言片语,信以为真,故才冷心冷肺地说出这话来。
“哼,一帮穷鬼!”郎中见收入没了,怒哼一声,拂袖而去。
井台血战影响很大,此时半个军粮城的人都聚在门外,眼见郎中愤然而去,众人便围绕着医德、金疮药和救命之恩发生了一场争论,寄住在此的都是些穷苦流民,来自山南海北,口音并不一样,吵吵嚷嚷闹个不休。文胜娘虽然省了一笔钱,却被舆论指责,自觉抬不起头来,坐在那一个劲地哭,李默本想过去安慰她两句,偏偏身体不争气,一张嘴就咳嗽。
这时候就听到那个温软甜糯的声音响起,叔叔、婶婶、大哥、大嫂,叫的亲亲热热,在她的劝说下,众人这才陆续散去。
那道倩丽的身影终于闪了进来,她端着一碗面粥,粥很稠,上面还放着两块咸菜。
新世界空气清新,没有污染,但生产力水平极端落后,大部分百姓的生活都很清苦,早晚两顿粥饭,家境好的加两块面饼,菜都是节令菜,以煮为主,加点油盐,多少视家境而定。调料主要是酱,咸菜是一年四季的主菜,既当菜也当盐。
这顿饭看似简单,实际又不简单。
“这是婶子特意为你做的。”
众人都叫徐文胜的母亲为文胜娘,只有这个少女叫她婶子,想来关系不浅。
李默已经饿疯了,他也不想让人家欠他这份人情,于是笑纳了这碗咸菜浓粥。
躲在门外的文胜娘见李默吃了自己的粥饭,而且吃的很干净,倒像是捡了一个大便宜,愁苦的脸上绽出笑容,接了碗,高高兴兴地走了。
晚上服了赵破阵送来的一副药,李默早早睡下,一觉睡到天亮,竟然十分安稳,他又试着起身,却被一双胖胖的手按住。是二胖。
“你别动,老叔说你要多趟几天。”
李默道:“昨晚你跟小七跑哪去了?”
昨晚李默醒来一直没见到他跟小七,问别人,别人也不知道。
“来啦,香喷喷的鱼汤。”
小七端着一大碗热腾腾的鱼汤慢慢蹭进来。
原来昨天李默受伤昏迷之后,二人商量着要给老大搞点什么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肉是买不起的,没有弓箭、猎叉也打不了猎,所以二人就商量着去绿柳河捉两条肥鱼给李默补补。
绿柳河在城西南双龙山下,距此有十六里地。
路不算远,但捕鱼是个技术活,宁州地方干旱少雨,湖少河少,百姓多半不会捕鱼,小七和二胖就不会捕鱼,两个人整整折腾一晚才捞到两条巴掌大的小鱼,回来熬成了鱼汤给李默端来。二胖的手上因为捉鱼弄破了一个口子,撒了些香灰,用一片破布包扎。
李默道:“辛苦你们啦。”
小七道:“这叫啥话呀,我们是兄弟嘛,好兄弟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算什么。”
用勺子喂李默喝了鱼汤,二人兴高采烈,小七道:“你歇着吧,我跟老叔出生意去。老叔收我俩做伙计,这回咱们有饭吃了。”
二人前脚刚走,一个轻捷的身影就飘了进来,裹着一股香风,是那个温婉清秀的少女。她也端着一碗汤,还拿着一块黄面饼。
她的身上有种很好闻的体香,李默很喜欢。
“谢谢你,我已经吃过了。”
“是小七端给你的吧,忘了放盐了。”
李默笑笑,刚才那碗鱼汤的确忘了放盐了,因想到这年头盐是个好东西,他们没钱也弄不到,就没说出来。
在少女的帮扶下李默坐了起来。
“身子还没好,尽量不要起床。”少女柔声劝慰道,声音甜糯,听着非常舒服。
李默盯着她看了一阵子,她的身材苗条而匀称,个子很高,足足一米七朝上,超过这个时代大多数成年男子的身高,她的眼睛清明通彻,牙齿略有参差,鼻根两侧有几颗雀斑,下巴上有几颗粉刺,却因她的气质实在很好,完全将这些小瑕疵掩盖了去,她的气质温婉而亲切,声音甜糯可人,身上的衣裙虽然打着好几个补丁,却始终保持整洁,加之她身上有股子神秘的体香,李默马上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子。
“不要紧,适当活动,更有助于伤势康复。”李默觉得自己的话有些太现代,便换了种说法:“天热,躺久了容易长疮。”
“是么,瞧不出,你还懂医术。”少女笑着,蹲下身给李默找鞋子,找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
“我没鞋子。”
“也不早说。”少女恐李默尴尬,故作娇嗔。
“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还未请教姓名。”
“姓名嘛,女儿家的名字怎好随便告诉别人,跟你开玩笑的,我叫姜鸢。”
“姜鸢,很好的名字。”
孙大牙忽然走了进来,他坐在窗前为李默诊了脉,笑道:“没大事,下来走走,别老躺着。”又对姜鸢说:“你好好照顾他,把他身体养好,将来说不定他还会娶你当媳妇呢。”
姜鸢被他气的直翻白眼,等孙大牙走后,她表情尴尬地说:“他绰号叫兔子嘴,天生爱胡说八道,你别理他。”
喂李默吃了文胜娘亲自煲的鱼汤、烙的饼。李默说想出去走走。昨天太匆忙,他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地方呢。
姜鸢上前扶持,落落大方,李默没有推辞。
(本章完)
第5章 落魄书生()
天色虽然还早,但军粮城里已经十分热闹,落脚在此的多是抛家弃业的穷人,长陵苦寒,谋生计不易,有手艺的,有本钱的就在城中做点小买卖,没钱有力气的做点短工,什么都没有的只好把身上的钱一个掰成八个花,苦苦地煎熬着。
徐文胜和他的母亲就属于这后一类,没钱没手艺也没有力气,靠着一点积蓄辛苦度日。
文胜娘此刻正坐在自家门口用一堆麻布片缝补一件衣裳,李默救了她的儿子,此恩此情不能不报,但她一贫如洗,不知如何回报。倒是姜鸢提醒了她,李默身上只有件黑的看不清颜色的麻布片,这“衣裳”盛夏用来遮羞尚可,到了秋冬可就难熬了,姜鸢建议文胜娘用破布片给李默做件秋衣,不费什么,却足见情谊。
于是文胜娘翻出家中所有不穿的衣裳,绞碎了,东一块西一块,给李默拼凑出一件冬衣。衣裳是做出来了,看着也挺不错,若是普通人家穿也就穿了,但李默是她家恩人,这样的东西报答恩人只怕让人笑话,她正琢磨着是不是找人染个色,看起来也像那么回事,没想到姜鸢突然就把人带了过来,倒打了她个冷不防。
她一时又紧张又羞愧,李默救了她的独子徐文胜,她心怀感激,愿意倾其所有来报答他,但她实在也没办法,她有儿子要养,还要帮儿子完成丈夫临终前的遗愿,她是有一些积蓄不假,但这是她母子的活命钱,她已经老迈不能劳作,徐文胜手无缚鸡之力又要读书,母子俩就指着这点积蓄过日子,那可是万万动不得分毫的。
这份心境李默能够体会,姜鸢已经把徐文胜母子的境况跟他说了,他此番过来并非是为了施恩求报,只是顺道过来看看。
不过见文胜娘如此紧张,李默也只好把话挑明了说:“我李默不是那种施恩图报的人,出手相助只因路见不平,相信换作文胜兄弟也会这么做的。”
“那是,那是,要是换做我们融儿一定也会这么做的。”文胜娘听出了弦外之音,欣喜若狂。却又生出一丝歉疚,连忙让开条凳让李默坐,李默不想在此多打搅,说声要走,文胜娘哪里肯让,两个人正拉拉扯扯间,忽然就听得屋内有人大喊:“吵什么吵,烦不烦,还要不要人家读书了。”
三个人顿时哑然无声,文胜娘脸色刷地变得煞白,手足无措,十分尴尬。李默透过窗棂看去,却见躺在床上的徐文胜手里正拿着一本书,阴着脸在看。新世界文教事业极端落后,读书绝对是件奢侈的事,因此能读得起书也一定是种身份的象征。
这样一座破败的军粮城,这样一群落魄的逃亡之人,这样一位读书人,李默忽然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姜鸢轻轻地拽了一下李默,李默会意,赶忙向文胜娘告辞,二人离开军粮城,向外面走去,军粮城位于长陵城东南。按时下流行的风水理论来说,一城之中西北最贵,其次是城西,成中,城东北,最贱是南,东南又比南方更贱。
因此军粮城的四周都是穷人聚居区,街道狭窄,房屋破旧,满目的破败。
“你别介意,文胜娘的丈夫原先是洪州督军府的参谋官,读过书的,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子承父业,所以临死时嘱咐文胜娘一定要让徐文胜读书成材。可惜,文胜娘家贫,请不起先生,段家伯父又死的早,徐文胜开蒙的太晚,读来读去,总读不到点子上,如今十七八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