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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总有人类要投喂我-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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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在最好的年纪,纵然是在末世,也该开心快乐地活着。

    就这么七拐八拐地,绕过了丧尸聚集的地方,他们算是从安兰城外走了一圈,好不容易才出城。

    因为南歌这个吸引丧尸的体质,是没人敢在城外停留了,于是车队开了大半夜,在一处深山中停下了。

    这里也是沈琴雅他们曾经驻扎过的地方,因为人迹罕至,所以没有丧尸。

    而且进山的路,也只有他们知道,车子停下后,所有人都松了口气,今晚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

    厉琛始终在按照他们行进的路线前行着,车子在几个小时以后,就开到了矿泉水厂,远远地,他们就看到了那一大片的丧尸尸体。

    得有多少?几千个还是有的。众人简直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到底是什么人猎杀的?也太强悍了吧?现在的丧尸,可是各个都很凶猛,他们这种刚获得异能的人,完全都不是低阶丧尸的对手!

    厉琛和叶邵一起下车检查,这些丧尸不全是被南歌杀死的,有很多异能者的痕迹。而且他还在其中发现了雷系和木系的气息,看来宗皓轩他们还和南歌在一起。

    叶邵面不改色地翻过一个丧尸,对厉琛道:“他们猎杀了丧尸以后,把所有晶核都剜走了,可见当时的情况并不凶险。”

    如果凶险的话,大家都会急着逃命,谁还能剜晶核?

    这一点,厉琛也发现了,提着的心,总算是放松了大半。

    叶邵站起来后,还疑惑地说:“歌儿是跟着一队怎样的强者?不会是碰到北海主基地的人了吧。”

    厉琛只道:“如果是北海主基地的人就好了,咱们只要去到主基地,就能找到南歌。”

    叶邵和厉琛的想法是一样的,有了南歌的踪迹,总比没有强。

    既然南歌都已经离开了,厉琛又开动车子,朝着他们离开的痕迹追去。

    但出了城,按照他们的车辙又追了几十里地,却找不到踪迹了。

    加上本来现在就已经入夜了,侦查起来也很困难。

    为了尽快追上南歌,也为了赶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厉琛鼓励大家再撑一段时间,他们到了下一个城镇边再休息。

    其他人也没有什么异议,启动车子的时候,却是遗憾的。

    尤其是厉彦,他本以为,这次能见到南歌呢。

    于是还在深山中的南歌,根本就不知道,就这么和厉琛擦肩而过了。

    而厉琛,还朝着往北海主基地去的路狂奔着。

    南歌只是很疲惫,晚上分晶核的时候,她坐在一旁,都一声不吭。

    宗皓轩这次和她坐在一起,问她:“昨天得到的那个精神系晶核,是被你服用了?”

    南歌打了个哈欠,还在想,之前她都不会困的,现在竟然想睡觉了。

    “是我啊。”南歌回答得漫不经心:“你想要也没有了。”

    “我不想要。”宗皓轩皱着眉头,声音却不再寒冷:“这次你还是只要精神系的?”

    队伍中没有精神系的异能者,就说津平基地,原本也只出了一个唐思月而已。

    所以南歌要是想要,也不会有人和她抢的。

    “嗯。”南歌又打了个哈欠。

    宗皓轩参与了分晶核,但他们今天猎杀了几千个丧尸,竟然只得了三枚,还是品阶很低的。

    他的雷系,还得了十几个呢。不过有总比没有好,他帮南歌收好了,再一看,南歌竟然睡着了。

    辛雨华一直都看着南歌呢,见宗皓轩看过来,还给他使了个眼神。

    “以前南歌姐都不睡觉的吧?”辛雨华问。

    “她应该是因为力气用光了,不是咱们正常的休息。”睡觉,对南歌来说,就像是充电一样,明天她醒过来,应该又是精神焕发了。

    沈琴雅也发现南歌睡着了,小声地说:“给她送到车里面去吧。”

    宗皓轩嗯了一声,没用辛雨华动手,拦腰就把南歌抱了起来。

    南歌现在确实已经进入了混沌状态,别说是抱她了,就算是对她下杀手,她都醒不过来。

    好在宗皓轩确实没恶意,抱着南歌回去了车上。放下她的时候,宗皓轩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有些怅然若失。

    他没有着急离开,贴着后座的边缘坐着,伸出手,握住了南歌的手腕。

    没有温度,也没有脉搏。南歌睡着的时候,就像是被冰封了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宗皓轩竟然有些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她,于是他脱下了外套,盖在了南歌身上。

    等做完,他才无奈地笑了一下。真是,他在对一个丧尸做什么。

    许久后,他下车,虽然没有回头,可却感觉,一颗心,都落在南歌的身上了。

    他不由得想起,在津平基地门口,南歌昏倒时,厉琛那着急的样子。

    捂着自己的心口,他似乎有些明白,厉琛到底是为什么那么紧张了。

    第二天南歌确实醒了,不过她不是因为精神好起来,她是饿醒的……

    一边腹诽昨天来攻击她的那么多丧尸,一边摸到了一个竹筒,她打开就开始喝里面的血液。

    嗯,因为过了一天,血液都不新鲜了,加上南歌特别饿,她就把七个都喝掉了。

    喝完以后,她满足地摸着自己的肚子,还有点儿惆怅。

    唉,好吃的就这么没有了。

    手下意识的抄在兜里,竟然还摸到了三个晶核。嗯,都是精神系的,她当做是零食,就给含在嘴里了。

    打开车门出去的时候,舌头还在不断拨棱嘴里的三个晶核,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队伍中不少人都起来了,这会儿正在营帐外面的空地上洗漱。

    末世了,大家很是注意节约水资源,洗脸水,都是反复利用的。

    看到南歌,大家还热心地和她打招呼:“南歌,来洗脸!”

    南歌不由得想到自己还跟着厉琛的时候,因为她一点都不脏,每次都觉得洗脸麻烦,可厉琛却还是会督促她。

    那个时候,他可不像是这些人这么热心,他都是很嫌弃的,说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怎么这么不讲卫生。

    南歌在心里轻哼,谁不讲卫生了,我现在就去洗脸去。

    早上,南歌又没和大家一起吃饭,沈琴雅本来见南歌不在,还想给她留着的,谁知道宗皓轩说南歌已经吃过了。

    沈琴雅隐约觉得有点儿什么不太对,也没多问。

    至于被挂念着的南歌,她正在这片森林中散步呢。

    而且,她的感官,发生了一点儿变化。

    之前她只能闻到鲜血的气味,现在却不一样了,鼻尖竟然还充盈着草木香气,和淡淡的泥土味道。

    虽然不是很浓重,也足够让南歌兴奋了。看来她以后找到香水,可以自己先闻闻再用!

    见时间差不多了,她准备回帐篷,刚走了一步,她就察觉到身后猛地有什么掠过,南歌战斗过太多次,身体中已经形成了习惯,她一个闪身,抽刀就砍了过去!

    啪的一声,刚刚攻击她的东西,就被砍成两半,掉到了地上。

    那是一只鹰,体型并不大,死的时候,眼睛还睁着,眼珠通红。

    南歌把刀放回去,不甚在意地歪着头说:“现在的动物怎么都这么凶猛了。”

    对南歌来说,这就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被她给抛在脑后了。

第123章 我也很酷() 
南歌回去营地的时候,果然大家都已经把晚饭解决了,她远远地感受了一下,直接去找了宗皓轩和辛雨华。

    沈琴雅给他们两个分出了一顶小帐篷,这两天,他们就住在里面。

    没等南歌走近呢,就听辛雨华小声地对宗皓轩说:“宗大哥,我总感觉,他们这一队人的来历并不简单。”

    南歌撇撇嘴,心想,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么,她都看出来了。

    宗皓轩也淡淡地说:“反正去北海也只是权宜之计,先跟着他们吧。”

    辛雨华倒不怎么担心他自己,他主要是害怕南歌的丧尸身份暴露。

    前几天他们赶路的时候,可是谁都不敢亲近的。这回他怎么觉得,宗皓轩对沈琴雅一行人印象还挺好的?

    不光是宗皓轩啊,南歌也挺喜欢沈琴雅的,主要她感觉不到沈琴雅对她的敌意。

    “那只能这样了。”辛雨华轻轻地叹了口气:“走一步算一步吧。”

    宗皓轩想了想今日那些丧尸不要命地往南歌身上冲的样子,神情更凝重。

    如果只有他们两个的话,根本就应付不来这么多丧尸,所以他们需要沈琴雅这一队人。

    不过这个理由,就没必要让辛雨华知道了。

    南歌这会儿也走到他们帐篷外了,悠悠地说了一句:“我晚上回车上去。”

    辛雨华一听到南歌的声音,眼睛一亮,马上就从帐篷中钻出来了。

    他还笑着和南歌说:“刚刚沈姐让我们找你吃饭,我们给找话题岔过去了。”

    南歌满意地看着辛雨华,心想,这小子是越来越机灵了:“不错,表扬你。”

    说着,还伸出小手,在辛雨华的肩膀上拍了拍。

    辛雨华登时笑得更灿烂了。从帐篷没关严的缝隙中,宗皓轩看到外面的场面,真是想问问辛雨华,最开始你知道南歌是丧尸的时候,不是还挺害怕她的么?

    现在……果然小弟就是一辈子的小弟啊。

    在深山中这一晚上,总算是没有什么丧尸会冲上来围攻他们了,南歌白天的时候累得很,晚上也总算是能休息一下了。

    营帐中除了几个一直在巡逻的人,也没什么人在走动,大家都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南歌躺在悍马后座上,眼睛睁着,半点儿困意都没有。

    她始终在琢磨,自己想起的那两段记忆,到底是什么含义。她的妈妈在记忆中已经死去了,那爸爸呢?在什么地方?

    看来等到北海,和厉琛汇合以后,还得和他商量商量。

    唉,南小歌掰着手指头数着,她和厉琛分开的天数。

    夜色静谧,没有任何人察觉到,在森林深处,一群老鼠窜出了洞穴,它们中,有一半的老鼠眼睛是通红的,另外一半则正常,没多久,红眼睛的,就把另一部分都给咬死了。

    这还不算是结束,他们在种群内部,还进行着厮杀,直到出现最厉害的领导者;

    而再远一点的天上,则是各种各样的鸟儿,在空中不断战斗着。它们一部分,有更锐利的爪子和尖尖地喙,甚至羽毛都黑得发亮。战况惨烈,不断有鸟儿的尸体从空中掉落下来;

    很远的平原中,一群狼正在角逐,他们比其他的动物更加凶猛,有些狼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现在的高阶速度系异能者,一匹独狼,因为身体的巨大变化,取代了原本的领主;

    浩瀚的大海上,惊涛骇浪,风卷云涌。深海和浅海中,都有各种各样的厮杀和争斗,各种水生物的鲜血,将一整片的海域都给染红了。

    有蛟蛇猛地从海上冲起腾空,嘶鸣一声,再次沉入水中时,海上的海浪,甚至比海风造成的更甚,而其他的鱼儿,都害怕地游远,生怕被这蛟蛇捕捉到,但还是有大批大批游的慢的,变成尸体漂浮在了海上……

    这个世界上的很多角落,都在发生着常人想不到的淘汰和异变。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契机,只是深夜将这而一切都掩盖了。

    等到这些生物确定下统治地位后,迎接人类的,还不知道是什么场面。

    ……

    南歌一晚上没睡,早上别人都还没醒的时候,她又去森林中遛了两圈,碰到凶残的猛兽,直接就给杀了。

    空手而回总是不好,南歌随手就拎了两只死鹰回去了。

    这会儿太阳初升,整个营地都热闹起来了。南歌拎着死鹰回来,不少人还多看了两眼。

    她直接去找了沈琴雅,递给她,硬邦邦地说:“给你们当口粮。”

    沈琴雅看到那鹰的尸体,霎时笑了起来。

    南歌疑惑地看着她,还有点儿生气,怎么,这是瞧不上自己的猎物么?但是她也没在森林中见到别的猛兽啊。

    沈琴雅看出了南歌的不满,马上摆手说:“末世了,这些动物不知道有没有发生体质上的变化,我们现在物资还充足,就不吃了。怎么,南歌你喜欢烤肉?”

    南歌马上就把那死鹰给丢掉了,漫不经心地说:“没什么喜欢的。”

    说完后,生怕沈琴雅嘲笑她似的,她心中有点儿小郁闷地走了。

    刚走几步,因为她现在耳力太好,就听到营地中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啊啊啊,你看到了么?他刚刚刷牙的动作,真是帅呆了!”

    “看到了!他就只穿着一件t恤,身材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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