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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节

大明特种兵-第1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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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校尉大哥也是见过世面的,到手的这五十两银子,可谓是不要白不要,无非是民脂民膏,不妨还之于民。所以他没有推辞,跟李自成拱拱手说,:“李闯王,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小子就收下这五十两纹银,但请李闯王示下,对于凌大人的书信,如何批复?”。

    李自成笑道,:“好,潘军师,你就代我回复凌大人,三日之后,兵临渭南城。”。潘龙头点头。说道,:“这位校尉兄先回去,李闯王言出法随。”。

    校尉点头,出了西安城,一路飞奔回到渭南交令。他先见的是张章,张章问明白了情况,立刻来到刘大人和凌云面前,说道,:“按照大人的吩咐,我派人去下了战书,李自成也批复了我们的战书,约定三日之后,兵发渭南城。和我们交战!”。

    这个消息,其实在凌云看来,是比较司空见惯的,因为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所以,他对张章说,:“那张兄就传令下去,整军备战吧!”,说完他又对目瞪口呆的刘不曰说,:“大人认为陕西无战事,那么,就在我这小小的渭南城,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血肉横飞吧!”。

第二百六十四章 还有用处() 
刘大人很后悔,吏部稽勋司郎中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是比较有希望成为大官的。自古以来,吏部都是官场各个衙门都比较盯的紧的香饽饽。吏部,就是人事部,管的就是官员的升迁谪降。

    一般来说,吏部的尚书和侍郎什么的,就是在吏部的郎中里面挑选的,虽然这个稽勋司郎中,不像是什么文选司那么牛,但是毕竟说起来也是吏部的人啊,吏部的人,就是有牛的理由,谁敢惹啊,要是刘郎中有想法,随时可以外放个参政或者知府什么的,然后一点一点的熬资历,到老了,怎么着也混个二品正部级干干,要么在地方当个什么巡抚什么的,要不到中央当个侍郎,都御史,都挺好的,再怎么样,也犯不上跟着陪绑。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一句话不慎,就给自己带来说不尽道不明的麻烦事情。这也真的是没有办法了。但是这个话既然已经说出来了,就被凌云抓住了把柄,是收不回去了。

    虽然刘大人急的差点都尿了裤子,但是凌大人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他可不会真的打算让这位五品的文官,一个吏部郎中真的去做什么敢死队的队长,这样的人,上阵杀敌是指望不上的,一旦上去,绝对就回来的是一具尸体,既然如此,凌云还是知道怎么样去把握这个度的。

    一定要让他知道,战场是怎么回事,免得他再次胡说八道,但同样,一定要让他毫发未伤的回到北京,要让温体仁,还有朱由检都知道,凌云是一个中规中矩值得信任的将领,虽然带兵在外,却丝毫没有异心,绝不会给朝廷带来人任何的麻烦。

    不仅如此,还要借这位刘大人之口,向朝廷传达一个概念,那就是,陕西的情况,现在是相当的险恶,而且,凌云没有丝毫的野心,他只是一个忠诚无二的国家干城。这样一来,或许还能给陕西的官军争取一点来自国家的福利,即使是没有任何的福利措施什么的,至少没有这样长年累月的打扰就行。

    凌云真的是累了,不知道朝廷会不会因此而觉得累,但是,这都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因为,还有一个李自成就在眼前等着他去收拾,战争进入到了第二个年头,已经成为了一场旷日长久的拉锯战,就算再有几个凌云,想一举歼灭李自成,也绝不是容易的事情。这一点,凌云清楚,李自成也清楚。

    李自成混了这么久,还混出来一个闯王的名号,到底是什么情况,他有时候比朝廷心里还明镜似的,所以,他现在就盼着朝廷的官军被自己的朝廷给撤走。可以说,他的愿望在一个瞬间几乎就快要达成了,因为现在来的,还只是温大人的使者,如果温大人的使者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的话,那么,下面,朝廷问罪的诏书同样也会朝发夕至,够凌云他们喝上一壶的。

    能证明自己,只有一个办法,玩命的狠揍李自成!凌云这么想。

第二百六十五 李军计策() 
其实李自成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他和凌云的想法不太一样而已,他可不甘心就这么充当一个挨打的角色。如果是那样的话,李自成就不准备陪着凌云这么玩了。这个时候,李自成已经拥有五万以上的部队,而且还有了相当的战斗力。已经有了本钱,在这陕西的一席之地来做他的草头王,这个时候,几乎是想退出都可能性不大了。

    在李闯王刚刚造反的时候,他用了一句话来说崇祯帝,:嗟尔明朝,气数已尽。这句话,被他忽悠着一起造反的很多人都信了,甚至连朝廷里的一些大臣都信了。不过,李闯王,什么的,还是被一个人狠狠的蔑视了。这个人就是凌云,一向是不怎么说脏话的凌云,看着李自成这张东拼西凑的布告,就说了两个字,:放屁!

    其实说真的,李自成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之所以这么快,手里就有了五万人,甚至很多人都是收编的秦王府的卫队,这些人,虽然不算是一线部队,但是好懒也算是国家正规军的编制。瞬间就被李自成收编了,也只是因为,秦王太过于懦弱了。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当灾难来临的时候,秦王才意识到,当初,如果自己能帮凌云的就帮,那么,绝对不会落得个这样的下场,他是孤身一人逃回北京的,整个西安城池陷落,官员作鸟兽散,其他人也都是纷纷的逃散,秦王府瞬间成了李自成养马的马圈。

    顺便交代一句,逃回了京城的秦王殿下,下半生也只能在皇室专用的监狱里度过余生了。当然,我并未对此感到有什么值得惋惜之处,倒是认为,他也算是得其所哉了。

    不过,拥有了如此优势的李自成,还占据了西安要冲,他仍然出不去陕西,只能被困在这个地方做他的闯王,因为他的对手凌云,还凌大人手下区区的五千人,真是窝火加憋屈,然后,还有数不清的无可奈何。

    李自成恨凌云,也是入骨三分的,他也休息的差不多了,接到了凌云的这封战书,他浑身上下都觉得有点不得劲,有些按捺不住。是时候让那个叫凌云的小子尝尝李闯王的厉害了。

    晚上,他召集了自己的参谋班子,在做战前最后一次商议。相对于凌云,李自成的军中是十分的阔绰的,可以说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完全一派梁山好汉的模样。额,不过,梁山好汉什么的,其实。。哎不说了。

    李自成在陕西原来的巡抚衙门里设宴,这里已经成了他的下榻之处了,到会的有几位军师,还有李自成军中的几位头领。没错,相对于正规军来说,李自成这里的军官,只能叫做头领,山大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自成才想起来,问他的军师潘龙头,:“潘军师,我们已经准备了三日之后,与凌云开战,你有何妙策吗?”。

    这个潘军师两只小眼睛滴溜溜的乱转着,忽然说道,:“妙策嘛,不敢说,不过,我有一计,倒是不妨一试。”。

    李自成压低了声音说,:“军师速速讲来!”。

第二百六十六章 三个俘虏() 
潘龙头喝了一口酒,压低了声音说,:“闯王,我们可以如此如此!”,说着,他伏在李自成的耳边说了一番话,李自成听了,频频点头。

    这是一个李自成看来比较妙的计策,确切的说,一出反间计。可能是这位潘军师,看的三国演义的之类的书比较多或者其他的原因,他比较想使用反间计。

    但是确切的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这次来的,只是一个五品的郎中,来的时候,也没带着什么尚方宝剑什么的。靠他干掉凌云根本就不现实,因为这位刘郎中自己都在愁这次能不能活着离开渭南城。

    不过李自成还是听从了他军师的建议,决定使用这一出反间计了。其实这个反间计的实行还是比较有点门路的,因为这里压着明军的三个俘虏。其中一个还是个百户。

    这三个人一直在李自成这里待着,好吃好喝的,忽然觉得,跟李闯王混也是不错的。毕竟,李自成俘虏了他们,没杀没剐的,还好吃好喝,要是再不知足实在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这不,还没等他们主动跟李闯王献媚呢,李自成就找到他们了。

    喝完了这顿酒的次日,李自成找到了这三位被俘的明军,三个人不约而同拜伏在地,:“小人见过闯王,愿闯王福寿绵长!”。李自成竟然自己上前去,把他们扶了起来,然后命令左右,:“来呀,给三位壮士赐座啊!”。三位毕竟是在正规军待过的,礼数还是清楚的,一齐说道,:“闯王面前,怎么会有我们的座位呢?”,李自成大笑,:“没有那么多规矩的,你们有座便座,无需多礼客套!”。

    三人有些诚惶诚恐的坐下了,李自成郑重其事的屏退了左右的卫士们,然后也随手搬了个凳子就坐在他们中间,说道,:“三位壮士,这几日,李自成委屈了你们了,但是双方交战,自然是忽悠胜负,这几日,诸位在我这里,如果有什么亏待之处,李自成在这里跟你们陪个不是!”。

    说着,他欠身离座,给这三位俘虏兵施礼赔罪。这三位顿时吓得手脚乱颤,这是谁啊,李啊,闹不好就是掉脑袋的节奏。

    林海雪原里面有句话说的好,叫做不怕座山雕暴,就怕座山雕笑,据说这位崔三爷不能笑,这一笑就是要杀人的节奏,当然,这三位明军俘虏肯定是没有看过什么智取威虎山的,不过,这个道理,他们是明白的。

    他们立刻浑身冷汗直淌,齐刷刷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口称小人万死之罪。李自成也比较人性化,还是及时的扶起来了他们。告诉他们好好坐下,有任务交代他们去做。

    经过很是苦口婆心的一番语言,这三位大致上也都清楚了李闯王要他们去做些什么了。意图很简单,用一句话就能说清楚,那就是在这位朝廷来的使者面前,玩命的陷害凌云。

    三人出城走了,李自成自认为他完成了一项比较伟大的创举,他在等待凌云那边出事,好让他痛快一下。

    事实上怎么样,他在等待。

第二百六十七章 拙劣表演()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

    这里面着重宣传的是两个尖子兵,何晨光和王艳兵,两人从一开始就对着干,到了最后成为生生死死的战友,一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争,最终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狼牙特战旅的钢铁战士,出生入死执行了各种高难度的任务,当然了,本书和本电视剧就是以特种兵为题材的嘛。

    这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来自何晨光,也不是来自王艳兵,却是来自在剧中看起来像是个配角的李二牛。农二代,在农村长大,土生土长的,什么也不知道,在建筑工地搬砖头的时候,被狼牙特战旅的参谋长路过发现了,就给了他一个当兵的机会,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只想着当一个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

    这里面着重宣传的是两个尖子兵,何晨光和王艳兵,两人从一开始就对着干,到了最后成为生生死死的战友,一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争,最终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狼牙特战旅的钢铁战士,出生入死执行了各种高难度的任务,当然了,本书和本电视剧就是以特种兵为题材的嘛。

    这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来自何晨光,也不是来自王艳兵,却是来自在剧中看起来像是个配角的李二牛。农二代,在农村长大,土生土长的,什么也不知道,在建筑工地搬砖头的时候,被狼牙特战旅的参谋长路过发现了,就给了他一个当兵的机会,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只想着当一个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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