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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重生之被拐儿童寻家记-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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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你们对手机的态度不同。你想想,你的手机在哪儿?你哥哥他的手机在哪儿?”郭长源回道,“你的手机几乎一直在手上拿着按按按对不对?你哥哥呢?这两天你见他拿着手机玩过吗?”

    郭回仔细回忆了一下,好像真的没有啊,她哥的手机好像不是在口袋里揣着就是在桌子上躺着,还真没怎么拿在手上过。

    “对吧?你一直拿着玩,我跟你妈妈不单担心手机影响你学习,还担心它影响你视力。你哥又不玩,就用它接电话打电话。”郭长源站起来,弯下腰点点女儿的鼻子,“你说,不限制你限制谁?我倒是想限制你哥,问题他不给机会啊,根本不用我们限制啊!”

    “啊,好吧,我明白了。”郭回点点头,离开了厨房。

    郭长源转身去洗手,洗到一半,郭回又跑了回来,问,“爸爸,我决定以后也不玩了,跟我哥似得,就在兜儿里装着。那你能把手机给我让我自己拿着吗?”

    郭长源洗好手,关上水龙头,重新拿起菜刀,头也不回道,“不能。”

    “为什么呀!?”

    “因为我不相信你的自制力!”

    ******

    张悦到补习班的时候,还不到十点二十,郭煜还在听补习老师讲课。

    她不想打扰儿子,就搬了个小凳儿,在那个小教室门外走廊上坐下等着。

    四十分钟,说快也很快就过去了。

    张悦从凳子上站起来,从窗户里看着儿子收拾好书,打开教室后面的其中一个铁皮小柜放进去,锁好。

    她看着她儿子快步走出教室,正要开口喊他——

    然后就眼看着他在出教室门的瞬间突然加速,离弦地箭一般从她身边射了过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路狂奔下楼。

    实在是太快,快地张悦都没有反应过来,只“哎哎哎”地在后面小跑着追了上去,连他名字都忘了喊了。

    等她追到楼下,已经看不到儿子的身影了。

    张悦还穿着小高跟呢,速度再怎么快也快不过穿运动鞋的郭煜呀。

    还好,有手机。

    张悦站在补习班楼下,一边喘气一边摸出手机给儿子打电话。

    都饿成这样了?跑这么快。

    听着听筒里“嘟——嘟——”的拨号声,张悦心想,以后得记住多给小煜带些点心零食什么的,课间的时候也好让他填填肚子。

    郭煜今天特别幸运,等都不用等,刷卡进站后,刚跑到月台站定就有一趟地铁过来了。

    他随着人流走进车厢,看着车门缓缓闭合,而后拉开上衣外兜的拉链,摸出手机来看了看时间:11:05,嗯,比昨天快。

    但还没等他重新把手机塞回兜儿里,他。妈妈的电话就来了。

    “小煜,怎么跑那么快?我都没来得及追上你。你去哪家店里了?可别在那儿吃啊,今儿中午回家吃饭。”

    !!!

    “妈,你现在在哪儿?”

    “我在你补习班楼下站着呢,你在哪儿?”

    “。。。。。。好,你站那儿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过去找你。”

    郭煜挂了电话,在下一站下车,走到对面的月台,一边等反向的列车一边掏出手机打给了徐娇娇,告诉她今天中午他不过去吃午饭了。

    地铁站有四个出入口,其中郭煜经常走的那个出入口离补习班楼下很近,非常近。

    张悦站在补习班楼下等儿子,挺无聊的,刚巧,就那么无意识地盯着地铁出入口的人流看。

    因此,郭煜一出地铁站,就被张悦看到了。

    ????为什么我儿子吃个午饭还要坐地铁?

    张悦环视一圈,这附近餐饮店挺多的啊。

    。。。。。。

    郭煜实在不会编谎话。

    当然,他也不愿意去编谎话骗自己的父母,这实在没什么意义么。

    之前没说是没说。

    但既然问到了,郭煜也就说了,是去医院找徐娇娇去。

    于是郭长源张悦夫妇便知道了,他们儿子天天中午都要大老远地赶去医院和徐娇娇一起吃午饭。

    “这才几天啊,我就有种‘儿大不由娘’的错觉了。”当天晚上临睡前,张悦心酸酸地跟郭长源叹道。

    郭长源拉开被子躺进去,揽住老婆的肩,笑道,“遗传吧,当年我还不是一直围着你转?”回想起当年,他轻轻拍拍她的胳膊,“哎,你说,那时候咱妈会不会也在背后偷偷感叹说‘儿大不由娘’啊?”

    “滚,”张悦笑骂丈夫一声,“乱说什么。”

    “哪叫乱说?儿子像他老子不是应该的么?”

    “但是他还那么小,还什么都不懂呢。”张悦侧过身,问道,“你说,咱们是不是应该管一管哪?”说到这儿她自己开始在脑子里考虑,“怎么管才好,才不会让他反感呢?”

    “你刚来的时候也才十三四岁啊,也不大,”郭长源道,“你看咱妈管过吗?没有吧。”

    “你也说了,十三四岁!我儿子他才11岁多点儿!”张悦换成平躺道,接着反应过来,又蹭的侧过身对丈夫说,“我是十三四来的,但可不是十三四开始跟你谈的!你偷换概念是不是!?”

    “十五跟十三四有区别吗?”郭长源伸手掖掖被子,“别激动,你看你把被窝里弄得都没一点热气儿了。”

    “区别大了!他才十一!”

    “我看区别不大,咱是城里长大的,提倡的都是晚婚晚育;小煜他是。。。。。。那里早婚早育盛行,十一二岁订婚的大片,他这方面早熟一些也是有的。”

    郭长源说完,看老婆又要急,赶忙按住她,继续道,“再说了,你怎么知道他们在恋爱?我上次就说了,孩子刚回来,整个北京城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最熟悉的不是咱们当父母的,反倒是徐娇娇这个一起长大的小姑娘。他们好几年的青梅竹马了,咱这才几天?感情都是花时间处出来的,不能急。”

    张悦想反驳她丈夫,又无从反驳起,赌气翻过身背对他,闷闷道,“反正我就是心里不舒服。”

    “小煜才多大?你这婆婆综合征就出来了,”郭长源也翻过身,平躺着把双手交叉枕在脑袋下,道,“哎,你还记不记得以前你怎么笑话我来着:‘一拳打断他狗。日的鼻梁?’,是这话吧?”

    那也就是几个月前的事吧。

    郭回换了个男同桌,经常回来说她新同桌怎么怎么好,郭长源就跟张悦抱怨说女儿大了留不住。

    恰好张悦在杂志上读到一篇写父亲女儿的文章,文中那个父亲说,女儿新婚后的早上,当女婿跟女儿手拉手走到他面前笑着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做父亲的心情是:“看着女婿灿烂的笑脸,真恨不得一拳打断他狗。日的鼻梁!”

    于是张悦就拿这个笑话郭长源,说他将来恐怕也是个想打断女婿鼻梁的暴力老丈人。

    张悦还记得这事儿,听郭长源这么说,再一回想,就忍不住笑了,边笑边道,“我才不会变成恶婆婆!”笑了一会儿,又叹道,“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心里不好受。”

    郭长源翻身把老婆揽进怀里,“我明白,我都懂。巢里的幼鸟长大了还要飞出去另筑新巢呢,儿女大了总要飞出去单过的。咱们儿子以前过的太苦,受过苦的孩子都早熟,你就当他提前长大了,啊?”

    张悦翻过身来,伸手抱住丈夫的腰,靠进他胸膛里,道,“嗯,等将来他们都飞出去了,就咱两个老家伙在一起慢慢混日子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患了“配角太抢戏”类疑难杂症,重病晚期,怕是难治愈了qaq

    话说以后更新就改在上午11:11怎么样?

    因为前两天发现:居然真的有亲熬到半夜就为了等更啊!

    心里实在不安!

    所以再努力尝试一次,希望这次可以坚持1个月以上!

    额,或者半个月?

    。。。。。。

    至少一星期!

    一更奉上,3700,先补上昨晚的。

第42章() 
这些年来,生意场上,高凤竹也见过一些为了“公司”,为了“家族事业”,让自己的孩子去搞商业联姻的例子。

    说实话,她。。。。。。略感奇葩。

    这不是舍本逐末么?

    你活着为什么活啊?

    为事业?为钱?为脸面?

    什么玩意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事业不过就是个赚钱的工具,再升一层,也就是满足下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精神需求罢了。

    事业再大,挣钱再多,成就感再高,面子再足,有孩子重要吗?

    当爸的也就算了,当妈的居然也这样,高凤竹就深感不可理解了。

    那是你十月怀胎千辛万苦生下来,又抱在怀里捧在手心从一点点大养到会走会跑会喊“妈妈”的宝贝。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他(她)更重要的?

    想不通。

    高凤竹就那么一个女儿,捧在手里养了两年多,丢了,又在锥心的痛苦里苦熬了近10年,才重新把自己的宝贝寻回来。

    再没有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比她更重要了。

    论起在高凤竹心里的地位,哪怕是她母亲,也要比她女儿退一射之地。

    说起来挺不孝的。

    但人性就是这样。

    一般来讲,每一个人,投注在儿女身上的感情总是要远远大于投注于父母身上的感情。

    若把感情说成欠债,那么,每一代人都欠着父母的感情债。

    然后又被他们的儿女欠债。

    想想,也勉强算作扯平。

    反正人类就是这么一代一代延续下去了。

    而高凤竹,因为有缺失的那10年,所以她对于女儿的爱,掺杂着小心翼翼的恐慌和失而复得的珍惜,所以比一般的母亲可能更深更复杂一些。

    但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因此,推己及人,高凤竹总觉得母亲对孩子的感情是独一无二,深厚到无可比拟的。

    故而她去参加这样有联姻意味的婚礼的时候,每每面上微微笑祝福新人时,心里总忍不住觉得那些做父母的脑回路不正常。

    公司再大,不过冷冰冰的死物,跟孩子根本没可比性好么。

    高凤竹本来是打算把工作挪到病房里来的,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女儿。

    但这个计划刚刚实行了2天就宣告破产了。

    因为高凤竹发现,有女儿在身边,她根本无法进入工作状态!

    哪怕女儿是拿着手机在玩操纵着一条曲线转圈圈的无聊游戏,她也能坐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上20分钟!

    真是。。。。。。一言难尽。

    那就去公司上班?

    可又实在不放心把女儿托给别人照顾,更舍不得。

    最后,高凤竹只好暂时把手上的工作暂时分给了几个副总做,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她做决断的时候,就电话交流、通知,并让秘书把需要签署的文件带来医院签了。

    不过公司现在正在发展期,新品牌经过近一年的酝酿期,已经初步成熟,不久后就要投入市场试水了。

    在这个关键点,高凤竹不敢也不能离开公司太久。

    所以,后来,她一周里待在公司和待在医院的时间基本上是对半分。

    这跟选择事业还是选择女儿没关系。

    毕竟事业能提供源源不断的金钱。

    有了足够的钱,她才能给女儿提供更好的医疗环境和更高的生活水准,才能给她未来的保障。

    自从确定不能整天待在医院之后,高凤竹就一直在犹豫该把女儿托给谁照顾。

    凌东志。。。。。。

    就现实条件来说,他是最合适的托付者。

    假期容易请,有空闲。

    孩子亲爸,身份也合适。

    就目前来看,对女儿也算挺上心的。

    但高凤竹初时,只在心里略过了一下就把凌东志的名字剔除在外了。

    让凌东志单独带着娇娇,高凤竹哪怕只是想想,一股浓重的不安感就会随之涌上心头。

    当年的事在她心里狠狠划了一刀,伤疤经年未愈。

    后遗症也不少。

    不敢,也不想让凌东志单独带女儿,这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高凤竹最初是想把女儿托给妹妹高英兰的。

    但当她旁观了凌东志和徐娇娇父女俩的第一次见面之后,高凤竹改变了最初的想法。

    。。。。。。

    这天上午,高凤竹领回了新的户口本,拿着给女儿看过之后,想到那天跟凌东志说的让他在新户口本下来这天跟女儿见面的话,就打了个电话通知他。

    徐娇娇,哦,不,现在应该叫凌欣冉了。

    凌欣冉心里很有些忐忑,她不知道这个陌生的亲爸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长什么样?

    他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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