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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无量宇宙大穿越-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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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即便如此,那五百兵卒也折损大半,只剩下两百人左右。

    不过活下来的人,都得了好处,这里便不细表。

    随同司空府诏令而来的,还有两人。一人是曹操府上的管家,一人却是荀攸荀公达!

    王宿有些惊讶,连忙道:“不想公达先生竟然至此,有失远迎,祈望恕罪!”

    荀攸笑呵呵的,一脸温润,回了一礼,各自坐好,这才道:“那日情景仍历历在目,彼时王君尚是布衣,此时已为一郡太守,端端是让人感叹。君武略无双,破刘备,救徐州,攸心甚慕之!此来一者奉主公之命,传达诏令,二者嘛。。。”

    王宿心里玩味。om

    传达诏令用得着荀攸亲自出马?!

    这谋主也太廉价了吧?

    “二者是代主公前来视察屯田诸事。”荀攸继续道:“三者。。。呵呵呵。。。”荀攸笑了起来,脸上满是温和:“先要恭喜王君!”

    “恭喜。。。”王宿一脸纳闷,还有什么值得恭喜的?

    荀攸笑道:“我此来,除传达诏令、视察屯田,还有主公私事相托。”

    “哦?”王宿一愣。曹操私事,为何要恭喜他王宿?他脑子没转过弯来。

    荀攸袖袍微微一拂,笑道:“主公有一女,名瑾,年方二八,容貌瑰丽,正待字闺中。王君仪表堂堂,才具非凡,又无家室,正是良配。主公意与王君结亲,王君意下如何?”

    王宿愣住了。

    “曹操要把女儿嫁给我?!”

    “是了,我没拜他为主定下名分,如今却有破刘备,杀关张,救徐州之功,另有屯田丰收之象,想来曹操是坐不住了,想要将我彻底绑上他的战车!”

    转瞬间,王宿就想了个通透。

    心里犹豫起来。

    曹操嫁女与他,虽说是为了把他牢牢绑住。但怎么说也是从好意出发,而非恶意。若不应下,天知道曹操之后又要怎么做。

    若是应下,王宿又有些不情愿。

    来自于现代地球的他,自然受到现代地球思潮的影响。

    这种包办并有政治色彩的婚姻,让他有些排斥。

    但如果不答应,那就是不给曹操面子,人家曹操都把荀攸派来做媒人了,王宿还能怎么办?

    他沉吟片刻,随即笑道:“我自山中来,之前的确没想过要成家立室。。。但曹公好意,我不能拒绝!”

    荀攸闻言,暗暗舒了口气,笑道:“如此便好,王君而今拔擢为郡守,又与主公结亲,是喜上加喜。说起来,我之前也是一番为难,主公所命,我不能不为,但又不知王君心意。如今好了,免的我难以向主公交代。”

    然后道:“主公所命,让王君年前返回许都述职,并与瑾小姐成婚,王君意下如何?”

    王宿还能如何?事情都答应了,具体什么时间自然就无所谓了,于是点头道:“当尊曹公之命。”

    掀开这一节,两人就下邳农事、政务,做了一个交流。

    荀攸虽更擅于军略,但政务也同样精通。王宿虽来自现代地球,脑子里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大框架而言,倒也能与荀攸说的头头是道,但具体怎么做经验却不够,正好向荀攸取经。

    之后又是一番招待,然后便与曹府管家交换了生辰八字,并奉上了聘礼。

    王宿的生辰八字,说实话,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孤儿,哪里知道自己的生辰?只大略琢磨了一下,按照自己的年龄估摸了一个。

    当然,这个年龄,也是虚构的。

    王宿本身,已三十有一。但他的模样,尤其是在使用了九窍金丹之后,变得愈发年轻,现在看来,不过二十出头。因此,就报了个二十一,整整削了十年。

    而曹瑾的生辰八字,则完完整整。

    王宿细细一看,这千金大小姐竟是曹操长子曹昂一母同胞的妹妹,生于光和年间,今年正好十六岁,是曹操的长女。

    王宿略略回忆,这个女孩,如果没有自己插这一脚,应该会嫁给夏侯家,亲上加亲。但自己这么一来,夏侯家就没份了。

    当然,具体情况,王宿记得不大清楚了。

    至于聘礼,则是王宿从地球带来的一些东西,镜子、手表、打火机等小玩意。大玩意儿因为当时没想起黄泉图就没带,只有这些小东西。

    但东西虽小,在这时代却很宝贝,作为聘礼,也不显寒酸,反而十分隆重。

    曹府管家接了聘礼,当天就回返许都去了。荀攸则留在这里,还要视察屯田事宜。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王宿陪着荀攸将整个下邳逛了一遍,待得巡查完所有的试点乡,荀攸才告辞离去。

    王宿的生活,又回到了之前的模样,波澜不兴。

    。。。。。。

    许都。

    曹操把手里的打火机玩出了花样,啪啪打个不停,口里啧啧称奇。

    “我那女婿还真有些好东西。”曹操笑眯眯的:“也不知这些宝贝是怎么做出来的,端端是鬼斧神工。”

    堂下荀攸笑道:“王君言道,这是其师所为,借鉴了古之诸子,尤其是墨家的机关之术,才做出这些宝物。”

    “墨家。。。”曹操微眯着眼,沉吟道:“我偿闻墨子制木鸢,能飞三日而不落,再看这打火机神妙,想来不曾有假。公达,荀氏传承久远,又是荀子后裔,可知墨者踪迹?”

    “主公的意思是?”荀攸眉头一挑,微微吃惊。

    “墨者有如此技艺,若能为我所用,岂不妙哉?!”曹操笑道。

    荀攸有些踌躇,道:“墨家思想偏激,若是启用,恐怕。。。”

    荀氏书香门第,乃儒家传承,自然排斥墨家。但主公曹操所问,他又不能不答,因此十分犹豫。

    曹操心思一转,约莫就明白了。

    自汉孝武皇帝时,儒家公羊派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其余诸子各家,皆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除了法家苟延残喘,其他各家如今均难见踪迹。

    而今曹操想要启用墨家,实在困难。

    不说墨家是否还有传承,单说儒家这一关,曹操就过不了。儒家墨家,乃是死敌!墨子怒骂孔子,鄙视儒家。孔子的徒子徒孙,当然就憎恨墨家。

    甚至比憎恨法家都更甚一筹,乃是道统死敌!

    因此,荀攸又怎会眼睁睁的看着曹操启用墨家呢?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必须要扼杀在摇篮之中。

    随之,荀攸大谈墨家危害,言其动摇统治根基,万万启用不得。

    曹操虽然不是很赞同,但也心有所感。

    虽然仍然有用墨家的想法,却不再提及,按捺心间。

    荀攸见状,松了口气。

    转念就想到了王宿,看着曹操手中的打火机,荀攸不由心头一跳:“莫非这王寻道出身墨家?!”

    当下,这个念头止不住疯长起来。

    。。。

    曹府后院,乃女眷居所。

    曹瑾作为曹操长女,十分得到曹操宠爱,所居宅院十分美丽。说起来曹瑾的身世也不如意。她生母早死,大哥也战死,若非曹操疼爱,恐怕在曹府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

    当然,曹操持家有道,压得住妻妾,其妻丁夫人又是个慈爱的长者,对曹昂兄妹视如己出。

    两年前,曹昂因曹操之错战死,丁夫人甚至闹到要与曹操离婚!

    曹操不许,就搬回老家去住,至今都没回来过。

    闺房里,曹瑾拿着一面明镜,坐在梳妆台前,优雅而雍容。曹操虽不英俊,但样貌还过得去,其亡妻刘氏,自然是个大美人,因此曹瑾生的也是秀丽端庄。

    虽不说绝世美女,但打个八十分是绰绰有余。

    明镜里,将一张美丽的脸蛋映照的纤毫毕现,曹瑾看着自己的模样,不知怎的,脸色就愈发红润起来。

    身旁的丫鬟俏生生道:“小姐真好看。”

    曹瑾并未回答,却忽然道:“小玉,你说王寻道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嘻嘻,小姐在想姑爷啦。。。”

    “乱说话!”曹瑾脸蛋通红,使劲了拧了小玉一把,拧的小玉哎哟一声,连忙道:“婢子听说姑爷身长一丈,腰围八尺,青面獠牙。。。”

    “哎哟,小姐饶了婢子,婢子不敢乱说啦。。。”

    主仆两人打闹起来,春光灿烂。

    好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停下,若有男子在此,怕不要口水长流,那脸蛋通红,气喘吁吁的模样,实在是太过诱人。

    “小姐,前院服侍老爷的石头说,姑爷身长八尺,身材修长壮硕,眉目英挺,是个好男儿呢!而且还文武双全,听说这次把想要霸占徐州的刘备打的落花流水,还杀了刘备的几个大将呢!还有还有,听说姑爷屯田也很神奇。。。”

第十四章 屯田成果() 
王宿倒是不知道曹家大小姐的想法。om

    荀攸去后,又半月,下邳郡十六个试点乡的改良粟米终于到了收获的季节!

    “张郡丞,各试点乡的粟米收割事宜,就全权交由你来负责。”王宿的脸上,已然有了些许威严。

    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做官久了,自然就能养出官威来。

    堂下,张铭应诺,道:“太守可有具体嘱咐?”

    “屯田乃是现在一等一的大事,万万马虎不得。我有两个交代:其一,盯紧下面的人,不能让人私藏。这十六个试点乡此次的收获,都要作为粮种储备。至于百姓生活所需,我已向司空府上书,请求拨付粮草替代之。”

    “其二,各县豪强大户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改良粟米的优势只要眼睛没瞎,都看的出来。产量高,适应性强,并且生长周期还要短一些。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率先得到粮种自己去种。这一点必须要杜绝。这些粮种握在我的手中,有大用,这时候决不能流传出去!”

    “属下知道了。”张铭心里有数,点头应是。

    “这事你与李功曹仔细盯着,一旦有犯事的,不论何人,绝不姑息!”

    二人齐齐顿首。

    “好了,你们下去吧。”王宿挥挥衣袖。

    下邳郡十六个试点乡的改良粟米收获事宜,几乎牵动了整个下邳,二三十万人的心。不但是民间百姓、豪强大户,许都的曹操,也正等着屯田的结果。

    随之,热火朝天,轰轰烈烈的大收割开始了。

    每个县的试点乡,成片成片金黄的粟米田周围,是围满了百姓。男女老少,不论黔首还是名爵,一个个望眼欲穿!

    有的人,甚至不远百十里,跋涉而来,只为了看这牵动人心的改良粟米的大丰收!

    看着这一片片一眼望不到边的金色海洋,人们的眼中,皆是希望!

    “丰收喽!”

    也不知谁,大吼一声,拿着镰刀的屯田百姓,一个个咧着嘴,冲进了粟田中。

    一片片的粟杆倒下,堆成一摞一摞的。那硕大的穗子上,一粒粒饱满金黄的粟米,好像黄金一样,是如此的耀眼!

    孩童们跟在后面,一个个跳着笑着,在田里拾取那些因为不小心掉落的穗子。甚至连一粒粟米都不会放过!

    “苦日子要到头了呀!”

    不知谁感叹了一声,好多人都热泪汪汪。

    “这些粟米收割之后,立刻就能下种。”一个屯田小吏兴致勃勃与身旁围着的百姓解说道:“太守大人改良出来的这种粟米,有极强的适应性。om不论冬夏,不论气候,不论水旱,皆可种的!只因环境差异,产量上,可能有所波动罢了。”

    “诸位还要记住一点,新粟虽然适应性强,但对地力有很大的要求。即便是重在干旱地带的,也必须要多施肥。否则产量就会急剧减少。”

    “大家伙都知道,正因为其适应性强,任何时候都能播种。每三个月就能收获一次,一年不间断就能收获四次!这是多么惊人!但种植太过频繁,地力就承受不住。也许三两年,咱这土地就一片荒芜,连根草都活不下去。”

    “所以呀,太守大人编纂的农书,上面的每一条,大家伙都要牢牢记住。要记得施肥,要记得养地!”

    “为了保证我们的土地能孕育肥力,保证我们的子孙后代,还能凭借土地好好生活。所以呀,这新粟的种植,每年只能两季。”

    屯田小吏唾沫横飞的解说,人们听的是连连点头。

    “若不是太守大人,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粟呢?我们大家伙,我们子子孙孙,都要感激太守大人呐!”

    “是啊,太守大人的农书,我都记着呢,要当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

    “俺要回去给太守大人立长生牌位,初一十五都要供奉!”

    小吏笑开了花,幸有荣焉。

    虽然百姓们念叨的是太守,但他作为实际执行者,心里也有说不出的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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