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重生之种田也逆袭-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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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没文化,可是大戏看过不少,要想有出息那都是要读书考试的。现在的大学生,那可不就是以前的举人老爷了。
“老奶,读书一点都不好玩,每天还有那么多作业要写。还没有跟小胖他们玩捉迷藏好。”想到王老师每天放学前布置的作业就心烦,沈晓伟恨不得以后都不用写了。
“不行就是不行,你要是不听话,下次你爸要揍你老奶可就不帮你了……”
见到沈老太这里是没戏了,沈晓伟垂头丧气的准备去做作业。
走到大堂,沈晓伟看到三姐和四姐都坐在那里认真的写作业,丝毫不觉得羞愧。从书包里把练习本拿出来,现抄写语文新课的生词。
王老师布置的语文作业,一般都是将当天学的新词语抄写三遍。这是沈晓伟最喜欢的了,都不需要动脑子。
沈晓伟都已经在心里打算好了,等自己抄完生词,就可以直接把三姐她们的作业本拿过来直接抄。 虽然还只上了两个星期的课,但是每次沈晓秋都能够拿优,沈晓冬虽然没有沈晓秋好,但最差也是良+。
沈晓秋毕竟是活了一辈子了,写一年级的作业都不需要费脑子,刷刷的就把作业都写好了。将书本整理了一下,沈晓秋准备把作业都放到书包里去。
这时候的书包,其实就是一个布袋子,还是用家里面是在没用的破衣服做出来了,上面还打着补丁。沈晓秋背这样的书包上学,一点都不觉得丢人,家里面的条件就这样想要更好的也没有。更何况,去上学的小伙伴,不管谁家的书包几乎都是有补丁的。
“姐,你等等。”沈晓伟干净放下笔,阻止沈晓秋的动作,脸带讨好,“姐,把你数学作业给我抄抄呗。”
见到沈晓伟的举动,沈晓秋的美貌翘了翘,“怎么,今天的题目不会写?”
“会写,又不难,这不是太麻烦了吗。”可劲的摇了摇头,沈晓伟觉得自己聪明着呢。今天王老师上课讲的又不难,怎么可能连题都不会写。
“有什么麻烦的呀?才十道题,又费不了多少时间。小伟,你看你四姐比你早出生几分钟而已,都自己写,难道你连个女孩子都比不过?”立志要把小弟玩正途上拉的,怎么能够纵容他不好好做作业呢。
埋头做作业的沈晓冬,正好被沈晓秋拿来给沈小弟竖榜样。
沈晓伟嘟了嘟嘴,挣扎了一下,自己是个男子汉怎们能够连个女孩子都比不上,“好吧,自己写就自己写。”
这样的戏码几乎每天都要上演一次,沈晓秋每次都拿沈晓冬来激励沈晓伟。不得不说,效果非常好,在沈小弟眼里他四姐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咬着牙做作业,沈晓伟可不想输给沈晓冬,男子汉大丈夫哪能输给女孩子。
每回看到沈晓伟不甘不愿的写作业,沈晓秋都无比的感谢沈晓伟和沈晓冬是双胞胎。正是差了没几分钟,才能够激的起沈晓伟。要是沈晓冬比沈晓伟大上个一岁,也就没用了。
日子总是过的飞快,不知不觉半个学习已经过去了。作为学生的沈晓秋也迎来了第一次期中考试。
试卷是由王老师手写然后到镇上复印出来的,纸张质量算不上好,拿到手里一股子浓郁的油墨味就钻到了鼻子里。这才是真正的墨香啊,闻到这久违的味道,沈晓秋的手都有些颤抖。
卷子的内容并不难,几乎都是书上的,没费什么力,沈晓秋就把卷子写好了。写完之后,还检查了两边,也只用了一半的时间不到。
悄悄的往四周打量了一下,所有的人都在奋笔疾书。沈晓秋也耐着性子坐在位子上,并没提前交卷的打算。
沈晓秋知道自己并不是那种天才性的人,只不过是占了重生的便宜,这才在学习上有了一点微弱的优势。想要保持好成绩,那就要靠自己的努力。
沈晓秋想过了,提前交卷肯定会引起小伙伴的嫉妒的、若是以后自己成绩不再拔尖,那肯定就会落人口舌,说沈家三丫不用功不好好学习,成绩都变差了……
村里面最八卦了,加上那些八婆的闲言碎语,白的都能说成黑的,沈晓秋可不想再精力那些疯言疯语了。
成绩出来了之后,最高兴的就是沈晓伟了。一年级一共就两个双百,一个是沈晓秋,一个就是沈晓伟了。面对玩伴们羡慕崇拜的眼光,第一次,沈晓伟觉得每天做作业也不那么幸苦了。
最不开心的,可算是沈晓冬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那个不喜欢读书的弟弟都考的比自己好。看着卷子上因为看图写话扣了一分,再看看沈晓伟得瑟的笑容,以及沈老太和沈爸毫不吝啬的表扬,眼里充满了不虞。
24第 24 章()
“姐,你在看什么呢?”无意间,沈晓秋看到大姐手里拽着一张纸,脸颊飘着两朵淡淡的红晕,不由得好奇。
“没什么。”沈晓春正沉浸于自己的心思里,突然间耳边响起清脆的女声,心霎时便慌乱了。转头,看到沈晓秋正站在低级的后头,凑着脑袋往前看。想起手里的东西,手忙脚乱想要藏起来。
“姐,别藏了,我都看到了。你要是不给我看,我就去跟妈说你在学校谈朋友了。”虽然没有看到信纸上写了什么,沈晓秋心里却是隐隐有猜测,估摸是一封情书。
黑溜溜的大眼睛,俏皮的吐了吐小舌头,那半威胁的话用软糯的声音说出来,怎么看怎么可爱。看到这样的晓秋,让人忍不住想要到那白嫩嫩的小脸蛋掐上一把,看是不是能挤出水来。
沈晓春自觉的心都软成一片了,那还会有反感的情绪。略微挣扎了一下,决定将手里的“情书”给沈晓秋看上一看。
“就给你看看啊,可不能跟别人说,不然以后什么事都不跟你说了。”沈晓春毕竟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女,收到了情书还是想要有人能够分享一下。
学校里的女同学,关系再好,沈晓春也不敢让人知道。上个学期,就是有一个张同学,写了了一封情书,然后不知道怎么就被人贴到学校的小黑板上了,结果那个女同学因为受不了同学们的指指点点就跳楼自杀了。
虽然,自己跟那位张同学不一样,情书不是自己写的,而是别人写给自己的。但终归是情书,要是传了出去,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
沈晓秋扫视了一眼,发现纸张是最常见的信纸,字体很潦草。乍一看,让人觉得字体的主人很浮,第一印象减分。再看看上面的内容:
“沈晓春同学,
从见你第一眼,我就想亲昵的称呼你春儿。
还记得,那是美丽的日子。
蔚蓝色的天空,倒影着你美丽迷人的倩影,
微风拂来,三千青丝划出美丽的弧度,
晃了我的眼,更是晃了我的心。
你的笑容,犹如冬日里的暖风,将我的心都融化了
你的身影,意如呼吸,一刻都不能停止
遇见了你,我才明白生命或缺了什么
亲爱的春,你愿意让我的人生变得完美吗?”
小男生的情书,带着卖弄文采的意味,空间图书馆中那么多的小说,沈晓秋那可不是白读的。
这男生,一点担当都没有,就连情书的末尾也没有留下名字,只有某某时间某某地点见。却在开头点出了沈晓春的大名 ,让人想要忽视都不行。
这封情书,要是落到了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手里,或者是对沈晓春心怀不满的人手里,那么头一个倒霉的就是她。至于撰写着,连个简称都没有,想要找个嫌疑人都不行。
“姐,你知道谁写的?”想了想,沈晓秋决定不先发表自己的意见,小心翼翼地试探的看法。想到刚才大姐那副少女怀春的样子,有些暗暗着急,可别真有意思啊。
“啊……不知道,他又没留名字。”对着信看了一遍,字迹还真不熟悉,好像不是自己班的人。沈晓春是班里的课代表,每天都要收作业,对班里同学的字体还是有所了解的。
“姐,我看你脸红红的,好像对这情书很有好感,你是不是准备按照上面的地址去见人呐?”沈晓秋支着胳膊,戳了戳沈晓春的胳膊。
“啊,我是有这个意思,你不觉得上面的句子写的很美吗?”沈晓春满脸的向往,觉得能写出这样的诗句的男生,应该有着诗人的气质。
沈晓春完全忘了,眼前“八岁”的沈晓秋能够能体会到那美妙的字句。家里跟她年岁最为相近的是沈晓夏,可是偏偏沈晓夏是个大嘴巴子,不管什么秘密到了她嘴里都守不住。 也就沈晓秋,比较的实诚,沈晓春一点都不担心她跟别人说。
“姐,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你看……”掰着手指,将刚才看到情书想到的,都给沈晓春理了一遍,沈晓秋害怕不够保险,又加了几句,“姐,你看你长得好成绩也好,在学校应该有人会嫉妒你吧,要是这是嫉妒你的人弄出来的局呢?专门等着你上钩,那可怎么办?”
沈晓春的眼睛是双眼皮,原本就又圆又大,如今吃惊之下,更是瞪的圆圆的。在三妹的分析下,她怎么觉得这个男的虚浮、胆小、没有担当,比女人还不如?继听到第二猜想之后,沈晓春整个人都风中飘零了,自己生活的校园有这么危险?
思想一下子冲击太大,沈晓春决定先静下心来消化一下刚才得到的信息。面对沈晓秋“你还去不去”的眼神,疲惫的摇了摇手,沈晓春轻吐:“不去了,你先让我冷静冷静”。
听到大姐说不去了,沈晓秋赶紧的会自己的房间,还不忘把沈晓春的房门带好。当然,那封情书也被沈晓秋顺了出来,这种东西还是不要让大姐看到比较好,要是看着看着她就想去了,那可怎么办?
不过,这毕竟是沈晓春第一次跟她分享情书的秘密,要是直接毁掉好像有点不好。万一等会大姐想把它留下作纪念呢?弄没了可不好解释,让大姐心里不高兴那就更要不得……
思来想去,沈晓秋觉得先把情书放到空间里,冷藏一段时间。大姐要是想起来了,想要回去,那就给她;要是她忘了,那么自己也就顺势遗忘好了。
第二天,沈晓秋一直偷偷的注意着沈晓春,情书上说的时间就是今天下午亮点。虽然昨天沈晓春似乎决定不去了,沈晓秋还是觉得不保险,盯准大姐的举动,要是大姐真去了,自己就偷偷地跟着,万一苗头不好,还能帮忙。
中午吃过饭,沈晓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骑了自行车就出门了。
看着车子消失在视线范围内,沈晓秋瞧了瞧自己萝卜头身材,暗自恼恨自己,怎么就忘了不是想跟就能跟的上的啊……
25第 25 章()
正当沈晓秋一筹莫展的时候,耳边传来了轰轰声,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有人正骑着摩托车往这边来。现在还不到12点,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不少,要是能搭便车去,那时间还是绰绰有余的。
看到是村里的范治国,沈晓秋连忙招手大喊道“治国叔!……”
范治国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年纪轻轻的,就在镇上开了一个理发店。据说收入很好,从他那辆村里独一无二的摩托车便可看出一两分。
“原来是晓秋啊,找你治国叔有事?”范治国听到有人叫自己,远远的就看到一个小萝卜头,听声音有些熟悉。等停下来,发现原来是沈晓秋,看着水嫩嫩的小丫头,沈治国觉得天都没那么热了。
“治国叔,你这是要到镇上去吗?”黑漆漆的大眼睛,充满希冀的看着范治国,沈晓秋可劲的卖萌。书上说了,小孩子卖萌,那是对待大叔的利器。虽然不知道范治国是不是怪蜀黍,沈晓秋还是尽量的装可爱,这年头还是很招喜欢的。
在空间泉水的蕴养下,沈晓秋透着一股灵气,让人有种发自内心想疼爱的感觉。范治国就觉得自己有个这样的女儿就好了,摸摸下巴的胡渣,想着:自己是不是该结婚了呢!
女儿那得等娶了媳妇才能有,现在就先拿眼前的小丫头解馋好了,等以后自己有了女儿那也有哄孩子的经验。眼里带笑,范治国决定把小丫头弄到店里面去玩玩,那些大妈应该会很喜欢这个小丫头的,“是啊,晓秋要不要去?晚上治国叔可以开车送你回来哦……”
眨巴眨巴眼睛,歪着脑袋,沈晓秋咬着音软糯的说道:“真的吗?治国叔,你的店在哪里呀?”
最近,沈晓秋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好听了,说话的时候糯糯的,又不失清脆,尤其是撒娇的时候,简直能够沁到人心里去。
“在灵芝桥头,那旁边还有一个灵芝公园,叔叔不忙的时候还可以带你到公园里套娃娃,怎么样,想不想去呀?”越看越觉得这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