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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与魔鬼下棋-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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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宛儿就是这样个悲剧的“祸星”。    
      她为满足自己的情欲而不顾一切了。    
      后来她的不幸是为作者同情的,她与庄之蝶的关系更是为作者激赏的。但其不幸却是很可免除的,庄之蝶、周敏、孟云房都知道她被原配丈夫抢回去在经受非人、非法的虐待,一个个却失了头,不去报警,请警察协助,帮她彻底逃脱苦海,做着学者、作家、名流的男人们,想到的只是打架、开溜,岂非有点天方夜谭?    
      贾平凹这是想要干吗呢?    
      他是想说:一个男人为满足自己情欲,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可以原谅吗?假如他满足过了,那手段与目的也都是可圈可点可贺可羡,不必负责的?    
      无怪乎男人都愿做庄之蝶哩,玩着女人而浪漫、安全、快乐,一身轻松。因此,《废都》就具有了“世界性”。    
      西方人有一个传统,喜欢看中国人的“隐私”,看他们自己所不具备而又能被他们理解得了的东西。    
      在他们那里,中国古典小说受评价最高的不是红楼、三国、水浒、西游,也不是《金瓶梅》,而是《肉蒲团》和《好逑传》。恰如中国人往往认为西方男性有较强性能力一样,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最擅长做爱。    
      《废都》这部“擅长做爱”的书投了缘,很富于文学性,引用的顺口溜也是为他们所陌生的,再有点东方的神秘主义味道和色情想象,在浪漫的法国不拿个“费米娜外国文学奖”那才怪呢。    
      爱·性·女人观    
      贾平凹曾说:“男人们的观念里,女人到世上来就是贡献美的,这观念女人常常不说,女人却是这么做的。”    
      继而,他把女人分了类:“有硬格楞噌脆类的,有粉白细嫩润类的,有黄胖虚肿泡类的,有黑瘦墩粗臭类的。”    
      平凹笔下的女主角儿多“粉白细嫩润类”,《浮躁》里的水儿、石华,《废都》里的唐宛儿、阿灿,《美穴地》里的四姨太,《高老庄》里的西夏等等,皆为作者属意,是他所想念的女性形象。    
      这些人儿有些共同特性,就是:    
      她实在是通体灵性的人,艳而不妖,丽而不媚,足风标,多态度,能观音,能听看,轻骨柔姿,清约独韵。虽然有点野,野生动力,激发了我无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个人人儿,你已经幻化了与我同形,就做我的新妻吧。    
       譬如:“小水在寂寞里悄悄地发育,滚圆了肩膀,白皙了脖颈,胸部臀部显出曲线”,高了,美了,“轻手软脚的”,“熟得像一颗软了的火晶蛋柿”,“人材十分地排场”。几十年来,看过的女人千千万万,模样好的筛下来就两位,老辈子的现做了专员的女人,年轻的就只有这小水了。    
      再看:“女人已经是换了一件圆领的晚服短衫吧,那短衫使女人别有了一种与白日不同的柔媚,情致婉转,将粉颈根两块突凸的锁骨微微暴露,女性的美艳皆如四姨太这一类,该肥的胸部和臀部浑圆,该瘦的后脊和两肋则包骨不枯。”    
      至于唐宛儿,同样是个尤物、人精。    
      “皮肉如漂过一样,无形里透出一种亮来”,“两条细眉弯弯,活活生动。最是那细长脖颈,嫩腻如玉……显出很高的两个美人骨来”。    
      那脚则“小巧玲珑,跗高得几乎和小腿没有过渡,脚心便十分空虚,能放下一枚杏子,而嫩得如一节一节笋尖的趾头,大脚趾老长,后边依次短下来,小脚趾还一张一合地动”,“西京城里也是少见的”。    
      世上的美女本不多,都集中来平凹这里了,若取消人物的名姓、头衔,换上“女人”二字,他在其他人物身上所做的种种形容、描摹,都可以相互倒来倒去地用,无非光艳照人,罕物稀见,引得“从不会相思”的、不知是庄子梦里化了蝴蝶,还是蝴蝶梦里化了庄子的“庄之蝶”们,“不会相思,学会相思,就害相思……好思量,不思量,怎不思量”,“终日想它,不去想它,岂不想它”。    
      这些概括了女性所有理想优点与特点的形容,当然全是从男人角度“总结”出来的,女人存在无论有多少其他堂而皇之的理由,千条万条归为一条,都是为男人消遣快乐的。    
      平凹对女人有这诸多的想法,最初怕是源于李渔的《闲情偶寄》诸书。    
      其“声容部”说: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肌肤细而嫩者,如绫罗纱绢,其体光滑,固受色易,退色亦易。相人先相面,相面先相目。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善动而黑白分明者,必多聪慧。相女子,则“上看头,下看脚”,再看手。手嫩者必聪,指尖者多慧。柔若无骨者,愈亲愈耐抚摩。常常形容在口上的“尤物”二字,指的是有媚态的妇人。媚态之在人身,如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气,是无形的,不可解说的。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可抵六七分。无媚态,则七分人材,只三分魅力。    
      一句话,“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其滥觞在《毛诗正义·硕人》和宋玉《好色赋》、司马相如《美人赋》、曹植《洛神赋》、王粲《神女赋》、陶潜《闲情赋》,直到近世的《西厢记》、《红楼梦》之“芙蓉女儿诔”等。    
      一色儿的,这美对贾平凹来说,是“被动”、“消极”地存在的,为“他”而活才有所意义,有所附丽,有所价值的。    
      诚如他笔下人物说的:“女人的作用是贡献美的,贡献出来了,也便使你更有强烈的力量去发展你的天才……”    
      他且有了女中同志、知音:    
      人都有追求美好的天性,作为一个搞创作的人,喜新厌旧是一种创造欲的表现!可这些,自然难被一般女人所理解,……在这点上,我自信我比她们强,我也会来调整我来适应你,使你常看常新。    
      唐宛儿这样贱卖自己时,庄之蝶也便受了,受得理直气壮:    
      你是真正有女人味的女人。……我们在一起,我重新感觉到我又是一个男人了,心里有了涌动不已的激情,我觉得我并没有完,将有好的文章叫我写出来!    
      等而下之的,就有了一个宣言:“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还吾性中所有”。“不买一二姬妾自娱”,那就白白富贵了。    
      或说:不偷“一二姬妾自娱”,那就白白出名了。    
      像唐宛儿、庄之蝶这样的情侣关系,就不仅能得娱乐,而且能“小别胜新婚”地“常见常新”,一切家花儿就都不如野花,自己有的不如偷的,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    
      “想当然之妙境”,较之“身醉温柔乡”,更“倍觉有情”。    
      只是平凹不如此露骨地说,而说:男女相吸,“以性为磁”,“性是人类同吃喝一样重要的一种欲,性欲的刺激是以人之外貌美好为点,而欲是创造世界的原动力,这也是上帝造人之所以分为男女的秘诀所在。对于性这种欲的冲动,人类在有了文明后带有两种说法,一是称作爱情,给以无以复加的歌颂,作为所有艺术的永恒专题;一是斥为色情,给以严厉的诋毁和鞭挞。可是,谁能说清爱情是什么呢,色情又是什么呢?它们都是精神的活动,由精神又转化为身体的行动,都一样有个‘情’字,能说爱情是色情的过滤,或者说,不及的性就是爱情,性的过之就是色情吗?不管怎么说,它们原是没分别的。”    
      这里,我不是说“性”不好,“欲”不好,“色情”不好,而是说要从什么角度、什么场合、什么目的、什么方式、什么分寸、与什么人说才恰当,才“好”。    
      离开了这些考虑,不把这些区分清楚,很难说平凹就讲对了,否则庄之蝶们的见美女就上,政治流氓们的三宫六院,倒真不必谴责与打击了。    
      爱情要是等同于色情,谁个乱搞女人、甚至乱伦的男人,多少没有点点的创造力呢?    
      大大小小的“九五之尊”更需“天才”来治理“天下”哩,他们蓄妃子、让美女“激发”力量,“由精神又转化为身体的行动”,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    
      可见,这确有个分寸、场合和限度在。    
      美女再美,只要不是你妻子,那惟有“发乎情止乎理”才是健全人类的行为法则,这时,性的过度与泛滥都是兽类的。    
      作为一种高能“动物”,说到底人还留有“兽性”“兽欲”,无法彻底脱离动物界,文明、文化以及它们的制度产物——婚姻等等,使之一定程度地得到延续。    
      具体到“色情小说”,它对社会的冲击,可能未必表现在其中那些入微入里的性描写、性诱惑上,而在于它对人类社会基本道德伦理的“蔑视”。    
      性禁忌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禁忌,也是其他禁忌的基础。假如肆无忌惮地冲破这一禁忌,那么,社会生活中任何约束都将失去意义,人和兽已无区别。因此,色情小说因过分强调人对性欲的渴望,往往会带来道德观念的极度沦丧。    
      比如,古色情小说《灯草和尚》中,作者设计了一个误会,让父女二人交媾。    
      《桃花影》里的夏非云,在目睹母亲和魏云卿通奸后,居然发誓非此人不嫁。    
      《浪史》中的浪子,则是将母女二人并列一榻上玩弄。    
      更过分的是《痴婆子传》里的上官婀娜,13岁上,受邻居少妇启蒙而初通人事,遂与表兄偷尝禁果,其后一发不可收,先后私通者有奴仆、公公、大伯子、小叔子、优伶、和尚等,共12人。    
      《废都》中与庄之蝶行过房的女人先后也有四位:牛月清、唐宛儿、阿灿和柳月。    
      差点就快做成的有一位。    
      始终与他关系暧昧,且为之打了场没完没了的“风流”官司的一位。    
      那个次要人物阿兰,如不是另有人强奸,后来疯掉了,我想迟早也会被他沾惹上的。    
      拢共就这么些美人,现在却全成庄之蝶的囊中物了!一个个都成得那样“应该”“当然”。    
      无法不让人将它定位做“色情小说”。    
      何为色情小说呢?    
      最要紧的一条,是作者注意力须集中于脐下三寸,直接、露骨地进行“性描写”,尤其是频繁出现细致的动作描写,故事情节以此为中心,或与它密切相关。    
      一切以性爱为点缀、意旨不在这里的作品,像《品花宝鉴》、《九尾龟》类,虽以妓女为题材,但只“点到即止”,就不算。    
      《后西游记》因全用比喻和暗示,也不算。    
      《隋炀帝艳史》中的杨广,不断换新,把全国最美的女人征进,每日一个还玩不过来,在屋中四面置镜,众人一丝不挂,惟他一个男人,不分白天黑夜,于中裸奔嬉戏。    
      又特备“任意车”,哄十三四岁的女孩子上去,缚住了手脚,她动弹不得,任他摧残。这些小故事是连结全篇的网眼,作者并未注重性活动、性动作本身,同样不能算。    
      而如《聊斋志异》中描写男女之事已出神入化的小说,也需排外。更不用说《野叟曝言》类的笨拙文字了。    
      此外,色情小说和房中书不一样,二者虽都细写了性活动,但后者的态度是严肃的,“目的在于传授性知识,好比生理卫生课教材,而色情小说如春宫画或X级电影,态度是游戏的,目的在于挑起性快感”。    
      房中书的历史至少在二千五百年以上,而中国文学里自然、坦率地表达性观念的,起初见于司马迁的《史记·秦本纪》。    
      小说中出现性描写则较晚。    
      唐初《游仙窟》是现存第一部完全以主人公性活动为中心来编织情节的小说,和真正意义上的色情描写比,实在是小儿科。    
      唐、五代、宋、元再无其他以性为主题的小说了——《飞燕外传》写作年代尚待考证,《灯草和尚》托“元临安高则诚著”,亦不足信。现存古代色情小说,多出于明清人之手。其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对研究中国古人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来说,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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