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王夺情:逆天杀手妃-第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
“还有,笨鬼魂!我叫凤凌君,不叫笨女人,下次再这样叫我,不管你有没有救过我,我都会把你扔出去!甚至让你尸沉大海,捞都捞不上来。”洛凌君冷冷道。
既然可以暴露了身份,那么,她也无须再用化名。
从此,她的名字便是凤凌君!
哑口无言了一阵子,那声音才复说道:“好吧,凤凌君,难怪人人都说千万别得罪女人”
洛凌君原是冷情之人,今日痛失至亲,又得知了告密小人后,才控制不住脾气,朝着被困在戒指里的幽魂发泄了一番。
发泄过后,她的心绪竟然平静了许多,她内心深处也清楚,那人对她并没有坏心,不然就凭他知道她所修炼功法的缺陷,就足以威胁她做任何事了。
行踪暴露后,洛凌君觉得此地已不能久留,于是趁着夜色匆匆赶路,在路上,与那人一番交谈,她得知了他原来并非死去的鬼魂。
现在,那枚戒指就戴在洛凌君的左手食指上,戴进入后,戒指竟自动变得适合食指的尺寸。
“你是说,你的肉身还活着?那你的魂魄怎么会跑到戒指里了?”洛凌君说道,一开始,她还以为男人是个鬼修呢。
男子回道:“我也不清楚。我在戒指里修炼了三年后,才能感知外界的事,而且我试过了,我无法跟外界交流。”
洛凌君眉宇微蹙,问道:“也就是说,在遇到我之前,没有人能够听到你的声音?”
“是的。”那声音有些沉闷。
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跑到这枚戒指里,而且用尽方法都无法与外界接触,直到他遇到了凤凌君,或者这与她所修炼的功法有关?
“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凤凌君说道,都不能一直喊“喂”吧。
那声音说道:“你可以喊我云公子。”
云公子?
这一听就是化名,算了,她也不想管那么多,还是先想办法去傲云城吧!
第11章 廷乐戏班()
月色如银。
山野间,一辆马车在夜色中狂奔。
正当马车从一颗大树下飞驰而过时,一个身影如落叶般,无声无息地落在了车厢顶上。
那个落在车厢顶上的人,正是凤凌君。
这几天来,她日夜兼程地赶路,还没见到一个象样点的城镇,可见她之前居住的闲云山庄该有多偏远。
原本她打算在树上休息一会再赶路,也不知从哪里跑来一辆马车,听那车夫挥鞭驱马的声音应该也是想早些抵达目的地的。
于是,凤凌君便不客气地搭了一趟顺风车。
天色蒙蒙亮时,马车抵达了一个临江的城镇,永乐镇。
凤凌君悄然地从马车顶上跳下,再若无其事地走向街头,这几天,她就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所以,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找个摊子,吃顿好的。
此时的凤凌君已作男装打扮,易了容,看起来就是个清秀的少年郎,谁也不会料到她是个女儿身。
当然,除了指环里的“云公子”,在见到凤凌君那高超的易容手法时,就连他也忍不住诧异了一番,可谁又会想到,凤凌君原是来自异世,她的易容术还结合了上辈子的化妆术呢。
吃了一大碗面条,凤凌君问道:“店家,请问永乐镇可有到傲云城的客船?”
店家笑眯眯地回道:“公子,永乐镇上有个小码头,常年有船,可那都是镇上渔民的船,客船并不多见,就算有,也是去附近城镇的。公子,您可以先去码头问问,碰碰运气。”
凤凌君谢过店家,结账后便照着他的指示,朝着码头的方向走去。
永乐镇的码头的确不大,只是清晨的时候,码头上还是蛮热闹的,溶江上已停了不少的船舶,不过一眼望去,大多是渔船和摆渡的小舟,只有一艘雕刻精美的木质大船停在码头,格外显眼。
凤凌君之所以选择走水路,一是水路更快,二是陆地容易被人追踪。
“船家大叔,您早,请问码头上可有到傲云城的船只?”凤凌君询问道。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那船家刚从江里摆渡回来,正准备将今天的收获搬到岸上,听到凤凌君的声音。
船家抬头一看,却见那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孤身少年,此人身着布衣,却气质清华,很容易让人萌生好感。
他回道:“公子,你可真不赶巧。前些日子倒有一艘客船北上,如今船只尚未返航呢。”
见凤凌君沉默不语,他又道,“要是公子急着赶路,可先坐马车到闵江城,那里应该还有去傲云城的船。”
听到船家的回答,凤凌君正有些纳闷,此时有一行人来到江边,看他们的服饰应该是永乐镇里家境颇丰的人家,只见一对老夫妇将一个青年男子送上那艘大船,还反复叮嘱道:“我儿,到了傲云城可要记得给家里稍封信。”
傲云城?
凤凌君谢过船家,朝着那艘大船走去,只见船边一个大汉正准备解开系船的绳索,连忙问道:“大叔,这艘船可是到傲云城?”
那大叔见是个书生模样的少年,以为凤凌君还想到傲云城就学的,便好意道:“公子,我们廷乐戏班的船不载客,能登船的都是有一技之长之人,若不是永乐镇上有一名琴师,而某位达官贵人想听这边的乐曲,我们的船也不会到这里来。”
此时,云公子的声音传来。
“凤凌君,这是个好机会,快去找廷乐戏班的班主,说你要加入戏班。”
没想,凤凌君却道:“我也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可问题是,我不会戏曲,也不会任何乐器,更不会跳舞。”
确切地说,对于这方面的东西,她一窍不通。
“那你会什么?”云公子又道。
凤凌君回道:“杀人。”
“”
片刻。
云公子才说道:“我有办法,一会把你的身体控制权交给我。”
闻言,凤凌君疑道:“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你?万一你不归还怎么样?”
云公子冷哼道:“别说我的肉身未死,就算我要夺舍,也会找个男人,我对女人的身体可没兴趣。又或者,你可以选择陆路,继续风尘仆仆地赶路。”
“”
这话说得真是太有歧义了,什么叫对女人的身体没兴趣,难道,这位云公子还是断袖不成。
不过,凤凌君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加上多日的相处,凤凌君倒是看出云公子并不是那种会做出夺舍之事的人,要不然,他何必指点她修炼呢?
趁她负伤,意识不清的时候夺取她的身体,岂不更好?
“这位公子?”
那大叔见凤凌君站在他的面前,却不言语,不由开口唤道。
凤凌君回过神来,对他说道:“大叔,不瞒你说,在下也是一名琴师,只是初出茅庐,从未在人前演奏,我对廷乐戏班向往已久,不知大叔能否替我引见一下班主?”
“这”
那大汉还在犹豫,却听得船上穿来一记清亮的嗓音。
“梁叔,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还不开船?”
“啊,是穆公子。”
大汉,也就是梁叔心中一动,连忙说道:“穆公子,这位公子也是一名琴师,他想加入我们的戏班。”
凤凌君抬眼望去,只见那人约莫二十七、八,相貌虽俊朗非凡,却不张扬,虽眉目如画,却毫无脂粉之气,五官不算完美,组合起来却恰到好处。
他身着一袭宽大的月牙白袍,手执古琴,散发出浓浓的书生气息。
所谓公子如玉,大概便是如此吧!
此人气质温润如玉,方一出现,便引来不少人侧目。
“噢,原来如此。在下穆倾华,不知这位小兄弟如何称呼?”穆倾华说道。
凤凌君回道:“鄙姓凌,单名风。”
“原来是凌风公子。”穆倾华又道,“既然你是一名琴师,怎么不见你随身携带琴具?”
看来,这位穆公子可是个心思缜密之人。
凤凌君的脸上丝毫不见慌张,只是低垂了眼帘,叹息:“实不相瞒,在下自幼习琴,奈何家道中落,为了谋生,只能忍痛把陪伴了我多年的琴给”
话音刚落,就听到云公子在自言自语道:
“你还真能掰”
第12章 初露风华()
穆倾华似乎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竟愣了一下。
这时,凤凌君已经抬起头,望着穆倾华,淡笑道:“让您见笑了。”
不知为何,穆倾华竟觉得少年笑起来很好看。
虽是一身布衣,风尘仆仆,只是随意地在那儿一站,却有种君子不可辱的感觉,眉目之间自有一股傲气,一时间竟让人挪不开眼。
穆倾华连忙说道:“是在下莽撞了,英雄尚不论出处,若是凌兄弟琴技高超,在下自当请示家师,奉为上宾。”
随后,他对身侧的童子说道:“瑾儿,把我的月澜琴取来。”
那瑾儿一怔,那可是穆公子最心爱的琴,平日里连碰都不让人碰的。
很快,瑾儿便抱着一把琴下了船,并在地面上铺了一层锦缎。
凤凌君双手接过那把“月澜琴”,只见此琴乃桐木所制,琴身线条流畅,断纹精美,她颔首示谢,踏上锦缎,席地而坐。
她闭上双眼,抚了一下琴弦,“铮”地一声,音质幽渺超然,霎那,她已睁开双目。
只听她道:“风定花犹落,月澜琴自幽,此琴果真称得上月澜。”
顿时,凤凌君气质大变,那双漆黑如墨,璀璨如星的眼睛,渐渐幽深
就在她接过琴的瞬间,身体的控制权就交给了云公子。
玉指拨动琴弦,悠扬的琴声在岸边响起。
灵动的十指在琴弦上翻飞,从开始的生疏渐渐地纯熟起来,直到沉浸在弹奏的音韵之中。
琴声愈响,就愈是荡人心怀,不但是廷乐戏班的人,就连岸边围观的人也听得如痴如醉。
平静时,琴声有如清风泛涟漪,夕阳映江面,让人沉醉其中。
忽然,琴声高昂,风乍起!
配合着琴声,江面恰好刮起了一阵风,江风拂过她的脸庞,也卷起了她的衣袍,那琴声却如惊涛拍岸,渔船逆风而行,乘风破浪!
渐渐地琴声渐低,在悠远绵长的韵律中,日落归舟,万籁寂静
凤凌君拨完了最后一个音,人们还陶醉在此曲的意境中,直到有人率先鼓起掌来,人们才惊觉如今正是清晨,并非日落归舟的黄昏,一时间,岸上围观者纷纷拍手叫好。
“好曲!”穆倾华赞叹道,曲韵还在他的心中回荡着,他的语气有些激动,“请问凌兄弟,这首曲子的名字是?”
凤凌君假作思索,实则是在与云公子对话。
在演奏完那首曲子后,云公子遵守了他的承诺,将身体的控制权交回给了凤凌君。
“喂,刚刚那首曲子叫什么?”
云公子回道:“没有名字,我刚刚随手弹的,哎,头一回控制他人的身体,我有些疲惫,需要调息一下。”
“”
言下之意,是让凤凌君自己想。
片刻后,她才说道:“此曲不过是随性之作,若要取个名字,便叫它鸿波曲吧。”
“好一首鸿波曲!”穆倾华还未曾开口,凤凌君便听得一声浑厚的男中音从船上传来。
只见,一位中年美须男子立在船头,他身着飘逸宽大的青袍,卓然而立,颇有几分超脱隐逸的隐士之风。
“师傅!”穆倾华恭敬地说道。
“不想在永乐镇上,还能听到此等美妙的曲子,实是袁某之幸也。”中年美须男说道。
袁鉴之,廷乐戏班的班主,非但在东祈国,就是在整个云泽大陆都颇负盛名。
“袁班主,不知我能不能加入廷乐戏班?”凤凌君说道。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啊!此乃袁某之幸!”袁鉴之含笑道。
既然得到班主的首肯,凤凌君就成为了廷乐戏班的一员,登上了这艘前往傲云城的船。
初上船,她立即察觉到两道不同寻常的视线。
望去。
一个男子独自坐在甲板的角落,确切地来说那只是个少年,他身着鲜艳的绯衣,让人想不注意到也难,而且他五官精致,俊秀非常,虽着绯衣,却无丝毫女气。
修眉高挑,斜飞入鬓,一双狭长的凤眼,直勾勾地望向凤凌君,本应是魅人的凤眸,此时,眸底皆是冷漠与傲慢。
凤凌君只是与他对视了一眼,便将眼睛挪开,只因她的注意力被少年手中的之物吸引了过去。
那绯衣少年手中抱着一个小叶紫檀所制的琴盒,上头还镶有高古玉石,能用这种琴盒放置的琴,绝非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