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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

美国英雄-第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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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万物!”

    “轰隆!!!”

    似乎是宇宙间第一个声响,磅礴而无与伦比,作为“三”的“灰”,爆炸了!

    也许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会爆炸,因为它是混沌,无法安定!

    从极其微小,到一瞬间的无限广大,也许超越了人类五感所能理解的范畴,但陆小七还是感受到了,亲身经历!

    因为,他即是黑,他即是白,他即是混沌!

    从此,“空间”有了意义,“时间”也开始流淌!

    从一开始暴虐的混沌力量,让陆小七有种可以毁灭宇宙无数次的错觉,到“爆炸”释放力量后的畅快,一切趋于稳定。

    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

    “宇宙”乃成,万物皆生!

    广袤的空间,无数的星辰,缤纷的色彩,千变而万化,并且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复杂化——在一颗颗小行星上,生命诞生了!

    从互相撞击的熔岩星球,到稳定下来的宜居星域,各种各样的星系,各种形态的生命出现了!

    生命进化,出现文明,文明通过自己的手段,改造着宇宙……

    就像有一双双无形的大手,推动着这一切的的发展,如今这一切如此纷繁而复杂,似乎毫无规律可言,但是从当初的“一”开始,一切又都像注定好了一般!

    陆小七这回真的体会了一把“上帝”视角,甚至是“上帝的上帝”的视角!

    从一切虚无,一直到万物生长,整个“宇宙”的发展历程都在他的眼皮底下发生!

    这种“化身宇宙”的感觉实在是新奇,陆小七可以是这个“宇宙”的整体意志,也可以是一颗恒星的意志,也可以是海底的一只小虾米的意志!

    “啊!不对啊!”陆小七突然醒悟过来:“我是在被‘传道’吧?怎么感觉不对劲呢?宇宙都发展成这样了,神呢?仙呢?没他们什么事吗?”

    这么想着,陆小七突然觉得这庞大的宇宙开始坍缩,坍缩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又化作混沌!

    “万物重归于三!”

    黑、白、灰三色重新成为主色调。

    “化三归二!”

    灰色消失了,黑白二球又开始纠缠。

    “合二为一!”

    黑白二球融为了一体!

    “一乃归道!”

    最后那道“光”又消失了,好像刚才的一切皆是虚妄,从未发生过一样!

    “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于是,再来一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大道轮回,无生无灭!”

    随着这句苍老的教诲,一声洪亮的钟声在陆小七脑海里响起,陆小七又回到了仙棺面前,只不过,仙棺之上,盘坐着一个金色的虚影!

    只见他:

    道骨仙风一尊仙,

    相貌昂然丰采别。

    神舞虹霓幌汉霄,

    腰悬宝箓不着靴。

    这老神仙笑眯眯地看着陆小七,眼神很是满意。

    陆小七学着古装剧里的人,给老神仙作了一揖:“晚辈拜……”

    “哎~”老神仙一挥袖子,打断了他:“勿需多礼,老道在此苦等三元,每元该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元神将灭之际,今日终见有缘之人,幸事,幸事啊!”

    陆小七很想问他,你不是死了吗?坐在自己棺材盖上谈笑风生,这算怎么回事?

    老神仙似乎看出了陆小七的疑惑,笑眯眯地继续开口道:“吾有交梨、火枣,不比蟠桃稍差,人吃了霞举飞升,长生不老,又自洪荒起修行,修性命元神,历百劫而不朽,如今性命全消,成冢中枯骨,但元神尚在,汝不必惊奇!”

    陆小七刚想问“元神”是什么东西,大脑里就自动“弹出”了解释:“元神者,魂魄之神也!”

    接下来,就如同炸药被点燃了引信,陆小七又来了一次“头脑风暴”,他发现自己突然间就掌握了无数种“仙法”,只是许多还用不出来,因为使用“仙法”需要“仙力”,而“仙力”需要修炼,或者采食天材地宝!

    陆小七觉得之前人家在自己与恶魔战斗的时候,帮自己弥补了脚踝上的弱点,现在又传授给自己仙法,得好好表示感谢,但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老神仙,我还不知道您的仙名……”

    “呵呵,老道倒是有个诨号,唤作‘赤脚大仙’”老神仙飘了起来,陆小七这才注意到他是光着脚的。

    “感谢您之前的搭救之恩,感谢您刚才的点化之恩!”陆小七再次郑重地深深一揖,“仙长苦等多年,必定有什么交代小子的,小子但有能力,决不推辞!”

    “哈哈哈哈!好!好!好!”老神仙连说了三个“好”,“老道苦等多年,的确事出有因,但那桩惊天之事,现在的你,还是不知道为好,以后,会有更合适的人告知于你!毕竟,等着‘有缘人’的,可不止老道我一个啊!”老神仙颇有深意地看了陆小七一眼:“老道我能做的,就是把我这一身衣钵尽数传给有缘人,至于之后如何,就全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陆小七左右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转移了话题:“刚才老神仙您点化我时,我看见了混沌初开,宇宙生长,可唯独不见仙神,这是为何?”

    “因为那是你的世界,不是我的世界!”老神仙讳莫如深。

    陆小七听了一惊:我的世界?也就是说,我现实世界生活和长大的地球宇宙,原本就没有仙神?

    是了,自从“粒子对撞”实验开始,地球位面才出现了各种奇异的存在,比如让自己获得“神棺空间”的那条金色“海蛇”,比如恶魔!

    世界都不一样,就不必再去纠结世界观的差异了!

    至于为什么地球上流传的那些神话传说里也有“半神阿喀琉斯”,也有“赤脚大仙”,如果不是因为巧合,那就不是陆小七现在能理解的了!

    “那么”陆小七指了指青玉棺,小心翼翼地问道:“您是怎么……嗯,怎么陨落的?为什么夸娥氏会守着您,为什么我能进来这里接受您的传承?”

    老神仙身上的金光渐渐明亮起来:“我的元神就要消散了,接下来,你能看出多少,就凭天意吧!”

    老神仙化作了漫天金粉,在远处夸娥氏悲伤的哭号声中,金粉化作一副画卷,悬浮在陆小七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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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卷轴() 
“轰隆隆!”

    巨骸走了回来,朝着宋山跪了下来。

    陆小七的面前,一个金色的卷轴徐徐展开,一幅幅恢弘的画面,慢慢出现在陆小七的眼前。

    当然,这些“画”都是会动的,陆小七就像是在看动画片一样。

    第一幅画面,骄阳似火,一只长得有些像麒麟,却顶着独角的野兽,在追一个看上去很羸弱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穿着兽皮制作的衣服,眉眼间和赤脚大仙很相像。

    “上古时期,赤脚大仙年轻的时候吗?”陆小七喃喃自语。

    年轻人跑得很慢,野兽跑得很快;年轻人个头不大,应该还是少年,而野兽的体型按比例来看的话,大概有大象的三倍差不多!

    年轻人背后背着一捆长矛,长矛的顶上都绑着磨得锋利的石块,每跑一会儿,他就要回身朝着身后的怪兽投掷一根长矛。

    年轻人看着孱弱,力量却出奇的大,那长矛不仅准头好,矛矛命中,而且每一下都能在怪兽的鳞片上摩擦出火花,可惜,怪兽的鳞片太坚硬,这些长矛显然没什么用!

    很快,年轻人背后的长矛都投完了,而怪兽已经离得非常近了!

    怪兽一个飞扑,张开利爪和血盆大口,就连画面外的陆小七也为这个年轻人捏了一把冷汗!

    第二幅画面,就在年轻人逃无可逃之际,做出飞扑动作还未落地的怪兽,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一只巨大脚掌踩扁了!

    这脚掌是如此的巨大,比一座小山丘还要大!

    天上最高的云朵,也没有巨脚主人的膝盖高!

    巨脚虽然救了年轻人,但它踩下产生的巨大冲击波,还是让地面飞沙走石,年轻人也被冲击波吹飞!

    年轻人显然也受到了惊吓,他并没有受什么伤,赶紧一咕噜爬起身,跑到一块巨岩后面躲了起来。

    巨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自己踩死了一只凶恶的野兽,因为对他来说,这只对人类来说巨大的野兽,只是蝼蚁罢了!

    巨人停了下来,弯下腰,然后单膝跪地——他的面前有一条大河。

    一根巨大的木杖被他插在旁边,引得大地震荡。

    巨人弯下身,双手捧起河水,咕咚咕咚地喝起来,这涛涛大河宽广无边,可对他来说不过就是一条小水沟罢了!

    烈日凶残地烘烤着大地,这太阳长得很奇怪:有着尖锐的鸟喙和三只金色的鸟爪!

    巨人不停地喝着河水,双手捧水喝已经不能满足他,于是他趴在河边直接用嘴吸起水来!

    这下可不得了,滔滔河水在巨人的“鲸吞”之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起来!

    年轻人偷偷把头伸出巨石,却惊骇地发现,河里的异兽水怪通通都进了巨人的肚子!

    不仅有喜食人血的箭头三尾蜥,还有长着两对翅膀的飞鱼,甚至还有摄人魂魄的九足水鬼!

    这些异兽水怪毫无挣扎之力地被巨人连着河水一起囫囵吞下腹中!

    河水见底,巨人犹自不满足地叹息一声,坐在河边休息了起来。

    他用手丈量着木杖在地上投下的影子,似乎是在计算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巨人才站起身,拔出木杖,继续往西走去。

    年轻人走出巨岩,望着巨人远去的背影,似乎下了什么决心,跟了过去。

    巨人一步千里,年轻人自然跟不上,但好在巨人夜间不会行走,年轻人好歹日夜追赶,勉强还能跟上。

    第三幅画面,巨人发现了年轻人在跟踪他,于是捉住了年轻,年轻人告诉巨人,自己是想要感激他的救命之恩,才跟着巨人的,另外,这个世界危险无比,年轻人还想寻求庇护!

    毕竟,巨人走过的地方,那些可怕的怪兽纷纷退避,所以,即使再累,年轻人也要追赶巨人,因为年轻人的部落被怪兽们毁了,他已经没有可以栖息的地方了。

    巨人放开年轻人,并且打算传授给年轻人一点本领,年轻人这才得知,眼前这个巨人,乃是“夸父族”的首领。

    他之所以一路向西跑,并不是想要“追逐”太阳,而是用自己的双腿“丈量”天下!用自己的木杖在每日的中午测量日影,是为了分定时辰与四季!

    他每经过一个部落,都会告诉别人自己的测量结果,但是没有多少部族领情,甚至还嘲笑他愚蠢,是个“追着太阳跑”的傻子!

    只有黄帝的部落热情接待过他,以及炎帝的部落赞叹过他的努力。

    他虽然是个巨人,但也够不到太阳,就算他够得到,那又怎么样呢?难道还能把太阳拴在某个地方,让那个地方“永远只有光明,没有黑暗”?

    他是夸父族的首领,不是夸父族的傻子,一个地方只有白天没有黑夜的话,用不了多久,大地就会失去生机,不管是草木还是禽兽,都会干死!

    他永远忘不了当年“十日凌空”时,那个普天之下没有黑暗的日子,洪荒大地生灵涂炭,若不是后羿射日,天下苍生早就死绝了!

    更别提,如今的金乌太阳是天帝仅剩的儿子,自己疯了不成抓捕人家儿子?

    这大地之上太过危险,夸父决定教授年轻人“逃命”的功夫,就用自己的精血,给年轻人泡了三天三夜的脚!

    三天三夜之后,仿佛天地都在嫉妒年轻人的际遇,降下神雷劈打他的脚,可是再怎样厉害的雷电,再也不能伤他的双脚分毫!

    从此以后,年轻人就拥有了一双“夸父之足”!和夸父一样,可以凭着双脚丈量天地!

    任时光流转,年轻人再也没有穿过鞋子,凭着一双脚的“神通”,在那洪荒时代闯出了一点名声。

    第四幅图,云端上一个看不清身影的人,在收年轻人为徒,年轻人跪在地上,收起了上一幅图得到力量后的轻狂,跟着云端的人修行去了。

    第五幅图是“花屏”,什么也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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