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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

鱼街一爸-第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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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姁姌的生母出身更低,本是府里的绣娘,因一双美目如星辰灿烂,被豫亲王纳为侍妾,没想到却生下了一个阴阳眼的半妖怪胎,遭到王爷厌弃。王妃本不欲管她,不过恰好碰到,便在王爷面前表演了一番慈母心肠,说服王爷给这孩子一条活路,让她去别院和王鲲风作伴。

    从那之后,无论王府里哪个侍妾落了胎,王爷从未曾怀疑过王妃。在他看来,自家王妃温柔善良,连一个绣娘所生的不祥之子都能妥善安置,又怎会去害别人的孩子呢?

    王鲲风很庆幸,鲲玉和阿姌离开生母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事,不像他,亲眼看到生母眼神中的厌恶和憎恨,亲耳听到她丢垃圾一般的将自己丢到别院,被乳母抱在怀里,坐在马车上,他忍不住掀开窗帘,死死盯着渐渐远去的王府,期待着里面会有人追出来。

    然而,终究还是他太过天真了。

    半妖,是不能够被皇族所承认的。

    那个女人想要的,是一个能给她带来一生荣耀和尊荣的、血统纯正的世子,而不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半妖!

    他听别院的下人们说过那个孩子,王府的小世子,身份尊贵,光是身边伺候的人就有三十多个,长的冰雪可爱,化形又早,连陛下都夸赞此子他日成就必不在豫亲王之下

第80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三郎倒是一直想长大;只可惜,他先天不足;养了十几年还是这般大小。”王鲲风苦笑一声,自己坐到灶下点着了火;慢慢拿柴火烧着。

    白春笙打了半锅水放进锅里;盖上锅盖;等着水烧开的间隙里,从带来的竹篮子里拿出了准备好的鱼面;鱼面上面撒了一层麦面;这会儿稍微抖开一下,将麦面抖下去,鱼面煮的时候就不容易黏在一起了。

    等待水开的功夫,白春笙一只手撑在灶台上;看着乖乖蹲在灶台下烧火的王大郎。

    灶下的空间有些狭小;王大郎高大的身躯缩在小小的空间里,看着有些可笑。不过,认真工作的男人都不会太难看,尤其是王大郎的长相其实真的很不错,带着一点褐色的剑眉斜插入鬓;鼻梁高挺;鼻尖处有点鹰钩;一双眼珠子并不是纯黑的;带着一圈淡褐色的瞳仁;寻常盯着人看的时候;这双眼睛仿佛被冰冻过一般,今天大约是真的开心,冰冷清澈的眼睛不自觉地就化成了一汪春水,仔细想想,这家伙除了脾气有点坏、还不爱搭理人之外,其实也并没有多坏。

    当然了,收小费的时候是真的坏!

    不过,想到他一个人要撑起这么大一个家,而且看样子,全家四口人,就只靠他一个人赚钱养家,利用在码头的职务之便收点小费补贴家用,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水煮好了。”王大郎看到白春笙站在那里发呆,忍不住提醒道。

    “哦好的!”白春笙回过神来,急忙打开锅盖,却被喷薄而出的蒸汽迎面烫了一下,一张白净的脸蛋顿时被熏成了米分红色。

    快速将鱼面均匀地撒入锅里,拿一双筷子搅拌几下,防止黏锅,鱼面熟的很快,煮好后,拿出一个大汤盆,先将鱼面盛进去,然后就着剩下的面汤,快速烫熟了预备好的青菜,加入调味料,连青菜带汤地舀到面上,白色的鱼面覆盖着绿色的蔬菜,看起来卖相非常好。

    “他们说得对,你这手艺,不去开饭馆可惜了。”王鲲风走过来帮他把那一大盆鱼面给端起来。

    “我倒是想开个饭馆挣钱,没铺子,没本钱,怎么开?”

    “官府不是赏了你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哪够开店的?”

    王鲲风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先吃饭吧,改天我去找你。”

    这河蚌妖看着精明,对他们凡人的世界还是不太了解,街上做小本买卖的,有个二两银子就能撑起一个小摊子了,十两银子,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白春笙拿了三郎的专用碟子,挑了最长的一根鱼面出来,盘在碟子里,又浇了几勺面汤上去,想了想,看着王大郎问道:“三郎吃蔬菜吗?”

    王大郎还没来得及回答,乖乖蹲在那里的小胖猫便忙不迭地摇头。

    “你看到了,他最怕吃绿色的菜了,就给他吃面好了。”王大郎鼻子好,早在白春笙拿出面条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鱼肉的味道,知道这面大概掺了鱼肉在里面,难怪素来不怎么吃面食的三郎也忍不住嘴馋了。

    “这叫长寿面,我以前看富贵人家的厨子做过,听说是专门给过生辰的人吃的,吃这面不要咬断,要一口气把一根面吃光,寓意寿数绵长。”白春笙一边给众人盛面,一边耐心解释道。

    “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们水妖的见识真广!”周茂青赞道。

    “我从前还没有化形的时候,经常在不同的河流之间游荡,看到过很多在河上来往的客船,我最喜欢看那些船上的大厨做菜了,你们不知道,我曾经看过有个大厨,故意将打上来的鲜鱼腌到微微发臭,然后便用那发臭的鱼做菜。”

    “臭了的鱼不会腐烂吗?”众人都有些好奇。

    “并不会,那厨子用木板压着腌鱼,上面压了好多石块,似乎这样鱼便不会腐烂了,而且做出来的鱼闻着便是一股异香,鱼肉白嫩若雪,吃过的人都说是人间美味。”

    众人听到这里便是一阵赞叹,这个话题所有人都有共同语言,于是大家便热热闹闹地凑在一起,一边品尝美味的鱼面,一边说着自己家乡的特色美食。

    周婶婶说再过不久山里的野果便可采摘了,半熟的野果拿来酿酒,或者切块拿来腌成酸果子,是他们那里每家每户都要做的,酿的果酒储藏在地窖里,可以留着过年或者待客的时候喝,酸果子的用处就更多了,可以拿来烧鱼的时候去除鱼腥味,可以凉拌了下酒,还可以切碎了包包子吃,白春笙对这个非常感兴趣,和周婶婶他们约好到时候一起去山里采摘野果子回来腌制。

    谢篁便说这段时间河底的一种红头的虾子最好吃了,因为还没开始产卵,肉质清甜,生吃都很美味,他经常去河里捉来吃的,下次可以多抓一些给大家都尝尝。白春笙当即表示到时候他可以帮忙做一些虾米糊糊。

    商秋芦顿了顿,看了看众人期待的目光,不经意地扫了王鲲风一眼,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反感,便说他们那里也有很好吃的野蜂蜜,等到秋天的时候可以去掏一些野蜂蜜和蜂蛹给大家尝尝。

    众人对软白可怕的蜂蛹没什么兴趣,但是却很想吃野蜂蜜,街面上卖的许多甜食都很贵,寻常人家是舍不得买的,能进山里搞点野蜂蜜,就算是给家里人买糖了。

    王鲲风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知道他说的“家里”,应该就是王府那帮密探训练的地方,不过,他们这样的“王府弃子”,照例也是没资格知道这些隐秘的谁稀罕?

    聊了一会儿,周婶婶又忍不住操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他们家的地前些年和周家族人相争的时候早就卖了,对于白春笙能有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周婶婶还是很羡慕的,不过,他们家唯一的壮劳力周茂青将来是要考科举的做学问的,最不济也得做个教书先生,周婶婶可舍不得让儿子回乡下种地,此刻便不由得关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

    “我听茂青说现在这个时节不太适宜种植粮食,正巧我打算自己做点小本生意,便想在地里先种一茬佐料,自己种出来的用着也便宜。”白春笙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我正想找时间去请教一下婶婶呢,我想在地里种些辣椒、黄豆和生姜、香葱,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这些种子?”

    “何必去外面买?我们家里还有许多,我回去就拿给你,若是不够,再去镇上的杂货铺子买一些就行了。”

    “那怎么好意思?婶婶家也要种的吧?”

    “嗐!我们家现如今一分地都没有,那些种子放在那里也要放坏了,你拿去种也不算浪费。”

    “那成,到时候有了收成,婶婶家里缺什么只管来拿。”白春笙也不再客气,想了想,忍不住说到,“婶婶,我看城外尚有许多荒地,你们若是想种些蔬菜的话,为何不去城外开些荒地呢?”

    “哈哈那要等咱们家茂青中了举人才能去开荒呢。”周婶婶忍不住笑了,这小子果然是刚上岸的小妖,别看做的一手好菜,人间的一些俗物还是很懵懂呢,想了想,忍不住认真给他解释道——

    “这荒地也不是随意就能开的,寻常人家开荒都是要缴纳租税的,若单单是拿来种菜,卖不掉的话,一年的收成还不够租税呢。不过,朝廷对读书人是很好的,只要考中举人,便可免除名下土地的田亩租税,当年我家先生在世的时候,家里的十几亩地都是不要交租税的。”

    “若是咱们家茂青能中了举人,别说开荒了,婶婶还想攒钱买地呢。”周婶婶惆怅了一会儿,想到今天是王家三郎的生辰,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

    周茂青在一边安静地听着,没有说话,不过,他坚毅的眼神已经将他要说的话都表达了出来。为了母亲,为了妹妹,为了父亲临终前的期盼,他是一定要考中举人的!

    吃完寿面后,众人拿着王大郎送的鲜肉告辞回去了,都是穷苦人家,能耽搁半天来吃宴席就算是不错了,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天都要努力赚钱,否则第二天就可能吃不上饭了。

    回去之后,周婶婶果然把家里剩下的那些种子都拿了过来,还耐心地教了白春笙什么作物该怎么种,虽然这些白春笙都知道一些,但是很明显周婶婶说的更有参考价值,这里,毕竟不是他从前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了。

    “咳!是这样的,昨日我二弟在周婶婶家吃了一碗鱼汤,鲜美无比,据说是白小郎亲手烹饪。”王大郎摸了摸鼻子,“过几日便是我二弟生辰了,他素来最爱喝鱼汤,只可惜家里做的总不对味儿,酒楼里又不方便去,我想劳烦白小郎,过几日能否帮忙做一锅鱼汤?当然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这是定金。”

    说罢,王大郎从袖子里摸出了几十个铜板,用一串细麻绳串在一起,递到白春笙手边。

    “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令弟平素都喜欢吃什么鱼?”

    “任何鱼。”

    白春笙:“”这话我没法接!

    “这样吧,这钱我拿着,你也别说辛苦费什么的了,你定好日子告诉我,回头我用这些铜板买些鱼虾和搭配的食材,到那天保准给你做几道好菜。”

    “多谢!二弟生辰就在后日,麻烦你了。”王大郎有些尴尬,踟蹰了半晌,吞了吞口水,看向白春笙,“前两次见面的时候多有失礼之处,请多包涵!”

    “嗐!咱们都是妖族,说这些做什么?我知道的,你们猫妖的警惕性都很强的。”白春笙摆摆手,装作没有看到王大郎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十分得意地收下了那串铜板。

    这个时空的铜板购买力还是很强的,这一串大概可以买两三条鲜鱼、一小兜河虾,外加一些猪肉、豆腐和搭配的麦面什么的,拿来做出几道菜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住在码头附近,白春笙自然知道什么时辰能买到便宜又好的河鲜。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转过头看着王大郎:“王大哥,正好今天我买的鲜鱼有些多,不如晚上我多做一盆鱼汤给你们尝尝?令弟一定会喜欢的,今天我要换一种烹饪方法。”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想到二弟昨天似乎没吃饱的样子,王大郎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二弟从小就饥一顿饱一顿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一直不能化形,王大郎内心愧疚,但是,为了放松某些人对他们的警惕,他却不能让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太大的改变。

    想到对门院子里住的那个少年,王大郎的表情瞬间晦暗。这条狗真是该死但是,现在却不能让他死。

    白春笙在杂货铺补充了一些食材和调味料,回到小院,胡老伯已经带着铁锅和工具,给他装好了锅,正在井台边洗手。

    知道胡老伯做完事就要立刻回家的,白春笙也没敢耽搁他,立刻给结算了工钱,因为拖延了一日,还多给了十个铜板,胡老头没有拒绝那十个铜板,却从随身带的箩筐里摸出了两个很大的红薯送给他。

    白春笙接过红薯,这红薯很大,也很新鲜,正适合拿来做他刚才想到的红薯圆子,里面可以包上鱼绒,吃起来有红薯的香甜,也有鱼绒的鲜美。

    送走胡老伯,白春笙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卷起袖子开始做晚膳。三条鲜鱼剖洗干净,鱼头剁下来,切两块嫩豆腐做成鱼头炖豆腐,剩下的鱼肉,留下一条做红烧鱼块,剩下的片成薄薄的鱼片,汆了一大锅鱼片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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