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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鱼街一爸-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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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

    眼看着快要中午了,白春笙对今天的收获也挺满意的,想到那个什么都缺的“家”,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急忙顺着河流游回去,在水里洗干净身子,找到藏起来的衣服穿上,用包着衣服的布毛巾擦了擦头发,也来不及等头发全干了,随意用布条系在脑后,便急匆匆地揣着钱袋子往街上走去。

    昨晚从中人那里拿铜板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可能被人小小坑了一把,就像后世的外汇兑换一样,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不正规的兑换点坑一脸血,所以,今天上岸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买东西,而是先打听到了兑换银子铜板的地方,拿出了昨天捞上来的那块大一点的没有印记的银子,让老板帮忙兑换成铜板。

    今天摸上来的那块银锭子底下是有印记的,白春笙不太敢贸然拿出来,决定回去用石头给砸扁了,把印记砸得看不见了再拿出来兑换,作为一个酷爱看罪案推理剧的宅男,不得不说,白春笙在某些时候警惕性还是蛮高的。

    从银铺子出来之后,扛着一大袋铜板,白春笙开始了他在异时空的大采购——

    先是去木匠店买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原来那个是房东的,不好直接丢掉,干脆拿到外间去拿来堆放些杂物什么的。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餐桌、四个条凳,两个小板凳,让木匠过一个时辰帮忙用店里的驴车送到家里。

    然后去了杂货铺,按照那少年的指点,买了一口储水的水缸,两个木桶和一圈麻绳,想到家里没有做饭的地方,顺便就找老板打听了一下。

    “这还不简单?我们这里就有现成的铁锅和木制的锅盖,你买回去,再去河边挖些结实的黄泥巴回来,自己垒一个锅灶就行了。对了,再买个水罐子装上去,就着烧饭的柴禾,顺带着还能烧些热水。”那老板热心建议顺便推销道。

    白春笙满脸黑线,心想我要是挖点泥巴就能自己垒锅灶,还用得着在这里请你支招?玩泥巴什么的,他五岁开始就戒掉了!

    鱼肉片下来后,白春笙运刀如飞,快速将鱼片切成黄豆大小的肉丁,再堆在一起,两把菜刀一起上,一把拦着,一把快速剁馅儿,没一会儿就剁了一大盆鱼绒,看得谢篁眼睛都快直了。

    “乖乖白大哥,就你这刀法,就算到了水底下,寻常的水妖也不敢招惹你啊”谢篁羡慕非常。

    白春笙笑了笑没有说话,开玩笑,让他杀鱼剁馅儿还行,让他拿着菜刀和水妖干架,他可没那个本事。

    鱼绒剁好后,将锅里的厨具和餐具捞出来,放在一个大竹篮里沥水,柴锅洗干净,加水,小火烧到温热后,借着灶膛里的余温,快速下鱼丸,只见白春笙的两只手如蝴蝶般上下翻飞,一只手捏着鱼绒从虎口处挤出来,那鱼丸便落到了温水里,迅速变成白嫩的不规则鱼丸。

    这一手做鱼丸的功夫白春笙是和奶奶学的,他们家做鱼丸从来不做圆形的,除了过年摆供之外,因为圆形的筷子不好夹,反倒是这种不规则带点棱角的,煮熟了之后筷子一夹就夹出来了,卖相不如圆形鱼丸,吃起来方便,懒人专属鱼丸!

    满满一盆鱼绒,做了差不多大半篮子鱼丸,白嫩嫩的特别好看,因为是要给三郎吃的,白春笙没敢加香葱,做的是原味的鱼丸,到时候可以烧两种口味的,给三郎吃的就单独用鱼头汤炖一下,加一点点盐就非常好吃了,三郎不爱吃葱,这是他新近发现的。

    “白大哥,你对三郎可真好”谢篁感叹道。

    “三郎还是个孩子呢他寻常也不吃别的菜,就吃鱼虾,要是不给他单独留点,怕是饭都吃不饱,对了,等下鱼丸我烧一盘让王大哥送去给三郎,不知道店里给不给带饭过去吃?”

    “不必送了,我去叫他回来吃好了。”王鲲风拎着一个竹篮子从门外进来,将竹篮子递给他,“豆腐和豆皮我多买了些,店家说豆腐养在井水里,每日换两次水,可以吃三日。豆皮都是晒干的,吃的时候提前泡发就可以了,篮子下面是一些干菜和蘑菇,别人送的,家里也没人会做,你拿去做了吧。”

    “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王鲲风带回来的蘑菇有点像他前世吃的那种鸡枞菌,不过是淡黄色的,听王鲲风说这种蘑菇是富贵人家采买了炖汤吃的,他上次帮了人家一个小忙,正好方才路上遇到了,便分了他一些尝尝。

    “你若爱吃,改天我让他们再送些来便是。”看到白春笙一脸的惊喜,王鲲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他从小便生活在那阴暗的地方吧,特别喜欢看到这样天真灿烂的笑容,就好像一朵蘑菇、一条鲜鱼,人生对于他来说就是完美的。

    “这个蘑菇一定很贵吧?”

    “不要钱的。”王鲲风丢下这句话,转身去书铺接弟弟去了。

    白春笙顿了顿,突然想起来王鲲风在码头找他索要好处费的事情,顿时一阵黑线,这蘑菇,还有那些干菜,想必也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哥,白大哥又在炖鱼汤了。”站在围墙外面,还没进去,王鲲玉便笑了,“今天的鱼汤里面,定然加了蘑菇。”

    “走吧,你白大哥特意给你做的鱼丸,还有鱼汤,怕你在铺子里吃不饱呢。”王鲲风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兄弟俩一起走了进去。

    “王大哥,三郎,快点去洗洗手,马上可以开饭了。”

    因为中午就他们四个人吃饭,白春笙没有做太多菜,一个鱼骨汤蘑菇炖鱼丸,一个葱烩鱼丸,一个鱼头炖豆腐,还有一碟谢篁要吃的蛋黄南瓜,一碟在饭锅里蒸熟的咸肉蒸蛋黄。

    这咸肉还是王大郎前几日送的,因为当时家里还有不少剩菜,白春笙便将肉抹了盐腌了起来,一直挂在屋檐下,这会儿取下来,切片,撒上写蒜末和生姜、香葱、辣椒末,上面打三个生的咸鸭蛋,透明的蛋清顿时覆盖了整个盘子,就这样直接放在米饭上面蒸熟,蛋清和蛋黄凝固,就好像一片雪地上盖着三个金黄色的蛋黄,卖相十分好看,谢篁闻着那浓郁的蛋黄味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开饭吧,早点吃完,三郎还要去上工呢。”白春笙拿出一个大陶盆,盛了满满一盆米饭出来,陶盆看着很重,王鲲风主动走过去帮忙把陶盆端到饭桌上。

    白家的饭桌也是新添置的,寻常人家的四方饭桌,四条板凳,连油漆都没有漆,看着有些寒酸,不过正合白春笙的心意,他知道油漆都带有一些毒性的,有些人还会过敏,这样的原木饭桌他们那里都很流行,因为安全无毒嘛。

    三郎本以为白春笙做的鱼头炖豆腐便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了,没想到今日做的炖鱼丸更胜一筹,棒槌鱼的鱼骨和猪大骨炖出来的浓汤,本就是极好的汤底,再加入提鲜的菌菇,用这个炖出来的鱼丸鲜美的让人舌头都差点跟着吞下去,连里面他寻常不爱吃的菜叶子都带着一股子鱼肉的鲜美。

    大约是想讨好白春笙,三郎很给面子地将白春笙盛给他的几片菜叶子也给吃下去了,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喝汤,豆腐也吃了许多,两个大鱼头,基本上都被他吃掉了。

    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点儿米面,他寻常吃的不多,但是也要吃少量主食的,不然扛包都扛不动。

    三郎偷偷在一边听着,这时候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哥,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想来白家蹭饭。

    王鲲风叹息一声,轻轻咳嗽了两声,看着白春笙无奈道:“白老弟可否让我们家三郎也过来搭个伙?他寻常最爱吃鱼肉,我们自己家里做的,总不如你做的好吃”

    “白大哥这么客气做什么?三郎冰雪可爱,我也甚是喜欢呢,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往后便让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好了,鱼肉又不是什么精贵食材。”白春笙放下筷子,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一边的三郎,伸出爪子,快速地摸了摸那虎斑纹的毛绒绒的耳朵,唔,手感真好!

    王鲲风:“”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这河蚌妖也太好说话了吧?

    四个人吃完饭,一起帮着收拾了碗筷,三郎和王鲲风一起去上工了,谢篁蹲在一边看着白春笙处理晚宴的食材,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拿了白春笙家里的砍刀,去镇子外面帮他砍柴去了。

    既然决定了要在白家搭伙,总不能连柴火都要人家准备吧?

    “什么菜?”

    “蛋黄南瓜。”

    “南瓜我也很喜欢吃。”

    “蛋黄南瓜做好了金灿灿的很喜庆,不如等下我们再去买个南瓜和一些咸鸭蛋回来,今天再添一道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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