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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鱼街一爸-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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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他带着三郎和阿姌从别院逃离的时候,是不是也曾期盼着,他的父王和母后,会因此而懊悔,会找来接他们回家呢?

    只可惜,他等了十几年,等来的,只有王府派来监视他们的密探

    而他那个一母同胞的弟弟,只不过是一时贪玩从行宫走失,父王却不远千里亲自带着王妃前来接人,更是发下万两白银的巨额悬赏想想还真是讽刺呢!

    白春笙心里酸酸的,他两辈子都没有体会过被亲人抛弃的遭遇,自然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鲲哥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他是绝对不会把那五千两银子还给豫亲王了,哪怕买成鱼虾给鲲哥和三郎吃呢,也比便宜了那个渣爹强!

    第二天,亲王府乘坐的官船出发之前,商秋芦带着一袋银子过来了。

    “咳小世子说,要买些辣酱还有葱油、鱼面路上带着吃,你看着给准备些。”

    白春笙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估摸着里面起码得有一百两银子,他早想过小世子的零花钱肯定很多,没想到随手拿出来就是一百两,想想他家鲲哥起早贪黑在码头收保护费,有时候还要跟人打架,一个月挣的加上外快也没有十两银子,不由得心下冷笑一声,痛快地收起了银子。

    “等着吧!”

    这样的土豪小崽子,不宰白不宰!

    将铺子里的辣椒酱装了十个竹罐子,葱油两罐子,又让人抓紧时间现做了十斤鱼面,装在一个竹篮子里拎给了商秋芦。

    想了想,又将额外多装的两罐子加量的辣椒酱塞到商秋芦怀里:“拿去吃吧!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到了王府自己聪明点,小命要紧!”

    商秋芦笑了笑,左右看看无人,迅速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接任我过来监看大公子的,是我从前的属下千仓,你若有事,直接找他,不要去寻其他人。”

    “谁要去找你的人?你这个叛徒!”白春笙瞪了他一眼。

    “掌柜的,不管你信不信,我从不曾想过要害你或者大公子。”商秋芦苦笑一声,没有再解释,提着篮子便离开了。

    白春笙看着他瘦削的背影,又有些后悔起来。

    他方才不该骂他叛徒的。

    其实,他也是身不由己,都是可怜人,谁又能责怪谁呢?

    官船内,差点失去儿子的王妃,这一夜几乎没睡,抱着世子死活不肯放手,世子无奈,只能任由母妃抱着,心里也有些惋惜,不能去和那位白掌柜道别了。

    其实,如果有时间的话,他真的很想问问大哥和三郎他们在这里生活得怎么样,也有些惋惜他这次出来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然倒是可以暗中接济一下大哥他们,只可惜母妃对大哥向来十分厌恶,他若是找母妃要银子去接济大哥,说不定还要连累大哥被骂,想想还是算了,既然已经知道了大哥他们的落脚之地,而且商秋芦对这里也很熟悉,等回到王府之后,大不了找机会偷偷弄些值钱的东西出来,托商秋芦找人带给大哥好了。

    豫亲王府的人离开之后,鱼街又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嘈杂和喧嚣,不过,和往日有些不一样的是,白家食铺的生意倒是比从前更好了,不但早市热闹,午膳的时候也经常爆满。

    原因就是有传言说豫亲王微服私访的时候专程去了白家食铺吃那里的特色小吃,还亲口夸赞白家厨子的手艺和皇宫里的御厨也有得一拼。

    这下子,白家食铺算是彻底火了!

    要知道,豫亲王在整个王朝,除了是人尽皆知的战神之外,还是当仁不让的美食博主,一条只认美食不认人的舌头,尝遍了大江南北各地的美食,连他老人家都亲口夸赞,那白家食铺的新菜式定然是极好的!

    白春笙早就猜到会是这样,实际上,连这些传言都是他特意找人传出去的,食铺的当季新菜也早就开始写在了菜单上,被豫亲王亲口夸赞过的蒜蓉开背虾,每日午间限量一百份,一份半斤虾,要卖到一百个铜板,蒜蓉蒸贝,根据贝类价格的不同,以半斤为量,一份从三十个铜板到一百个铜板不等,其他蒜蓉蒸蔬菜就便宜许多,一份蒜蓉蒸茄子才十个铜板,小虾蒜蓉蒸白菜十五个铜板,寻常人家听到这个价钱自然咋舌,兜里有钱的,却是宁可少喝一瓶酒,也要来尝尝豫亲王他老人家也夸赞过的美食,说出去也是极有面子的。

    现在手头有银子了,白春笙就在琢磨着买地的事情了,现在食铺用的这块地,毕竟不是自己的,而且当初简单搭起来的窝棚也实在是简陋,现在还好,等到了冬天下大雪的时候,只怕坐在里面吃饭就难受了。

    再过一个月便是洪水季节休渔的时候了,他想趁着这段时间码头用人不多,人手充足,赶紧买下地,将作坊和食铺都建造起来,至于他自己住的房子,倒是可以稍微延后一些。

    本地的县令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白春笙要买地另造食铺,亲自唤来属下,拿了本县几块镇上的空地让白春笙挑选,价格也比从中人手里买便宜许多。

    这县令也是个妙人,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行宫走失,还发了巨额悬赏令,王爷和王妃又亲自来他们这小地方接孩子,还给了白家食铺掌柜的一大笔的赏赐,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十有八九,这白掌柜便是救了小世子的恩人啊!

    这真是运气到了拦都拦不住!竟然抱上了豫亲王府的大腿!救了小世子,那是多大的功劳!县令大人嫉妒得眼珠子都红了,心里暗自庆幸一直没有和这位结下什么仇怨,这会儿倒是宁可和他交好,万一哪天王爷和小世子再来呢?

    白春笙没想到自己不过救下了一只小猫崽子,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不过,既然是拿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那白春笙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下便认真挑选了两块地,一块就在码头附近,比他现在这个地方更靠近码头,约莫两亩地大小的一块地,稍微有些坡度,不过对白春笙来说却不算什么。

    他已经想过了,斜坡那个位置干脆再挖深一些,搞一个半地下室出来,下面打桩,造一个类似吊脚楼的食铺,地下室里面便可以抹上泥灰,下面垫上砖石,正好拿来存放一些酱料之类的。倒是免得他们到时候卖辣椒酱和泡菜的时候,还要另外找地方做仓库。

    上面他打算盖个两层楼出来,下面一层可以做成现在这样,类似后世的快餐店的模式,上面便可以做几个包厢出来,码头这边也时常有些贵客过来,以前是没办法,只能委屈这些人在大堂挤一挤,有了包厢,倒是可以多赚一笔包厢的银子了。

    不过,此地建造房屋到底是个什么价格,他还没有打听好,也没有贸然去请工匠,私心里,他还是想等王鲲风回来之后,让他帮忙找些熟悉的靠谱的工匠,毕竟是准备用心经营的食铺,他是打算靠着这门生意养老的,自然不肯仓促决定。

    至于作坊那边,他最后选定的却是鱼街靠近街尾,几乎快要出了城的一处宽敞地带,这里靠近一处水源,地势也合适,光照也好,最关键的是清水河也流经这里,可以在此处设立一个小码头,今后若是从外地大批量采买食材的话,便可以直接在此处卸货,不需要经过码头,再雇车子多花一笔运输费了。

    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忙起来,便忘了时间,直到王鲲风他们一家“访友归来”,他才将将把两块地的地契给办下来,两块地,一共花了他六百多两银子,若是换成从前,他一定心疼坏了,可是现在,他可是有一万两银子巨款的暴发户!区区六百两银子而已

    王鲲风一回来就直接拿了在外面买的特色小吃过来看他,天气炎热,白春笙穿着一件青色薄衫,头发束了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腰带系得松垮垮的,隐约都能看到那白皙的胸膛了。

    猫大爷咳嗽一声,不自在地转过头去,露在外面的耳朵尖都红了。

    “鲲哥你回来啦!”白春笙听到咳嗽声,转过头去,便看到王鲲风正扭着头看着门外,明明手里还提着送给他的礼物呢,一条毒舌说出来的话却能气死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袒胸露乳,成何体统?!还不快将衣衫系起来?”

    “我”白春笙目瞪口呆,心想小爷我上辈子一个人宅着的时候,大夏天的在家里只穿一条小短裤四处乱晃呢,别说坦胸了,坦jj也是常有的事儿咳!算了算了,他不跟老古板计较。

    系好衣带,白春笙将摊在桌上的纸笔收拾好,这才端了茶过来给他喝。

    “这一路都还顺利吧?”

    “还好,乳母还在那边遇到了一个亲戚,对了,我这次给你带了一千多斤的新鲜山辣椒,都是刚摘下来的,那卖辣椒的说放在阴凉通风处,可以保存半个月都不会坏,若是晒成干辣椒也使得,你这边作坊赶得及吗?”

    “我人和酱缸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你的辣椒呢,对了,采买这些山辣椒花了多少钱?”

    “那边便宜得很,这一船的山辣椒,才花了二十多两银子,加上沿途的花用,差不多三十两银子的花费。”

    “怪不得那些有钱的人家都争着买船跑货运呢,这玩意儿真是暴利!”白春笙咋舌道,一整船的辣椒才二十多两银子,简直便宜到没朋友!

    “也要看运气的,若是运气不好翻了船,也要赔本的。”

    “咱俩的运气,肯定好!所以说好人就是有好报,我救了小世子,不是就得了一万两银子的赏金吗?这下子,买地造房子的银子都有了,还是有钱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从贫下中农一跃变身暴发户,白春笙表示这样的人生才是最适合他的。

    “哼!”王鲲风一听到那小猫崽子整个人都不爽了,即便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迁怒,可是,他却怎么都没有办法喜欢上那家伙。

    “好啦好啦,我的错,不该说起那些人。对了,你回来的正好,我已经把食铺和作坊的图纸都画好了,就等你回来请匠人呢,这镇上哪些匠人手艺好,我还真不太清楚,你帮我去请一下吧?”

    “行了,这事儿你就别管了,我给你把人找好,他们若是敢贪墨你的银子,又或者是偷工减料,尽管告诉我。”

第43章() 
“这是那边的山民做的蘑菇酱;还有各色干果子,都是山里才有的;你拿去尝尝,若是吃着好;下次我让他们给你多捎些回来。”

    “蘑菇酱?好东西啊!待会儿我去买块肉回来,做些蘑菇肉酱;晚上咱们做拌面吃。”白春笙掀开盖子闻了闻那蘑菇酱的味道;不如前世超市里卖的蘑菇酱那般鲜美;但用料绝对是实打实的野生蘑菇,拿来做炸酱应该蛮好的。

    “咳还有这个,你拿去试试。”猫大爷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乌沉沉的木簪子;簪子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制成的,通体黝黑,簪头雕了一朵祥云;看着十分朴素。

    “给我的?”

    “嗯!”

    “你亲手做的?”

    “问那么多做什么?快去戴上试试!好歹也是个掌柜的,每日头上裹着根破布条,我都替你寒碜!”猫大爷恼羞成怒地催促道。

    “那个,我不会用这个束发啊”虽然很想笑;可是;白春笙拿着这么跟木簪子真的是无处下手,上辈子他可从来都没有留过长发,别说长发了;他老娘就没让他留过板寸以外的长度;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流行棒子国花美男的发型;他偷偷摸摸将头发留长了一些,准备去做个同款发型,结果他妈趁他午睡的时候咔擦给他剪了。还说刘海太长遮着眼睛,看黑板都看不清楚

    所以,原谅他一个板寸爱好者,实在玩不来簪子束发这种文雅玩意儿。

    “你没用过簪子?”猫大爷惊讶地看着他。

    “你看过哪个水妖在水里会用簪子的?”白春笙都快被这只猫给气笑了,“再说了,我用布条怎么了?布条多方便啊!”

    猫大爷没想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顿了顿,抢过簪子负气道:“那我下回给你带些发带好了。”

    “等等!”白春笙见他将发簪拿走,突然有些舍不得,方才他一上手就发现,那发簪看着朴实无华,其实用的木头应该是极好的,触手生温,还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气,应该是很难得的,不然以这位爷的性格也不会拿来送人了,罢了罢了!“你说得对,我如今好歹也是个掌柜的了,总是系着布条也不像话,你不是会用这簪子吗?过来教教我。”

    王鲲风拿着簪子原地站了会儿,终于无奈地走过去,对镜束发这一幕,他想象过好几次,两人成亲之后,第二天早起,互相帮着束发,那种感觉定然是极好的,只可惜,这让他神往已久的一幕,竟是提前了这么多,一时间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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