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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鱼街一爸-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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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里,井底的温度约莫和上辈子冰箱的冷藏室差不多,拿来存放做好的鱼面面团正合适。

    忙完之后,也到了月上柳梢的时辰了,今日第一天开门营业,食铺里生意好到他不敢置信,赚的不少,白春笙也没吝啬,除了每人五十个铜板的工钱之外,还额外给包了三十个铜板的开门红包,算下来,几乎等于从前谢篁在码头扛包三天挣的数目了,况且白春笙这边还包一日三餐,吃的比他从前自己花钱买的都要好,谢篁被白春笙洗脑,也决定将这些工钱攒起来,到时候可以自己置办几间宅子,也算是在凡间落户了。

    说起落户,方才一起干活的时候,白春笙已经劝说谢篁抽空去码头公房那边也给自己办个户籍算了,反正他都已经下定决心跟着自己干了,还不如和他一样干脆办个户籍呢,按照政策还能给自己分到十亩地,到时候不管是租出去也好,还是自己种也好,起码也能多一笔收入不是?

    谢篁从前一直没想过这个,经过白春笙的大力洗脑之后,突然发现好像落户确实很划算啊,那十亩地即便自己不会种地,租出去,一年也能得些口粮啊!

    “春笙还是你脑子好使!”谢篁崇拜地看着自家老板,果然是只见过世面的河蚌,和他这种土包子螃蟹想的都不一样呢。

    夜深人静,累了一整天的河蚌烧了一锅热水,将自家的浴桶放满水,整个人泡在里面,不知不觉竟睡过去了。

第31章() 
王鲲风从窗户外跳进来的时候;一打眼没看到白春笙,吓了一大跳;直到他趴在浴桶边缘,看到了沉到水底的河蚌真身;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随即又是一阵止不住的后怕。

    若是今夜进来的不是自己,而是什么心怀叵测的坏人;那这只蠢河蚌岂不是就这么被人抓走了?这只该死的河蚌!果然是刚上岸没有一丝防备的蠢妖!竟敢随意在人前暴露真身!

    毛绒绒的小猫瞬间变成了人形;修长的手臂伸入水中;将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捞了出来,抿了抿嘴,捞过一旁搭着的布巾;粗鲁地擦了擦那坚硬无比的蚌壳,抱着睡得人事不知的大河蚌,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被褥上;顿了顿,有些纠结地看着床上的薄被,心里认真思考着,要不要给这只河蚌盖上被子呢?

    话说回来;河蚌需要盖被子吗?

    正纠结着呢;冷不防,原本老老实实躺在褥子上的大河蚌,竟然慢慢变成了人形!

    #为什么这只河蚌洗澡的时候不穿亵裤啊!!!#王鲲风瞬间僵住了。

    良好的修养告诉他;不能趁人之危偷窥别人的身体;可是;本能却控制不住地往那白皙到如海珠一般莹润的身体上看去。

    王鲲风脑子里一片空白,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去形容这具近乎完美的身体,他曾经在王府的一次家宴上,偶然看到过一次圣上赏赐给他父亲的海珠,大若鸽卵,通体莹润如月华,那应该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东西了。

    可是今夜,最美的海珠,在这具身体面前也要自惭形秽了。

    王鲲风甚至有些嫉妒那半长的发丝,因为它们夜夜可附着在这具美好的身体上,却对这份惊世之美毫无所觉,实在是暴殄天物!

    王鲲风几乎是用尽了毕生的耐力,慢慢地、悄无声息地坐在了床尾,鬼迷心窍地忘记了给这具身体盖上薄被,贪婪地游走在犯罪的边缘,肆意欣赏着这具让人着迷的身体。

    河蚌的两只脚蜷缩了起来,十个圆润白皙的脚趾头并拢在一起,好像一颗一颗依偎在一起的海珠,许是因为今日实在太过劳累,白皙的脚掌已经磨红了两块,王鲲风忍不住伸出手,热烫的掌心捂住那红肿的所在,慢慢地揉捏了起来。

    一颗心,砰砰砰地好像要逃脱他的掌控一般。

    掌心烫得灼人。

    睡梦中的河蚌嘤咛一声,将被捉住的脚掌往褥子里缩了缩。

    王鲲风瞬间如被雷击一般,放开了那莹润如玉的脚掌,吞了吞口水,拿起一边的薄被,假装看不到那藏在暗处、微微探出一个头的小家伙,咬咬牙,将薄被盖住了满室春色

    “该死的河蚌妖!你最好能答应我的求亲,否则否则再有下一次,我定不放过你!”丢下恶狠狠的一句威胁,猫妖仓皇顺着窗户逃了出去。

    商秋芦一直侧着身子站在窗边,从那只猫进去,到他出来,看到那踉跄狼狈的脚步,商秋芦微微失神,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丢掉了。

    不过,商秋芦很快便嘲讽似的笑了一声,他这样的,身家性命都攥在主子们手里,又有什么值得他去拥有的呢?

    第二天早上,白春笙醒来的时候,察觉到浑身上下光溜溜的,顿时老脸一红,整个身子缩在被褥里,若不是还要赶早市那波生意,他都怀疑自己能不能起得来了,这么什么都不穿睡觉真舒服啊!

    不过,想到这屋子连个正经的浴室都没有,挣钱买房子的欲望顿时压倒了睡懒觉的欲望,白春笙匆匆爬起来,用屋子里昨晚备好的水稍微洗漱一番,打开门,谢篁和商秋芦已经收拾好了出摊子要预备的东西,三个人照例是饿着肚子赶到鱼街,先将摊子支起来,这才匆匆做了三碗葱油拌鱼面吃了下去。

    葱油的香味在静谧的凌晨,撕裂了平静的夜空,只可惜这里没有卖芝麻香油的,否则的话,滴两滴芝麻油下去一拌,半条街都是诱人的香味有木有?

    不过,白春笙并没有打算立刻就把芝麻油给弄出来。一来芝麻确实不好找,种的人不多,且大多是供应点心铺子里的,还没有人奢侈到拿芝麻来磨油吃。二来,他捏着这个方子,也是想着等往后条件成熟了,拿这个方子开个作坊什么的,麻油和芝麻酱作为凉拌菜的不二伴侣,在家庭常用调味料里面的消耗量还是很可观的,他指望着这个发家致富,自然不肯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平白便宜了那些油料作坊。

    即便如此,有葱油这个新鲜玩意儿加盟,白春笙的食铺目前生意也十分好,昨日吃上瘾的顾客,没一会儿便闻着味道过来了。

    “白大哥,再给我来十五碗鱼面,一钵子汤,那个辣椒酱也要两罐子,我、我们额外给钱好了,总不好一直白吃你的。”今天公房那边换班了,来的是个新面孔,穿的是公房的服饰,看着脸嫩些。

    “好!昨天第一天开门,许多码头那边的船家都说一碗鱼面吃不饱,叫两碗又吃不完,所以今天我们额外增加了大份的鱼面,只要八个铜板,你们要不要换成大份的?”白春笙提醒道。

    “那、那就换成大份的吧,昨日的分量确实不多,很多人都没吃饱呢。”

    “行,等着吧,马上就好!”白春笙说着就去煮面去了。

    商秋芦接过盛汤的钵子,去盛了大半钵的水草蛋花汤来。这种水草在他们这里又叫做水菜,长得好像浮萍一般,叶子却比浮萍大,本地人都拿来做汤的,花五个铜板便能买上一大篮子,足够他们一天的用量了。

    “不、不是昨日的鱼头汤吗?”那人探头看了看,顿时有些失望。

    “鱼头没有了。”商秋芦十分高冷地回了一句,活脱脱店大欺客的嚣张服务员。

    那人却反倒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一句话得罪了未来大嫂,顿时手足无措地慌忙解释道:“不、不是,我没有嫌弃这个汤,这个也很好!没有鱼头汤也没关系”

    看到这小东西吓得都快哭出来了,很明显王大郎素日里在公房那边的威严还是不容挑衅的,商秋芦笑了笑,不再逗他,将装好的两罐子辣椒酱塞到他怀里,“逗你玩呢,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们头儿的!”

    “你这么说我怎么觉得你一定会去告状的”小喽啰欲哭无泪地抱着辣椒酱,觉得自己大概要失业了。

    送走差点被吓哭的小喽啰,白春笙甩了甩胳膊,忙着到一边摘葱去了,不管是拌面要用的葱油,还是盖浇饭的佐料,都需要大量的香葱,白春笙委托周婶婶把附近几家菜农的香葱全部预定了,但是长期供货的话只怕还有困难,因此,他打算等到谢篁那十亩地拿到手之后,便找人在上面多种些红葱头和香葱、青蒜之类的佐料,他直接从谢篁手里买,也能让这位小兄弟多攒点钱不是?

    天色将明的时候,码头那边愈发的热闹了起来,不少打到了稀罕鱼获、从黑鱼精手里小赚了一笔的船老大们都乐呵呵地揣着银子,预备先上岸饱餐一顿,再到早市上买两斤肉回去给家里人打打牙祭。

    白家食铺顿时跟着热闹起来,不少昨日在白家吃过葱油拌鱼面的,今天又带了相熟的人过来,铺子里一时间人来人往。好在这时候周婶婶也挎着篮子过来了,周婶婶手脚利索,很快便上来帮忙,给白春笙打下手,她负责煮面,白春笙负责搭配葱油和酱料的比例,谢篁恨不得把八个爪子都幻化出来,端盘子的速度飞快,总算把第一波客人安顿下来了。

    “周婶婶你还没吃早饭吧?给!趁着现在不忙,赶紧吃!”看着暂时没有大波客人过来,白春笙抓紧时间从焖好的米饭里挖出一盘黄米饭,盖了三大勺拆烩鱼头放在上面,让周婶婶就坐在灶下赶紧吃饭。

    周婶婶也没有跟他客气,将大盘子放在膝盖上,快速吃了起来。

    “咦?老板你们家又出了什么新吃食?看着不错啊,多少钱一盘?”后面赶过来的人原本在排队,看到周婶婶膝盖上放着一个大盘子吃的香甜,本就饥饿的肚子更加受不了了,忍不住开口问道。

    “哦,确实是,方才还没来得及说呢,之前的鱼丸做着太麻烦了,我们人手不够,索性就将鱼丸汤换成了这个拆烩鱼头盖浇饭,这种中号盘子的八个铜板一盘,有肉有菜,还附赠一碗水草蛋花汤,一碟子泡菜,还有大号的盘子没到,那个要十二个铜板一份。”白春笙解释道。

    “给我来一份尝尝!”

    “我也要一份!”

    没一会儿工夫,拆烩鱼头盖浇饭就卖出去十几份,因为食材都是提前预备好的,白春笙一个人就能做好,便让周婶婶继续坐着把饭吃完,他拿出盘子来,一份一份的搭配好送了出去。

    预备好的桌椅都不够用了,索性这些在码头讨生活的人也不拘小节,便学着周婶婶的样子,随意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将餐盘放在膝盖上,唏哩呼噜吃了起来。

    和给自家吃的拆烩鱼头不一样,为了降低成本,白春笙还在里面加入了切成块的老豆腐,和麦菜的菜梗调和一下味道,有鱼有菜有饭,这么一大盘才八个铜板,实在是再实惠不过了!有吃得快的,吃完了还找白春笙借了餐盘,带了两份回去给船上的人吃,送回来的餐盘也是洗干净的。

    预备的满满一大木桶的黄米饭,一个早市就卖完了,拆烩鱼头也只剩下一个锅底,里面的鱼肉都被搅烂了,白春笙不好将这些残次品拿出去卖,便将客人吃剩下的鱼面折在一个大盆里,剩下的拆烩鱼头都舀上去,将大盆放在铺子后面周婶婶洗碗的地方,自然有鱼街的野猫们过来享用。

    自从白春笙的铺子开业了之后,这里“路过”的猫咪便多了起来,有家养的也有野生的,约莫是因为这条街卖鱼的多的缘故,附近的猫也特别多,这些猫不像后世养的那些宠物猫一般矜持傲娇,生存的艰难,让它们习惯于抓住一切机会获取食物,而手艺好心又软的白老板,无意是它们新近发现的“方便蹭饭”的好主顾

    白春笙也没有辜负它们的期望,不过开业两天,便“利用职务之便”,将客人们吃剩下的鱼面,和自己当日卖剩下的食材都攒起来,还专程从厨房里搜罗了一个不常用的大木盆,作为猫咪们的御用饭盆。

    白春笙很享受喂猫的短暂过程,这些喵星人都很警惕,他每次都将饭盆远远地放在那棵榆钱树下,然后躲在洗碗的木盆边上,安静地看着它们进食。喵星人大约也是有社会等级的,白春笙两次喂猫,两次都是那只黄白花纹的橘色大猫带着一只背上有一大块黑色斑纹的白猫先吃,等它们吃完之后,才轮到别的猫吃。

    不过,白春笙仔细观察才发现,先吃的猫也并不是挑拣着最好的吃,只是吃掉属于自己的那一边的鱼头和鱼面,这严格来说并不算是优先就餐权,而是某种权威和地位的体现,就好像人类寻常家庭,吃饭的时候要让长辈先动筷子一样。

    早市结束之后,白春笙给了周婶婶五十个铜板,请她帮忙去早市上买些豆腐、香葱和红葱头回来,这个点早市已经快散了,许多乡下挑着东西来卖的,卖不完的便开始减价了,拿来炸油的香葱,只要是当天采摘的都没有问题,倒也没必要非得买早市第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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