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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鱼街一爸-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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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哥,白大哥又在炖鱼汤了。”站在围墙外面,还没进去,王鲲玉便笑了,“今天的鱼汤里面,定然加了蘑菇。”

    “走吧,你白大哥特意给你做的鱼丸,还有鱼汤,怕你在铺子里吃不饱呢。”王鲲风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兄弟俩一起走了进去。

    “王大哥,三郎,快点去洗洗手,马上可以开饭了。”

    因为中午就他们四个人吃饭,白春笙没有做太多菜,一个鱼骨汤蘑菇炖鱼丸,一个葱烩鱼丸,一个鱼头炖豆腐,还有一碟谢篁要吃的蛋黄南瓜,一碟在饭锅里蒸熟的咸肉蒸蛋黄。

    这咸肉还是王大郎前几日送的,因为当时家里还有不少剩菜,白春笙便将肉抹了盐腌了起来,一直挂在屋檐下,这会儿取下来,切片,撒上写蒜末和生姜、香葱、辣椒末,上面打三个生的咸鸭蛋,透明的蛋清顿时覆盖了整个盘子,就这样直接放在米饭上面蒸熟,蛋清和蛋黄凝固,就好像一片雪地上盖着三个金黄色的蛋黄,卖相十分好看,谢篁闻着那浓郁的蛋黄味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开饭吧,早点吃完,三郎还要去上工呢。”白春笙拿出一个大陶盆,盛了满满一盆米饭出来,陶盆看着很重,王鲲风主动走过去帮忙把陶盆端到饭桌上。

    白家的饭桌也是新添置的,寻常人家的四方饭桌,四条板凳,连油漆都没有漆,看着有些寒酸,不过正合白春笙的心意,他知道油漆都带有一些毒性的,有些人还会过敏,这样的原木饭桌他们那里都很流行,因为安全无毒嘛。

    三郎本以为白春笙做的鱼头炖豆腐便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了,没想到今日做的炖鱼丸更胜一筹,棒槌鱼的鱼骨和猪大骨炖出来的浓汤,本就是极好的汤底,再加入提鲜的菌菇,用这个炖出来的鱼丸鲜美的让人舌头都差点跟着吞下去,连里面他寻常不爱吃的菜叶子都带着一股子鱼肉的鲜美。

    大约是想讨好白春笙,三郎很给面子地将白春笙盛给他的几片菜叶子也给吃下去了,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喝汤,豆腐也吃了许多,两个大鱼头,基本上都被他吃掉了。

    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点儿米面,他寻常吃的不多,但是也要吃少量主食的,不然扛包都扛不动。

    三郎偷偷在一边听着,这时候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哥,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想来白家蹭饭。

    王鲲风叹息一声,轻轻咳嗽了两声,看着白春笙无奈道:“白老弟可否让我们家三郎也过来搭个伙?他寻常最爱吃鱼肉,我们自己家里做的,总不如你做的好吃”

    “白大哥这么客气做什么?三郎冰雪可爱,我也甚是喜欢呢,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往后便让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好了,鱼肉又不是什么精贵食材。”白春笙放下筷子,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一边的三郎,伸出爪子,快速地摸了摸那虎斑纹的毛绒绒的耳朵,唔,手感真好!

    王鲲风:“”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这河蚌妖也太好说话了吧?

    四个人吃完饭,一起帮着收拾了碗筷,三郎和王鲲风一起去上工了,谢篁蹲在一边看着白春笙处理晚宴的食材,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拿了白春笙家里的砍刀,去镇子外面帮他砍柴去了。

    既然决定了要在白家搭伙,总不能连柴火都要人家准备吧?

    唰的一声,一道寒光从他颈侧悄无声息地划过,若不是他反应机敏,此刻只怕早已血溅五步了,两道声影飞快地在狭窄的巷道内腾挪,一个猛攻,一个闪躲,直到稍矮一点的那个被踹到地上。

    商秋芦败了。

    “丑时之前,让你的狗离这里远些!否则,杀无赦!”冰冷无情的声音,在暗夜中响起。

    商秋芦抬起头,眼前已经不见了来人的声影,唯独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

    “大人!”附近的黑衣人迅速赶到,有人一把按住了他颈侧的刀口,有人拿了布条来替他快速裹上。

第116章() 
白箜有些心塞地默默带着白筝和白笛跑去前面一段路摘树莓去了;眼不见心不烦,秀恩爱什么的;早晚会被雷劈的;他们躲远点也好。

    白春笙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多久没吃过树莓了;这个时空的树莓看起来比他们那里的更大一些;成熟之后差不多有美国大樱桃那么大了,一口咬下去;酸酸甜甜的;汁水丰富,非常好吃。

    这条山路不算宽敞,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个人通过,两边长满了各种杂草;又以树莓最多,他们一路吃一路摘,还没走到半山腰,带来的竹篓子就摘满了。

    他们也不贪多;摘得差不多就回去了,毕竟还有很多本地的小孩子也都很喜欢吃这种野果子;只可惜树莓的成熟期太短了,过了这个季节,就要再等一年才能吃到了。

    不过,白春笙既然来了;就没打算空手回去;他打算和爹爹们出海捕捞些鱼虾;用那个和土着们交换一批新鲜树莓,可以做成树莓果酱,还可以做成果干,果脯,对于吃货们来说,没有什么果子是不能保存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吃货属性还不够坚定!

    下山的时候,白春笙惊喜地在路边发现了他上辈子常吃的一种野菜,这种叶片修长的野菜在他们那里俗称“矻矻菜”,通常生长在山间小道两边或者有山泉的地方,掐下来闻着味道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这种野菜不能直接吃,摘下嫩嫩的新叶子之后,要先放到开水里汆水,煮沸后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反复搓揉淘洗,将里面的苦味尽可能的洗掉,洗干净的矻矻菜切碎后,放一点拍碎的蒜头和尖头小辣椒,下油锅爆炒一下就可以吃了,炒好的矻矻菜吃着有一股淡淡的苦味,苦味过去后就是令人难忘的清凉了,初夏的时候经常吃一点矻矻菜,还可以预防中暑,尤其是他们这种经常出去吃宵夜的,没事吃点矻矻菜,还可以预防上火和便秘,咳!

    王鲲风看自家河蚌又想去摘什么,条件反射地就想去制止,结果发现白春笙采摘的是没有刺毛的野菜,便放心让他去采摘了,让三个小的在一边陪着,他将几个人的竹篓先送下山,再带了空的竹篓上来,白春笙他们已经摘了不少野菜堆在一边,见他带着空竹篓回来,便让他帮着将地上的野菜转移到竹篓里。

    正忙着呢,山下又有一帮人上来了,穿着本地土着用麻线织造的短打,背着竹篓,一看就是本地的小孩子们上山来摘果子了。

    见他们蹲在地上摘野草,小孩子们都好奇地围了过来,一个胆子略大的便问他们在摘什么,是不是什么草药,因为他们族里的巫医有时候也会来山里摘草药,不过,巫医都是自己选定传人的,用什么草药,都是只教给自己传人的,其他人是不可以偷师的,被发现了要被狠狠处罚的,因此,即便看到他们在采摘疑似草药的东西,这些孩子们也不敢问太多。

    “这个不是草药,是一种好吃的野菜。”白春笙也有心想了解一下这里的土着都认识哪些可以吃的野菜,当下便和孩子们交流起来,“这种野菜在我们那里叫做矻矻菜,味道有点苦,但是人吃了不容易生病,所以我们那里的人,到了夏天就会上山采摘矻矻菜回来吃,做法也很简单,先把嫩叶摘下来,放到热水里煮沸,捞出来用凉水洗干净,把里面的苦味洗掉,然后就可以拿来炒着吃了,要是不喜欢炒着吃,还能拿来做汤,或者晒干了炖肉的时候放一点也好吃,天气热的时候多吃点矻矻菜,可以预防暑热的。”

    “那,吃了这个,身上就不会长疹子了吗?”旁边一个小孩挠了挠长了痱子的脖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那些好像野草一样的野菜。

    “这个是预防的,长疹子之前吃才有效,不过,你要是经常吃的话,下次就不会长疹子了,你这样的,最好还是去摘些草药,算了,这个药膏你拿去吧,每天把长疹子的地方洗干净之后涂抹两次,很快就好了。”白春笙从怀里摸出了毛大夫做的药膏塞给那孩子。

    那孩子吓了一跳,起先还不敢拿,因为在他们族里,这样做好的药膏都是很珍贵的,巫医根本不会给你,生病了就要每天去巫医那里拿药,去的时候还要带上猎物或者粮食,这都是祖辈定好的规矩,所以,看到白春笙直接把那么一罐子药膏都给了自己,那孩子才吓了一跳。

    “那,不如这样吧,我把这个药膏给你,作为交换,你告诉我,这附近还有哪些野菜是可以吃的,怎么吃,这样可以吗?”白春笙算是服了这些土着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等价交换,简直是良心买家!

    那孩子一听这药膏是可以交换的,顿时高兴地接过药膏,吆喝了一声,承诺可以和小伙伴们分享这药膏,便招呼了那些小孩子一起去帮着采摘野菜,没让白春笙等太久,那些小孩子便拿了许多野菜回来了。

    “这个是节节菜,你看这个杆子都是一节一节的,吃的时候把叶子去掉,这个杆子切好,烧竹鼠肉的时候放一些进去,特别好吃!”

    “这个是紫叶菜,这个叶子背面是紫色的,我们吃它们的叶子,摘下来洗干净,烤肉的时候包着肉吃,脆脆的很好吃。”

    “这个是老鼠耳,你看它的叶子是不是很像竹鼠的耳朵?这个野菜黏糊糊的,但是煮汤很好吃。”

    “这个是皮皮菜,叶子很肥厚,煮熟了加些盐巴就很好吃了,要是能加一点米进去就更好吃了。”

    “但是米非常贵,我们家每年只换一点米,就是阿爷寿诞的时候才会吃到米。”

    “这里没有人种大米吗?”白春笙问他们。

    “这里没有,稻谷很好吃,会有山上的竹鼠下来偷吃,还有海边的鸟也会飞过来偷吃,不过我听我阿爹说,很远的地方有人种植稻谷,会拿稻谷和我们交换山里的竹鼠皮毛,你们吃过竹鼠吗?”

    “竹鼠?”吃货河蚌精眼前一亮。

    这玩意儿他吃过啊,竹鼠肉肉质细嫩,以前在夜市上他们也经常吃的,通常的吃法是和竹笋、洋葱一起红烧做锅子,或者是撒上椒盐烤着吃,拿小尖椒爆炒也很好吃,是一道下酒的好菜啊!

    白春笙前世生活的那个城市,旁边就是全国文明的竹乡,不但盛产竹子和竹笋,还有人养殖竹鼠,成年竹鼠长得好像肥兔子一样大,肉质肥嫩,非常好吃,夜市上随便一盘尖椒炒竹鼠就要卖到六十多块钱一盘,半只竹鼠做的红烧锅子要卖到160一锅,没想到这里竟然也有野生的竹鼠?

    想想也对,这里这么大一片竹林,一眼望不到头的,里面肯定有野生的竹鼠,竹林里不会有大型野兽,所以应该也很适合竹鼠繁殖,难怪这里的土着会捕捉竹鼠作为肉食来源了。

    “你们会抓竹鼠吗?”

    “会啊!你看我们还带了火石过来,就是要去山上抓竹鼠的。”大一点的一个孩子有些骄傲地向白春笙展示了他捕捉竹鼠的工具,有火石,有麻绳做的套子等等,他已经十岁了,也到了可以给家人提供食物的年纪了,这里的土着们习惯出门带着捕猎的东西,运气好的话在山里能抓到些竹鼠或者竹鸡什么的,也能给家里添一道肉菜。

    “走吧,反正时间还早,咱们也跟着去看看,抓些竹鼠回去尝尝。”看着自家河蚌亮晶晶的眼睛,猫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想吃竹鼠肉了。

    他还能怎么办?只能笑着帮忙抓竹鼠啦。

    让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世界的竹鼠完全打破了他对于竹鼠的固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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