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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鱼街一爸-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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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大叔,那烦请您带我去看看,若是可以的话就这个吧!”白春笙倒是很能理解管事的这番话,作为曾经的拆二代、大房东,他每年都要换好几茬租客,手头紧的就租便宜的,收入好了就换个好一点的房子,或者两对情侣合租一套两居室什么的,租房子不像买房子,住的不好随时都能换,倒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当下,那管事的便拿了一大串钥匙,带着白春笙出了门,鱼街不长,很快便到了那个屋后有棵老槐树的四合院。

    老实说他对自己的名字还挺满意的,据说是他奶奶在他出生的时候特意请算命的算过的,春生万物,生机勃勃,不过他爸嫌弃春生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最后一个名字改成了“笙”,据说是种古老的乐器来着,听着就是个耕读传家的有文化的人家!(虽然他们全家就他文凭最高)

    “无妨!码头经常有刚上岸的水妖,你算好的。”少年想到自己还看到过什么都不穿就跑上岸的水妖,顿时觉得白春笙这样的水妖真的已经算很好了。浑身上下就披着两条水草什么的,真的很辣眼睛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呼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第91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古代也有愿意为妻子下厨做饭的好男人?

    压下心底的好奇;白春笙默默跟在管事的后面;听他和院子里的租户们寒暄了几句;便看到管事的指了指靠西边的一间屋子。

    “就是这间了;别看这房子年纪大了些,拿来暂时落脚;总比去住客栈要合算得多;且能自己做饭;比外面买着实惠!”

    说着;管事的拿了钥匙替他开了门,白春笙进去看了看,发现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平米大小;十分宽敞的一间,在前世他们那里;好好装修一下;都能做成一个精致的单身公寓了;还是没有公摊的那种;每个月租金妥妥的两三千打底!

    “就这间吧!不过老板我这手头确实不太宽裕,能不能先交一个月的租金?”白春笙为难地看着那管事的。

    “行吧!就当我日行一善了,你给我三百个铜板,两百算租金,剩下一百押在我这里;若是下个月不租了;这一百依旧可以退给你;不过你若是损毁了这屋子里的门窗;还是要从这一百里扣的。”

    没想到古代租房子也要押金?白春笙终于体会到了当租客的苦逼,肉痛地将所有的铜板数给管事的,发现还差五十多文,不得不肉痛地从袋子里摸出了在水底找到的一块碎银子,那管事的拿在手里颠了颠,将那些散碎铜板又还给了他——

    “出来得急,没带钱袋子,还差你一百多个铜板,等下跟我回去一趟,我把剩下的给你。”

    没想到这么小一块碎银子竟然这么值钱!白春笙眼前一亮,决定回头就趁着没人的时候去码头那边的水里寻摸寻摸,万一运气好能捞上来几块大点儿的银子,那一次就等于普通老百姓干一年的收成了啊!

    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是这样,那管事的也是占了他便宜的,一般兑换银子的地方都会拿小秤称量一下再按照比率兑换,管事的这么随手掂量一下,很明显就是想占便宜的意思,不过欺负白春笙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外地妖罢了。

    好在那管事的中人做的是长久买卖,也没坑他坑的太惨,不过占他几十个铜板的小便宜罢了。

    让白春笙觉得不爽的是,从管事的家里拿了铜板回来的时候,竟然在门口遇到了那个在码头收保护费的大汉,那人一打眼看到他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便收起诧异,瞪大眼睛看着他“看什么?没看过半妖?再看挖了你眼睛!”

    白春笙低下头,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心想半妖算个啥?小爷我上辈子还看过人妖呢!

    不过,这人不是挺能黑钱的吗?怎么还住在这里呢?他方才可是听那个管事的说了,这附近大多都是租房子住的穷苦人和外地人,这人在码头那边收保护费的时候还找人要好处呢,一天下来能攒不少钱吧?赚那么多钱还租房子住?一定是不会过日子!

    白春笙上辈子做包租公的时候,就特别不理解那些说要一辈子租房子的年轻人,单身租房子当然没问题,可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没房没车想让丈母娘把闺女嫁给你?做梦去吧!

    他之所以和管事的说一个月交一次房租,除了担心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不够生活之外,更大的原因就是他想用这些钱做本钱,看看能不能最点小生意,攒下了钱,好给自己买个房子。没办法,做包租公做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性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舍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儿拿了一个水桶和一把拇指粗的麻绳出来,“井里没有打水的绳子。”

    “谢谢!我用好马上还给你。”白春笙感激地道谢道,他还真没想到打水还要自备麻绳的,这都什么地方啊?

    然而,事实证明,有了水桶和麻绳,也不一定能从水井里把水给打上来,白春笙站在水井边捣鼓了半天,差点把人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也依然没办法从井里把水给打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那木桶就浮在水面上不肯下去,晃来晃去的,只听到井壁上发出一阵阵的木桶刮擦砖石的噪音。

    白春笙累得满头大汗,简直恨不得跳下去把那木桶给摁下去!

    “我来吧!”方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水井边,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担心白春笙把他们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不耐烦地从白春笙手里接过麻绳,往上提了一下,猛地把水桶放下去,手腕灵活地转了两下,双臂用力,三两下拉了半桶水上来。

    “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梁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呼“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猛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性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没一会儿,白春笙正在用木盆里的水擦拭床板的时候,两声略带犹豫的敲门声传来。白春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恰是方才那少年。

    “三郎,你喜欢白大哥吗?”看着微微垂下头的三郎,王鲲风若有所思地问道。

    “嗯!喜欢!白大哥长得好,做菜也好吃。”三郎动了动耳朵,好像上面还残留着白春笙手心划过的温度,薄薄的耳尖慢慢地红了起来。白大哥对他还很温柔呢,他长了一对和凡人完全不一样的耳朵,连头发都藏不住,也只有白大哥不嫌弃他,依然愿意给他做饭吃,还、还摸过他的耳朵呢

    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慢慢走在前面,兄弟俩一前一后,走在街边树下的阴凉处,树上的夏蝉一声接着一声地鸣叫着,现世安稳。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实际上,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可是,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处理好,加点儿干辣椒,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闻着葱香味浓郁,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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