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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鱼街一爸-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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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收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精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第84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白大哥;现在距离秋后耕种的季节还有三个多月,依我之见;你不妨先在地里种些辣椒,这个季节虽说有些晚了;但是我看有些乡间种菜的老农;反倒特意选在这个时节种植辣椒,想来气候也是适宜的。”

    “而且可以错开辣椒丰收的高峰期;等到寻常人家的辣椒都快吃完了,这些辣椒才刚上市;反倒能卖个好价钱,对吧?”白春笙笑着问道。

    “正是如此!我从前也该想到是这个道理的!白大哥果真聪慧过人!”周茂青击掌赞叹道。

    “那是;我本来就不是人额,我的意思是我可是妖!”白春笙觉得自己能说自己不是人,大概今晚真的是喝多了。

    那红曲酒虽然喝着甜滋滋的,但是后劲还蛮大的。

    “辣椒很好;你若是种出来了,我可以用我们的商船帮你运到州府去卖;那边的人都喜欢吃辣。”王大郎也表示他可以帮忙。

    “行!那就种辣椒!不过;这些辣椒我可不卖!我、我要把它们做成剁辣椒!蒜蓉辣椒酱!到时候请王大哥帮我卖到州府去;咱们赚大钱!”白春笙觉得自己脑子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白贤弟好像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去歇着吧。”王大郎大概也喝多了;白天还客客气气喊人家白小郎呢;这会儿一顿酒过去就变成白贤弟了。

    周茂青也有些晕晕的;闻言也没有多说;他自己也是周母搀扶着才能勉强回到卧室的,哪里还能管得着别人?

    “兄弟我跟你说,我一定能做出整个州府最好吃的剁辣椒,你信不信?”喝醉了的白春笙自信心爆棚,揪住王大郎拼命强调道。

    “我、我跟你说,我奶奶做的剁辣椒可是远近闻名的好吃!多少人求上门来请她帮忙做呢,我、劳资要不是拆二代,钱多的没处花,我都想开网店卖剁辣椒去了!”

    王大郎不知道什么是网店和拆二代,不过,喝醉了酒的人,胡说八道也是正常的,红曲酒的后劲很大,他故意选的这个酒,就是想灌醉了白春笙和周茂青,却怎么都没想到白春笙这家伙喝醉了酒竟然还是个话唠,揪住他就不放手,非要他“跟着他一起发财”,王大郎无奈,只好依从白春笙所言,喊了他好几声“白总”,这才挣脱了这醉鬼的纠缠

    他都被搅和得快忘了自己一开始是想做什么了。

    将白春笙安顿好,盖上被子,王大郎走了出来,装作醉酒和周母打了声招呼,从前门回家去了。

    夜深人静,周家母女和对门的曾姑娘都吹灭了油灯入睡了,王大郎如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落地无声,准确无误地扑向商秋芦的屋子。

    曾姑娘隔壁的那只螃蟹妖今晚被他支走去看守码头仓库了,整个院子里,现在大概也只有商秋芦没有入睡了吧。

    “大公子。”看到来人,商秋芦规规矩矩地行礼道。

    “豫亲王府的大公子,此刻应该还在国子监日夜苦读,我算哪门子的大公子?”王大郎,不,应该说是王鲲风,冷然一笑,施施然坐在一边的条凳上,看着商秋芦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条肮脏的走狗,“后日便是鲲玉十八岁生辰,我不管你们接到了那个女人什么样的密令,丑时之前,约束好你们的人,胆敢靠近鲲玉,便是你自寻死路!”

    “大公子,王妃并无恶意,她只是担心您”商秋芦反驳道。

    “担心我?怕是担心我给她带来难堪吧?回去告诉她,等鲲玉和阿姌成年之后,我便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再不会碍着她的眼。”

    商秋芦没有再说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王鲲风冷然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已是深夜,凉凉夜色下,王鲲风孑然一身,坐在自家的屋顶上,看着北方,那里,重重山峦叠嶂,挡住了人的视线,也挡住了许多的恩怨情仇。

    他想起了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有些微凉的月夜,乳母抱着他,贴身伺候的两个小童各挎着一个包袱,就那么站在月色下,看着站在屋檐下,那个抱着小小襁褓的美妇人。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虽然,她从来都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半妖血统的孩子。

    生下了一只半妖,大概是她那完美的、令皇城无数女眷羡慕的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了吧?

    偏偏她还不能将这个污点擦去

    身为豫亲王妃,那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下一个血统纯正的妖,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如此,即便今后老王爷仙逝,她也依然是那个尊荣无限的豫亲王太妃。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王妃寄予厚望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个血统低贱的半妖!

    所有王府的女人,乃至皇城的女眷们,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然而,她们都失望了。

    作为一个从小便在后宅养大的女人,王妃从来都知道该如何利用手里的一切去扭转局势。

    生下一个半妖贱种,本是死局。她却在生下孩子后,立刻抓住豫亲王的衣角哀哀恸哭,只说自己万死不辞,只希望王爷能饶这个孩子一命,哪怕只是半妖,也要让她的骨肉能平安长大。

    豫亲王深感王妃一片慈母之心,不但对她的恩宠更盛,还特别允准她养育这个孩子到五岁再送去别院。

    从那后,这孩子便成了王妃哽在喉中的一根鱼刺,他是王妃对王爷表现她柔弱善良、慈母心肠的工具,也是她提心吊胆提防着的孽种。

    直到三年后,王妃再次有孕,顺利诞下一只血统纯正的妖族幼崽,豫亲王果然如三年前承诺的那样,立刻便请旨立嫡次子为世子。

    他这个不中用的半妖长子,自然也到了该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王妃不愿让人看到他这个半妖长子,便命人趁夜将他和一直伺候他的乳母送到别院,那天晚上,也是一个月华如霜的冷夜,他哆哆嗦嗦地被乳母抱在怀里,颤抖着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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