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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败类大将军-第64节

小说: 败类大将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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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哄我,拓儿深居王府,你如何见得着。”岳蓉双臂紧抱萧秦的腰:“别做傻事了,你现在有很多事要做。”

    突然一阵嘈杂声顺着窗户飘了进来,萧秦松开岳蓉,顺着往下看,但是天已黑,什么也望不到,但是听上去像孙贲和钟离牧在争吵,周边围了一群看热闹的士兵,孙贲的嗓门很大,但是距离太远仍然听不清楚。

    “我去看看什么事。”萧秦望了一眼岳蓉,在等待她的准予。

    “好。去吧,我也要下去了。”岳蓉含笑着微微点头回答。

    萧秦走出石塔,循着声音来到孙贲打铁的棚子下,这时已经稀稀拉拉的围了几个看热闹的士兵,见萧秦来了,赶忙闪到两旁,孙贲见萧秦来了,大步走上去说:“这厮要拿你的铁骨玄狼的尸首。”

    萧秦一听,奇怪的望着钟离牧,大晚上的为何跑到这里来拿几具狼尸。钟离牧赶紧回话:“将军,在下希望用这狼骨和狼皮为将军打造兵刃武备。特来找孙将军取,没想到他对我破口大骂。”

    “你会打造兵刃铠甲?”萧秦拉着钟离牧来到尚未腐烂的狼尸旁,指着它们问钟离牧:“这可以做什么?”

    “在下曾在沥泉跟随大师欧阳盛学习铸造刀剑兵甲。”钟离牧刚说完,萧秦拔出自己的靖云递给他,此刀正是欧阳盛亲手所制,拿出来为了考验考验他的眼力。

    只见钟离牧接过靖云,在手上掂量了一下,紧接着把刀直插入地面,双手握着剑柄,用力向下压去,整个刀被压弯成一个拐角,他突然松手,靖云刀“嘣”的一声,弹回原位,等刀完全停下后依旧完全笔直,他才拔出刀又看了几眼:“回禀将军,此刀乃欧阳师父亲手所制,用的是玉钢。”

    “好眼力啊!”萧秦惊讶的竖着大拇指夸奖着,就连孙贲都看愣了,连忙问:“为何你这么肯定?”

    “师父锻刀每个下锤的位置,我都清晰的记得,我用手稍微一试其刀身上的纹路花纹便已清楚,传闻将军就是用此刀砍杀了这头白狼,对吗?”钟离牧问。

    “是的。”

    “我刚才观刀刃有些许微小的缺口,定然是砍过极硬之物,而白狼的天灵骨,若非神兵利器绝非有可能砍入,要验证一把刀所用的钢材是否乃上品首先看所制之刀的硬度,其能更长的时间保持刀刃的锋利程度,其次看韧性,其决定次兵刃是否容易折断,玉钢在这两个点上,呈现的都是绝对的上品,所以此刀定然玉钢所制。”钟离牧分析的头头是道,萧秦和孙贲相视一笑,转而对他说:“钟离将军,是否可留在军中司职锻造兵刃?”

    “在下甚是愿意。”钟离牧向萧秦把手一拱,算是答应了。

    “我就任命你为都尉专司此职。”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专职锻造事情人了,这样可以完全解放孙贲,让他更多的精力去练兵。

    “我终于可以卸下担子了。”孙贲送了一口气说,他又要负责锻造兵刃铠甲,又要操练步兵训练,经常分身乏术,现在有人接替自己,顿时轻松了许多。

    “对了,你说这玄狼能制作兵刃?”萧秦突然想起这事,随即问到。

    “将军用何种兵刃?”

    “马上枪、弓,步下刀。”

    “我可以用玄狼骨为将军制作一杆枪和一张弓。”

    “可以是可以,但是会不会不好用?”萧秦想起京城的公子哥们很喜欢佩戴用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制作的佩剑,刀柄和刀鞘上凡是有空的地方全镶上琳琅满目的宝石,这种价格不菲且毫无使用价值的兵器,自己一点不感兴趣。

    “此骨硬如钢,却又轻如木,可以用来做枪杆和弓臂,狼筋可制弓弦,狼皮可为将军制一身软皮甲。”钟离牧对萧秦详细的解释到。

    “哈哈,你以后可以叫尸骨将军啦。”孙贲拍着自己的肚子笑道:“不过这皮还真不错,我用刀砍竟然毫发无伤。”孙贲一说,萧秦想起谢狂歌用他的凌墨砍过白狼一刀,的确只留了一道轻痕。

    “多谢钟离都尉,哦,你们俩聊着,我还有点事。”萧秦对两个人作了一个罗圈揖,钟离牧和孙贲也起身向他行了个礼。萧秦转身离开了,身后听着孙贲拉着钟离牧,让他也给自己打一柄战斧。

    萧秦信步走出飞鹰堡走到稠木林中的一颗参天巨树前,谢狂歌已经站在树下见他来了上前问:“你又找我?”

    “为什么只要我来这里就能见到你?”

    “你别那么多问题了,什么事?”

    “我要去了断一件事。”

    “几天?”

    “去十天,处理事情十天。回来十天。”

    “交给我吧。”

第129章 赶着路顺便打个劫() 
萧秦从萧宪的墨鹰骑中挑选了一百名士兵在夜幕的保护下从飞鹰堡鱼贯而出,他们化装成商队混进了出云关,萧秦以为自己再回出云关一定心中五味杂陈,可是因为担心潘琪安危,并没有减缓脚步,贯穿这个卫州的大门,这次没有走当年萧秦走过的那条路,而是直接从卫州进入了鲁州,仅仅在鲁阳做了一次停歇,再次启程已经是他们赶路的第六天了,再急行军一天一夜便会进入霸州地界。

    鄂顺开着怀穿着一件黑色羊皮衣,拿着酒囊喝了一大口,洒出来的酒水顺着浓密的胡须淌到了胸前,他用那只宽大的左手擦了擦嘴,把酒囊盖上,放到身后,对萧秦说:“将军,这路至少十天行程,咱七天就赶到了,有那么着急吗?”

    “十万火急。”萧秦没心情跟他解释,出门之时,他没有对这一百人讲过这次行军目标,只是每人给了五十两银子,答应事后每人再给五十两银子,就这样这一百名士兵兴奋的拍着胸脯保证对萧秦言听计从。

    “再往前走就是岚水县,咱去那里买点趁手的家伙吧。”他们为了顺利进入出云关,除了随身的佩刀,没带任何长兵和铠甲,正因如此鄂顺提议着说。

    “恩。”萧秦看了一眼鄂顺,身高足有八尺,虎背熊腰,一身黑漆漆的皮肤,一脸的络腮胡子,活脱一个金刚下凡,萧宪武艺超群,能做他的副将,此人定然也不是个弱鸡。萧宪派这人跟在身旁,还真是让自己心安很多。

    鲁州乃一郡之地,昔日鲁阳王自愿将自己的国家并入齐国,因此当年齐帝为表彰他,继续封其为鲁王,并将这鲁阳郡一地划为鲁州。

    转眼间马队便到了岚水县,这是距离霸州最近的一座县城,岚水河贯穿县城,将其分成南北两部份,南部和北部靠着河上的一座岚水桥链接着,这座石桥中部并没有任何桥墩,却从来不会被泛滥的河水冲垮,这是能工巧匠们智慧的结晶,萧秦印象中鲁州从未有过战乱,几乎每年风调雨顺,应该是个富足的地方,岚水县又是除鲁阳城以外鲁州第二大城,应该是个繁华所在。

    可是当他们策马进入岚水县后,却发现路上人际罕见,店铺都关着们,嫣然一座死城,好不容易找到一座打铁铺子,敲开门问是否能买一百柄马枪时,对方却摇着头关上了门。

    “上门的买卖这家伙都不做?”鄂顺气的在那人门口吐了一口唾沫,突然那打铁铺子的门又开了,伙计从里面走出来对他们说:“列为,小店真的没有多余的兵刃了,你们这是奥进霸州吗?”

    “是啊,那是我家乡,我想回去看看。”萧秦一路上都用这个编的理由当做借口。

    “那客官可听到没的,霸州现在闹民变,四处打仗,闹得凶着呢,如果你执意要去,我也拦不住,但是我仍然奉劝你不要去。四处打仗,敌友不分的,小心害了性命。”好心的伙计对萧秦解释道:“正因如此,凡是路过的商客们都会来买几把兵刃,小店仅有的库存,全卖光了。”

    “既然如此,我们再想想办法。”萧秦失望的对他说。

    “不过霸州的地上有的是兵刃,估计你们很快就找够一百把了。”那伙计说完便想回到店铺之中,萧秦一把拉住他说:“你知道霸州的情况吗?”

    “知道一些,霸州的九个郡几乎全被叛军占据,原本霸陵还在司马锋手里,前天我刚听说,那里也守了,司马锋也失踪了。”伙计给萧秦讲着自己听说来的关于霸州的事情。

    “司马锋失踪了?”萧秦惊讶的问。

    “恩,有人说带着霸陵军残部与乱军打游记呢。”伙计耸了耸肩对萧秦说:”官军竟然打游击,乱军却平平稳稳的坐在守将府中。“

    ”为了会这样?“萧秦自己喃喃到。

    ”朝廷一不给钱、二不给兵,让司马锋怎么办?这样了,连个撤退的旨意都没有,援军一个每到。“伙计明显在替司马锋说话,理解他的处境。

    “什么援军都没有吗?”萧秦不明白朝堂上那些大人物在干什么,为何连兵都不发。

    “也不是,听说岳州有志小股骑兵部队进了霸州。

    ”哎,老板,我看你这店后面摆了不少狼牙棒,不知道一共多少杆?”

    “一百三十七个。”

    “那是一个客官谈好的,先前已经付了三成的钱作为订金。“

    ”这兵荒马乱的,估计你的客官已经死在天下某个地方吧。“萧秦毫说完抬头看了一眼铁铺的伙计。

    ”将军这话怎么说的。“伙计听萧秦这么说,心中不悦,扭头就想走。

    ”伙计,这样吧,我按照原价买你,这样你白赚三成钱,如何?“萧秦再次拉住伙计。

    ”不卖就是不卖,你这人怎么如此啰嗦。“伙计甩开萧秦的手,就想走,萧秦上前一步抓住那伙计的肩膀,将他往旁边一拨,对着鄂顺喊:”还他妈等什么,进去拿了走。“

    ”土……“那伙计刚想呼救,萧秦一掌拍在他的后脑,伙计直挺挺的晕倒了,萧秦怕有人看到,扶着他进了店铺,鄂顺带着人,每人一杆直接将狼牙棒尽数拿空了。萧秦愧疚的望着被自己砸晕的伙计,从身上解下钱袋,放到伙计身旁,轻声的道歉:”对不起了,兄弟,在下真的有急用。钱我给你放在这里了,绝不会短了你的。“

    说完后,转身离开铁匠铺,领着鄂顺等人策马奔出了岚水县,向着霸州挺进。

    ”没想到将军也干这种事。“鄂顺笑嘻嘻的对萧秦竖起大拇指,他以前还真是个土匪出身,对于打劫轻车熟路,自从跟随萧宪之后,已经收敛很多。没想到今天跟着萧秦,又过了一把抢劫的瘾。

    ”我告诉你,这事谁都不准说,包括萧宪。“萧秦心中其实对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有气,更不想别人再次提起这事。

    ”得令咧。“鄂顺装模作样的抱着拳笑嘻嘻的向萧秦保证。

第130章 偶遇两司马() 
萧秦的队伍披星戴月的赶到霸陵已经是第七天的黎明时分,月亮的光芒逐渐被太阳所取代,逐渐的从黄色变成了淡淡的白色,萧秦回头望了一眼,大部分人都已经在马背上睡着了,这是长途奔袭中士兵最基本的一个素质,一定要学会在马背上休息。为了尽可能的缩短奔袭的时间,部队几乎很少会停下来,吃饭、睡觉都要在马背上完成。

    仅从这一点上,萧秦就对自己兄弟为自己组建的这支部队有了莫大的信心。只怕自己带的人太少了,在四十多万乱军面前,一百人的武功再强,再悍不畏死,也是没有用的,唯一区别就是这一百多人能带走四十万人中的几百还是几千。

    不过自己这番的任务并不是去平定民变,而是找到并且保护潘琪的安危,直到她彻底完全后,自己才会离开,仅这个任务,这一百名骁勇善战之兵完全足以胜任。

    可是去哪呢,在岚水县时听那伙计说,整个霸州完全失陷了,司马锋到底能跑到哪里去呢,萧秦揉了揉自己的两个太阳穴,如果潘琪在就好了,她一定知道该如何选择。她总是能做出正确的决定,这是她异于常人的能力。甚至有时萧秦觉得如果潘琪留在自己身边,她与善谋的陈瑜正好相得益彰的辅佐自己。

    ”将军我好像听到了喊杀声!“鄂顺从睡梦中突然惊醒,瞪大眼睛环顾着四周,寻找他所说的喊杀声。

    ”你做梦了吧。“萧秦觉得他的样子特好笑,实在忍不住了回头笑了两声。

    ”不是,我耳朵灵着呢。“鄂顺很肯定的闭上了眼,让自己更专注的听喊杀声的位置。忽然他瞪大眼睛对萧秦喊:”东南方向!“鄂顺突然策马向自己刚才所指的地方骑马飞奔而去,他奔上一个土坡,立马在坡顶四处张望,突然催马顺着土坡大喊着回来了:”将军,我没听错,有战斗,乌压压的一片人,我看至少有个万把人,将不到一千人围在垓心。“

    ”走,去看看。“萧秦令队伍暂时停下,跟着鄂顺骑马等上土坡,顺着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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