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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弓神怒-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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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指引,众人见到了那块所谓的矿石,加罕眯起了双眼:“这是矿石?好像就是普通的银子啊,若是打造武器岂不是软塌塌的?”

    米森也并不懂矿石,道:“先知,您见多识广,您来看看吧。”

    莫砾摇了摇头:“老夫对草药有些研究,但矿石却是并不懂啊,看来我们开采矿石很难,就算挖得出恐怕也难以辨认了。”

    云辰拿着那块矿石端详起来,他马上回想起了炼化章的内容,爷爷在炼化章中除了炼化方式,还对一些矿石有记载,根据这块矿石的外形和质地来看,若是不错,应该是兰银矿!

    兰银矿是二品矿石,虽然在十品中算是下等,但矿石本就价格不菲,再加上低等矿石用量极大,还是有可观的价值的。

    “大首领,这是兰银矿区,兰银属银,但质地坚硬甚至超过了钢铁,价格比不上混金矿,但若是量足够大,还是可以被成批收购的。”

    加罕点头道:“好,既然如此,我马上安排一部分族人在这里进行开采,对了辰儿,你怎么会认识矿石的?”

    云辰一愣,他自然不会说出炼化章的事情,道:“呵呵,是图君爷爷以前给我讲过一些矿石知识。”

    莫砾笑道:“辰儿的综合能力看来真的可以在帝国行走了,等矿石开采出来,我们再安排人去帝国询价,然后再做交易打算。”

    加罕道:“是的,以后两部各司其责,草原负责农业和捕猎,而山部负责采矿和参芝种植,这样下来,我东离部落的实力必然会大增的。”

    族人们也是感到振奋,可以说东离部落或血渊部落从来没有这样的欣欣向荣,而现在却是人人带劲儿,想着未来的生活,那绝对是一种憧憬。

    将部落的事情完全处理,云辰也决定,是离开的时候了,虽然东方龙承诺了可以让自己去参加青烟阁考核,不过现在云辰更期待的是职业称号和武技。

    距离部落最近的烈弓坛在东凉城,这就是这次游历第一个要去的地方。

    和大首领说完游历的事情,加罕不再阻拦,毕竟这段时间云辰为部落做了太多的事情,这样的少年是值得取得信任的,虽然有白濛的事情在先,不过加罕依旧愿意让云辰去见见世面。

    选了一匹骏马,云辰正要走出东离部落,便发现小跟屁虫娜莎又跑了过来,娜莎也已经选好了马匹,看样子像已经约好一起走似的。

    看着娜莎的笑容,云辰心中十分满足,虽不忍心拒绝,但他知道这次离开部落不知多长时间,而且若是真的可以进入青烟阁,那就没有人照顾娜莎了,所以,他必须拒绝。

    “娜莎,这次你不能和我去,上一次离开部落大首领都担心死了,而且这一次很有可能我打算进青烟阁学一些本领,那时候我们一样见不到。”

    “不行,就算进了那什么阁,娜莎也要跟着辰哥。”说着,娜莎嘟起小嘴儿,眼眶都红了。

    直到大首领加罕亲自出来,才强制留住了娜莎,云辰走上前,抚摸着娜莎额前青丝:“丫头,等我回来,好吗?”

    娜莎虽然不情愿,可也没有其他选择:“辰哥,你不许有危险。”

    云辰微微一笑,翻身上马,策马朝着帝国方向疾奔而去,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和娜莎的约定永远不需要言语。

    娜莎站在原地,双泪流下看着云辰的背影越来越小,久久不愿离开,风吹起,衣衫和长发向后飘起,少女的心却开始孤独

    离开草原,云辰有一种心都被打开的感觉,这一次离开不同于上一次,上次昏迷不醒地到了落竹镇甚至都不知发生了什么,而现在,他才第一次真正走出来。

    娜莎,等着我,迟早我会让你知道,圣元大陆到底有多么大!

    大概半天的疾奔,云辰进入了帝国领域,关卡并不算严格,毕竟东州国算是太平盛世,没有设非常繁琐的关卡。

    穿过落竹镇,云辰直奔东凉城,夜晚,进入真正的城池,云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若是没有到过这里,一定会以为草原和大荒山就是整个大陆,而这一刻,他改变了观点,大陆上美好的事物太多了。

    沿街叫卖的小贩,装修华丽的酒楼茶社都成为了云辰眼中的新事物,当然,还有那灯红酒绿的烟花之地,少女的嬉笑之声,更是他从没有见过的。

    醉春楼,东凉城最大的青楼,姑娘们在二层挥舞着粉色手帕,香气几乎传到了街上,一声声召唤让人难以抵抗,可在云辰耳中却是令他起鸡皮疙瘩的不适。

    “靠,老子钱真被偷了,哪次来不给你们结账?一群无情无义的东西,果然是biao子无情啊。”

    这时,一个长相俊秀的年轻人被一群人轰出了酒楼,后面一个四十多岁膀大腰圆的妇女对他大骂着:“给老娘滚蛋,没钱还来醉春楼玩,我告诉你,今天算你走运,老娘这里接待贵客,不然老娘打断你的腿!”

    又出来了两个壮汉,正打算把那个年轻人向外扔的时候,那年轻人突然转身,虽然带着浓重的酒醉之意,但动作依然敏捷。

    只见他回手两个巴掌打在那两个大汉脸上,旋即一跳便离开了动手的地方三米多。

    “呵呵,是个武者,级别不低啊。”云辰低声自语。

    “老子不打女人不代表不打你们这两头猪,离老子远点,别脏了这身白衫。”

    就在这时,醉春楼二层的一扇窗被推开,露出一张满是胡须的脸,那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脸十分粗糙,看起来蛮横无比。

    “奶奶的,谁在这里撒野,想死吗?”那大胡子冲着年轻人吼了一声,显然是针对他的。

    年轻人微微眯眼瞄了一眼那大胡子男人:“你在和我说话吗?给老子下来!”

    云辰笑了笑,看来大陆上根本没有太平地方,这才刚进东凉城就有好戏看了。

第四十三章段潇洒() 
年轻人的话显然激怒了那个大胡子,很快,便听到醉春楼内传来咚咚的脚步声,云辰推断此人不是实力极强便是吨位极重。

    走出醉春楼,那大胡子果然足够吨位,虎背熊腰穿着一身超大号的长袍,看似一个院外,不过仔细打量还是可以看得出,那是一个粗人来城里乍富,这衣服显然不合身。

    “刚刚是你在和我说话吗?”大胡子走近年轻人,双眼瞪得像个铜铃,看的周围百姓不少都向后退了几步,那醉春楼的妈妈更是吓得直哆嗦。

    年轻人还未开口,那醉春楼的妈妈走上前:“臭小子,你简直不知天高地厚,你知道这位大爷是谁吗?快滚,别耽误老娘生意。”

    其实妈妈是出于保护,显然不希望真的打起来,这年轻人虽然这次没有付钱却是常客,而且这大胡子看来身份不俗,她也不想激怒了这个贵客,希望赶快平息争执。

    那年轻人微微一笑,笑得颇有几分无赖气息,但结合那张俊俏的脸,却又并不无赖,典型的一副坏男孩儿的脸,一边不少少女看到这张脸,心中都生起淡淡的倾慕。

    他轻轻推开酒楼妈妈,走上前道:“我他妈管你是谁,跟老子叫嚣,你是不是找死呢!”

    那大胡子马上瞪起眼来:“好啊,小贼,既然你愿意做炽血堂的敌人,老子今天成全你!”

    云辰本来淡然看热闹的脸顿时变了样,炽血堂?呵呵,看来冤家路窄,在这里都碰的上,怪了,不过既然碰上了,也要交流一下了。

    说罢,大胡子挥拳便打,年轻人速度极快,在向后闪躲的同时抬脚便踢向那大胡子的下巴。

    大胡子双手放在前胸,挡住了这记劲踢,但这无疑激起了他的愤怒:“看不出竟然还是个武者,哼,那看来今天要死在这里了!”

    “混血拳!”

    只见大胡子单拳击出,那沙包大的拳头似是顶着强大的气流,而那气流本空气旋转,在出拳过程中竟然变成了血红色,从而力量不知大了多少倍。

    年轻人瞄了一眼,一个转身闪躲的同时,手中平白无故多出了一支长枪,长枪通体金色,并非普通黄金之色,而是更加耀眼,在月光下闪出了多种颜色。

    云辰心中一震,宝器!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金枪材质与混金匕毫无差别,若是不错这把枪应该是三品混金矿石作为材料打造,炼化之后便是三品宝器!

    这年轻人的身份恐怕也不一般,竟然手持三品宝器枪,看来帝国之中果然强手如云,日后行走要小心行事了。

    “金龙袭!”

    只见年轻人猛地刺出金枪,枪头急速晃动,每过一处都在空间中留下一缕金色,如同夜间的日光一般,那金色快速汇聚,竟然勾勒出一幅金龙图案。

    金龙好似活生生的,咆哮在空间之中,腾空而起,猛然朝着大胡子的血拳而去。

    轰!

    爆响一声,大胡子手臂传来剧痛,同时鲜血迸射出来,原本结实有力的拳头已然被金龙攻击得血乎流烂,鲜血不停地滴下,那手上还耷拉着没有断开的血肉。

    年轻人显然实力要比大胡子高出很多,但就在他露出自信笑容的时候,那大胡子的两个随从同时出手,他们手中都是握着明晃晃的锋刃。

    武者交手最怕的便是过于自信,而更加可怕的便是过于自信的同时在身后出现了杀气,现在那个年轻人所处的正是这个危机。

    突然,又是一道人影冲了过来,夜下魅影一般的速度穿梭于两个随从身边,几秒而已,那两人身体便多出了数道伤痕,疼得在地上打起滚来。

    年轻人这才回头看到这两个偷袭的人已经倒地,他将目光移向了云辰,与他年龄相仿的少年,但唯一不同便是那一头令人注意的红发。

    “呵呵,身手不错。”

    云辰一笑,并没有说什么,正想走,那年轻人道:“嘿,我叫段潇洒,你呢?”

    “云辰。”

    “呵呵,刚刚真是谢谢你了啊,那个我请你喝酒怎么样?”

    云辰心里明白,若不是因为那三个人是炽血堂的,他或许不会出手,经过这么多事情,他已经对炽血堂有了某种仇视。

    来东凉城本是为了去烈弓坛,不过此时天色已晚,只能明天再去,索性答应了段潇洒的邀请。

    二人走进了一家小酒馆,段潇洒似乎对点菜十分在行,点了一桌子的珍馐美味,这些菜肴云辰从未见过,只不过闻那香气却是令人垂涎。

    段潇洒喝了一杯酒,道:“云辰,你怎么是红头发,真有个性啊。”

    云辰看段潇洒不由得一笑,他似乎从来没见过这种人,长得算是俊俏,可一副无赖的样子,在部落没有这样的纨绔。

    “我生来就这个样子,对了,我刚刚听你说什么玩又不花钱,是什么意思?”

    段潇洒干咳两声:“咳咳,你也知道,我叫段潇洒,人如其名,我怎么可能玩姑娘不花钱呢?肯定是刚刚在醉春楼碰到小偷了,奶奶的,若是被我逮着,我非教训他不可。”

    云辰点了点头:“那看来这顿饭要我请客了。”

    段潇洒抓了抓后脑,显得几分尴尬,他的确忘了钱袋被偷的事情,不然绝不会做出这么丢面子的事情。

    “云辰,你借我些钱,我还你一倍怎么样?”

    云辰一愣:“嗯?你有这样的本事?可以变出钱吗?”

    段潇洒摇了摇头:“变钱那都是戏法骗人的,这东凉城赌坊我几乎都去过了,简单的翻倍还是小意思。”

    “呵呵,看来你精通赌术,不过我还有些事情,对赌钱并没有兴趣。”

    二人酒足饭饱,云辰取出一块青玉准备结账,他身上一共有唐慕青当时给的二十枚青玉,拿一个用来请客并不是问题。

    “掌柜,结账。”

    看到青玉,那酒馆掌柜眼睛都冒出绿光了,马上跑了过来,但还没收钱,段潇洒一把将青玉夺了过去:“云辰,你个败家子儿疯啦,吃饭哪有用青玉结账的?”

第四十四章烈弓坛() 
帝国中,一般的交易货币是金币,吃一顿饭七八枚金币是绝对可以结账的,但青玉不同,青玉主要用于交换武者所用物品,尤其是珍稀物品,一青玉值百枚金币价格,但百枚金币可未必能收到青玉,这便是青玉的稀有之处。

    不过云辰对货币可以说完全没有概念,在部落以物易物十分正常,成为勇士之后的日常又会由部落负责,所以,他根本不懂得这些。

    “这个不可以结账吗?”

    看他无辜的样子,段潇洒差点背过气去:“大哥,这够在他们这里吃一个月了,而且傻瓜才会用青玉买吃的喝的。”

    云辰点了点头:“潇洒,可我没有其他钱了啊。”

    段潇洒皱起眉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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