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传 吴晗著-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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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网络。
就军事形势而论,诸王国的建立可划为前方线和
后方线。第一线意在防止蒙古入侵,凭藉天然险要,
沿长城线散布,建立军事据点,有塞王之称。前线又
可分外内二线:外线东度榆关,跨辽东,南制朝鲜,
北联开原,控扼东北诸夷,以广宁为中心,建辽国;
经渔阳庐龙,出喜峰口,切断蒙古南侵之路,以大宁
为中心,建宁国;北平天险为元朝故都,建燕国;出
居庸,敝雁门,以谷王驻宣府,代王驻大同;逾河而
西,北保宁夏,倚贺兰山,以庆王守宁夏;又西控河
西走廓,扃嘉峪,护西域诸国,建肃国。从开原到瓜
州,联成一气。内线为太原的晋国和西安的秦国。后
方诸名城则有开封周王,武昌楚王,青州齐王,长沙
潭王,兖州鲁王,成都蜀王,荆州湘王等。
诸王允许在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亲王仅比
皇帝低一等,公侯大臣都得俯首称臣,不得均礼;但
没有土地,不得干预民政。官府以外,悉归朝廷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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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俸一万石。有设置护卫的特权,少者3000人,
多者达9000人。平时守镇兵由常选指挥统领,护
卫兵从王调度;遇有军情危急时,并皆从王调度。然
而守镇兵的调发,除御宝文书外,还必需藩王令旨,
二者缺一不可。这里,亲王实际成了地方守军的监视
人,是皇帝在地方的军权代表,严防地方守军轻举妄
动犯上作乱。塞王每年秋天都要勒兵巡边,把蒙古部
族赶得远远的,叫肃清沙漠。尤以晋燕二王多次将兵
出塞,筑城屯田,屡立战功。
南征北伐,江山一统,靠的是军队;巩固国防,
江山永固,还得要靠军队。军队是立国之本,是皇权
利益的根本保证。朱元璋非常重视军队的建设,建立
健全了一整套完整的军事制度。
朱元璋在攻克集庆以后,与刘基一起研究比较了
古代各种军事制度的优劣,确立了民军一体的卫所制。
朱元璋的兵力来源有四种:一是从征人员,即郭
子兴旧部;一是归降的士兵;一是因罪被贬的谪军,
也叫恩军;一是垛集,也叫征兵,即按人口比例,五
丁或三丁出一军。为了维持兵员的稳定,军人都是世
袭的。
军人有特殊的社会身份,有与户籍匠籍相平行的
军籍隶属于兵部。民有一丁为军,可优免一丁徭役以
为优恤。军士到卫所报到时,由家族治装。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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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由政府就屯粮支给,按月发放。马军月米二石,步
军总旗为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军一石。恩军
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的四斗,衣
服岁给等都由政府供给。
军队组织为卫所两级:大致以5600人为卫,
设卫指挥使。卫辖5个千户所,每所1120人,设
千户长。每千户所设10个百户所,每所120人,
设百户长。百户下有总旗二,小旗十;总旗领小旗五,
小旗领军十人。卫所依地理军事险要而设;小据点设
所,关联几个据点设卫,聚合一个军区的若干卫所设
立都指挥使司,为军区最高军事机构,长管为都指挥
使。洪武二十五年,全国共有17个都指挥使司,内
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全国17个都指
挥使司又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军需粮饷大部靠屯垦自给。先在边区开展,后普
及到内地卫所。以每军受田50亩为一分,由官府供
给耕牛、农具。一般开头免纳税租,到地熟以后每亩
收税一斗。规定边地守军七分屯种三分守备,内地八
分屯种二分守备。
除军屯外,也有商屯,这主要是为了减轻边地守
军的粮食供给和运输压力。开始是让商人运粮到边地,
拿到收据再到政府领到等价的盐,允许自由贩卖,获
取重利,也叫开中法。后来商人们干脆雇人在边地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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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供给军队粮食,然后换取政府的食盐。这样一来,
既解决了军粮所需,增加了政府收入,繁荣了边区经
济;商人又减少了几倍的运输费用,获利更丰,对整
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军队统率权归五军都督府,军令则由兵部号令。
平时,军人在卫所屯粮练兵,战时动员令一下,各地
卫所集合为军,由都督府指派官员充任统军总兵官,
统带出征。战事结束,军士立即复员到原来卫所,将
军要交回印绶,仍回原任。将不专军,军无私将。唐
宋以来的藩镇大将拥兵割据的弊端得到有效防治。
朱元璋对于战争进行往往都要进行具体指导,诸
军统帅只能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灵活处置,大的原则一
般是不容改变的。如吴元年四月八日给徐达的手令,
在处分军事正文之后,又说 :“我的见识只是如此,
你每见得高处强处便当处,随着你的意见行着,休执
着我的言语,恐怕见不到处,想难行事 。”怕将帅束
缚手脚,也同时给予一些鼓励,不要拘泥于教条,须
审势度时,灵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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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严酷训导 官僚新成国子监
朱元璋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统一全国平定天下,
但是要治理统治这个国家,需要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
才和各级政府官僚。从朝廷到地方,从部院到州县,
少说也要十几万人,白手起家的朱元璋,去哪里寻找
这么些忠实于新王朝,愿意赤胆忠心为新政权鞠躬尽
瘁的服务文人呢?
至于元朝的旧官吏,非贪即奸,干净的没几个。
有能力有眼光的早来投效了,剩下的不是老朽不堪,
就是隐迹不露。用不了也不能用。
还有一些做过官的读书人,他们大部分对元朝怀
有旧情,对新政权患得患失,又以为“两河兵合尽红
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
淮人”;加上严酷的法律, 稍有差失,即自取其辱,
不是不得已,又谁敢做官?
任用地主做官,亦称举荐。有富户耆民孝弟力田
税户人才等,有一出来就做朝廷和地方大官的,最多
一次达3700多人。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再说这
些地主官僚的行为思想,也不完全符合新朝的要求。
千思万想,倒不如自我培养大量忠实的新兴的官
僚人才。于是国子监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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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的教职员,从祭酒司业博士助教学正到监
丞。都是朝廷命官,任免出于吏部。政治和教育一体,
官僚和师儒合一。祭酒虽是衙门校长,只起严立规矩,
表率属官的作用,并无任免教官的权利。监丞品位虽
低,却参领监事,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戾规矩,
课业不精,并从纠举。学校办公处叫绳愆厅,特备有
行刑红凳二条, 拨有直厅皂隶二名,专事“教刑”。
监丞立有集愆册一本,各堂生员敢有不遵学规,即便
究治。初犯记录,再犯打篦五下,三犯打篦十下,四
犯发遣安置。监丞对监生有生杀予夺之权,监生决无
申诉反抗之理。膳夫由朝廷拨死囚充任。有三遍不听
使令,即处斩刑。
生源分官生和民生两类。官生是由朝廷指派分发
的,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外夷子弟;民生是由各
地方官保送的府州县学生员。最初的目的是训练官生
如何去执行统治,名额为150名,民生只有50名。
后来官生入学的日少,民生依法保送的日多,仅以洪
武二十六年为例,在学总数8124名,官生只有4
名。国子监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成为广泛训练民
生做官的机构了。
监生的课业内容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主要有御制
《大诰》,《大明律令》、《四书》、 《五经》和刘向的
《说苑》等书。最重要的是大诰。大诰是朱元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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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有德编、二编、三编、大诰武臣共四册。主要
内容为列举所杀官民罪状,使官民知所警戒和警民安
守本分应尽义务。洪武十九年以大诰颁赐监生,二十
四年令“今后科举岁贡生员, 俱以大诰出题试之”。
若有不遵,以违制论,违制即是抗旨,罪莫大矣!至
于大明律令,那自然是做官必知的。四书五经是儒家
经典,治国安邦的至正至理。朱元璋曾面谕国子监博
士 :“一以孔子所定经书诲诸生 ”,而于孟子则很不
以为然,曾下令撤掉孔庙中的孟子牌位。后来迫于舆
论压力,才不得不恢复孟子配享。洪武二十七年钦命
审查孟子委员会,由刘三吾负责对其“反动毒素”严
密检查, 严格删检。《说苑》因其“多载前言往行,
善善恶恶,昭然于方册之间,深有劝戒 ”,而被指定
为修身或公民课。
学生课业要求极严:规定每日写字一幅,每三日
背《大诰》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违
者痛决。低年级只通四书的,入正义、祟志、广业三
堂,中等文理条畅的升入修道诚心二堂,在学满七百
天后,经史兼通的入率性堂,若在一年内考满八分者
即予出身作官。
监生制服叫□衫,也是御定。膳食公费,合校会
馔。准许带家眷,每月支食粮六斗。监生和教员请假
都必须皇帝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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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也是钦定的,极为严格,近乎残酷。前后增
订一共有56款。学生对课业有疑问的,必须跪听。
绝对禁止对人事管理生活的批评,绝对禁止结社活动,
不许不穿监服。有事必须事先通知,且行文不得烦紊。
进出学监须有出恭入敬牌。违者都是痛决。最严重的
一款是 :“敢有毁辱师长,乃生事告奸者,即系干名
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去南地充军 。”
所谓“毁辱师长”“生事告奸” 并没有明确界定,其
涵义可以任意扩大,“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此条监规的起草人,极
意严酷,在其任内,师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
饿死被迫缢死;即连死尸也必亲自验明正身,才许收
殓。学录金文征于心不忍,想方设法保护学生,并向
皇帝进言宽释。朱元璋先是不予理睬,说祭酒只管大
纲,监生饿死,罪在亲教之师。文征又设法与同乡吏
部尚书余(火气)商定,由吏部行文令宋讷告老还乡。
照理,宋讷年届75岁,是该退休了。当其向皇帝辞
官时,说出自己辞职并非真心,朱元璋大怒,追问前
因后果,一气之下尽杀金文征一伙,并将其出榜昭示,
载入《大诰》。这也算是国子监发生的第一起学潮。
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学潮又起。监生赵麟因不
堪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朱元璋为了杀一儆百,法
外用刑,把他杀了,并枭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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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统制监生一样,国子监的教官也受严刑重罚的
约束。历届祭酒只有深得朱元璋宠幸的宋讷得以善终,
死后恩礼有加,余者不死即贬。朱元璋通过这种严酷
的奴性教育,造就了一大批新的官僚,逐步地充实到
各级官僚机构中去,绝对忠实地执行皇朝的政令。
一般来说,只要耐住寂寞,循规蹈矩,学成毕业,
监生都能授以官职。以洪武二年到三十一年的监生任
官情形而论:第一,监生没有一定的任官资序,最高
的做到地方大吏从二品布政使,最低的也是正九品的
县主簿,以至无品级的教谕。第二,监生也无固定的
任官性质,监生万能,几乎无官不做。第三,在校监
生几乎无事不能做。除任官以外,还可奉命出使,巡
行列郡,稽查百司,清查黄册,督监水利等等。第四,
监生各年任官并不确定。以洪武二年和洪武二十六年
为最高,十九年为最多。从十五年以后,监生的出路
已渐渐不如以前了,从做官逐步转向丈量田亩、督修
水利、清查黄册等基层技术工作中去了。
除国子监外,政府官吏的来源还有科举制度。国
子监生可以不由科举直接任官,而从科举出身的人则
必须是学校的生员。府州县学的生员(秀才)每三年
在省城会考一次,称为乡试,及格的为举人。各布政
司举人名额是一定的,除直隶百人最多,广东广西2
5人最少,其他都为40人;第二年举人会考于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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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会试,会试及格者再在殿廷经一次复试,称廷试或
殿试。发榜分一二三甲:一甲只有3人,分别叫作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