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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1节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7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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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飞忽然想到了一个地方,连声说道:“有,有,你在哪儿,我这就去接你!”

    高飞想到的地方,是方小艇的老家,方家村的老宅。

    方小艇当初把老宅的钥匙给了他,说是把那个老宅送给他了,让他有空的话就回去看看,不过高飞始终没有得空去乡下。

    现在分别二十年之久的上官风铃来到了冀南,高飞知道她不喜欢都市的喧哗,那么去老宅暂住应该是最合适的地方了。

    方家村,位于冀南东北边缘一座叫做锦绣山的山脚下。

    翻过锦绣山向北直行两公里左右,就是被华夏人民称之为母亲河的黄河。

    为维护黄河两岸的环境,国家明文规定两岸近距离内,尽可能的维护自然环境,严禁开发两岸,建厂啥的,只能植树造林,搞绿化。

    这样一来,黄河两岸近距离的所有乡下村庄,经济都不怎么发达。

    没办法,为了维护两岸环境,有必要得做出一些牺牲才行。

    方家村就在黄河岸边,所以村里不像别处那样,可以在田地里搞什么企业,村民只能靠种地,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活。

    就因为留在村里实在没啥发展前途,所以方家村的居民,在近十年来,绝对是只出不进,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都走了出去,只剩下一些留守老人和儿童,通往村里的路,也坑坑洼洼的,一看就是多少年没修过了。

    高飞没有开方小艇送他的那辆迈巴赫,那车子虽然牛比拉风的,不过地盘太低,跑这种路肯定得经常擦彻底。

    他开了一辆小越野(类似于面包车,是天涯集团运输用车),还得小心的躲着坑子。

    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一个身穿明月蓝老式衬衣,黑裤子,黑色平低方口布鞋的老妪,盛夏六月,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半人高了,知了都热的不住的叫,她头上还围着一块蓝花头巾(最老式的那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妇女经常用来裹头)。

    老妪的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脸上的皱纹几乎遮掩了她的模样,稀稀疏疏的眉毛全白了,瘪着的嘴巴偶尔动一下,也看不到一颗牙齿,那双老眼也混浊的要命。

    更让佷多现代都市女郎反胃的是,老妪布满老人斑的皮肤还发乌,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老气’。

    所谓的老气,就是指老年人因为年龄过大,疏于洗澡,勤换衣服等,身上就会散发出一股子尿臭味。

    这个老妪,说的难听点,就像死了三十年不腐烂又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样,别说是和她这样近距离相处了,就是远远看她一眼,恐怕都会恶心半天的。

    但身穿名牌,浑身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香气的高飞,却对这个老妪没有丝毫的嫌弃,甚至是无比的尊敬。

    尊敬不是尊重。

    尊重是敬重的意思居多,尊敬则是多了一些亲切。

    高飞对老妪就是尊敬,每当车子过一个坑时,他都会及时减速慢行,偶尔侧脸看向她时,眼里是带着暖洋洋的爱意——就像出嫁三十年的女儿,看老母亲那样。

    这个老妪,就是上官风铃。

    四十多年之前,祁连山下上官风铃,那是西域一带无双的美女。

    传说她的声音像银铃,唱起歌来时,甚至连百灵鸟都忘记了飞行,会落在她的肩头,痴痴的听到歌声消失。

    每当她去小溪前洗脸时,水里的游鱼都会变呆,情不自禁翻起白肚皮,渴望女神能够把它吃掉——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最多让鱼儿羞愧她的美丽,而沉入水中,可上官风铃却能让鱼儿甘心成为她的午餐。

    你说,她会美到何种地步吧!

    可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美丽无双的美女,现在却成了一个让人看一眼就反胃的老妪,由此可见世间最恶毒的东西不是毒药,而是岁月。

    岁月如刀,红了果子绿了芭蕉,也把上官风铃变成了一个老妪。

    上官风铃侧脸看着道路外面的玉米地,混浊的老眼微微眯缝着,干瘪的嘴巴不时的动一下,吐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高飞能听懂。

    她说的这两个字,是盛世。

    盛世。

    也唯有在盛世,才会有这一望无际的农田,才会有远处村落的炊烟,才会有在路边到背着双手沿着低头散步的老头,老头后面那条老狗,才会吃的胖胖的,走路都一步三摇,没有精神。

    高飞嘴角的笑意,却慢慢的收敛。

    他不喜欢听到‘盛世’这两个字。

    如果必须听到的话,他只希望那是在他有可能创建的国度中。

    不过,高飞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更小心的开着车。

    车子慢慢的驶进了方家村。

    村内不是水泥路,是土道,每逢下雨天就会踩一脚泥,倒是没有太大的坑洼。

    街道也很凌乱,七拐八拐的,会跑过一群扭着屁股的鸭子,后面跟着几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手举着水枪,嘴里发出开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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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0章 老宅的主人是那副画像!() 
乡下农村的大门前,好像总是会有一颗长的弯弯曲曲的大树。

    每当盛夏来临时,大树下就会聚集佷多妇女,坐在马扎上纳鞋底,东家长西家短,每逢有个人经过时,都会齐刷刷的看向人家,小声议论这是谁,要去哪儿等等。

    华夏人民其实是个最容易满足的,只需给他们能勉强活下去的空间,他们就会在恶劣的条件内,尽可能的快乐,并创造出令人惊讶的价值。

    当然了,现在是盛世,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从不为缸里有没有米发愁,只是为下一顿饭该吃什么操心:我家那小子,不喜欢总吃面条了呢,想给他包一扇酒菜水饺呢。

    高飞驾驶着小越野,停在了一群在大树下乘凉的妇女面前,推开车门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盒中华烟,凑到了妇女们面前,笑问:“大婶,请吸烟。”

    几个大婶相互对视了一眼,用城里人听起来很老土的腔调,笑道:“这大兄弟哟,杠着有意思来(就是很有趣),俺们是女人家,谁会抽这玩意儿?”

    “呵呵,那是我,我,呵呵。”

    高飞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收起烟时,有个妇女问道:“大兄弟,你来俺村是打听人的吧?”

    高飞摇了摇头:“不是打听人,是打听一个家。请问这位大婶,你该知道方家老宅吧?”

    “方家老宅?”

    大婶放下手里的布鞋,回答说:“当然知道了,那可是俺们村最有灵气的地方——不过,俺听俺婆婆说,在小三十年前方家那丫头离开后,老宅的大门就再也没有开过了。你是电视台的吧?俺听俺家那口子说,这老宅已经申请那啥的文化遗产,要拍照上电视呢!”

    “我不是电视台的。”

    高飞摇了摇头,扭头看了车里一眼,声音放低了说:“我、我就是小三十年前离村的方家那丫头的儿子。”

    “啥,你就是小艇的儿子?”

    一个看起来得有五十多岁的老妇女,眼里全是惊讶的看着高飞,全是不信。

    高飞问道:“大婶,你认识我妈?”

    “我当然认识了,我刚嫁过来时,你妈还是我的伴娘呢!”

    老妇女老脸泛起了红色光泽,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个值得她铭记一辈子的岁月:“那时候,小艇可内秀了,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俺出嫁时,她才十五六岁吧?这才多久啊,她先有你这样大一个儿子了?”

    俺妈要娃要的比较早,还真不像有这么大个儿子的样——高飞讪笑一声,敷衍道:“岁月如梭,岁月如梭。”

    老妇女们才听不懂啥叫‘岁月如梭’,她们只是惊讶于昔日那个看起来内秀的小丫头,怎么可以会有这么大、还很有气势的儿子呢?

    眨眼间的工夫,街上就围了十几个老娘们老头的,大家都围着高飞乐呵呵的,好像在看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猴子。

    叫了若干个大爷大娘大婶大嫂大妹子大兄弟,高飞累出了一身汗,才总算把方家老宅的方位打听清楚,又万般客气的拒绝了‘姥姥门’亲人们的热情(回家喝口水啊),这才逃也似的上了车。

    车子顺着歪歪扭扭的街道驶出老远后,高飞才长舒了一口气,抬手擦着汗说:“老家的人,简直是太热情了,让我受宠若惊。”

    一路上很少说话的上官风铃,忽然说话了:“果果,你真把自己当做是高飞了吗?”

    高飞一楞,车子好像颤了颤,差点把左边大门前那个水缸给撞了,幸好他反应及时,迅速摆了下方向盘,车子擦着水缸将将的过去了。

    上官风铃没有看他,那双混浊的老眼看着前方,嗓音沙哑的叹了口气:“唉,我知道你为了演好高飞这个角色,不但费时打听到他所有的人脉关系,还得模仿他说话的语气,行事作风以及某些细微的小习惯。”

    上官风铃说到这儿时,车子已经驶到了方家村的后村,锦绣山的山脚下。

    这儿比起村口那边来,显得更加荒凉了许多。

    一路走来,十家院门,最多有一两家开着,其他的都是铁将军把门。

    目光掠过道路两侧的玉米地,高飞能看到前面几百米处,矗立着一栋主调色彩为青灰的老式宅院。

    高高的门楼是大青砖和青石板建成,门楼上飞檐走壁,屋脊上蹲着三座灵兽,一股子磅礴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方小艇的祖上,不愧是做过清知府的,建造的这座宅院,就算和现代那些小洋楼相比起来,在气势上也丝毫不逊。

    这让人很惊讶,这样一栋建筑历经上百年的风雨,竟然能逃过上世纪的那场大浩劫,这绝对是个奇迹了吧?

    把车子慢慢停在门楼前的荒草中,高飞没有下车,点上了一颗烟,望着在烈日下无精打采的玉米,沉默很久才说:“是的。很多个早上醒来后,我都以为自己就是高飞,也该是高飞——我喜欢是高飞。”

    “你爱上那个男人了。”

    上官风铃推开了车门,也没下车。

    高飞狠狠吸了一口烟,轻轻点了点头:“嗯,如果这算是爱的话,那我的确爱上他了。”

    “唉,可你是魔道。”

    上官风铃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了句,下了车。

    “我是魔道?呵呵,我是魔道。我是魔道怎么了?谁规定魔道中人,就不能爱上俗世间的男人?”

    高飞把才吸了两口的香烟弹出,很干脆的从车上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把很古朴的钥匙。

    这是方小艇给他的钥匙,能打开方家老宅的大门门锁。

    老宅大门上的门锁,并不是电视中看到的那种锁,而是设计巧妙的暗锁。

    高飞打开了暗锁——经过接近三十年的风雨侵蚀,暗锁依然灵敏,轻微的一声咔嚓后,门被打开。

    高飞抬手,试着推了一下,左边镶嵌着门钉的黑色门板,吱呀一声的开了。

    院门后面,是片足有两三亩地的草原。

    就是草原,荒草林立中,也有一些花木。

    近三十年没有人来,缺少照顾的花木,早就长成了大树,开着芬芳的花,一群群的小蜜蜂,正围着花朵在那儿一个劲的瞎哼哼,惬意到陶醉。

    嗖——的一声,一只肥胖的野兔,从门后的荒草中崩起,箭一般的掠过高飞的视线,随即消失在了草丛内。

    草原的另外一侧,是一栋同样由青砖、青石板修建的大房子,建筑风格与京华那些四合院完全一样,不过气势却不是那些四合院能相比的。

    站在门口望去,竟然会给人一种宫殿的感觉。

    尤其是屋脊上那些蹲坐在的神兽,面貌狰狞的样子,仿佛要把人带回它所熟悉的时代。

    当初方家先祖在修建宅院时,可能是为了低调,并没有搞什么三出三进,就这么一排九大间北屋正房,从西边一侧过去,就能到宅院的后院。

    后院占地面积倒不是很大,却是依山而建,也同样的荒芜。

    最中间的位置,是一口古井,井台上的辘轳早就被岁月所腐朽不见,却有一个残缺了的瓦罐放在井台上。

    自从方小艇离家后,就从没有回来过,村民们甚至都不知道她是死是活……若是放在别的地方,老宅可能早就被破坏,地基被充公了。

    村民们,甚至村长都不知道方小艇去哪儿了,可镇长,区里的领导却知道,这栋老宅慢说历史原因重大,不能破坏,最关键的是谁也不敢打这儿的主意。

    无他,那些领导都知道,这是高家嫡系媳妇的老家,方家最后一个传人还在,这就是有主的宅院,任何人包括国家,都没有权力据为己有。

    走在半人高的荒草从中,高飞和上官风铃都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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