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14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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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腐是东方流波山的人,他却帮着亚特兰蒂斯,来入侵地下楼兰,这无疑是一种背叛。
可郑腐不在乎,因为自从他侄女郑姗姗死后,他就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丝毫留恋,一心只想报仇,让高飞去痛苦。
想让一个人‘品尝’到最大的痛苦,并不是杀了他,或者把他整的生死不如,而是先把他最爱、最在乎的东西毁掉,让他后悔曾经做过某些事reads;!
这才是复仇的最高境界。
毫无疑问,只要了解高飞的人,都知道陈果果、莫邪征东跟他的关系,尤其是陈果果,在他心目中更是重于泰山。
如果陈果果因为珈玛丽等人的入侵,而难产身死,莫邪征东从此失去了祖辈相传近两千年的地下楼兰,高飞该会多么痛苦?
好像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吧?
假如真出现那种情况,高飞会有多么痛苦,郑腐在借刀杀人大仇得报后,会有多么欣喜若狂,珈玛丽才不去管,就像亚特兰蒂斯在下决心采取本次行动后,也没在意地下楼兰是修罗道的根本所在那样。
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对错之分,都是被利益驱使罢了。
这次跟随珈玛丽前来攻打地下楼兰风口的这二十二名神仆,是亚特兰蒂斯麾下万千神仆中的佼佼者,像拥有欧洲杀手之王称号的欧皇,只是二十二人中能力最弱的。
由此就能断定,这二十二名神仆合作后,能力会有多大。
绝对是一把尖刀。
一把豁开地下楼兰坚硬外壳的尖刀。
他们要是成功了,就会再次上演满清王朝末年被西方联军入侵、奴役的悲剧。
珈玛丽也有足够的信心,她将成为这次侵略战争的主导者。
如果沈银冰没有出现,高飞没有及时赶来,珈玛丽绝对会成为‘名垂青史’的一个人,在未来数十、甚至数百年内,她的名字都会响彻在世界。
但很可惜的是,沈银冰先来了。
沈银冰带来的人不多,只有四个人。
可就是这四个人,却起到了拖延神仆们快速抢攻风口的作用,让伤亡惨重的楼兰护卫,得到了最为宝贵的喘、息机会,让更多的护卫源源不断的赶来。
没办法,如果神仆们不抽调出一半的人来对付高三等人(毕竟他们的武力值,可不是那些楼兰护卫能相比的,更比很多神仆还要牛比),那么他们就会遭遇前后夹击,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他们只能分出七八个人来阻挡高三他们,其他人加强了对风口的进攻,不顾一切。
只要能成功占领风口,那么珈玛丽就会改变作战计划:立即向接应他们作战的艾美骑士发出求救信号,她则死守风口,只要救兵一到,高三等人除了战死,就只能逃匿了,依然可以大规模的入侵地下楼兰。
不得不说,珈玛丽临场指挥的作战能力很出色,能在意外发生后,很快就能做出最为正确的反应,要不然她也不会以斗士身份,来指挥这么重要的作战了。
可事实证明,无论珈玛丽有多优秀,计划有多周密,但随着高飞的出现,她所有的计划都已经破灭reads;。
看到一架直升机忽然飞抵风口上空,有人悍不畏死的从高空跳下后,珈玛丽就知道她必须得再次改变计划了:那就是向等待接应的艾美骑士,提前发出求援信号。
只要远在两公里之外的艾美骑士,能够及时率领上百名神仆赶到,依然有消灭所有敌人,攻下风口,入侵地下楼兰的可能。
而且可能性还不小。
所以在命令大猩猩带走沈银冰后,珈玛丽就向艾美骑士发出了求救信号,然后扑向了沙丘,希望率领手下,把高飞等人歼灭——最起码,得支撑到艾美骑士率人赶到。
高飞是谁,沈银冰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珈玛丽来不及多想。
她只是在看到高飞跳下来后,几乎在眨眼间就残杀两名优秀神仆后,就怒火填膺了,一声娇叱,飞起了她那只性敢、修长、白花花的右腿。
再然后,有资格可以成为西方美女代言人的珈玛丽,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高飞残忍的撕成了两瓣!
随着珈玛丽的惨死,赫拉等人的心胆皆碎、既而转身逃跑,亚特兰蒂斯本次精心策划的入侵楼兰计划,就此彻底的破灭。
残余的十几个神仆,丧家之犬那样的抱头鼠窜。
大家一点也不愿意在这地方多呆片刻了,因为那个人简直不是人,是个恶魔!
没有谁愿意跟恶魔战斗的,哪怕这些人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神仆。
包括重伤的欧皇在内,总共还有十四人成功逃离了沙丘。
欧皇跑的最慢。
没办法,他受伤太严重了,没有昏厥在逃亡的路上,能够站着跑到郑腐面前,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
“不、不好了,情况有变!”
飞一般的跑到郑腐面前后,欧皇再也坚持不住了,噗通一声跪倒在了他面前的地上,嘶声吼道:“快,快送我离开这儿,我再也不想留在这地方了!”
欧皇重伤后一个人跑回了集合点,郑腐脸上倒是没有丝毫惊诧神色,只是淡淡的问:“怎么了?”
“恶魔,那个人就是恶魔,只一下,就把珈玛丽撕成了两半。”
欧皇喃喃的说着,猛地打了个寒颤。
第1896章 像大象那样死去!()
“那个人是谁?”
听欧皇说,有个恶魔一下就把珈玛丽撕成两半后,好像天塌下来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郑腐,眉梢猛地抖动了几下。
相比起欧皇来说,郑腐比他更了解珈玛丽:那个美貌的西欧女人,诚然是一个一天没有男人就无法活下去的荡、娃,可毫无疑问的是,她的武力值,她的心计,包括她的应变能力,指挥才能,都是相当出色的。
可欧皇却说,她被人一下子撕成了两半。
那个人是谁?
“我、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他是个年轻的华夏人,我曾经听楼兰的护卫们,喊他什么驸马。”
欧皇用力咽了口吐沫,忽然腾身而起,用那只完好的手一把抓主郑腐衣领,用力摇晃着,粗暴的骂道:“少特么的跟我在这儿废话,赶紧派人送我回欧洲,快!”
其实欧皇也知道郑腐在华夏,有着不一般的地位,要不然珈玛丽也不会直接跟他打交道了,但这有什么呢?
在欧皇看来,珈玛丽之所以跟郑腐打交道,最多也就是因为这个浑身充斥着腐烂气息的老头子,在华夏有着特殊身份罢了。
他才没有把这个让人厌恶的华夏老头看在眼里,哪怕是在受伤时,想到的也只是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子,连骂带吼的让他送自己回欧洲。
欧洲,在华夏的西方。
那儿,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才是他的家乡,才能给予他足够的安全感。
“好,好,我送你回欧洲,马上。”
在欧皇愤怒摇晃下,好像稻草人那样的郑腐,连忙点头答应。
“我呸,快点,再罗嗦我杀了你!”
冲郑腐脸上狠狠呸了一口吐沫后,欧皇这才不情不愿的松开了手,扭头向四下里看去,嘎声问道:“车子呢,我怎么没有看到?”
“送你回欧洲,不用车子的,因为车子太慢,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在眨眼间就回去。”
郑腐说话的声音很慢,还带着一丝丝腐烂的气息,就像从地下坟墓中冒出来的那样reads;。
“什么办法,可以让我眨眼间回到欧洲?”
欧皇大喜,转身看向了郑腐。
“死。”
郑腐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脸上,忽然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郑腐这辈子,好像都没有笑过。
但当他笑起来时,就代表着死神已经来了。
所以,他在笑起来时的样子,很诡异,也很可怕。
“什么?”
欧皇一楞,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心脏部位猛地一疼。
剧痛。
无法形容的剧痛,带走了欧皇所有的惶恐,大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的眼睛,猛地向外突了出来,呆愣愣的望着郑腐,沉默了足足有三秒钟,才慢慢的低下了头。
然后,他就看到郑腐那只干巴巴的右手——整只的右手,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那样,狠狠刺进了他的心口,就连手腕也看不到了。
“你、你——”
欧皇不甘的张合着嘴唇,很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郑腐怎么可以拥有这么恐怕的武力值,但他只艰难的说出两个字后,瞳孔就迅速扩散了。
但他的脸上,却带着一抹扭曲的开心笑容。
他回到了欧洲。
因为在这一刻,他又看到了欧洲跟亚洲不一样的蓝天白云,看到了碧蓝的大海,看到了身穿比基尼泳衣的性敢女郎,扭着妖娆的小身段,端着美酒娇笑着走向他。
每天有美女作伴,好像神仙般的悠然自得,那才是欧皇——欧洲杀手之王的真正生活。
可他,又是怎么会忽然成为亚特兰蒂斯的神仆的?
以堂堂的欧皇之尊,成为别人的仆人,这怎么可能!
欧皇很想想清楚,他是怎么会成为别人的仆人,跟一群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拉圾’混在一起,跟随一个叫珈玛丽的女人来到华夏的。
但还没有等他回想起这些,就被娇媚性敢的欧洲女郎,把脑袋紧紧抱进了怀中。
好舒服的感觉,好惬意。
欧皇长长的吸了口气,接着吐出来,睡了过去。
他睡着时,因为郑腐的右手还在他身子里,所以他仍然站着,只是脑袋垂了下来。
没有谁愿意站着睡觉的。
除非是牲口。
欧皇不是牲口,自然不愿意站着睡觉。
这一点,郑腐也很体谅,右手一抖——欧皇的尸体,就像风筝那样轻飘飘的飞了出去,吧嗒一声落在了沙子里,一动不动。
不管一个人生前再牛比,他死后也只能是一具尸体,所有的荣耀都会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就像现在的欧皇这样,又有谁能想到,纵横欧洲二十年,被誉为继眼镜之后的杀手之王欧皇,会死在一个干巴巴的老头子手中?
死后,尸体就像一块用完了破布那样,随手扔在了沙漠中。
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野兽嗅着血腥气息赶来,把欧皇变成一堆白骨。
再然后,白骨就会被沙子覆盖起来——或许,好多年后,人们会无意中发现钙流失严重的白骨,但谁也不会想到它的主人,曾经就是叱诧欧洲杀手界的欧皇。
“唉,他在欧洲也算是个人物了,没想到却会落到这般下场。”
就在郑腐盯着欧皇的尸身出神,好像在思索生命到底会去了哪儿时,一声女人幽幽的叹息声,从他背后响起:“这对他来说,貌似有些不公平。”
“人只要死了,就没什么不公平的。”
郑腐淡淡的说着转身时,满是鲜血的右手,已经背在了身后,眼神平静的看着不知道从何处冒出来的女人:“包括你在内。当你咽下最后一口气后,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哪怕你生前曾经有过那般辉煌的过去。最多,江湖上也就是流传着你的一些传说。”
可是传说,基本都是以死人为蓝本的。
“我不会像欧皇这样死去的。这样死,太难看,会毁掉在别人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晚上却换披上一件白色风衣的女人,微微抬首看着西北方向,语气平静的说:“传说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大象在预感到自己活不了多久后,就会离开群体,独自走向一个极为秘密的所在,悄无声息的离开这个世界,就像它从没有来过这个世界那样。”
女人说的不错,在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的大象,的确有这样的‘习俗’。
可能是害怕死后,自己的尸身会被别的动物分食,更担心象牙会被人拿走,所以当一头大象在预感到自己快要死亡时,就会离群,独自去一个只有象群才知道的地方,安心等死。
传说,那个地方翻译成汉语叫做象冢,就是大象坟墓的意思,里面有数不清的大象骨架,象牙。
没有谁知道象冢在哪儿。
自从人类知道象牙的价值后,当地土著居民就一只搜寻这个神秘的象冢,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找到,只能让这个传说,成为传说中的传说。
女人拿大象之死来作比喻,就是告诉郑腐:如果有一天她要死了,她就像大象那样,去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等待死亡的降临。
这样,就会像大象那样,只留给人们一个神秘的传说。
神秘的传说,总是比尸体更能取得人们的好感reads;。
不是吗?
郑腐嘴角勾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