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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挽云兮+番外 作者:莎莎君(凤鸣轩2012.11.15完结,后宫江湖,腹黑)-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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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怎会看不出云儿有心事,可是他又能怎么办?

    难道问云儿,你在忧虑什么?对她说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万一她说她想要离开自己呢?

    见莫谦然久久不语,梁叶唯恐天下不乱,一波未平,又丢一弹。

    “她有心病。”

    这次的更狠,郁结于心你还可以打个马虎眼说别想太多有的没得好好养病才是王道。但是听到对方有心病,你若还是不上前问清缘由,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是啊。”挽云看着莫谦然生生被定住的身型,蓦然有些心软。她眨眨眼,继而笑着拍手道:“我是有心病,我闷坏了,太想出去走走了!我们出去晒太阳好不好?”

    梁叶霍然转头,对挽云露出“娃很聪明”的眼神。

    挽云顺势回以狠狠一瞪,丫的贤王要是得了心脏病,准是被你折腾的!

    梁叶鄙视的挑眉,我还不是看你天天被关想着帮帮你,过河拆桥没良心!

    挽云回以两颗铮亮的大门牙,好吧,江湖郎中你赢了。

    莫谦然负手而立,看着床上一脸期盼喜笑颜开的挽云,英眉不由皱成了一团。

    云儿的脸上密密麻麻都是疮疤,他就是怕她知道了会伤心难过,所以才日日将她困于房内,既不让她接触到除了他们之外的任何人,也不让房间内出现任何能反光成像的物件。若是要出门去,他所作的这些岂不都是功亏一篑?云儿那般聪慧,又怎会乖乖听他的带上轻纱面具上街呢?

    不然……

    贤王大人埋头,开始苦苦思索封锁街道以及租用群众演员的可能性。

    “外头风大,我带上面具吧。”挽云七窍玲珑心,一眼便了然他的心思。她三下五除二的爬起身子,窜至莫谦然身前灿烂的朝他咧嘴笑,“你暗卫不都天天带面具吗?那个好帅气啊,我一直想试试来着。”

    “我也要我也要!”红影刺溜一窜,林荌荌抱着梁叶的袖子不停的晃:“阿叶阿叶,她要什么?我也要!”

    接受了莫谦然的特训后,林荌荌时刻谨记,那个女人(挽云)三米之内不可近。她一边摇着梁叶,一边小心翼翼地用目光丈量两人的身距,待发现她们之间只隔了两米!惊得立刻后退一步,还顺手将梁叶也拖了过来。

    莫谦然见状,很满意的勾起嘴角。果然,用一百串冰糖葫芦反复教育的效果就是好啊。
72。凤起璎珞…第七十一章 男宠 
    “四位客官,好吃好喝类!”跑堂的小二将菜上齐后,比往常更起劲的吆喝了一嗓子。

    这一桌可不是寻常的客人。

    安县地处璎珞国西南部,并非交通要道,又不适宜种植土地,除了每年的万佛节能大打捞一笔外,安县县衙几乎鲜有特别收入,百姓的日子也过得平平,能出手这么阔绰的,定是外乡来的有钱观光客。

    小二腆着个脸嘻嘻退下。瞧这一个个雍容华贵的气质,定是腰缠万贯的主,待自己伺候好了他们,可不愁没有碎银子拿!

    “小哥,等等。”清甜的女音传来,笑意盈盈的甚是客气。小二一瞧,原是白衣男子身边另一位白衣蒙面的姑娘,立即殷勤的上前,“诶!姑娘有何吩咐类!”

    “上些酒来吧。”那位姑娘带着个梭帽,帽檐下是一圈朦胧的红色纱布,不偏不倚正好遮掩住她的脸庞,从小二那个角度看去,只能隐隐瞧到红纱后那姑娘明亮的一双大眼。

    小二见怪不怪,这些个达官贵人就爱矫情,娶了个貌美天仙的妻子,带上街还非得蒙层薄纱,美名其曰不容侵犯的高贵,啊呸!还不知道那层纱后面是人是鬼呢。

    “云儿。”白衣男子气质脱俗,一双眸子流光溢彩。莫谦然对坐在自己左侧的挽云摇了摇首:“你的病还未好,不能喝酒。”

    “喝!”挽云异常认真的看着他,“这酒必须喝,救命之恩,怎能不好生言谢?”

    说的很好听,其实她从小到大并未沾过酒,之所以坚持要喝,是因为曾听哥哥说:男人间心思从不多说,你一杯干了,心意自然就到了。

    挽云由此很天真的推断,自己多敬贤王几杯,让他先感受到自己的诚心,到时候再挑个好机会跟他坦白要走的事,也许就能水到渠成了。

    “救命之恩,岂是言谢就能了的?”莫谦然话里有话,脸上和煦的微笑依旧朗朗,朝小二点头,“无需拿酒,请问店里可有葡萄酿?”

    “有有有!”小二的头一个劲地点头:“四位客官先用菜,小的马上就拿葡萄酿来!”

    靠窗那位,丹丹红衣金步摇,娉婷回首醉旁人,只可惜林荌荌浪费了这一身好行头,很没有美人气质的歪头吃手指:“什么是葡萄酿?”

    她之前也有样学样的戴了顶蒙红纱的梭帽,只是看到满桌子的美味佳肴后就顺手给掀了。

    “葡萄酿成的酒啊。”

    “葡萄做的酒呢。”

    挽云和梁叶异口同声的回答,话音刚落,两人又是相视一笑。

    到底是一个时代的人,默契度真是没得说。

    “葡萄酿不醉人不伤身,姑娘家喝这个就行了。”莫谦然淡淡的补充道,他的目光夹杂着刀光剑影风云火雷,笔直的射向梁叶,须臾,又转了转,似那拨开阴云泻下一束阳光,轻柔的落回挽云的身上。

    “云儿,吃过饭后你还想去哪看看?”

    “诶!四位客官,要说到咱安县必去的景点,首选四国闻名的万佛寺,那儿的菩萨可灵了!”小二谄媚的举着造型精致的小酒壶,小心翼翼地为四位金主一一斟上,嘴里还不忘滔滔不绝:“若去了南城门的万佛寺,还可以顺道去南街看看今日新开张的‘夜夜欢’,那可是沈大财主在安县……”

    “噹!”

    一锭银子噹地一声甩在小二身前,莫谦然悠悠收回袖子,继而优雅执筷夹了个鸡腿,轻轻的堆放在挽云的碗内。“云儿,你瘦了,多吃一些。”

    望着桌上那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小二声音都变掉了,“诶哟喂!谢谢这位爷!”只是无奈自己还在斟酒,实在腾不出手来收银子,小二只能边点头哈腰的道谢,边眼巴巴的干望着。

    “拿了银子就快滚。”梁叶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壶,没好气的瞪眼之。没看见这桌还有两位姑娘吗?居然口不择言的推荐他们去妓院?痴了还是傻了?还好荌荌没听见你丫的说夜夜欢,不然……

    “阿叶。”这回嘴里叼的换成了筷子,荌荌娇艳若芙蓉的小脸写满了憧憬:“不如,我们去‘夜夜欢’吧……”

    “胡闹,女儿家的去妓院像成什么样子!”梁叶厉声喝道,架势跟爹爹训女儿没差。

    “诶诶!‘夜夜欢’可不是妓院!”小二捡了那锭银子捧在手上,嘴都乐歪了,还不忘为他心中神圣的“夜夜欢”正身。

    “‘夜夜欢’可是沈大财主继柳州之后,在我们璎珞国开的第二家店面!是集妓院和樱楼为一体的,若是普通的妓院,小人才不会推荐给各位客官呢!”小二的语气里隐隐透着本地人对独特产业的骄傲和自豪。

    梁叶苍凉的一手掩面,另一手旗子似的飘飘,“麻烦你拿了银子赶快走,不要再出现了。”

    “樱楼是什么?”挽云侧过脸,压低了声音问贤王。

    “这么说吧。”莫谦然执筷子的手顿了顿,道:“璎珞国盛行男宠,达官贵人妻妾成群的同时,也爱圈养一两个男宠以示地位的尊贵。”

    “哦。”挽云恍然大悟,原来是男妓啊……继而目光炬炬的看莫谦然,貌似某个璎珞王爷的地位就挺尊贵的说……

    “这位爷说的没错!”那小二一只脚都迈出去了,听莫谦然这么一说又笑眯眯的收了回来,“听说我们璎珞贤王后院里男宠比妻妾好多呢,所以各位爷不妨也去瞧瞧,挑几个好的带回家……诶诶!小的告退小的告退,四位客官慢用,慢用……”

    被两道肃杀的目光盯得一个激灵,小二赶忙作揖,汗流浃背脚底抹油之。

    诶呀,两位爷看着神气,原来也是怕老婆的……

    “咦,那边那桌在说‘夜夜欢’呢。”大厅斜对角,一方小木桌上两位年约三四十的男子你挤眉我弄眼的,窃窃私语地望向莫谦然这桌。

    “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现在有钱人真是钱没处花,玩了女人不够还玩男人,真恶心!”

    “就是,那些个男宠也是没皮没脸的,不知百年后拿什么去见列祖列宗!”

    “诶诶,你还别说,我听说‘夜夜欢’今日首开张,陈家那个书呆子会作为头牌男宠,供人拍卖呢。”

    “你说的可是陈文瀚?他卖身了?”

    “可不是……”其中一人摇头叹息,“可惜了满腹经纶,因为家道中落,到头来连尊严二字都换不来。”

    莫谦然的眉梢挑了挑。

    “你认识他们说的那人?”挽云见他挑眉,放了筷子问道。

    咬耳朵的那两人位置距离他们甚远,方才若不是小二那一嗓子嚎得,那桌人也不会知道他们谈到了“夜夜欢”。但是很不巧,那两人刻意压低了的声音,隔着这般距离,却是无法逃过内功深厚的挽云和莫谦然的耳朵。

    “听说过。”莫谦然浓密的睫毛在金光下投射出一圈阴影,目光悠悠而潺厚。

    “安县陈家小儿子陈文翰,自小熟读十书十戒,十五岁一篇政文《观天下》令他名声大噪,也风光过一阵子,之后又因为年龄尚小,再加上再无其他传世之作流出,此后便渐渐淡出了京中重臣的视线。”

    家道中落?卖身沦为男宠?莫谦然不禁悻悻然,真是可惜了这么一个满腹经纶的才子。

    “看上去……你对那个人有些兴趣?”挽云煞有其事的眨眨眼,一双眸子黑曜石般熠熠,隔着红纱都能看得清楚。

    “没有兴趣。”莫谦然面无表情地挑高筷子,于荌荌两眼放光的下筷之前,抢先一步将另一只鸡腿也夹入挽云满满当当的碗里。

    “我此次出门的唯一目的,就是陪我的夫人散心,其他的杂事,我一律不想管。”
73。凤起璎珞…第七十二章 男宠 
    “我此次出门的唯一目的,就是陪我的夫人散心,其他的杂事,我一律不想管。”

    他说得极其轻巧,好似在讨论今晚上吃什么一般随意。可莫谦然越是表现得不在意,越是令挽云感到内疚不安。

    以贤王的野心与精明,送到眼前的肥肉又怎会平白任他飞了?

    难道他为了她,当真愿牺牲至此?

    “不行!”想也未想,挽云一掌拍上桌子,极其有气势的一甩头,红色曼纱风中撒开一道旖旎的裙。

    “我们等会就去那个‘夜夜欢’,必须把那个陈才子买回来!”

    不想再一味的接受贤王的好,既然决定了要离开,就必须先学会拒绝。

    况且,挽云也想在自己离开前,为贤王做些什么。

    眼下看来,能为他夺得一个好的幕僚门徒,对野心勃勃的贤王来说,似乎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风花雪月吟诗作对,才子佳人3p成堆……”永远嫌场面不够乱的梁叶摇头晃脑之,“王爷夫妇好生重口味。”

    “吃你的鸡腿!”挽云抓起碗里油腻鲜滑的鸡腿,头也不回地直接堵住了梁叶的嘴。

    自从挽云生了这场病后,整个人的气场就变了。先前的她睿智不失狡黠,反应奇快,俨然就是活灵活现的一只狐。但现在的她,褪去了当初的青涩懵懂,举手投足间赫赫彰显着强者的霸气,有点……像下山猛虎。

    贤王饶有兴致地支颊,闲闲瞧身旁那只母老虎,一双剪水双瞳灿若星辉。

    “云儿,你的身手,似乎比以前更敏捷了些呢……”

    “不要转移话题。”挽云冷哼哼,“既然你不作答,那就这么定了。吃过饭后我们直奔‘夜夜欢’!”

    锵锵女音掷地有声,话音刚落,顿时激得大厅之内无数客人尽回头。

    在四周诧异惊奇鄙夷各色目光交杂中,梁叶低首无力抚额,姐姐,你这也忒开放了些吧……

    ———————————————————————————————————————

    安县南街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满地的炮竹红屑纸从南城门一直铺到了南街口。蔚蓝的天空古朴斑驳的街道殷红一片的土地,色彩鲜明得像是灼灼金光撞上暗无天日的黑,夺人心魄的美。

    这里新开张了一家店面,巨匾金字挂牌——“夜夜欢”。

    高约三层的四角翘檐朱漆楼,造型古朴中又蕴着一抹独特的异域风情。但凡从门口走过,便会闻见一股浓郁的胭脂女儿香,再加上楼里半遮芙蓉面的姑娘们若有若无的嬉笑声,纵是清爽萧瑟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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