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

第14节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14节

小说: 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atu Farringhi; Penang; Malaya。 
  投诉内容: 我的父亲Khoo Soo Guan是日本军人和宪兵在马来亚的Pulau Tikus; Penang进行的一次肃清行动中被抓走的,时间大约是在1942年的3月至5月之间。在这次行动中,一个蒙着脸的人指了指我的父亲,我父亲的后背上被用红笔写上字,并随即被带走。这是我父亲在Pulau Tikus Penang的朋友最后一次见到他,这位朋友在“肃清”行动进行时,和我父亲呆在一起。后来,大约是在1943年8月,我们家里人知道了父亲在Penang监狱的死讯,这就是我父亲在日本占领期间被害的主要事实。 
  就像二战中日本兵在瓜拉庇朥和其它地点残忍杀害或是折磨致死的其他人一样,我父亲是全然无辜的。在我父亲被宪兵抓走后,我们缺衣少食,就像被扔在了野地里。甚至到了战争结束后,这种痛苦和艰辛还伴随着我们,严重地影响着我们的家庭生活和受教育程度。我要求日本现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5日。 
  郭尚和 
  119。 蒙难者: 
  郭木生,男,34岁,商人 
  蒙难地点: 梹城缎罗申街巫廷谦药行处。 
  蒙难时间: 1941年12月8日。 
  投诉人资料: 郭木生之子郭尚和(Koay Seong Hoe),60岁,书记员,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证号3199851,现住于22,Perak Lane; Penang; Malaysia,邮编1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22,Perak Lane;Penang。 
  投诉内容: 我父亲郭木生,当时在城中街(Beach Street)巫廷谦(台湾人)药行处被日本飞机炸死,被炸死时34岁,遗孀陈凤英至今还活着,可以作证。 
  投诉日期: 1994年1月12日。卢亚德 
  120。 蒙难者: 
  卢栾×,男,37岁,种菜 
  郭妹,女,35岁,种菜 
  卢栾之子,男,10岁 
  卢栾之子,男,6岁 
  卢栾之子,男,2岁 
  卢栾之女,女,9岁 
  卢栾之女,女,7岁 
  卢栾之女,女,4岁 
  蒙难地点: Ulu Bruas Perak。 
  蒙难时间: 1943年6月26日。 
  投诉人资料: 卢栾×之侄卢亚德(Lu Ah Tik),60岁,身份证号A3548750,现住于11,Jalan 15137; Taman Bukit Maluri Kepung Kuala Lumpur,邮编5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Ulu,Bruas; Perak。 
  投诉内容: 我叔父卢栾×,当年37岁,与妻子郭妹,当年35岁,及六名子女(三男三女),年龄由10岁至2岁,一家八口居住在吡叻木威鸟路街后的菜园屋,靠种菜和种烟为生。 
  1943年6月26日上午9点左右,一队为数约十多人的日本兵荷枪实弹,在一名差人的带领下来到我叔父家。日军将三家一共16人带到叔父的房屋内,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就开枪把他们全部枪杀。我叔父家八口人全部被杀,另外八位邻居也同时被害。惨案发生时,我与父亲都听到枪声和惨叫声,父母亲带我逃入森林中去避难。还好日军没来我家,我和父母等日军走后才从森林出来。心狠的日军杀了人还把尸体叠成一堆,然后放火烧屋,16具尸体被烧得焦黑,惨不忍睹。我要为叔父一家伸冤,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惨案负起责任,给予公平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7日。 
  柯世文 
  121。 蒙难者: 
  柯雨水,男,40岁,商人 
  蒙难地点: 有利银行。 
  蒙难时间: 1943年10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柯雨水之子柯世文(Kua Say Boon),64岁,商人,祖籍福建南安,身份证号1551678,现住于1134,洪明贵花园,(高/葛?)多峇汝吉兰丹(1134,Ang Beng Kooi Garden; Kotabharu;kelantan),邮编15400。日本侵占时住址: No。21 Main Street;Kuala Krai; Kelantan。 
  投诉内容: 大约1943年10月15日,日本人来到瓜拉吉赖埠组织宪兵,总部设在(葛/高?)多峇汝(Kotabharu)的有利银行,宪兵头头是minami。当天下午5点钟,一队日本宪兵在minami的带领下来到了我们家中,宪兵抓走了我的父亲,大约有两卡车的人,其中大多数是瓜拉吉赖的居民,被抓到宪兵总部有利银行去,且一去不回返。那时我13岁,1943年10月17日,我去Kota Bharu寻找父亲,得知他就关在宪兵总部的房子里,他再也没能回到家中,相信他已经被日军杀害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9)   
  投诉日期: 1994年7月13日。 
  谢仰平 
  122。 蒙难者: 
  谢仰平,男,33岁,教育 
  蒙难地点: 诗巫警察署。 
  蒙难时间: 1943年5月16日—1943年6月27日。 
  投诉人资料: 谢仰平(Sia Ngiong Ping)本身,男,83岁,教育,祖籍福建闽清,身份证号K146369,现住于No。9A;Brooke Drive15,Sibu;Sara Wak; Malaysia,邮编96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亚砂罗越诗巫不杰立麻。 
  投诉内容: 我名叫谢仰平,福建福州人,于公元1938年2月8日(“七七事变”日本侵略中国的第二年)携妻南渡到砂罗越的诗巫与父母及三位小弟团聚(彼等于1929年来诗巫)。夫妻俩任教于益智小学。1942年春日军占领诗巫。日治期间曾设“日文养成所”,通令所有英殖民地期间之教师必须入训。唯有我弃教从耕,1943年,经营茶室于新珠安。讵料是年5月16日早上,日警署副署长率警冲进店内,倾箱倒箧,搜检我房中所有书籍文件,发现旧时我由大陆带出来之各机关文件及亲友来往之书信,全部被搜查带走。说我“反日”居心,即行拘押,当日下午日警即施苛打。五时许,即令警员把我紧绑于警署内之水泥柱上,不准饮食,不许睡眠,不时还令警员鞭打,或以掌掴,如此三日夜后,我已不省人事,署长才令解绳松绑。内子在外设法营救,但是在暴政之下,呼救无门,呼天不应,呼地无声,内子因忧伤过度,遂致精神错乱,历时年余。当时我已育有三个儿子,年仅三岁、四岁和五岁,皆托亲人抚养。 
  我被囚警署内,日警时加盘问,我不作答时,或摇头否认“反日”时,副署长即施掌掴,无法无天。如此40昼夜,于6月25日获释。是时我身负重创,精神沮丧,不能操作。内子神经不正常,尚未康复,家庭生活日夕难度。直至1945年,大战结束,1946年,重任教职,家庭生活稍纾困厄。 
  今者日政府中人已知反省过去“军国主义”之黩武罪行,对于战时遭难者应负赔偿之责任。因此,我要求日政府对我当时肉体上所受之折磨、精神上所受之打击以及家庭生活所受之困厄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0日。 
  吴瑞华 
  123。 蒙难者: 
  张傑儒,男,38岁,教员 
  蒙难地点: 砂朥越诗巫木杰立麻。 
  蒙难时间: 1945年6月9日。 
  投诉人资料: 张傑儒之妻吴瑞华(Ngu Swee Hua),67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古田,身份证号K322033,现住于115,Jalan SS19/1F; Subang Jaya; Petaling Jaya Selangor; Malaysia,邮编47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砂朥越(Binatang; Sarawak Malaysia)。 
  投诉内容: 1945年6月9日,日军杀害了我的丈夫张傑儒,并在他还未断气前就将他活埋。我丈夫是在Binatang被日本人抓走的,后来被关在诗巫(Sibu)的Sacred Heart school。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并最终和另一些马来西亚的平民一起被日军枪杀,日本人在他中弹未死之前就把他活埋了。 
  就这样,我在18岁时就成了寡妇。因为日军杀害了我丈夫,我和我的女儿无法过上安定幸福的家庭生活。因为失去了亲爱的丈夫,我不得不辛苦工作以养活自己和新出生的女儿。自从丈夫被害后,谋生的压力和失去丈夫的巨大悲哀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健康,抑郁和失眠一直折磨了我许多年。 
  我生活中的所有悲哀和痛苦都是日本人杀害我的丈夫导致的,基于这一事实,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对其士兵在战争中的行为负责,并对受害者及其家人蒙受的悲哀和痛苦作出赔偿。尽管任何东西都已不能让逝者复生,日本政府还是应该承担起其应负的责任。 
  投诉日期: 1994年6月30日。 
  骆玉英 
  124。 蒙难者: 
  骆树,男,45岁,农民 
  叶满,女骆玉兰,女骆玉梯,女 
  骆玉娇,女骆天送,男骆天生,男 
  钟妹,女 
  蒙难地点: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树之女骆玉英(Loow Yoke Yin),66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7885,现住于No。9;Rasak Road Seremban,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残暴的日本兵在森美兰州知知港的余朗朗杀害了我家八口人。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是: 我的父亲骆树,母亲叶满,姐姐骆玉兰,妹妹骆玉梯、骆玉娇,弟弟骆天送、骆天生及继母钟妹。我上述亲人完全是无辜的,没人性的日本兵杀害他们是毫无理由的,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丁怡利 
  125。 蒙难者: 
  丁海珊,男,36岁,水果小贩 
  蒙难地点: 淡边大街。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间。 
  投诉人资料: 丁海珊之子丁怡利(Tan Jee Lee),52岁,建筑承包商,祖籍大埔,身份证号1219910,现住于No。9057,Kuala Ina,Pulau Sebang,Tampin N。S。,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淡边大街。 
  投诉内容: 本人父亲一向在淡边大街摆卖水果为生,1942年6月间,突然来了三个日本人逮捕了他,据说被带去马六甲,从此下落不明,消息全无。当年他36岁,他没有任何罪过。在我父亲死后,我的母亲必须承担起抚养全家的重任,失去父亲的支撑,我们的日常生活十分艰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死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戴南送 
  126。 蒙难者: 
  Tai Mok Thong,男,25岁,农民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Tai Mok Thong之子戴南送(Tai Nam Song),身份证号0863563,现住于Ag127,Machap Umboo,Malacca。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 Malacca)杀害了我的父亲Tai Mok Thong。我父亲遇害时约25岁,他当时是个农民。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何福喜 
  127。 蒙难者: 
  何庭初,男,60岁,商人 
  蒙难地点: 马六甲丹绒吉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何庭初之子何福喜(Ho Fock See),56岁,出租车司机,祖籍广东大埔,身份证号3047073,现住于马士日丹那,马六甲(No。57,Taman Maju Jaya Masjid Tanah Melaka),邮编78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六甲马士日丹那,No。2050大街。 
  投诉内容: 我叫何福喜,住在马六甲马士日丹那的Taman Muju Jaya。我的父亲名叫何庭初,在他55岁时,日本兵在马六甲的马士日丹那杀害了他。熟悉我父亲的人都说他是个很好的地方领袖,当人们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乐意去帮助他们,没有人知道凶残的日军为什么要杀害他。我是他的儿子,我有权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日本人应该站在人道立场上对他们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清算。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2日。 
  戴港 
  128。 蒙难者: 
  戴佛容,男,21岁,菜农 
  蒙难地点: 野新十七支胶园里。 
  蒙难时间: 1942年11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戴佛容之弟戴港(Tai Kong),59岁,劳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0881525,现住于J5163,Jalan Jati,Taman Maju,Jasin,Malacca,邮编77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望万牙邦菜园。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0)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野新十七支胶园里(Batu17,Jalan Jasin/Malacca,Jasin,Malacca),杀害了我的哥哥戴佛容(Tai Fook Yong),他当时大约21岁,是个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