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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 作者:夕雨夕橙(潇湘vip2013.4.6完结,专情,女强男更强)-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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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是银白等级,这时翅膀为银白色,随着修炼者的提升,翅膀颜色会越来越清楚。

    银白色翅膀在黑夜中会发出夜明珠般明亮的光彩,每扇动一次,身后留下美丽的弧度,像荧光粉在空中旋舞,美得让人停止呼吸。

    当修炼者达到红色等级时,可控制翅膀不在黑夜中发光了。这时翅膀并非全是红色,它会镶嵌上一个等级的颜色,即银白红相间,以红为主,发出的光波有红色的,也有银白的。

    当达到最高等级紫色时,翅膀白,银白,红,蓝,黑,紫六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就像彩色蝴蝶的翅膀,色彩缤纷,艳丽非常。

    不出意外的话这时修炼者将会是天下第一了,修炼者还有一个本领就是可以判断出对方的攻击力。

    除了绝招外,其他所学的是剑术,名为御剑术,招数柔中并刚。

    舞剑者犹如在百花丛中上下翻飞的蝴蝶。罂粟般美丽,迷了人们的眼,但却是无比致命的。达到红色等级,便可御剑,食指与中指并拢,以指御剑,剑离手不远于十米即可,剑在修炼者手中便像活了一般,仿佛有细丝在牵引着它,其实由修炼者的意念在控制。

    只有达到紫色等级时,才可以御剑飞行,就像仙剑奇侠传三中景天御剑穿梭在云中,在蓝天白云下遨游,当然,蝶刹没有那么厉害,可以飞的那么高,比飞机还牛逼,但飞个15米是没有问题的。

    与《蝶刹》配套的有一把落蝶剑,此剑非常有灵性,非蝶刹修炼者只可发挥出它一半的威力,但即使如此,它还是武林人士争相抢夺的宝剑。

    持落蝶剑使出御剑术便可发挥极致,使出其他剑不可修炼的万剑,万剑即落蝶剑分身,剑气形成幻影,千万把剑攻向敌人,又万剑归一。

    遇到落蝶剑,便可人剑合一,达到武学最高境界。但此剑现在下落不明。

    在这个世上除了蝶刹比较玄幻外,其他都为古武,高手都需要极深的内力。

    记忆中江湖上第一杀手冷情使出的冷情斩便是将内力汇聚在弯月刀上,一刀斩下去,破坏力极大,周围的房屋就像地震过一般,武功低者逃得慢的将被震得五脏俱碎。

    而蝶刹发出的光波非内力,是吸收天地之灵气,所以修炼蝶刹者对内力没有太大的要求,这让林夕夕夕高兴了好一会儿。

    不用花几十年去练内力了,而且当她成为武林高手后,别人还以为她没有武功,因为丝毫感受不到她的内力波动。

    借着月光,林夕夕看完了整本书,因为过目不忘,她也将整本书记在了脑海里。

    现在这本书跟着林夕夕,对她而言是一个定时炸弹。被人发现的话,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如果现在将它毁了,万一以后忘了,就惨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所以林夕夕用纸简单制作了一本像草稿纸的书,将蝶刹上的字过到另一个本子上,当然不是全本照搬,半英文半中文的结合在一起,古代字与现代字结合在一起。

    晚风徐徐,窗外的月亮逐渐模糊了起来,天空渐渐地泛起了鱼肚白,黎明的曙光将之……

    “呼,终于搞定了。”林夕夕夕动了动腿,嘶,麻死人了。揉了揉腰部,好累啊。脖子都酸死了。

    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成果,林夕夕在封面上画了阿狸在练武的姿势,现在对于其他人而言完全是一本天书了。

    将原版用火点燃,火光摇曳,《蝶刹》慢慢的被火焰吞噬……

    这么快就天亮啦,林夕夕看了看窗外,然后挑了件浅颜色的纱裙穿着。

    推开门,深深吸了口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啊,连通宵一夜后昏昏沉沉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

    “小……小姐,你起床啦。”小桃看着林夕夕,结结巴巴的说道。

    !

 第八章 讨要休书

    “你那是啥表情,搞得我像外星人似的,睡不着,所以就比平时稍微起早了一点。嘿嘿。”林夕夕笑着说道,伸了个懒腰。

    小桃汗颜中,何止是一点,平时不睡到日上三竿绝不起床,她都怀疑今天太阳会不会从西方升起。

    “打水吧,我要洗脸了。”林夕夕揉了揉酸胀的眼睛说道。

    “是,小姐。啊,小姐,你……”小桃惊恐的声音中伴随着铜盆掉下地后“铿”的一声巨响,铜盆在地上打着转,余音泛泛。

    刚刚小桃离林夕夕比较远,所以没看清林夕夕的脸色,现在近看林夕夕,吓了小桃一跳。

    “怎么了?”林夕夕不明所以,她有这么吓人吗?小桃的嘴巴张的都快塞下鸡蛋了。

    “小姐,你的脸……”

    林夕夕奔向镜子,哦,原来是熬夜的黑眼圈加哭多后红肿的眼睛,脸也特别憔悴。双眼无精打采,失去了往日琉璃般的光彩。

    “不就是熊猫哭过后的样子嘛,多可爱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怎么了。”

    “熊猫是什么,小姐?哦,是不是熊与猫生的孩子叫熊猫?”小桃像个答对答案后向老师要糖的孩子似的看着林夕夕。

    林夕夕作抚额状,这小桃可真是个活宝,不过孺子可教也,她还好没遇到一个天天将女子三从四德挂在嘴边,做事一板一眼,或者精明无比的丫鬟,那她的变化会被当做鬼附身了,或者看出一些端倪。

    “答对了,快去打水吧。”这样也好,林夕夕原本就打算画个这样憔悴的妆。

    林夕夕想过了,根据穿越定律中女主如果直接找男猪脚要休书的话,男猪脚男性自尊心就会被打击,然后要休书这件事就具有一定的困难性,再然后就是一波三折后,女主与男主最终会在一起。

    轩辕枫不是她的菜,因为他的性格她不喜欢,她喜欢射雕英雄传中郭靖那样傻傻的男生,又可爱又老实,世上只有她可以欺负他,虽然她没有黄蓉那么聪明,但她希望能够找到这样的一份幸福。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理由让轩辕枫休了她,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在原本憔悴的脸上用朱红加了几个状似红疹的点,然后用白纱遮脸。

    和小桃解释一番后,林夕夕整个人虚弱无力的靠在小桃身上,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和小桃一起走出偏远,朝着正院出发。

    靠,真会享受啊。一路走来,王府玲珑精致的装修令她咂舌。

    高高低低的房屋错落有致,屋檐翘角,黑色的瓦片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亭间小路用磨得光滑的鹅卵石铺成,走上去按摩的脚底十分舒服。俩边放着花盆,其中种着各种各样的花朵,颜色摆放的极为讲究,花朵怒放着,散发着沁人心脾的幽香。

    还有人工造成的小湖,湖水碧绿,澄澈干净,边上耸立着崎岖陡峭的假山,湖中红色和乳白色的鲤鱼相互嬉戏着。

    整个王府建造的十分雅致秀气,和她那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偏院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她是不是得要感谢轩辕枫竟然能在每一处都建造的极为讲究的王府里,找到那么一处杂草丛生的地方给她住。呵,真是费心了。

    不多时,来到了大厅。林夕夕打量着大厅,不同于庭院的雅致秀气,大厅内装修的非常奢华,大理石铺就的地面纤尘不染,干净的可以倒立出人的模样,主位上摆放着八仙桌和俩把椅子,椅背上雕刻着花鸟虫鱼,精雕细琢,栩栩如生。

    位置下竟然铺着柔软的裘毛,和现代的地毯一样。厅内的地上摆放的是一株栽在盆里的小松树,松树造型奇特,枝干遒劲,枝叶被修剪的疏密得当。茶几上摆放了一盆盛开的牡丹,花香馥郁,花盆是上等的青花瓷。

    “喂,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一个家丁模样的人走来,语气不善的说道,那家丁穿着一件蓝色短马褂,脚蹬一双黑靴,是王府家丁的统一着装。

    那家丁见林夕夕穿着寒碜,小桃穿着丫鬟的衣裳也很朴素,都脸生的很,想哪个得宠主子旁边的丫鬟不是打扮的富贵逼人,连说话看人都趾高气扬的,瞧着眼前的俩个人,一副土包子模样,俩眼放光的盯着这大厅猛看,家丁以为又是哪个女人想飞上枝头当凤凰。

    以前也有女子用面纱遮脸,想用这招吸引王爷,家丁一脸鄙夷的指着林夕夕和小桃,语气不屑道:“哪来的去哪干活,别弄脏了这地。主子怪罪下来,我可担当不起。”

    林夕夕站在家丁面前缓缓的抬起头,睁大了眼睛,冷冰冰的问道:“王爷呢?”

    那家丁看到林夕夕用一双灯泡似的眼睛死死盯着他。那眼睛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又肿又红,眼睛周围又像有黑色的阴霾,要多恐怖有多恐怖,恐怕连鬼片化妆师都弄不成这个样子,早吓傻了,又听着林夕夕不含一丝温度的话,就像死人开口说话了一般,顿时吓蒙了……

    “快说!”林夕夕眉头一皱,吼了一声。连家丁都这么狗眼看人低,可想而知,那主人是多么浮夸的一个人,她现在是越来越对这王府厌恶至极,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

    “在……在偏厅……用膳……”家丁咽了口口水,吞吞吐吐的说道。

    林夕夕冷哼一声,带着小桃扬长而去,“走,去偏厅。”

    还没走到门口,在过道中便听到了一阵嬉笑声。

    “王爷,来,张嘴,这芙蓉瘦肉粥早上吃最好了。”一个非常嗲的声音飘来,林夕夕忍不住抖了抖,太肉麻了。

    !

 第九章 这是王妃?

    “王爷~不要只吃姐姐的嘛,这个点心也很好吃的嘛,来,妾身喂你。”一个更嗲的声音传来,林夕夕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忍不住头皮发麻。

    “好,都吃,都吃,看来是昨晚本王没喂饱你们。”一个非常好听的男音传来,就像是大提琴缓缓拉开的音色,低沉而富有磁性,说出的话却是暧昧非常,令人眼红心跳。

    “王爷~”顿时一阵此起彼伏的嗲音传来。

    原来古代这么开放啊,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这么露骨的话语简直就是手到拈来。

    “小桃,快,扶我。”林夕夕低声说道,赶紧将整个人挂在小桃身上。

    “咳~咳咳咳”伴随着一声比一声厉害的咳嗽声,嬉笑声戛然而止,大家都盯着门口进来的人。

    林夕夕全身无力挂在小桃身上,每走一步踉跄一下,像是病入膏肓之人,弱不禁风,“妾身参见王爷,王爷万福。”才怪,林夕夕在心里加了俩个字,但面上不动声色。

    怎么回事?影没说过她病成这个样子。

    轩辕枫抚摸着旁边红衣女子的脸颊,勾起了邪肆的笑容,旁边的红衣女子被他盯得面红耳赤,又见他的笑容,顿时迷得七荤八素,娇羞的推了一下轩辕枫,“王爷。”

    声音娇媚的入骨三分,是男人都会心猿意马。

    发情的母猪,林夕夕在心里狠狠鄙视了一下。

    而其他女子紧紧拽着衣袖,衣角都快被揉烂了,都羡慕嫉妒恨的盯着红衣女子,如果眼神能杀死人,红衣女子现在估记已经成马蜂窝了。

    林夕夕认出来了,这红衣女子便是上次陷害林夕夕的慧儿,名叫沈慧蝶,被轩辕枫封为慧侧妃,据说是一个县令的女儿,一个县令的女儿能够在这么多有背景的女子中脱颖而出,从一个侍妾爬上侧妃的位置,成为轩辕枫最得宠女人,想必是一个狠角色,不过那和她林夕夕没什么关系,她拿了休书后就离开了。

    不过这笔仇先记着,总不能让原来的林夕夕白白被她害死,等她修炼碟刹成为武林高手时,管她沈慧蝶有什么手段,勾心斗角的本事有多强,她对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那还不简单,到时候回到现代,谁也找不到她。

    林夕夕看了看沈慧蝶,确实颇具姿色,一件石榴红绣金纹裙衬得她肌肤胜雪,乌黑亮丽的头发梳成精致的祥云髻,斜插孔雀银步摇,妆容细致,樱桃小嘴娇艳欲滴,一双丹凤眼风情万种。

    尤其那一对胸器,简直是波霸,还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抹胸裹的非常低,可以看见深深的沟壑,一对超级汉堡呼之欲出。

    恃宠而骄,早晚会被其他女人拉下马的,也许等不到她亲自动手的那一天,这女人就被其他如狼似虎的女人对付掉了,看看厅中其它女子,环肥燕瘦,简直是美女集中营,轩辕枫艳福可真不浅。

    哼,为这个女子的一个破簪子就打了林夕夕三十大板,那王爷简直是人渣,败类,也许簪子只是一个借口,所以根据沈慧蝶的一面之词,三王爷便随意处置了林夕夕。

    “王妃,今天怎么有兴致来看本王。”轩辕枫淡淡的说着,但语气带有浓浓的讽刺与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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