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游戏电子书 > 我是幻徒 >

第196节

我是幻徒-第196节

小说: 我是幻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时间,在我们顽强的反击之下,东红帮的人开始害怕了,连头也不敢露出来。我的身上全然没有中过一枪,也没法试验那个金钟罩、铁布衫是不是真的。在看看范,他的身上却多了几个伤口上,频繁的射击中开始慢慢地紧靠着我的背,把重心移到了我这边。
  我知道,他开始疲惫了。
  东红帮那边也安静了下来,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在小巷的十字路口,除了我还有范粗重的呼吸声外,还有的是赵雪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停下来的撕裂哭声。
  范目光专心地来回察看于眼前的两个小巷,说道:“乖,小雪不哭。”
  赵雪看着范坚定的神情,真的就停了下来。
  我们听到包围着我们的东红帮好像有动静了!四个方向竟然同一时间跳出了四个带着铁面罩,穿着防弹服的壮汉,他们抬在肩上的是,火箭炮!
  我倒吸了一口气,看着面前正瞄着我的火箭炮,浑身热血沸腾,双手不由地抽动。
  拼了!
  我强压心中的震惊,大喊道:“百发百中!”
  嘭!同一时间,四把手枪,四个枪口,射出了带着白烟儿尾的子弹,在空中画出了一个十字,飞向四个方向,目标直指四个火箭筒的枪口里!
  轰隆!
  “啊!”
  爆炸的声响传来,惨叫的人声也从四面传来!我看到面前的两个小巷口炸开了,拿着火箭筒的人都被炸得灰飞烟灭。
  “原!”范惊慌地喊道。
  他的这声喊使得我感到了一种心惊,什么事会让他这样慌张!
  转身看到了,范负责的两个小巷中有一个的火箭筒没有爆炸,范射歪了,击中了那个人的手。那人身旁的另一个小混混,接过了火箭筒在瞄准我们!
  再看范,双手一直在慌张按动扳机,但是子弹却早已用完!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双手的枪,瞄准,按动!
  咔嚓,咔嚓……
  我看着双手的手枪的套筒向后卡着,心里一凉,喊道:“糟糕!”
  看着那小混混见我们没有子弹,得瑟的神气洋溢在他的脸上,前一秒的惊慌失措早已跑到九霄云外了。
  我闭上了双眼,等待那一炮的射来,等着把我炸得粉身碎骨。
  金钟罩、铁布衫啊!
  我祈祷着,希望宫迷梦没有骗我。
  我醒悟到了,我不还有金钟罩、铁布衫嘛!
  “范!”我一脸无惧地把范和正在不知道在身上找什么的赵雪拉到了我身后,双手张开,心中一万遍祈祷,金钟罩和铁布衫能抵挡火箭炮的冲击力。
  我又闭上了眼,这次真的是拼了!
  嘭嘭嘭嘭嘭……
  我的身旁枪声响起。
  奇怪了,怎么会还有枪响?难道有子弹了!
  又再次睁开眼,却见是赵雪拿着一把小型左轮手枪,不动地按动扳机,即便是子弹打光了,也不停下来。
  “干!”我学着赵广达喊道。
  “为什么不把枪给我!”我又喊道。
  望过去,那小混混还在站着,一脸的神气。
  一枪也没有打中!
  没子弹的话,我们只能怨命运!但是有子弹的话,赵雪,你这个混蛋!
  此时不远处响起了频繁的枪声,看样子,水哥来救我们了!
  真希望水哥能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潇洒的卖弄一下他平时在我们面前吹嘘的枪法!
  水哥!你在哪里!





    正文 第二十一节 水哥其人
     更新时间:2014…9…25 10:07:14 本章字数:3019

  水哥,之前已经说过,他原名叫做黎水。被人称作水哥,那是因为平时吹水吹惯了。无论是什么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从他的口中出来那就会是另一番的事情。
  打个比方,假如他今天不小心掐死了一只蚂蚁,到了第二天,他就会到处去吹嘘,自己昨天杀了个人,就像掐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虽然我们不信,但是我们还是很给面子他的,我们会奉承地赞叹他,水哥,你是全世界最牛逼的!
  每当这个时候,水哥就会拿出他百年不开一次的枪,举着,一面吹着枪口,一面说道:“可惜啊,现在3A区已经很久没看到东红帮的臭混混了,要不然给你们看看我厉害的枪法!”
  这时候,我们又会奉承,水哥在这里真的是大财小用,委屈了。
  当然了,水哥之所以能当3A区的大哥并不是因为他能吹水,而是因为他虽然常常吹水,但是够义气,只要他的小弟有什么困难,他就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忙。
  还记得我们的房子吗?就是那个又暗又臭的房子,我们的问题也就是水哥解决的。
  上班的第一天。
  “水哥,你看我们住的房子能不能调动一下?”我和范找水哥商量。不过看范的样子一脸的无所谓,所以我让他站到一边去。
  “这样啊。”水哥想了一下,便爽快地说道:“那你们和我一起住吧!反正我那里还有空房!”
  我一听之下,便知道捡了个大便宜,满心欢喜地和水哥道谢。
  要知道,我们那边的武老板也是一个老大,可是住的海湾畔的豪华别墅,一个大厅,十一个几十平米的大房间,每个房间都配有一个独立的洗手间,还有一个装有浴缸冲凉房,装修豪华别致,可不是一般的精装房可以比拟。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们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坐着水哥的迪克A6,得意洋洋地来到了他住的地方。那里果然是一个别墅区,一路上,我虽然在夜色下看不大清楚周围的风景,但是朦胧中还是看到,这个小区绿树繁茂,远处传来的是特显一片祥和的虫鸣声。
  水哥的车穿入了掩藏在草丛中的地下库的入口,停在了一栋会所建筑负一楼停车场里。车位前的墙上贴着一个显示已购买车位的车牌号,也就是水哥的车牌号。
  “好了下车!”水哥看来心情特别好,他下车后蹦跳着,帮我们拿了一袋行李,在前面领路。
  我们的心情也在水哥手舞足蹈的滑稽动作下兴奋了起来,我好像感觉到,半只脚已经踏入豪华的别墅了。
  跟着水哥往来时的路上走,走着走着我们好像发现一些不大合理的事情,我们竟然往别墅区外走!
  “嘿,水哥。我们走的方向是不是走错了?”我问道。
  水哥走在前面,不假思索地说道:“没有啊!”
  “好像不对吧!你不是住别墅的嘛。那我们不是应该往别墅区里面走吗?怎么往外走呢?”我又问道。
  水哥停了下来,反问道:“谁说我住别墅的?当大哥的怎么能在兄弟之前先享受呢!”他一脸正气,这让我觉得眼前这家伙是不是神经不正常。
  水哥的脸色很快缓和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嘛,我赚的钱都拿去买我喜欢的迪克A6还有专用车位了,所以,一时间没有凑够钱卖房子,和你们一样也是租房子住。”
  我和范大眼瞪小眼,虽然说表面上范很不乐意搬家,但是想到有别墅住,谁不心动呢,所以也乖乖地收拾好行李,屁颠屁颠地跟过来。这时候让他知道过来也是住租的房子,他还不气炸了。范暂时还没有发作,但是我知道,他温和的外表里,心里已经把我揍了千万遍了。
  “走吧!”水哥喊道,继续蹦蹦跳跳的在前面领路。他一定是是一个喜欢hiphop音乐的人,这点从他大热天还穿着宽大的长袖衣服长裤,头戴写满¥符号的头巾,还在大街上边走边跳着街舞可以知道。
  有时候一个人在刚见面和混熟之后,会给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例如就像眼前的水哥,昨天和今天的区别,简直南辕北辙。要说那种才是真正的他,我一时间也说不清楚。人嘛,本来就是一个复杂到极致的生命体。
  走了一段路,水哥好像显露够了自己的舞蹈天分,开始认真走路起来,他走向的是一座楼龄有三十年左右的公寓大楼。我们没有走楼梯就到了他的家门前,因为他就住在一楼,而且那门口就开在外面的墙上。
  “方便吧,就一楼哦!”水哥打开门的时候,语气不由地得意。然后,他没入黑暗中,过了好几秒,他才喊道:“嘿,你们谁有电筒?我找不到光管的开关!”
  不是吧!好冷!
  我突然感到了一丝寒意,一半来自水哥用亲身经历来给我讲的冷笑话,另一半来自我身旁的仁兄。有时候,当范感到愤怒的时候会热血沸腾,但是也不排除他发怒的时候会体温比平常的时候低,而且发怒的威力比热血沸腾时候更为强大和凶悍。
  范强忍住心中的愤怒,他慢慢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颤抖着打开了电筒的功能,照射着走进了漆黑的一片的屋子里。
  “这边,对了。”水哥喊道。
  范走向水哥,突然他感到自己脚下踩到了什么,一声微弱的噗嗤声传来,范被吓了一跳,缩回脚。手机电筒的灯光照到地面上,赫然发现一只被踩扁的小强。范此时的脸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
  “嗯,好了!我找到了!”水哥喊道,哒第一声,打开了开关。
  灯管闪烁之下,刚进入门口的我看到了屋里的一切。总得来说,不包括蚊子的话,水哥一共饲养了三种宠物,地上的小强,也就是蟑螂,墙边开了个洞正在勤奋工作的蚂蚁,还有天花板上安静地睡着觉的长脚蜘蛛。我终于知道,他平时拿那些蜘蛛,小强,蚂蚁来吹水的灵感从何而来……
  “啊……”范爆发了,他的喊叫声响彻了整个公寓大厦。
  随后的事情,水哥要感谢范。当范停下他的喊声之后,把我和水哥都推出了屋子里,要我们先去吃饭,两个小时后帮他打包一个炒粉回来。
  水哥站在门口听着屋子里噼噼啪啪的响声,很是愕然。而我,则拍了拍水哥的肩膀说道:“来吧,水哥,我们先去吃饭,等下回来,你要好好感谢范。
  “感谢他?”水哥还是不明白。他皱眉想:自己作为主人家,竟然被客人给赶出来了,这是什么道理,作为主人家的我要感谢他?
  水哥还是把我的话记住了,特意买了两只烧鸡,还有一打的青岛啤酒会去,来到门前,和平时不同的是。门口堆满了各种垃圾,还有不少水哥屋子里,那些“常客”的尸体。
  一进门,水哥就感到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屋子里原来的蜘蛛网不见了,地上的垃圾被扫得一干二净,而墙上的污垢也没有了,整个屋子就好像被翻新过一样。
  水哥兴奋地赞道:“好!”
  大概出了这个字,他再也说不出任何赞叹的话了。
  不过今天的烧鸡还有啤酒可能要留到明天吃了,因为范已经躺在被他清洁得一尘不染的地面上睡着了。
  这就是我们的水哥,让我们又气又敬佩的人。
  当然了,后来我们还是搬回我们的“狗窝”去了,原因很简单,水哥空闲的时候总会放着音乐来跳着自己设计的街舞,吵得范根本不能好好地睡个充足的觉。要知道,范对充足的觉定义是大于等于14小时





    正文 第二十二节 水哥救驾
     更新时间:2014…9…25 10:07:14 本章字数:2930

  传说中,死神可以用他那巨大而又邪恶的冰冷镰刀在人的脖子上划一下,轻易地勾走别人的灵魂,使人致死。
  死神决定人的生死。
  我们面前的这个小混混,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现在他和死神一样,决定着我们的生死,只要他那手指轻轻地扣动一下,按下火箭筒的扳机,那火箭炮就会像夺命的地狱火一样,坠落在我们几个人之间,爆裂。从此,我们的生命将会化为虚无。
  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小混混久久没有射出那一炮。虽然我们很是希望那一炮永远不要发出,我们还是很不理解,那小混混为什么不开炮。莫非这人精虫上脑,这也要讲究持久力?
  在离我们三十米左右的小混混,此时却慌张得要命,要不是他的头躲在火箭筒的后面,我们就能发现他的脸色已经显得苍白。
  “该死!怎么按了这么久也没发射出来!”小混混自己也感到纳闷。
  要是身边有个前辈那就好了!
  小混混身边的人都已经跑开应付不远处袭击他们的敌人,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应付这个莫名形成的烂摊子。正因为这样,他更显慌张,甚至以为火箭筒也需要一定的抚摸和摩擦才能将炮弹射出来。所以,他尝试了一下,用他空闲的左手,使劲地往火箭筒炮管上摩擦,但是即便摩擦得发疼了,也没有让那颗炮弹射出来。
  我和范注意到了小混混滑稽的小动作,相互间使了个眼色,两人架起了不知生死的赵广达,带着赵雪按就班地往小巷的另一个方向走去,消失在那小混混的眼前。
  “哎!别走啊!”小混混着急地喊道,死命快速地按动火箭筒的扳机,但是火箭筒依然无动于衷,连个屁也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