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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节

大岛主2-第3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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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与狼共舞() 
当听到唐尼博士提到治疗糖尿病的时候,唐积德的大腿不由一哆嗦,结果差点把脚下躺着的那名劫匪的脑瓜踩爆。大头哥就纳闷了:这家伙怎么啥都知道呢?

    要知道这项计划是桃花岛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个举措,极为保密,同时也绝对不会被外人染指。所以唐积德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嘴里嘿嘿几声:“博士,您要是对此真有兴趣的话,就加入桃花岛好啦,我可以保证,把这个项目交给你来研究!”

    这个大头还真够无耻的,居然想要拉拢博士先生,简直是白日做梦――伍德和特维斯都在心里表达了对唐积德的鄙视。

    果然,博士先生竖起食指摇了摇:“唐,仅凭这个,还不足以吸引我。“

    唐积德则抓抓后脑勺:“这项研究,是完全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奖的,博士先生不妨再考虑一下?”

    “如果我愿意,我随时都可以捧起诺贝尔奖章。”唐尼博士一脸傲然,看起来倒是不像吹牛。

    这下唐积德也被难住了,望望身边的小虾米,求助的意思很明显。小虾米眨眨大眼睛,然后也问了一句:“再加上桃花岛的秘密武器呢?”

    显然,这一次唐尼博士动心了。而唐积德则有点嗔怪地拉拉小虾米的胳膊:秘密武器是桃花岛赖以生存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千万不能泄底。

    不过小虾米则另有想法:以桃花岛目前的科研能力,三五年内显然是无法对秘密武器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和研究,与其这样,还不如去找唐尼博士这样的妖孽去合作。反正到时候只要控制住秘密武器产生的源头,照样能垄断这种武器。

    而且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唐尼博士真要是翻脸的话,他们俩能不能离开米国领土还真不好说;毕竟在这之前的较量中,都是双方公平竞争,唐尼博士也很讲究地没有将米国政府和军队拉进来。对于他这样的对手,小虾米还是很敬佩的。当然,如果要是研究的话,肯定也要去桃花岛,这也相当于变向将博士拐到桃花岛。

    “我需要考虑一下,过几天再答复你们。”唐尼博士重新戴上墨镜,然后直接将横在路中间的大货车撞下公路,扬长而去。而他的小轿车,则丝毫未损。

    “开装甲车就了不起啊!”唐积德撇撇嘴,然后拍拍那位出租车司机的肩膀:“咱们也开路吧。”

    出租车司机都看傻了,只剩下点头的份。果然,当唐积德再哼哼猫王的时候,他一直坚持住,一直到了老维特的牧场之后,这才逃也似的没了踪影。

    几天的工夫,牧场就已经搭建起简易的彩钢房,龙卷风的阵痛已经成为过去。看到唐积德和小虾米,几个牛仔远远的就脱帽致意。在他们中间,唐积德也发现了詹姆士的身影。

    寒暄一番之后,得知老维特已经离开牧场,同时,唐积德也收获了一个意外的消息:大星和野鸡它们,包括大怪一家,都骑马跑了。一名牛仔跟随过去,发现这帮家伙进了一个印第安部落,牛仔没有敢贸然进去。

    唐积德使劲一拍脑门:“早该想到的,把这两个捣蛋鬼留下,肯定要惹乱子!”

    一直以来,哼哈二将只要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必定要独立去游逛。这次到了北美,被唐积德和小虾米约束着,一直没逮着机会,这次被留在牧场,总算是自由了,这样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只是队伍里面又多了大怪一家,实在是多了太大的变数,连小虾米都不淡定了。

    于是马不停蹄地叫那个牛仔带路,牛仔策马狂奔,唐积德则扛着小虾米,施展草上飞的功夫,紧随其后。

    牛仔一边跑一边回头观望,无论他如何加速,身后那两个人都如影随形,他就纳闷了:两条腿的怎么就能跑过四条腿呢?

    越往前走,地势越是荒凉,到了最后,连公路也没了,一行三人只能在荒野中穿行。还好唐积德和小虾米野外生存能力一流,无论是宿营还是猎食,都手到擒来,这才得以继续前进。据那个牛仔说,他追踪大星它们的时候,差点就饿死在半路上。

    两天之后,他们来到一条蜿蜒的大河。牛仔指指前面的山坡:“就在那边了,应该是属于苏族的部落。”

    唐积德手搭反凉棚望了望,山坡上坐落着不少房屋,也有影影绰绰的人在活动,于是将食物交给那个牛仔,叫他先回去。

    牛仔还有点不放心,不过他更不想去印第安人的部落做客,谁知道会不会被那些野蛮的家伙当成猎物射杀呢!

    看到牛仔策马远去之后,唐积德这才呵呵几声:“小虾,咱们要不要弄几根羽毛插到脑袋上,也装一回印第安人?”

    一边说着,一边甩出藤鞭,将在河边饮水的一只长脖子水鸟拽过来,很不客气地开始拔翅膀上的长翎,拔得那只大鸟嘎嘎直叫,结果惊得水边的野牛群和鹿群四散奔逃。

    “大头叔叔,你吓到它们啦――”小虾米抱怨了一声,然后就看到草丛一阵摇动,几只野狼匍匐而来。这些家伙长着灰白相间的皮毛,眼睛里面闪烁着桀骜和冷酷。

    唐积德将手里的水鸟放飞,然后抓抓后脑勺,将羽毛插到头顶:“你们这帮四眼儿要是识相的话,就赶紧滚蛋。”

    狼群发出一阵低低的叫声,居然转身撤离。这下倒把大头哥给弄迷糊了:“小虾,难道我也能指挥动物啦?”

    “估计是把我们当成了印第安人――”小虾米脸上露出大大的酒窝,他们俩现在已经恢复了原貌,从外形上看,跟印第安人没有太大的区别。尤其是唐大头,光着膀子,长长的头发上还插了羽毛,要是手里再拿上一根短矛的话,活脱脱就是一个印第安勇士。而生活在这片荒野中的印第安部落,跟狼群从来都是互不侵犯的。他们共同的猎物,就是河边那些身形庞大的水牛。

    听到小虾米说话,狼群又停了下来,纷纷回头张望,其中一个身形最壮硕的大狼还仰着脖子嚎叫一声。

    呜――唐积德也跟着叫唤起来,并且将脑袋尽量向后拗过去,气息比那只狼王还要悠长。

    对于大头叔叔这种恶作剧,小虾米只能摇摇头,然后就迈着轻盈的步伐,向狼群跑过去。很快,那几只野狼就围着小虾米开始蹦跳打滚,就好像在欢迎新成员似的。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河对岸有十几匹马疾驰而来,马背上的人都赤着上身,身上脸上都抹得青一道红一道。他们个个头上插着羽毛,脖子上挂着各种饰物,看起来十分彪悍。

    为首一个人手里挥舞着短矛,嘴里哇啦哇啦地叫嚷着什么,反正大头哥是一句也听不懂。倒是小虾米骑在那头巨狼的后背,嘴里回应了几句。

    唐积德是彻底服了:连印第安语都懂,真搞不懂你那小脑瓜是怎么长的呢?

    然而更惊讶的还是那些马背上的印第安人,虽然他们并不畏惧这片荒原上的任何生物,但是也没有达到与狼共舞的程度。而对面那个年龄不大的同族,居然像骑马一样骑在狼背上,就算他们部落中的大巫师,只怕也没这个本事。

    接下来的一幕更令他们震撼,只见那个大头同族将小女孩抗在肩膀上,然后就踏着几十米宽的河水,一路走来,宛如传说中的神灵――

    印第安勇士们商量一阵,然后齐刷刷地下马,用他们本民族最隆重的礼节,来迎最尊贵的客人。在印第安人的信仰之中,无论是草木还是动物,万物皆有灵,而眼前这两个人,就是神灵给他们派来的使者。

    其中一位印第安人来到唐积德面前,摘下他胸前装饰的项链,双手捧给唐大头。大头哥稀里糊涂地接过来,挂到自个脖子上。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大头哥一贯的主张。所以他在捕虫笼里面翻找一下,拎出来一颗水晶星,挂到对方脖子上。

    那个印第安勇士明显激动起来,在原地又蹦又跳。搞得大头哥连连摇头:你们也没见过啥好玩意啊――

    又跟小虾米交流一阵之后,让出两匹马来。不过看看马背上只垫了一块兽皮,连马鞍子都没有,大头哥野鸡不敢献丑,他真担心跑起来之后,直接把他从马屁股颠哒下去。

    照旧扛起小虾米,踏着草浪前行。一开始的时候,那些印第安人还不敢快跑,不过看到唐积德一马当先冲到前面,这才策马狂奔,不过一直到了部落,也没有追上唐积德的脚步。

    看着眼前一个个低矮的木屋,唐积德感觉无比亲切,在这种纯朴自然的环境中,身心得到极大的放松。他不由咂咂嘴:“早知道有这么好的地方,我们早就来喽――”

    “把那个大头人绑了,一会举行篝火晚宴,就先把他烤了!”一个熟悉的破锣嗓子飘入唐积德耳畔,他循声望去,只见野鸡趴在一个铺着兽皮的椅子上,下面有两位印第安少女抬着,正在享受大爷一般的待遇。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猛地窜了过去,身子凌空而起,拎起野鸡甩到一边,然后屁股往椅子上一坐,感觉到身下毛茸茸的坐垫,果然舒服。

    周围的印第安人都愣了:怎么能对神鸟如此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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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守护神() 
老维特的牧场大概有一百多平方公里,按理说也不算小,但是对于心比天高的哼哈二将来说,格局未免小了点。。 平板电子书♀尤其是大怪一家加入之后,就更加野了。

    所以在牧场折腾了一天之后,在野鸡的提议下,他们这些混世魔王就自行开辟新世界去了。

    大星骑着驯服了的一匹枣红马,和小怪并排坐在马背上,其他人跟着飞的飞,跑的跑。领路的居然是大怪,野鸡非得说他们公母俩是地主,地头比较熟。

    大脚怪领路,结果可想而知,哪里荒凉就往哪里去,所以转了两天之后,也不怎么就转到了一个印第安部落。

    当时,一队印第安人正在河边围猎水牛,长矛弓箭就是他们的武器,虽然比较原始,但是在他们手中却无比犀利,一小群野牛被成功地赶入了淤泥陷阱,四条腿深深插入淤泥之中,再也无力逃脱。

    而就在这个时候,大怪嗷嗷怪叫着冲过来。跑了这么远的路,肚皮还真饿了。只见他跳上一头野牛背上,那只野牛立刻又下沉了一大截,而大怪则伸出粗壮有力的长臂,硬生生将身边的另外一头野牛从淤泥里边给拔了出来,举过头顶,奋力向岸边掷了过去。

    野牛被摔得发出一声哀嚎,紧接着就被大怪扭断脖子,撕开牛皮,扯下两个血淋淋的牛腿,开始大嚼。

    “沙斯夸支――”印第安勇士们都看傻了,在他们民族的传说之中,大脚怪就是流传最广而且最为恐怖的一个,尤其是亲眼见识了大怪的生猛之后,更是纷纷调转马头,落荒而逃。

    噢噢噢――大星骑着马在后面紧追,它的骑术一点不比前面那些马背上的民族差,而且因为身体轻便,速度竟然超过了那些印第安人。

    生活在平原上的印第安人还真没见过黑猩猩,所以也把大星误认为是大脚怪的帮凶,回身一顿猛射。

    他们的长弓都是杉木弓,力道十足,而且个个弓马纯熟,所以很快就把大星骑着的枣红马射倒,要不是仗着身体灵便,瓦西里同志身上也肯定变成筛子。

    此时此刻,大星感觉无比冤枉:俺的意思是叫你们别跑,大家都是好朋友,可是你们也太不友好了吧?

    要不怎么说沟通最重要呢,关键时刻,野鸡的杂学终于发挥了作用,只见这家伙扯起破锣嗓子,叽里咕噜地说起了印第安语。。 平板电子书很快,那些印第安勇士就全都跳下马背,匍匐在地。

    野鸡确实有语言天赋,而且最擅长忽悠人。以这家伙一贯恶劣的作风,当然要美化和神化自己――是精灵的化身。

    在印第安人的信仰之中,笃信万物有灵,无论是人、动物、植物甚至是山川河流都有灵魂。各种灵魂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善恶之别,所以他们信仰的精灵无处不在。而眼前这只花花绿绿的怪鸟,嘴里居然能说他们本民族的语言,那铁定就是精灵的化身。

    就这样,野鸡摇身一变,地位噌噌拔高,而大星和大怪一家,自然也就变成了它的手下。看到连传说中的沙斯夸支都臣服于精灵,印第安勇士们更是深信不疑。于是便簇拥着野鸡一行,赶回部落。

    部落中的大巫师也将野鸡惊为天人,直接供奉起来,连带着,大星和大怪一家也都受到优待,吃喝管够,而且到哪都受到尊敬。

    要不怎么说好鸟出在嘴上呢,野鸡这个大骗子,竟然在印第安部落骗吃骗喝,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亏得唐积德和小虾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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