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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穿越之终结战士-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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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那架X…黑鸟,只要行动前利用元素重组的能力多组合些航空燃料,并利用生成空间取出物品的特性,就可以持续不断的给油箱添油——从生成空间拿出的物体和元素重组组合物体一样,能在以他为圆心的三百米的任何地方出现。
  “有了两只兔子,再加上这袋白面以及两只鸡(鸡是处理干净的),还是把兔子也找个地方处理了吧。等会儿咱们拿回去。”他心情不错,把那百来块银圆放入生成空间的银圆储物格,里面的银圆一下子变成了14059块,这么一来,明天生成格里就能多出十四块银圆,虽不多,可随着时间推移,数量必然持续增长。
  若他过着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每天十四块大洋的收入,也能列入中产之家。
  “林义,你说为什么我们杀的鸡呀鱼呀兔子呀,会不会也和死掉的人一样,也算一部分。”林夕坐在旁边看着林义处理兔子,突发奇想的说。
  林义转头对他说道:“可以用排除法进行,不过,如果这些动物也算的话,你只需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投资屠宰场,就能源源不断的给你提供金色格子需要的生命原料。”
  想到自己作为屠宰公司老板的样子,林夕怎么想就怎么别扭,摇头把这个想法甩开,要是真有这能力,前世他也没少看过杀鸡杀鸭的场面,是数量没到一定程度还是动物的死亡并不能给他带来好处。考虑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每次有人死亡就能给他带来强大的力量,林夕觉得应该只有人类的陨落才能给自己带来难以想象的好处。
  “如果这样计算,我还不如去欧洲战场,在那里,每天都有大批的人死亡,我如果能将死去的人的生命吸收过来,不知道最后能变成什么样子。”他捏紧了拳头,对身前的空气猛地挥去一拳。
  林义没有回答,继续处理兔子,对林夕的各种假设他是不需要回答的。他只会选择自己资料库中有的内容,不过对林夕而言,他需要的是倾听者,有个人——哪怕只是外形像人的家伙,可以倾听自己的叙述便让他高兴。
  这时,天空出现轰鸣,林夕茫然抬头,林义却一把拉住他,将他往河岸边的草丛里带,“是日军侦查机。”
  其实林义说话时林夕就想到了,这个时期,能在空中耀武扬威的除了日军战机难道还会是民国的飞机。
  飞机没往他们这个方向飞,而是在不远处的山坡上掠过,它飞的真的很低,林义说飞机距离地面高度七十。林夕则在心里估计,这个高度和速度,自己能不能用重机枪把它给打下来。
  有人机一体状态下的绿色准星,前期隐藏自己,只要在准星变成红色时扣动扳机,把驾驶员的脑袋掀飞,难道飞机还能继续找自己麻烦?
  “林义,你能估计出机场距离我们有多远吗?”林夕突然问道。
  林义看了他一眼,摇头说:“我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但我必须告诉你,太危险,而且获益不大,如果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军队,我可以帮助你培训飞行员,然后大家一起杀过去并开着飞机离开。但是,飞机在哪里降落,子弹、航弹汽油还有维护和保养的人员,零配件去哪里找,这些问题你考虑过吗?”
  “呃。其实我也是心血来潮。我是想,驾驶飞机的话,人机一体中我能‘看到’的地方就更多了,然后找到可能存在的某个大官,一梭子弹下去——”
  林义毫不留情的说:“然后你被十几架战机以及地面的重机枪防空火炮击落!这不可取,我倒是觉得你利用元素重组或者生成空间携带航弹,驾驶X…黑鸟对敌人轰炸来的更加实在。”
  “这我知道,可X…黑鸟就一架,万一有个小差错,我心疼啊。在没有找到大规模生产金色格子前,我是不会用它玩这把戏的。嘿嘿,还不如直接制造钢铁侠的设备,来个直捣黄龙,可如果被人发现,不知道会不会被列为世界公敌。现在是白人世界,他们绝对不会希望黄种人中有这种威胁度极高的人存在。诶,我想起来了,后世十分神秘的公司‘孟山都’不就是在这时期前后进驻我国的吗?要是有机会一定要把他们干掉。”
  飞机走了,林义又开始清理起兔子,林夕也跑到河边,刚才被林义扯着跑,这时才发现对方手上的鲜血和油渍都黏到了自己的衣服上,他得清理干净。
  一个小时候,两人回到村子,金牛已经做好晚餐,只等两人回来。
  看到林夕他们带回来处理好的兔子鸡鸭,大家十分高兴,唯一让人奇怪的是一袋面粉,人们很好奇荒山野岭,两人是从什么地方带回来的。最后只能解释为,二人早在一个地方藏了食物,他们出去只是将那些东西取回来。
  “你们有什么打算?”吃饭时,林夕向陈飞雁等人问道。
  “打算?”
  陈飞雁、林峰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片刻的静默后,名叫李亚东的学生对林夕说:“我想和你们一起打鬼子。”
  “对,我也想留下来。”叫赵之靖的男子也说。
  林夕摇头:“我不会留下来,我和金老哥他们过些天就要离开,不会留在横安。”
  “你们要走。去哪里?”林峰问。
  金牛替林夕开口:“去上海云天这样的大城市,横安县地形复杂,可毕竟是小地方,每天杀鬼子都要跑几里地,再者,我们用的枪多是靠缴获,你们看吧。很多武器的子弹只有十几发,用完就作废了。到了大城市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出来。”
  他没说林夕打算出国,只道几人准备去大城市。
  “这样啊……”李亚东茫然的看向身边的同伴,可他们中的男生只有自己和赵之靖,林峰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却是土匪出生,想法定然与他们不同。说到底,经历了失败,几个学生觉得林夕能一直保持平淡的日子,其实力必然非同小可。
  但要让他们跟着对方跑那么远,李亚东心里还是很沉重的,连对方底细都不清楚就凑着身子上去,这样的事他可做不来。
  忽然,陈飞雁对林夕问:“我想跟着你们,能带上我吗?还有荣萱,我们两个一起。”###第九十六章 序章 同意了
  陈飞雁的话让一圈人全体静默,林夕和金牛转头,彼此对望,接着金牛又看向说话的女学生,“你……说什么?”
  “我能不能跟着你们。”陈飞雁一脸认真,大大的眼睛带着严肃,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入党宣誓一样。
  林夕的表情很无辜,看着她,又瞅了瞅荣萱,说道:“为什么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你应该回家,或者想办法到国统区去,你能打仗吗?或者说,你不怕看到死人?”
  “别看不起人,我可是用,拿来,”陈飞雁对荣萱说了一句,接着大家就看到荣萱把一支鬼子用的王八盒子递给她,大家看着她得意洋洋的亮了亮手里的武器,“可是用它杀了人的,别小看我。而且荣萱也用过它的,怎么?不相信?”
  “相信。”林夕直接说,如果记忆没出错,这把手枪是自己送给荣萱的,鬼子的王八盒子太差劲,完全不能和驳壳枪以及毛瑟手枪相提并论。那时他已经有了驳壳枪,对王八盒子看不上眼,对于用王八盒子送人,林夕觉得它是件不错的武器,特别是使用对象是荣萱这样的女子。
  驳壳枪是种介于步枪和手枪之间的武器,和步枪比,它的威力过小;和手枪比,它的体积太大,虽然火力很猛,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陈飞雁盯着他,说道:“既然相信,该带上我们吧。”
  林夕不给其他人说话的机会,而是问道:“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附近有游击队,还有其他的抗日武装,我!我这里你也看到了,就四个人,而且没几天就要走了,跟着我们,恐怕实现不了你巾帼女英雄的梦。”
  陈飞雁依旧倔强的看着他,哼了声,道:“我倒是奇怪了,为什么我们想要加入,你却这么排斥我们,看不起我们。可他们呢?诶,你们要加入吗?”
  “当然,林哥要是同意,我们乐意至极。”李亚东、赵之靖连连点头,看的林夕心中叹气不已,他如何看不出陈飞雁在队伍中的强势,唯独林峰这人似个独行侠般。
  林夕叹了口气,对他们说:“随便吧。要加入就加入,我是怕你们被我连累,咱们可是有九条命的,连他都觉得跟着我慎得慌,你们嘛……”
  金牛心底苦笑,别说刚刚加入进来那会儿,就是才认识的时候他就觉得林夕胆大包天,如今只是适应了林夕的作为和思想而已。如果让他去做那些事,绝不会鲁莽。他知道林夕是在吓不经事的学生娃子,可他却清楚,要是吓那种只在山沟沟里的娃儿估计顶事,这些家伙嘛——恐怕适得其反。
  果然,听了他的话后,陈飞雁大咧咧的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们早有这个觉悟了。”
  那语气,那豪情,真是——关键是她拍胸脯的时候,林夕明显看到她的胸脯一抖一颤,啧啧,这弹性,连手都弹的发麻吧。甩开不健康的思想,林夕心底苦笑,随后想了想,点头说:“好的。你们各自选一把枪,明天呢,让金牛大哥教你们枪法,先每人打个两百发子弹找感觉。没点准头,我可不敢让你们跟在身边。”
  其他人听后咂舌,特别是林峰,两百发子弹用来练手,老天,这是怎样的败家子呀!
  陈飞雁等人在林峰的腥风寨里待的那些天,对枪支子弹也有了了解,山寨普通的喽喽,随身只携带十发子弹,每个月按时领取,如果自己在闲暇时刻用掉了,哪怕遇到战事也不会得到补充,如此一来,除了山寨里的高层,其他人根本没机会也不忍心用掉宝贵的子弹。再说一个月只有十发进账,就算要练也得不到多大效果。
  营养跟不上,除非真的有天赋,否则,只能沦为平庸。如同后世那种依靠喜爱与毅力成就的狙击手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时代的。
  “你没说错,还是我们一起用两百发子弹?”问话的是李亚东,他的表情讷讷,像是个没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而被老师批评的小学生。
  “没听错,放心吧。在我这里,弹药管够,吃喝管够,等到了大城市,日子只会更舒坦。”林夕说。
  荣萱蹙眉,直着眼珠子看着他:“瞧你说的,好像我们就是混日子一样。”
  林夕拿了片烤熟的鱼肉,加了些佐料,“打仗消耗的不仅仅是体力,还有精神。我们现在打仗,靠的就是憋在肚子里的一口气,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有一天这股气没了呢?”不等荣萱开口他就继续,“溃军不如寇,流兵既为贼,没了那口气,再勇猛的悍卒,也只是个祸害老百姓的货色而已。深层次的原因有很多,都是上到国家下到黎民的道理,这里就不多谈,我只简单说一下我的规矩。有任务,加入进来的人只需要听命就可以,禁止私底下讨论命令的正确与否,因为士兵就是杀人的工具——我现在也一样,只是指挥我的是我自己,你们可以跟着,会有一段适应期,觉得不合适的,咱们好聚好散,我呢,会朝自己的目的地出发,你们,该回哪儿回哪儿。”
  “看来你还是没把我们当成队伍里的人。”陈飞雁狠狠地道。
  林夕吃了口鱼肉,对她说:“一起打仗的人,是可以把生命托付给对方的,你们么,不是我看不起你们,现在的你们除了添乱让我们操心,真的没有其他有利的地方。当然,你们的作用也有,而且很大,但目前不适合我——”他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我也没办法”的姿态。
  “你们平日里在干吗?”荣萱忽然问,她对林夕平日里会做的事很好奇,以前看到他的时候,对方只是独行侠,来去无踪,不了解对方在哪里又会干什么。没想到才这些日子没见,他身边就聚集了三个人,从刚才金牛救他们时的枪法看,那个叫金牛的大哥实力也很强,比林峰这个自称从小就玩枪的人还厉害。
  林夕说:“看情况而定,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到外面找鬼子麻烦,小东洋的国土面积小,所以才侵略我们,杀我们的国人抢占我们的土地,虽然占据东三省这么多年,可总人口也才几千万,只要我们多杀些人,就能把他们的战争潜力消耗。不管武器有多先进,工业有多发达,打仗打到最后,依靠的还是人。”
  他想到了后世的战斗,那种战斗可不是用人数去堆的,可同样的,若非有大量懂得高科技的知识人才,又怎么可能玩转高科技呢。
  不管是小鬼子还是美国,亦或者苏联朝鲜,林夕都没好感。但不得不承认,纵观历史,小鬼子能后起而上绝对称的上黑马。前世他曾与许多人一样恨小鬼子,这种恨是超过美国、菲律宾等国的,但后来这股恨意慢慢消失。
  如同社会上一直宣扬的“弱肉强食”,既然大家都认同,既然将丛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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