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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穿越之终结战士-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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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时,王时迁呵呵笑出声,在他看来,完全是无稽之谈,在敌后的他们,哪怕手里有银子,用起来也得小心。至于枪炮那就别想了,日本人不会卖给你,中央军自己都不够用,另外就是洋人,抱歉,这些家伙根本是吸血鬼,五块大洋能买到的东西到了他们那儿需要二十块,至于火炮就想都不要想了。
  “有了钱就去国外,到他们那里买武器,然后再想办法送回来。国内能买到什么好武器,真正的好东西都在人家家里头藏着,国内可瞧不见。”
  林夕说的这话让王时迁惊讶的说不出声,张了张嘴,片刻后咽口唾沫道:“到国外买武器再带回来?呵呵,我只见过那些拿了钱就跑出去享乐的,从国外把买下的武器带回国内,我不相信。”
  他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林夕的怀疑,但林夕也没有过激的反应,只是道:“反正这是我的事,没有必要让你相信,我需要的就是白银和黄金,仅此而已!”
  能力低微的时候,林夕千方百计的想要用某些事证明自己,证明自己的成功;可当有实力的时候,其本身就是成功,一举一动可以肆意支配,因为所有的语言和行动,都有成功的果实点缀。
  林夕连游击队是否怀疑他都不担心,何况才见过几面的王时迁,自己的存在已经不需要让别人来肯定。###第三十九章 序章  相见
  时间到傍晚,林夕三人跟着王时迁来到朱明面前,一天前才见过一面,如今再次相见,林夕等人是何种感受朱明不清楚,对他来说,真是世事无常。
  “林兄弟,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朱明面色如常的打招呼。
  林夕心里有许多想法,不过脸上表露的不多,见对方如此反应,便笑道:“是啊。我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面,不过说起来我也没印证自己的话,见笑了!”
  “哦,你的话?”朱明想起来,林夕可是说过要把山下营地里的鬼子都杀光的,豁然一笑摇头说,“不打紧不打紧,我已经听王大哥说过这事了,要不是你没了子弹,杀死百十个鬼子跟玩一样。好啊!”
  林夕也做笑面应对,没了站在王时迁面前时的急躁。
  朱明没让场面冷下来,拱手一指:“林兄弟,还有二位,坐吧!”
  几个人坐下,王时迁开始细致描述林夕三人和日军交战的场景,那种以一人之力,力压数百日军的气度让周围听着的人目瞪口呆。王时迁哈哈大笑道:“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真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这样厉害的枪法,一里多外,枪枪连续,都不落空,哈哈,是我平身仅见啊。”
  这里面最惊讶的是李辛了,当初他看到林夕时对他不屑一顾,没想到对方居然有如此好的身手。在近距离,也就是三四十米距离上,他自信没有人能躲开自己的快抢,可是当距离拉开五十米,只能凭借自己的身手去躲了。
  而林夕呢,在一里地的距离上,居然能枪枪保持命中,射击速度还快的让人发指。相比这个时代众人的枪法,林夕独具一格。即便有天赋的人,他们手里拿着的又多是磨损了膛线的枪支,这样的枪,如何能在三四百米外精确攻击敌人?除非是大群的集体目标,否则三百米外没有开枪的意义。
  “林兄弟,我为之前的话道歉。对不起!”李辛很郑重地对他鞠躬。
  这样的行动令气氛突然沉静下来,对林夕而言,“对不起”三个字太廉价了,简直是没诚意嘛。但对朱明王时迁他们来说,李辛这个性格要强的人居然会突然对林夕道歉,出乎他们的意料,要知道李辛的实力在他们中是响当当的第一号,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想来哪怕知道林夕实力很强,李辛也会想办法证明自己的实力在对方之上吧——毕竟林夕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
  和林夕、朱明等人的反应比起来,黄三与张青要慢一拍,他们俩担心李辛突然表态的背后另有玄机,恐怕要对他们三人不利。
  林夕反应过来后连连摆手,对他说道:“这没什么,反正这事在我拿到枪以前连自己都不相信。”
  不过朱明等人还是从林夕眼中看出了浓浓的警惕,不过对他们来说没关系,他们要做的事,不可能把个愣头青拉进来。
  半个小时后,营地开始用餐,吃的东西居然是大块大块的肉,面对林夕三人的奇怪,乔茂生解释说:“我们来的时候攻击了一支同行,他们被鬼子买通想阻击我们。不过反而被我们杀了,战况激烈么,受了重伤的马没有抢救的价值,所以就到你碗里了。”
  “原来是马肉。”林夕盯着自己碗里的肉块,说起来他还真没吃过马肉。骡子的肉倒是尝过,可是那时小,吃不出什么味道。
  说起吃的东西,林夕就有个很大遗憾;也许大多数人喜欢的是红烧肉,可林夕喜欢吃的却是羊肉和牛肉。小时候他在农村放羊,羊肉倒也吃过不少,可那时的调味品不行,吃了后满嘴都是羊骚味;后来家里不养羊,可到外面尝过精心制作的羊肉佳肴时,又极度怀念这种味道。
  “味道不错,能在荒山野岭尝到如此美妙的滋味,实在难得,你们是不知道,我早就想去县城一趟,可总是没有机会。”吃的舒心了,林夕不自觉的把以前的想法说了出来。
  李辛已经认可了他的实力,所以说话间不再有隔阂,问道:“以兄弟你的身手,到县城也无碍啊!”
  “我不是这儿的人,我从北面过来,连半年时间都没,还没熟悉这儿的情况。”林夕解释道。
  “北边?”李辛奇怪的说,“可我听兄弟的口音是南方啊。”
  “我是学生,不是很多同学都走了么。我以为过段时间战事就完了,哪里想到……所以就一个人上路,在这里的时候,看到鬼子屠光了一个村子,心里不忿吧!想着血债血偿,所以就拿起枪来。”
  李辛和朱明对视一眼,看向林夕道:“原来是这样。林兄弟当时心里很不好受吧。”
  “那当然了!不过杀了这么多鬼子,心里舒服多了,现在只是因为杀了鬼子能让自己心里好受,这才继续拿枪杀鬼子,报仇的心思倒是淡了。”林夕没有顾忌的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其实这也和对方不时给他端酒有关。
  林夕前世的身体居然酒精过敏,这让很多原本美味的佳肴对林夕而言无异于恶食,所以没有酒量一说,而他的这具身体又是个学生,以他瘦不拉几的身体,更不可能接触酒这种东西,被灌了几碗后,面色潮红的林夕说话都变得打结。
  “这么说林兄弟才加入游击队没多久了?”朱明说道。
  王时迁在这个时候开口:“林兄弟准备筹集一大笔钱坐船去美国,所以啊大当家,要是让林兄弟加入,你可得开个大的价码。”
  黄三和张青明知道对方说话别有用心,但奈何林夕离开游击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因此没法子说什么。
  “哦,林兄弟要去国外?”乔茂生问。
  林夕半耷拉着眼皮说道:“是啊。你看看我们拿的枪。那叫什么枪啊,糟透了。就说我以前用的三八式吧。距离超过五百米,就很难瞄准,可现在用的,六七百米一点问题都没有。到了美国这些国家,只要有钱,造一杆能在一公里外精确命中敌人的枪也不是不可能。”
  “还有这种枪?!不过也这种枪也只有兄弟你有资格用,咱们是不用想了。”听到有能在两里外精确命中敌人的武器,朱明面色激动,可随机想起来,不是什么人都有林夕这样精准的枪法的。
  “哈哈,还有很多好东西呢。想一想大炮吧。那些洋人根本不愿意卖给我们,可是,要是我到美国先买一艘军舰,再买些大炮他们能说什么,其实说到底,什么事情都要用钱砸,而且也得砸好地方。我已经打算好了,军舰、大炮、枪还有飞机,都是这次出去后要买的东西。”
  “这得花多少钱啊。”乔茂生一万个不信,其他人也是这个表情。
  林夕摆手笑道:“我只要有一笔启动资金,到了国外后,就有办法弄出买这些东西的钱来。哈哈,嗯,我吃饱了——”说完他站起来,走到营地外解开裤子放松放松,回去后就倒在地上睡觉。###第四十章 序章    加入
  林夕从睡梦中醒来,立即看到地面堆满的物品。
  “我这是……”
  林夕闭起眼睛,回想着昨天的一切,就在这时,朱明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块毛巾,“醒来啦。这给你,听张青说你有洁癖,这儿可没什么条件,不过干净的毛巾还是有的。”
  “……谢谢了。”林夕从他手里接过毛巾,问了水源方向后,朝那儿走去。
  他其实没有洁癖,只是从现代社会过来,实在不能忍受这个时代的人的生活习惯,没想到在现代社会看起来最平常的事居然也会落下“洁癖”的名头。林夕心说,不知道你们看到真正有洁癖的人会是什么想法。
  洗脸吃饭,一群人闹哄哄的,然后朱明和王时迁他们才郑重坐下,似乎要把事情说给他听。
  “林兄弟,你的实力我们都认同,只是咱们要做的事有些大。你们听了,如果不想做,不要说出去;如果要做呢,钱,那是不会少的。”朱明把话一个字一个字的掰开了与林夕三人说清楚,他还是挺担心到最后不但事情没做成,反而自己先出现内杠的。
  林夕见他说的神秘,心里也有了好奇心,只是他无法在不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给予保证,只能说:“你的条件我会答应的,不管我知不知道这件事,都没打算把消息透露出去。”
  “好。这件事还是有李兄弟来说吧。你了解的比较清楚。”王时迁对李辛说。
  李辛坐在垫了块毛毯的石头上,说道:“一个月前,我们得到个消息,鬼子有一批黄金会从横安县这边运出去。原本,我们聚集的人手打算在焦洋把东西劫下。没想到队伍出了内鬼,被人出卖,损失惨重,后来还被鬼子围剿。我们离开后打探了消息,知道那批黄金鬼子分文未动,只等把我们消灭再运出来。”
  “最近就要过来了?”林夕问,“黄金有多少?”
  “超过一吨,还有很多文物和字画,具体我们探测的不清楚,现在焦洋聚集的鬼子超过两千,算上伪军,共有五六千人,我们的人马遭受重创,奈何不了他们。”李辛说到这里停下来。
  林夕若有所思:“所以你们准备在横安把东西劫下来?”
  “是的。”
  林夕担心的问:“可你有没有考虑过,东西抢来后怎么运出去?直接放到山里?鬼子要是发疯,是会放火烧山的。”
  “可这总比黄金被鬼子运出去的好,怎么样,要不要干一票,你可以从里面拿到自己需要的黄金。”李辛的声音里带着诱惑。
  林夕低头沉思,不过黄三和张青却激动不已,明显同意参加这次行动,无论黄金还是古董亦或是字画,都是自己国家的,凭什么被小鬼子拿走。
  “你们有多少人?人数少的话根本没用,要知道,鬼子如果有迫击炮在,对你我就能造成很大威胁。”林夕考虑着可能遇见的一切,“我是一名神枪手,不可能和你们一样冲到敌人面前跟他们拼刺刀,而且你们也该知道,神枪手的威力在于威慑,如果几百个鬼子一起朝我冲来,我还是要退的。所以我加入你们只会站在我适合的位置。”
  “这不是胆小怕死吗?”一个人开口说道,这句话说出了大部分听到林夕的话的人的心声。
  不等朱明呵斥,林夕郑重地点头:“是的。怕死,我很怕死。所以才学会能在一里多外的地方杀人的本事,既然可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杀死敌人,我为什么要用瘦弱的身体和鬼子拼命?我这身子骨你们也看的出来,恐怕不少人心里说‘老子一根小拇指就能把你捏到地上’。”
  人群里传来笑声,显然是有人这么看待林夕的,林夕并不恼,只是说道:“我就算和鬼子拼刺刀又能杀几个,两个?三个?或者是十个?可怕死的我每天只杀一个鬼子,三个月九十天,我就能杀九十个鬼子。就昨天,我便杀了一百多个鬼子和伪军,你说,我是和他们拼命玩勇气,还是实惠点能杀一个是一个。”
  接下来,没人对这件事有意见了。王时迁都证实林夕的战绩,他们还能说什么。
  人家一天就能杀百来个鬼子和伪军,听张青说,已经有好几百的鬼子死在这个瘦不拉几的小子手里,自己一群人一年也不一定能杀这么多敌人。他们的工作主要是破坏鬼子运输,炸毁或是烧毁物资——和鬼子硬碰硬对他们损失很大。
  朱明答应了林夕的要求,只是,现在还不能将伏击日军的地点告诉林夕。黄三和张青二人林夕没有同意他们加入,原因很简单,他们跟在自己身边是让自己熟悉地形的,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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