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终结战士-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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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说起码一到两年。”
“……找个机会我和他聊聊,看看能不能把他劝下来,不过如果真的要走,大家也别不高兴。小林被陈队长带回来时,只是说暂时留下,现在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可不能恩将仇报啊。至于他私自拿了钱的事,也别计较。就像他说的,咱们缺的是武器,他要去国外,缺的是钱,咱总不能让他白忙活。罗金宝啊,以后咱们游击队人数变多,有了缴获,留下一部分用作部队周转,剩下的给小林存起来,等他要离开了,咱们再交给他。国外可不比国内,他还要去买武器,花费肯定不少。”
罗金宝应下了:“放心吧。我知道了,小林也算就了我们的命,不管以后他会不会和我们并肩战斗,这救命之恩可不能说忘记就忘记。”
“确实是这样。”开口的是牛诚。
细细想来,林夕的到来几乎给游击队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方只收取些银元,那他们就帮一下好了。
林夕并不知道游击队员的打算,他看着手里的十几块银元,暗自撇嘴。
这些钱对普通人来说是笔不小的巨款,可是对林夕要做的事而言,实在不算什么。从土匪那儿收缴到这笔钱时,张青就一直盯着他,害的他不能正大光明的拿出来仔细清点。
原本,林夕是想到土匪老巢去的,可他们的老巢距离太远,要赶过去需要大半天时间,考虑良久才放弃。
林夕将银元收入元素重组空间,准备做样品用。虽然不能凭空造出银元,但是,只要到有银钱的人家附近,使用元素重组时,就可以把周围三百米环境内的银元素聚集起来,到时候……
林夕一想到将来去美国,先买量车,然后到银行附近转一圈并使用元素重组,接着再拿得到的黄金去银行换钱,简直是无本买卖。
不过呢。如果能在国内就把要准备的东西准备完,也就没必要把事情拖到美国再做。
杀人能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幸运还能增加寿命,林夕对自己前个世界短短早逝很不忿。
“要是元素重组异能也能凭空生成东西就好了。十立方米,一天十立方米的黄金,想想就让人发疯。可这坑爹的,为什么不给我附带一个大一点的储物空间呢?”
因为有过做宅男的经历,林夕得到异能后很快冒出一个想法,就是上天为什么不多给他一个可以装载万物的储物空间。有了那东西,自己何必辛辛苦苦的把沉重的物品带在身上,何必专门寻找仓库把不方便视人的东西藏起来,何必去雇佣安保人员保护它们的安全。
简单的牢骚过后,林夕开始了训练,杀人能增加自己的身体素质,可吃够苦头的林夕依然进行锻炼。如果能在本有的身体素质基础上再进行开发,不知道将来能达到什么程度。
“要对付日本人,就要先解决土匪,同时还要小心间谍,日本人研究中国二十多年,绝对不可能只有军事上压制。不过我以后可能不会在横安县,杀光土匪,再把游击队规模扩大,我便可以心安理得的走开……以后看准机会弄些黄金。等数量多了就投入生成空间,嘿嘿,到时候每天都有一笔黄金入账,怎么看怎么舒爽。”
进行训练的林夕做着自己的打算,游击队中也统一了对他的态度。###第二十章 序章 潜质
“啪!”
清脆地枪声在森林里响起,随着清晨山林的苏醒,像极了起床的号角。
“林哥,我打的怎么样?”张青兴奋地看着林夕。
林夕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着三百米位置上的靶子,对他说道:“没有中靶,继续。”
“啊?好,好吧。”
林夕在指导张青射击,其实林夕本人对射击也说不上熟练,不存在经验问题,可是一个月下来,在人机一体的帮助下,总算摸到门窍。指点张青成为神枪手还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这样一来,需要的子弹就多了去了。
两人身后十几米外,钱侯看着一脸心疼的赵汉,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子弹又不是打在你身上,这么副表情干什么?”
赵汉摇头苦笑,看着钱侯说:“钱队长你还不知道我吗。我是心疼那些子弹啊,咱游击队虽然有了这么多缴获,可总归有用完的时候,这么浪费掉,我看着心疼。”
“这有什么,等小张枪法准了,多杀些鬼子,这用掉的子弹不就回来了吗?”罗金宝用块暗黄色的布擦脸,听清水打湿的面庞上还有许多水渍没有擦干,听了赵汉的话就说:“我觉得小林的话有道理。要做大事,就要舍得投入。我们条件艰苦,可正因为这样就得把其中的资源贡献给一部分人,我看小张对成为神枪手很有天赋,咱们九个人中,就他最机灵,难道你赵汉也要上去?”
看到罗金宝乐开的表情,赵汉苦笑着摇头:“别打趣我啦。又不是不知道我那枪法,哎,其实我就是说道说道。我也知道小林说的对,就是心里肉疼啊。一想起过去艰苦的日子,就不忍心啊。”
“哈哈哈。”
身边几名战士笑了起来,伤势逐渐康复的牛诚靠坐在地上,对赵汉说:“那你就赶快去俘虏那边,他们还得等你转化呢。我看啊,要是党组织再不派政委过来,干脆由你兼任得了。”
“好你个牛诚,居然笑话起我来了……”
“哎——我可没笑话你,虽然你的枪法确实不行,可说真的,咱们以后要打出去,肯定会有俘虏,这些人我们总不能一直关着吧。得把他们转化过来,难道党组织一天不派政委过来,我们就一直养着?要是在原来的根据地,咱们还能监督他们干活,可在这儿没有补给,他们不是在空耗咱们的物资么,是不是?”
钱侯、罗金宝、周驱虎、黄三等人颔首,游击队总共只有十人,带回来的八名俘虏,几乎是游击队的一半。还要算上六匹马的吃食,原来看似充足的食物居然变得紧张起来。
钱侯坐在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然后对赵汉说:“牛诚说的对,以前你就跟在政委身边,知道组织工作怎么做,这转化战俘的事就交给你好了。那些人也说了,林夕把他们的当家的以及小头目都杀了,他们也就是小卒子,在土匪窝里,作恶也不多,我觉得这群人还是值得你花费精力的。而且这都十多天了,我和罗金宝压着不让小林出去,可总不是个事啊。难道告诉他战俘给了咱们负担,要是这么说,我保证这小子以后见到投降的人也是一枪击毙。”
一名游击队员想了想,点着头说:“小林的脾气,倒是会这样。”
“所以,赵汉,你的工作很重要。”
赵汉见大家都露出“你就得干这行”的模样,只能应承下来,可是,他觉得这种工作真的不好做。“行。我试试吧。不过最好党组织能快点把政委派下来。”
“哈哈,就这么决定了。那些家伙虽然没什么大错,可小错不少,像小林说的,杀了他们都是轻的,这些家伙得用一辈子去还债。”钱侯振振有词的说。
半月前的林夕没有说错,他俘虏回来的人,虽然没有大问题,可小问题却有不少。奸/淫掳掠都干过,虽不是主犯,可在八路军的队伍里,这样的人被杀实打实的。
若非如今缺少兵员又是战争时期,了解具体情况的钱侯早就把他们杀了。
黄三已经不会帮土匪说话,只靠一句“他们生活困难,无奈当了土匪”的解释,没办法讲述他们当了土匪后所做的一切。
钱侯等人的苦恼林夕无从知晓,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只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厉害,没想到才几天你就有这样的成绩。”林夕通过望远镜,看到三百米外靶子上的弹孔,对身侧的张青称赞。
“呵呵,还是因为林哥你,要不是你,我哪能进步的这么快啊。”张青一脸谦虚,脸上则洋溢着欣喜。
林夕站起来,拍了拍泥尘,对抬头看向他的张青说:“你现在欠缺的就是对风速等一系列可能影响子弹精度的问题的计算。不过对一名神枪手而言,继续练下去,你有这个资格了。”
“可我想成为一名狙击手。”张青爬起来说道。
林夕张开嘴巴,显得惊讶,接着摇头苦笑道:“小张,你知道什么是狙击手吗?”
张青摇了摇头,接着对林夕说:“林哥,难道你不是吗?”
“我当然不是,要知道,成为一名狙击手,需要学习很多东西。而且,配合上威力巨大的步枪,光一个人可不行,还得有人在旁协助。现阶段呢,你是没这个条件的。等我出国后活着回来,一定给你带一把威力巨大的步枪。好啦,该说的都说了,以后就靠你的勤奋。慢慢练吧。”
林夕从两人趴着的土坡跳下去,来到营地,与钱侯他们打了招呼,拿起自己的步枪,朝林深处走去。
他的身上多了两把手枪,不是王八盒子,而是驳壳枪。虽然平常使用时,手枪的后坐力比较大,但在凝滞的时空之力环境下,这一缺点能有效得到缓解。
八名土匪,转化成功的只有三人。
在那之前的夜晚,俘虏中的五人居然把看守他们的战士打晕,幸好林夕当时就在人机一体状态,从发现他们的小动作开始就一直注意着。
因为林夕不信任土匪,所以,他虽然发现了土匪们的小动作却没出言提醒,最后在一名土匪将看守的战士打晕后才开枪。
连续五颗子弹,把在底下做小动作的五人全部击杀。
事后钱侯问过林夕,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他们的动作,林夕没有承认,只说是自己无意间撞见。
虽然有怀疑,可毕竟是件小事,特别是对钱侯等一群人而言,没了爪子的饿狼还有锋利的牙齿,只要改不了本性就有反噬他们的一天,是个很好的教训。
这因为如此,之后几天,林夕被允许再次走出山区,不过依然不是他一人,而是和钱侯、罗金宝二人一起行动。
“我们要去哪里?”走在路上,看到了黄泥路上的行人,林夕忍不住好奇。
罗金宝对他说:“别问这么多,到了就知道了。”
钱侯走在道路的另一边,故意与他们拉开距离,林夕摸了摸腰间的驳壳枪,脸上闪过无所谓的表情。
“要是遇到鬼子,我就动枪,这你可不能阻止我。”
罗金宝无奈道:“你要动手,就等我们完成任务再动手,好不好?”
林夕心头一喜,乐呵呵的说:“这可是你说的。成,我会给你们暗中提供帮助,放心吧。”
“嘁,你这孩子,说话老气横秋的,才多大年纪呀!”罗金宝笑道。
林夕才不管他说什么,反正,只要能杀人,只要能赚钱,被人说成什么都行。前一个世界活着拼爹,这个世界要活着更加现实,实力。
草原狼的生活艰苦无比,城市流浪狗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如果流浪狗认为如果没有城市的约束,没有人类的驱赶自己就能活的好好的,那就大错特错,因为没有了秩序,狗终究是狗,命运只会更惨。难道一条狗能成为狼王。
有过宅男经历的林夕很明白自己的实力,了解自己有多少能耐。所以,他不会却故意表现自己的气度,依旧如以前一样,我行我素,只是和曾今相比,他拥有了实现梦想的资本。
三人去了个名叫袁庄的地方,这地方原来是个袁姓老爷的住所,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他的佃农,后来军阀混战,袁家老爷被人打死,原本的佃农就成了自耕农,加上民国成立,这里也就成了普通的村庄。只是袁庄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袁庄比林夕之前去的集家市规整,房屋也比那边要好。
“你不要进去,在村口找个地方待着。”罗金宝一把拉住林夕,对他轻声说。
林夕不动声色,低头时嘴里轻嚅:“明白。”
两人分开,罗金宝与钱侯走入村子,然后在一条岔路口分转两个方向。###第二十一章 序章 再见绺一毛
林夕躺在村口道路旁的斜坡上,嘴里叼着草屑,静静望着人烟稀少的黄土道路。
马路上人虽然少,可是,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却很多,农民们早出晚归,林夕在这个世界待了快两个月,总算知道什么是“早出”了,天蒙蒙亮,这些人就背着农具离开,午饭都由家里婆娘带出来,等到太阳彻底落山,才背起锄头返回。
这样的景象二十一世纪也有,不过只会出现在城市,农村的农民很少这样。
可如此辛苦的劳作,依然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的苦兮兮,丝毫看不到出路。
林夕觉得,如果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宁可拿起刀去抢/劫造反,哪怕第二天横死街头,也比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强。
正因如此,林夕对皇协军汉奸什么的没多大意见,虽然看到他们还是要杀,也会说出一大套一大套的道理,其实心里并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