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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一剑斩天龙-第8节

小说: 一剑斩天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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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红侠闻言,朝罗克敌看了一眼,后者没有任何反应,但他的目光却告诉熊周,锦衣卫和九道山庄,似乎都想要这件东西。

  这样就足够了。

  他微微低头,看到罗克敌的脚尖稍稍打横,这是防御的姿态。

  而袁红侠则眯起了狭长的桃花眸子,破庙之中所剩无几的高手,手中兵刃却对握得更紧。

  也正是因为这一丝丝的迟疑,让罗克敌的注意力放松了半分,他不得不考虑厂公给他下的死命令。

  罗克敌虽然只是放松了半分,但对于熊周来说,已经足够了!

  “嗨!”

  熊周闷喝一声,二指并如剑,闪电探出,点在了罗克敌的刀刃之上!

  “叮!”

  刀刃被弹开,一股碎刀子般的气流从袁红侠的左脸划过,“噗”一声从岚的发髻之中穿过,岚的头发披散下来,而熊周则游鱼般绕过袁红侠,环住岚的腰身,纵身出来庙门!

  “呼!”

  罗克敌的刀终究是慢了半步,当刀头落下之时,目标却由熊周,变成了袁红侠,他不得不停住刀口。

  下一刻,他已经追出了庙门。

  杨漠羽的额头上多了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洞,后脑却被炸裂开来,红的白的不断落在地上,而他仍旧保持着站姿。

  男人长得太高,其实也不太好。

  “剑气!”

  庙中高手倒抽凉气,手指都不禁颤抖起来!

  “快追啊!”袁红侠如发狂的母狮子一般咆哮,捡起熊周的铜面具和夜雨剑,随着众人追了出去。

  熊周将岚扛在肩上,另外一边肩膀还插着那根羽箭,而他的另一只手,从肩头到中指,裂开一道长长的血痕。

  “老头子总是对的,看来还不能勉强。”

  这是他第一次用剑气对敌,虽然暂时脱离了危险,但他知道,不许多久,就会被罗克敌追上来。

  逍遥子是个奇怪的人。

  别人练剑,先从木剑开始,而后轻剑,而后佩剑,最后重剑。

  而他教给左卒的,却倒行逆施,最先开始用重剑刺太阳,而后用佩剑,再用轻剑,接下来才到木剑。

  更离谱的是,最后,他小气得连剑都省了,还美其名曰,草叶竹木,皆可为剑,无剑胜有剑。

  熊周一直表示怀疑。

  但现在,正是因为老头儿的抠门,救下了他和岚一命,但也让他差点毁掉这条手臂。

  罗克敌一直觉得自己是刀客,不是猎狗,所以他擅长杀人,不擅长追捕,之所以不当猎狗,是因为他讨厌别人说他是朝廷的鹰犬,要知道,狗,也是有尊严的。

  但有时候就是这样,为了当刀客,你不得不先当一下猎狗,为了当厂公,你不得不先当太监。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给这个少年机会了,因为他已经在少年身上失手过一次,不想再失手第二次。

  所以他如鹰一般展开双臂,高高跃起,力贯长虹,一招朴实的重劈,当头斩向岚的脑袋!

  熊周能够感觉得到后面的动静,他的心在滴血,但他只能不停的跑,以最快的速度跑,担忧或者恐惧,只能影响他的速度,没有半点好处!

  当身后传来一声金铁相交之声,而非刀刃砍骨头的声音之时,他终于放下心来,但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减速,仍旧不停的跑。

  罗克敌看着眼前的丑陋男人,看着他手中的烧火棍,右手横刀于胸前,第一次开口道:“罗克敌。”

  丑陋的男人没有按照江湖规矩,碰到旗鼓相当的对手之时,出于尊重,都会道出名号来。

  他一向都不觉得自己是江湖人,所以他只是咧嘴笑,露出一口黄牙,就像。。。就像拿着镰刀,对着金黄稻子歪嘴笑的老农。

  熊周终于明白过来,老头儿说得对极了,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着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

  他相信了夏芸,却成了诱饵,虽然他也没打算放过袁红侠这一队人马,但没想到袁红侠也想趁机收拾他熊周。

  现在他终于知道,哪怕没有夏芸的指引,袁红侠也会想方设法将他引到破庙来,而夏芸,只是想让老九坐收渔利,取下罗克敌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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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吾家有女嫌狼小 '本章字数:3036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09 08:00:00。0'
  雨渐渐大了起来,一开始是熊周背着岚夜林狂奔,最后却是岚用瘦弱的身躯,背着熊周,一脚深一脚浅的探索着。

  她的手脚头脸几乎被树枝和荆棘刮得不成样子,中途也不知摔倒了多少次,但每一次,岚总是将自己垫在下面。

  所以,当来到眼前的林中猎户小屋之时,熊周的胸背没有任何泥点,而岚却像刚刚从沼泽中被捞出来一样。

  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只是一个无知的女仆,哪怕熊周陷入神志不清的状态,但他的手指总是在关键的时刻,给岚指明方向,就好像他宿命的最终归宿,就是这座木屋一般。

  岚小心翼翼的将熊周放上床,而后才将“水鱼”剑放在了桌面上。

  她憎恨刀剑,因为刀剑只会带来伤害,她不懂如何去使用这柄宝剑,但她还是带着,一路上一次次摔倒,却没有舍得丢弃。

  因为她想着,如果遇到豺狼野狗之类的,总是能够拔剑保护少爷。

  木屋的摆设很简单,床,桌子,酒葫芦。

  她用“水鱼”将大葫芦剖开,到外面接了雨水,这才小心翼翼的脱掉熊周的衣物。

  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罗克敌的刀,没有任何的留情,虽然已经将背后的箭头削平,但前肩还留着半截箭杆子。

  岚不敢拔出箭杆,因为担心自己会害死少爷,她只是平静的替少爷清洗着伤口。

  她很想哭,但她不能哭,因为眼泪会模糊视线,让她无法用最佳的状态来照顾少爷。

  坚强的女人,从来没有哭泣的权力。

  熊周的左胸有个拳头大的疤,这个疤,是个“捌”。

  岚抚摸着这个“捌”,又想起了牢房里的日子,突然觉得能够在林中逃亡,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她痛恨九道山庄,她痛恨庄主的阴险,当初没有把自己杀死,而是留着她的贱命。

  因为他知道,少爷一定会回来救人,而岚最终会成为少爷的羁绊,成为少爷唯一的弱点。

  然而少爷纵使看清楚了袁家的意图,仍旧毅然将自己带在身边,最终如愿的让岚,成为了自己致命的弱点。

  她不敢点灯,没有灯,也没有火折子,更没有干燥的柴禾,少爷嘴唇死白,全身冷得直颤抖。

  她曾经听少爷说过,那些大家闺秀会偷偷看一些情爱杂书,书里主人公昏迷发冷,女子就应该脱掉衣物,用自己青春热血的身体来温暖男人。

  她也想,但她不能,因为会碰到少爷的伤口。

  最后,她终于发现,少爷身上,唯一不会牵扯到伤口的地方,就是他握剑的手。

  所以,她将少爷的手,放进了自己的胸脯,希望能够为少爷带来一丝温暖。

  这个时候,她真羡慕袁红侠,羡慕那个妖娆的老板娘,因为她们的胸都很大,应该能够让少爷的手更温暖。

  到了后半夜,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应该担起责任来,所以她拿起了桌面上的剑。

  她恋恋不舍的将少爷的手轻轻拿出来,而后抱着“水鱼”,冲进了雨幕之中。

  熊周做了一个梦,梦见咱家的小岚岚终于长大了,不是年纪大了,是真的“大”了。

  然后他笑醒了,然后又差点痛昏过去。

  外面阳光很刺眼,但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因为他记得每一次直视太阳,刺出手中长剑的画面。

  他闻到一股烤肉的味道,挣扎着起了床,走到屋檐下,看到岚正在烤着一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动物。

  “水鱼”就倒插在火堆旁边,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岚身上全部是泥水和鲜血的混合物,衣服早已成了碎布条,熊周甚至看到她后背上那一道“彡”形伤痕。

  岚看着熊周已经醒来,满脸的喜悦,将熊周搀扶着坐下,连忙回到火堆前,因为害怕会把这只狗烤焦。

  这个连鸡都不敢杀的少女,头也没有回,朝她的少爷抱怨道:“少爷,这条狗好凶的。。。”

  熊周嘴唇翕动了几下,话没说出来,全部往上涌,将泪腺之中滚烫的液体不断往外推,而火堆上的那头雄狼,滴滴答答的流着金黄的油。

  “少爷,别人都说狗肉邪气,咱们吃一点点就好了,岚下次给少爷掏鸟蛋吃。”

  “嗯。”

  这是熊周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虽然是他最讨厌吃的,狼肉。

  岚实在太累,用雨水清洗了之后,缩在熊周的大腿上,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带着笑容,或许正在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照顾少爷而开心。

  “水鱼”薄若蝉翼,放在火上没多久就变得通红,就像城中大户装点窗格的西洋红琉璃。

  熊周将“水鱼”用力压在伤口上,嗤嗤嗤的声音很细微,但他却仍旧担心会打扰岚的梦。

  这是逍遥子最后的一个秘密据点,也是熊周送他离开的地方,这个男人总是嘱托熊周,说自己活得不好看,但一定要死得洒脱,坚持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到他心中那个地方。

  熊周还取笑这个老头儿,笑他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怕被人挖坟鞭尸,那老头儿脸色愤怒,大声反驳道:“信不信我打十个!”

  沉默。

  熊周很严肃,对这个虽然四十岁了,但仍旧很帅气的老头子说了四个字:“师父,走好。”

  现在,他带着岚回到这个地方,来到木屋的后面,那个土包上面的桃枝已经抽芽,来年说不定会满树红艳。

  熊周用水鱼将小桃移开,挖开土包,取出了里面的木箱子,箱子里是逍遥子的遗物。

  衣服的气息似乎还在,还是熊周每天晚上都能闻到的那种味道,除此之外,就是一枚铁牌,还有一柄食指长短的钥匙。

  “他们要找的,是钥匙,还是铁牌?”

  这不是熊周优先考虑的问题,他将东西贴身收好,然而抓鱼,用石子打落飞鸟,摘来野菜香草,还有水嫩多汁的野果,就好像森林是他的后厨和菜窖。

  他跟岚过起了小日子,等着伤势复原,等着初八的到来。

  他觉得应该教岚学剑,但他只会一招,逍遥子说过,除了这一剑,不准熊周学其他招式,但没有说过熊周不准将招式记下来,而且教给别人。

  他努力的回忆着逍遥子的每一个动作,他杀人的动作,他一遍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然后再让岚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效,但岚很快乐。

  只要她快乐,那应该就是有效了。

  “夜雨”的丢失,让左卒不得不重新用起了木剑,面具的丢失,让左卒不得不再次想起罗克敌的刀。

  廿四日,露微凉,熊周带着岚离开,并将木屋烧成灰烬。

  他带着一个有爱的少女,去寻找那个有趣的少女,并,取回夜雨和面具。

  ————

  袁至罡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所以他很讨厌牢房,特别是动用私刑的牢房。

  这个男人唯一完整的地方,应该是嘴里那口黄牙,还有那一成不变的傻笑,袁至罡很讨厌这口黄牙,还有这样的笑容。

  笑容毁不掉,他就想将黄牙全部捣乱,但想想还是算了,怕弄脏了刑具。

  指挥使罗克敌端坐在旁边,那柄惊雷就平放在双膝之上,但以后,他再也不能用右手,去抚摸这柄刀了。

  这个男人代表着厂公的立场,甚至代表着那个人的立场,袁至罡虽然讨厌这名刀客,讨厌他那变态的拜刀举动,但脸上却仍旧带着真诚到了极点的笑容。

  罗克敌不是在帮助九道山庄,他只是在等着那份本该属于自己的酬劳,只是无论如何动刑,这份酬劳也没能从这个满嘴黄牙的狗东西嘴里吐出来。

  袁至罡走到天窗的前面,抬头看了看,上弦月,如血镰,让他想起了在西北大漠行走江湖的日子。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袁至罡觉得自己的皮囊里装着一个文人的骨子,却在不该舞刀弄剑的时候,拿起了手中的刀剑。

  所以他才让袁三卷从小读书。

  至于让袁红侠练武,那完全是因为他糟蹋过太多不懂武功,或者武功不如他的女子,他不想自己的女儿被人这般糟蹋,所以让袁红侠成了红娘子。

  想到这里,他没来由的憎恨这个黄牙男人,回身朝手下吩咐道。

  “吊山庄外面。”

  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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