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总裁,老婆复婚吧!-第1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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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雁城的人,如果是的话,她不应该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人又说:“我们只管许小姐的安全。”
“少说废话,”许蔷薇眼一眨一抬,把池晚拉到自己身后,“我这人就看不过人欺负我朋友,我管他们要保谁安全,关我屁事?”
她管事,从不是看自己有什么人脉替她解决。
至少她来这之前并不知道连琛也在,但他封浩的脑袋,她一样敢砸!
砸了会出什么事那是之后的事,她只知道不砸,她晚会有事!
那人又说道:“这样看来这位小姐的安危,我们也不得不管了,请二少见谅。”
“靠!”封浩怒了,“别真当他连琛在雁城也有那么大的面子!这里是我二爷的地盘,你们别太嚣张了!”
大约有一些胆大的记者已经悄悄地聚了过来,想要从缝隙中偷偷~拍几张。
可是有一人的相机直接被发现的封浩抢过去砸了个粉碎,吓得旁边的人全躲。
而这时,一个人的出现轻易地吸引走了大家的视线。
相机前的几步远,是一双黑色皮鞋,皮鞋的主人,让人好奇心大增。
封家大少和二少齐聚了!
这可是近期来最让人八卦的一幕,即封大“退位”,封二上位的两人第一次站在同一个画面中。
有手快的人抓拍到了这一幕,庆幸自己还没有放弃!
这时没有人去管封浩了,偷~拍的欲~望都没有,一人喊了一声“是封总!”,便一窝蜂地朝他聚了过去。
那时池晚觉得自己男人真帅,一出现就hold住了全场的注意力,远远地,对着封以珩抛来的着急的视线,回以一个“我没事”的微笑。
薛笑笑被从身旁跑过去的媒体们一会儿东一会儿西地撞,都撞晕了,不得不感叹封大大的魅力。
而一声不由自主的“封总”,也奠定了封以珩一贯以来在大众眼中的形象,他更多的是让大家知道,他是封宸集团的首席行政官,而不是封家的大少爷。
人们时常不会将他和封家联系在一起,甚至是忘记这么一层关系,人们认可的,是他管理公司的能力,和在商界这么多年打拼下来的努力。
和封浩一比的话……
哦,有可比性吗?
“封总!封董事长说你身体有所不适才暂休一段时日,由二少代管公司事务,请问这是真的吗?”
看,封浩在大家眼里的形象就只是“
封家二少爷”,他不具备做为一个管理员该有的哪怕是一个条件。
☆、286。搂紧我,靠我怀里
“封总,这是你出事后第一次在大众面前露面,其实是不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要宣布呢?”
媒体们你一句我一言,争执个不停。
封以珩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众所周知我的确是出了车祸,至于其他,既然封董事长已经这样说了,大家为什么不相信呢?借过一下。拗”
他并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对于大家的高度揣测,只是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跖。
只是这样听来,不是让人更加怀疑这件事吗?
封以珩破开人群,在行走中脱下了自己的西装外套。
他将挡在眼前的封浩一把推开,根本就是无视的状态,走到池晚面前,为她披上了衣服。
池晚的头发有些乱,身上有些痕迹也让人无法无视,光着踩在地板上的脚丫,一言不发,一切都写在他的眼神里。
封以珩拦腰抱起了池晚,低声说:“搂紧我,靠我怀里。”
池晚心领神会,来不及多看他侧颜几眼,手绕过他的腰搂住,脸往里侧。
幸好,封浩的人无意间做了他们的屏障。
封浩:“???”
“封以珩!你什么意思?”
封以珩停了一下,说:“董事长喊你回家吃饭。”
“靠……”
封以珩就这样抱着池晚离开,留众人一头雾水。
不管到底是真吃饭还是假吃饭,封以珩那句话怎么听都带着一股嘲讽的意味啊。
怎么都没拍到那位女主角庐山真面目的媒体们这时才发现,封以珩若真正在意一个女人,是不会让她出现在镜头上的。
那么想来……
以前那些绯闻里的女主角们“裸”得也太干脆了点!
每一次都能拍到她们清晰的面庞,就怕人不知道她们是谁似的?
有脑洞开得比较大的,被自己安排的情节吓了一跳。
主角一走,许蔷薇也没有了留下来的必要,踩着她十五公分高的鞋子每一步都走得万分自信。
薛笑笑觉得太厉害,居然能轻松驾驭这么高的鞋子!
“许蔷薇你往哪走?”封浩窝了一肚子的气,“接下来还有两个小时!”
“听没听说罢演?姐姐心情不好,不走了,再见,封二少爷。”
在场媒体人一听,愣了一下,“咔嚓咔嚓”拍照,再匆忙记录。
明天的新闻,有的热闹嘞!
……
车里,封以珩的血脉仍然喷张,坐在驾驶座上的他神情严肃,和刚才来接她时接触到的眼神完全不一样。
池晚看一眼都觉得很恐怖。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主动认罪:“你在生我的气吗?”
不说话的封以珩,让车里的气氛变得更尴尬,一下子就冷了下来,比外面的下雪天还要让人觉得冷上许多。
池晚抱住自己的手,低头说:“我没想那么多,笑笑丢了我家的钥匙,临时去买了一件的,正赶上高峰期,也没几件剩了,随手挑了这一件。你要是不喜欢,我保证不会有下一次。”
封以珩转过头看她,却是问:“冷?”
“诶?”
他伸手把车内的温度调高一些,一边说:“喜欢,没什么不可以的,女人就算结婚了也有美的权利,穿得清凉不能成为男人犯错的借口。”
“哎??”
“你以为,我是在生你穿得少的气?”封以珩终于笑了,让车里的气氛缓解了一下。
“难道不是吗?”
“你被人欺负了,我还生你的气,我是人吗?”他说着,抬头在她的脑袋上摸了一下,“吓坏了吧?”
池晚的心里顿时就暖和起来了,完全感觉不到寒冷。
她笑开,摇摇头:“没有,我吓大的,吓不到我。”
“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封以珩沉下声来。
池晚呆了一下,“其实——”
“这里是怎么回事?江承允?还是封浩?”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丝让人敬畏的情绪。
“是他……”池晚也沉下声,“对不起。”
“这三个字不该是你说,”封以珩道,“我会找他好好谈一谈,让他知道不该对别人的女人放肆。”
“别——”情急之下,池晚拉住他的手,“我已经和他说了,这一次他让我太失望了,我不会再见他,朋友都不会做了。”
池晚没有多说什么,怕封以珩冲动之下去找江承允算账。
她并不是要维护江承允什么,更多的,是不希望封以珩被冲动的魔鬼所蒙蔽,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
“年会过后……”池晚想了想,说,“我会跟杂志社提出辞职的事的。”
封以珩略意外:“终于要辞职了?”
“恩,”她点点头,“如果留在那里……多多少少还是会见面的吧,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索性就辞职吧。至于以后做什么,等过段时间再考虑吧,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养我的。”
封以珩只要一听到她说离开杂志社就很高兴了,哪里还管她工作不工作的,笑起来的样子都轻松许多:“你开心就好。”
私心来说,他当然希望她不再见江承允这个定时炸弹。
希望这一次,真的是结束。
“对了,那个封浩……”池晚想起刚才那个男人仍然心有余悸,“他怎么这样无法无天?如果不是有蔷薇在,今天我恐怕已经被他抓走了。”
“封浩……”说起这个人,封以珩的眼神就变了,放在方向盘上的手紧握。
刚才也是,他在跟封浩说话的时候,她躺在他怀里都能感受到他的怒气。
“现在你退下来了,琳达他们还留在公司里吗?能不能把琳达调到其他地方去?我今天碰见的,是封浩要对琳达——”她转移了话题。
“郑浩还跟着我,一个司机他不需要。琳达和言清对公司事务熟悉,是董事长指定让他们留下来协助封浩的。”
他喊的是董事长。
池晚注意到他的称呼。
看来如她所想,他和封家的关系真的很不好。
“以珩,董事长是不是偏心,对封浩很好?”
可以看得出来,封浩是个被惯坏了的贵公子,而封以珩,明显是不一样的待遇长大的。
“恩,”封以珩点头,“他是正统的封家少爷,自然是偏心。我的存在,一向都是多余的。”
池晚看向他,心疼得不敢再问下去。
她知道只要她问,他一定会把一五一十都告诉她,可是现在却问不出口,看着他的侧颜都觉得心里压抑。
“好啦开心一点,今天是跨年呢,不开心的不要说了。哦对了……你知道连琛是谁吗?今天一个叫连琛的男人出现了,帮了我们。似乎是和蔷薇认识,你和蔷薇也认识很多年了,知道她有这么个朋友吗?”
蔷薇一定是认识的,而那个叫连琛的男人应该很厉害,所以池晚离开的时候并不担心她会出什么事。
封浩这脑袋,怕是白被砸了,没人会为此负责。
“知道,”他答,“连琛你不认识吗?本家在墨西哥,近年来多在湘水活动,有黑背景,势力究竟有多大我并不清楚,但名声算大,大家都会给几分薄面。因为蔷薇的关系,我们倒是见过几次。”
“黑背景?”池晚吃惊,“那会不会很危险?”
“劝过,但那是她的私人生活,我不好过多干涉,”封以珩说着,笑了一下,“许小姐的脾气怕是近来见长,不好惹。”
他看到封浩头破血流,那多半是许蔷薇干的,他温柔的池小姐可做不出这事儿。
“哈哈。”想起她拿酒瓶干脆利落砸封浩脑袋的事,池晚也笑了起来。
池晚听到车门上有什么梭梭声,转头一看,一只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正趴在车窗上,冲她吐着舌头,两眼圆溜溜地看着,特别可爱。
“欢欢!”
☆、287。或许……今晚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认识欢欢吗?
池晚听到车门上有什么梭梭声,转头一看,一只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正趴在车窗上,冲她吐着舌头,两眼圆溜溜地看着,特别可爱。
“欢欢!拗”
池晚不由得喊出了那只狗狗的名字。
她的眼睛也随着欢欢的出现而睁亮了。
车窗一降下,欢欢就更欢乐了,跳跃了一下,更努力地站立着,趴在车上,脑袋钻进车里,要去舔池晚。
封以珩就这么坐着,看池晚和那很大只的萨摩耶玩耍,笑声不绝于耳跖。
“好了欢欢,不要再闹了!”
欢欢好像能听懂她的话似的,停了下来,眼里是带着一种期盼的眼神看着她的。
“嘿,你怎么来这儿了?”
欢欢一定是跟着万家到这儿来的,照这情况,怕是刚刚她在里面的时候,欢欢嗅到了她的味道,便追寻着跑了出来。
欢欢当然不会回答她的话,两只眼睛更明亮了,吐着舌头在卖萌。
它很喜欢跟池晚玩,所以一旦闻到她味道就一定会追过去。
池晚开了车门,下去跟欢欢玩耍了一会儿。
大约是太久没有见面了,欢欢很想念她,一见到她下车就扑过去,站立起来,两只前脚搭在她身上,继续吐舌头。
池晚哈哈大笑,摸着它的脑袋说:“喂不要闹了,现在我可抱不动你啊!”
封以珩也从车里下来,蹲下,朝欢欢打了个手势。
听到声响,欢欢从池晚身上下来,吐舌头,摇尾巴,似在打量封以珩。
也没多久时间的样子,直接就摇着尾巴扑到封以珩怀里去了。
饶是封以珩,也差点被这大家伙给扑倒。
“喂喂,笨蛋欢欢,你怎么见人就扑上去啊,小心被人抓走煲汤喝了!”池晚往它背上抓了抓。
“欢欢小时候的好~可爱的!”池晚说着,掩饰不住那股子兴奋劲儿,“你知道萨摩耶吧,小小只的,白绒绒的,还有一双特别无辜的眼睛,怎么能忍得住不去抱它?所以这家伙养成了这坏习惯,一见到我就要抱抱。不过,我没想到它居然不怕你,欢欢挺认生的,一般人它不会去亲近。”
其实这只并不是原来的那只欢欢,狗狗的生命很短,这已经是欢欢三代了。
万老爷子很喜欢养狗,为了纪念欢欢,后来的萨摩耶都叫欢欢。
她大概和欢欢很有缘,每一代欢欢都很喜欢她,只要她一弹钢琴就会飞奔过来,坐在她旁边吐舌头,似懂非懂地摇尾巴。
她本身去万家的次数并不多,其中两次还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