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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重生之娱乐巨头-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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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我们老爷的阴魂还在这里看着你们呢。”
一听这话,三人均都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冷颤,只觉周围阴风阵阵,好像真的有双眼睛正在不明处盯着自己,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心虚之下,三人忙不迭的夺门而出,上车关门,一气呵成,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4章 无限商机
将母亲送回睡房,张晓华笑道:“妈,您好好休息,我去查一些资料。”
说完张晓华转身欲走,却忽然听张绍芳道:“晓华,你没事吧?”
知儿莫若母。
身为母亲,张绍芳对自己的儿子自是了解的很,也知道儿子对曹菲菲的感情有多么的深厚。
这孩子打小就喜欢曹菲菲,每天都在期盼能够和曹菲菲早日步入婚姻的殿堂,与她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几乎爱她爱到痴狂的地步。
可如今家道中落不说,两家又解除了婚约,为此,张绍芳真怕儿子会吃不消,万一他再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来,那让自己还怎么活?
“我没事呀。”张晓华眯着双眼,笑得灿烂。从始至终,他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当然就目前而言,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烦心的事情发生。
但饶是如此,张绍芳也放心不下,满怀慈爱的劝慰道:“晓华啊,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再说好女孩子多得是,你千万不要想不开。你爸爸已经离我而去了,妈妈真的再也无法承受任何打击了!”
张晓华明白母亲的意思,她老人家无非是怕自己经不起失去曹菲菲的打击,然后来个为情自杀、一死了之神马的。
事实上,张晓华很理解母亲,她老人家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真正的张晓华还真就为了那个曹菲菲自杀嗝屁了。
这倒霉孩子也真是的,刚刚死了老爸,也不为了老妈着想,却为了一个女人说死就死了,真是熊孩子的悲剧啊!
不过,自己可没有蠢到会为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做傻事。
如今的张晓华已经涅槃重生,等待自己的将会是无限美好的前程,加上这个世界的环境,以及自己这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脸,要想成就一番大事,貌似也不是很难。
“妈,您把心放在肚子里就是,接下来您就瞧好吧,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张晓华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听他这么说,张绍芳也稍稍放下心来,同时就连她也觉得,这孩子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里里外外全都透露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倒是和他爸爸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难怪人人都说,要想一个人快速的成长起来,就必须要让这个人失去一些宝贵的东西,因为没有失去,就永远不会懂得珍惜,只有懂得珍惜,才会成长。
看来这孩子就是因为他爸爸的去世,所以他才会变得成熟懂事,为此张绍芳也总算可以感到一丝欣慰了!
“好了,您早点休息吧,我还有事情要做。”张晓华迫不及待的想要坐到电脑旁,然后仔细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这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了。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嘛。
“你能有什么事情?”张绍芳目含狐疑的看着儿子,在她的印象里,这孩子每天不是出去花天酒地,就是和一些猪朋狗友混在一起。眼下听他口口声声说有事情要做,而且还一本正经的样子,张绍芳便不禁好奇了起来。
“我要创业啊!”张晓华趾高气扬,大气凛然,虽是实话实说,却让张绍芳难以置信。
而在张绍芳的理解里,张晓华口中的“创业”二字,就是“不务正业”的意思。
无奈的叹了口气,张绍芳语重心长的叮嘱道:“晓华啊,家里的钱不多了,你爸爸又在外面欠了很多债。虽然你爸爸去世了,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你爸爸欠的那些债咱们必须全都还上,咱不能让人挑你爸爸的理。不过这些事情就不用你担心了,妈妈会想办法解决。以后你只要给我少添点麻烦,不要再胡乱花钱就行了。现在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持家,明白吗?”
张晓华认真的点点头:“我明白,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只要把心放在肚里就行。再说了,所谓父债子还,没听过有夫债妻还的。您放心,我会尽快赚些钱,以便帮家里减轻点负担。好了,时间不早了,您赶快休息吧。”
话音刚落,张晓华就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坐在了电脑前,开始专心的学习了起来。
直至凌晨两点,张晓华才总算对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里和地球基本没什么来去,几乎有着一样的历史,同样分为七大洲五大洋,以及分为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这三个种族,就连各个国家的地域名称都没有太大差别,甚至有很多品牌的名称都和地球一样,例如联想、苹果、三星、奔驰、宝马等,均是国际一线品牌。
华夏国用的依然是人民币,在这里,人民币也是世界通用货币。
时间虽然是公元2000年,但这里的科技已经达到了地球2014年的水平,发展相当迅速。
不过这里的娱乐文化还真不是一般的落伍,不像地球,有着很多经典的电视剧或电影,可以让人闲暇之余尽情的消遣。
然而在这个世界,别说什么经典的影视剧,貌似连一首像样的歌曲都没有。要说荧幕中唯一吸引人的东西,就只有岛国人民拍摄出来的AV巨作了!
好在张晓华前世是个影迷和歌迷,是电影他都看,是歌曲他都听,耳濡目染之下,对于演艺圈他也多少有点见解。
退一步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所以,张晓华有信心,涉足娱乐圈的话,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当然这也是这个世界最好的商机。
接下来,为了彻底了解这个世界的娱乐市场,张晓华简单的看了几部时下最流行的电影和电视剧。
哇靠!
简直不堪入目啊!
虽然画面一流,但却没有剧情,没有逻辑,没有看点,就连演员也是乱七八糟,没有气质不说,更没有什么演技,和小朋友过家家没什么来去,倒是对催眠有着很大帮助。
“这是神马东西哇?尼玛越看越困,赞助商是卖安眠药的么?”
为了提提神,张晓华又听了几首时下最流行的歌曲,结果,差点没有把耳机给摔了。
“这都是神马东西哇?歌词狗屁不通,曲风毫无节奏,连‘最炫民族风’都要比这些所谓的经典歌曲好听百倍不止,甚至还不如地球上那些三十年代的歌曲呢!”
张晓华郁闷的都差点哭出来,不仅是他,网民们对此也是一片怒骂,各大网站怨声四起,无不抱怨娱乐界人才匮乏,庸人当道,所制造出来的各种娱乐产物更是堪比垃圾,着实难登大雅之堂啊!
与此同时,张晓华也是在这个世界看到了无限商机。
既然这里的娱乐事业如此差强人意,那凭自己前世的记忆,自己随时可以在这个世界带起一阵有一阵的流行风。
这里没有四大天王,那咱就创造出四颗超级巨星,让他们红遍亚洲。
这里没有四大花旦,那咱就培养出四朵金花,迷死那些万千宅男。
这里没有令脑残粉们意乱情迷的《来自星星的你》,那咱就拍一部《来自火星的你》,相信一定可以迷死人不偿命。
喜欢古装武侠剧,那也简单,金庸爷爷的《射雕三部曲》,古龙伯伯的《小李飞刀系列》,梁羽生大大的《白发魔女传》,这些经典不朽的名著随时派上用场。
喜欢古装历史加奇幻大剧,这个更简单,《四大名著》统统不在话下。
喜欢现代偶像剧,呵呵,一部《流星花园》足以风靡一时。
进军电影市场的话,就从《英雄本色》开始好了,然后渐渐打进欧美,再来个《泰坦尼克号》,足可奠定“世界之王”的地位。
至于各种综艺和明星互动节目,相信这些也可以创造出极高的收视率,到时候绝对会财源滚滚,可前提是得先培养出一批受欢迎的超级明星。
所幸地球上那些人人都在传唱的经典歌曲,自己可以在这个世界充分利用,将来自己随便拿出一首歌来,都能在一夜之间捧出一个明星,还不用费脑子作词,直接用原装的就好……
不对……还得编曲啊!
张晓华又是一阵郁闷!
尽管他能哼出地球上那些经典歌曲的歌词和曲调,但他却不会制作背景音乐,而只有歌词却没有音乐的歌曲,就等于一个人没有灵魂,图具形骸。
简单地讲,他只会唱,不会编曲。
看来得先找个懂音乐的人一起并肩作战,或者组建一个专业团队什么的。
自己负责写词,其他人负责编曲和后续工作,等歌曲成型后,再找人来唱,这样不但可以赚钱,还能培养属于自己旗下的明星,为将来打好基础,可谓一箭三雕!
嗯,不错啊!
想着想着,张晓华又开始自我陶醉了起来,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商机无可限量,同时他心中也渐渐萌生出了一个庞大的计划。
但目前最重要的是,得先找几个懂音乐的家伙,然后成立一个团队,从简单的音乐方面着手,光凭自己还真是有心无力。
拿出手机,张晓华开始翻起了电话簿。
从上到下,居然都是猪朋狗友,丝毫派不上用场,而且这些人自从得知张晓华家境一落千丈之后,他们就差不多已经和张晓华断绝了关系,在目前的张晓华看来,就算自己对他们三拜九叩,哭爹喊娘,他们也未必理会自己。
既然这些人没有用处,那么这些号码留着也没用,于是张晓华一鼓作气,统统的将其删除殆尽。
而当他无意间看到曹菲菲的名字时,心里登时蹿出了一股怒火,燃烧的无以复加,瞳孔表面却仿佛结了一层冰,喷发着丝丝寒气,对曹菲菲的憎恨之情,显然溢于言表!
要说张晓华对曹菲菲没有半点的恨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毕竟张晓华已经成为了这副身体的主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一员,以后他也会用张晓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然而,曹菲菲却是无情的在他全新的人生上面烙下了一道耻辱的印记,若是自己将来不雪今日之耻,那自己还是男人嘛?
怒气驱使之下,张晓华正要将曹菲菲的电话删掉,却又忽然犹豫了……
最终,他选择保留这个电话。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曹菲菲还存有感情,而是他期待有一天来电显示会重新出现“曹菲菲”这个名字,因为当那天来临的时候,相信也是曹菲菲有求于自己的时候,更是自己一雪前耻的时候!

















第5章 生死兄弟
张晓华拿着手机折腾了半天,最后使得联系人列表里只剩下了两个名字,一个是曹菲菲,还一个就是袁大同。
对于袁大同这个人,张晓华并不陌生。
记忆告诉他,袁大同是他初中的死党,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好的朋友,而且是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铁哥们,没有之二。
记得初三那年,由于张晓华家境过人,因此招来了一伙绑匪,结果是袁大同的舍命相助,才迫使绑匪没有得逞,不过袁大同却是被绑匪捅了一刀,差点连小命都没了,至今袁大同的左胸处还留有一道十公分长的疤痕。
张晓华还知道,这个袁大同是个音乐狂魔,对音乐的热衷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同时对于音乐制作也有一定的见地,并且这个袁大同还开了一间工作室,以创作音乐为主,不过工作室的状况似乎不是太好,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
“既然这哥们如此义气,又擅长音乐制作,那还等什么,就是他了!”
立定主意,张晓华直接拨通了袁大同的电话,直至好一会儿,方才听对方的声音缓缓响起:“晓华,怎么了?”
“大头,有空没,我想和你谈谈。”此时张晓华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所以也就忘了时间,却不知现在已经凌晨四点了,而且因为口音的关系,他把“大同”直接叫成了“大头”。
“大哥,我叫大同,袁大同!”
“好的冤大头,我找你有点事情商量,有空没?”
“……”
电话另一头的袁大同已经哭了,有气无力的道:“大哥,您知道现在才几点吗?有什么急事吗?是不是又要找我陪你拼酒啊?”
“我刚写了一首歌,想请你给点意见。当然,咱们也可以边喝边聊,正好我还有一件大事要找你商量。”张晓华认真的说道。
当然他说写了一首歌也不是开玩笑,凭借他上一世的记忆,地球上所有的流行歌曲,他随时随地都能把歌词和曲调表达出来,只是不会把歌曲完整的制作出来罢了,这也是他找袁大同的原因。
“你写了一首歌?”另一头的袁大同郁闷了,哭笑不得的道:“大哥,你大半夜的骚扰我,就是为了要和我开这么无聊的玩笑么?好吧,真是这样的话,你赢了。”
“我说真的,我这就去工作室找你,咱们见面再谈。”这话说完,张晓华挂上电话,出了家门,开上老爸一年前给他买的帕萨特,直奔袁大同的工作室开去。
………………
二十分钟后,张晓华驱车来到了位于市区的西祠胡同,直至前无去路,他这才熄火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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