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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内衣 作者:赵赵-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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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小青喜欢马一一有幽默感,又是个认准了主儿不轻易放弃的人,心里满足,但不能太让她得意。这一次的恋爱与以往不同,人们看见黎小青搂着马一一的肩膀——踮着脚尖,使劲够着,真让人替他难受。他们俩很高兴。
  但孔子说,狗改不了吃屎。黎小青也改不了偷鸡摸狗的习惯。趁着马一一忙的时候,他时常向年轻女孩漏电。头半年,还能坚持不涉及到下半身安全,但当与马一一感慨:“一一,我从来没跟一个女孩在一起两年时间”,而马一一的反应是媚眼如丝后,他就偷偷把女孩往家里领了。
  反正马一一不爱收拾屋子,也看不出什么蛛丝蚂迹。每次作案完毕,黎小青会小心地把头发之类乱七八糟的遗留物扔掉。得手几次后,他有点欺负马一一的没心没肺,连收拾都懒了。
  当马一一举着一根染成黄色的头发质问他时,他还打岔:“你自己头发那么黄,还问我?”马一一把手指慢慢张开,阳光下,那根黄头发与灰尘一同落到不知道哪儿的地方去了。马一一看着他,目光里充满了诧异:“小青,你以为我真的傻到家了吗?你是不是有点欺人太甚了呢?”
  马一一坐到床沿上,“黎小青,床是我买的,所有的枕头被子也是我买的,你用来跟别人睡觉的时候没冻着吧?”
  他们住在七楼,窗外是冬天,寒风吹过,像某种野兽在嚎叫。
  马一一背过身,沉默不语地收拾东西,背影像生铁一样冷硬,黎小青的心嘎嘣一声疼了起来,他不能想象喜欢插科打诨的马一一就此自他生命中消失,他想:我这是为什么呢?
  “马一一!”他一贯连名带姓地叫马一一:“马一一,我不是故意的。”
  “我是故意的。”马一一讽刺地笑。
  “一一,”他改口了,声音无比柔软:“我在与那些女人的时候,我心里始终想的是你,我眼前就好象是你。我每次都告诉自己,你是无可替代的,那些女人,她们只不过……”他想着恰当的词。
  马一一冷静正常地看着他,接上去:“她们只不过是你试练我在你心中是否重要的工具而已。”
  黎小青一连串地“对对对”。
  马一一停了手,走近黎小青,捧起他清秀的小小的脸,仔细端详着。然后,突然发力,把黎小青推倒在地,一脚踹了上去。
  黎小青惊异地看着马一一的一举一动,发不出声。
  马一一将大包装袋打了个结,往肩膀上一背,大步流星向门口走去。
  黎小青崩溃地喊:“马一一,我们结婚吧。”
  马一一已经拉开了门,寒风吹了进来。马一一的话和风一样冷:“结个屁。”
  马一一头也不回地走了,黎小青面对朋友的关切,却还是一付吃定马一一的口气:“她过不了两天就得回来。”
  他的眼睛不停地眨着,就像马一一走的那天,那阵风还在从他面颊吹过。
  后来,他见到了李可可。
  李可可与林大卫经过多年恋爱长跑,终于不出意料地分手了。当咖啡厅里,黎小青与少年时期的梦中情人距离不到两尺时,他才发现,原来爱穿棉布衣服的李可可,真的是小矮个,满脸雀斑,塌鼻梁。
  早晨,他客气地请李可可先用洗手间。他躺在马一一买的被窝里,突然看见床头柜上马一一忘记带走的香水:GUCCI的ENVY。他想起马一一总是一脸无辜地说:“我妒忌李可可?开什么玩笑?”
  与李可可在洗手间门口擦肩而过,李可可笑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伸手抱了她一下。
  李可可个子比黎小青矮,他环抱的手,顺势在李可可肩上拍了一下。
  他想起马一一说:“拍拍你的肩你就会听我的安排。”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想起长相与自己相似的马一一,高高个儿的马一一,喜欢把他的脑袋夹在胳肢窝下的马一一。
  李可可要去上班了,在门口,回头小声问:“晚上,你干嘛?”
  黎小青的声音拒人千里之外:“有点事儿,再联系吧。”
  出租车上,黎小青听见马一一在交通台里亲切地说:“积雪还没有完全融化,所以请司机师傅一定要注意路滑的状况,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好下面我们来听一首田震的歌,《野花》,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
  车停在写字楼门口,黎小青推门下车,一个趔趄,消失在司机师傅视线中。
  摔得不疼,但黎小青热泪盈眶。
  司机莫名其妙地四下找了找,只看见后窗玻璃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三个字:“马一一”。
内衣
  我算不算“腕儿”?我会在睡不着的时候问自己。
  答案有时“是”有时“不是”。在业界,出场费比我高的很少,我总排在前五,但对大众,谁会认一个模特儿当“腕儿”呢?
  这世界很奇怪,从小到大,我的审美、世界观变过很多次。我清楚地记得十六岁,从地 
铁里走出来,夏天,我穿文化衫,下面是同样白色的大裤衩,白凉鞋。作为一个普通高中的高中生,我家境十分中等偏下,能穿成芸芸众生之不显眼的一员就是最大目标,否则稍不留神就被人以为是“希望工程”被捐助大的。那时我已留长发,梳成两条细细辫。是的,我从地下通道里走出来,我以为我有青春,就不会算丑,但路边的两个大学男生,忍不住地笑,指着我说:“看那个‘麻杆儿’。”
  夏天,我感觉被人兜头倒了一脖领子冰水。我自此连那点关于青春的小小自信都没有了,我很难看,我知道了。
  那年我一米七三,心里深深地盼望就长到这里吧,不需要再长高。因为我知道自己不好看,所以不想再因为高而被人注目,我自然而然地养成了含胸缩脖的状态。在学校里,我被分派去打球,我瘦,并不肯锻炼,只好苦练投篮本领,迪迪她们那些刁妇,一个冲撞就把我弄得四脚朝天。但我还是在毕业前夕长到了一米七八。
  我没有考上大学。得知落榜后,我每天睁着眼睛躺在凉席上发呆,一动不动,偶尔起身去厕所,凉席上一个汗渍的淡色影子。
  妈劝我接着念补习班,我拒绝了。我不想再回到学校去,我不想傻骆驼似地在学校里继续啃书,还啃不会。莉文劝我去商场当导购,卖化妆品或者衣服,她自己就是从西单劝业场的一个包金首饰柜台站起,现在混进我家附近一个新开业的大商场卖“资生堂”的,据说还动用了她爹在税务局的关系。她对我说:“MAGGIE 
CHUANG就是从卖化妆品开始,到现在当影后的。”MAGGIE CHUANG?我眯起我的小眼睛,她的生命,是个传奇,与我何干?
  我没有事做。学校里那些朋友,有学上的已经奔赴前程,没学上的去打工,或者再跑去报名补习,只剩我一个还没找到方向。我到图书馆办了张阅览证,泡在那儿读英文版的《呼啸山庄》,还有冷气可享受。家里是没有的。我命真薄。
  迪迪已经从一个酒店暑期培训班结业,到“中国大”大堂吧实习了。她打电话给我说,抽空去她们那儿坐坐,环境优雅,客人体面,喝冰水并不要钱。她已经与几个客人聊得不错,正准备工休时一块儿出去玩玩。我呆了呆,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她已经一付在社会上如鱼得水的样子。当初我跟她一起去报的那个培训班,人家嫌我高,又呆,没要。
  就是那一次,我认识了艾森。他跟迪迪说:“你的朋友这么高,为什么不去当模特?”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奇怪,他所有要跟我讲的话,都是冲着迪迪说的。
  迪迪听了很兴奋,一直怂恿我。我想:当模特不会太累吧?不过走来走去。我不会别的,走路还是会的。
  我管妈要钱,去上模特训练班。这次妈拒绝了,她说这事可真好笑,模特?模特是什么玩艺?
  是艾森给钱我的。六百多块,在当时的我来说,那是个天文数字。同时,他还送给我一个BP机,他把它默默地塞到我手里,机器外面有个透明的塑料套子,里面塞着一张纸条,写着号码,歪歪扭扭的字迹,我不知道是他写的,还是随机带的。但我知道,我一接过来,有些事就必须要发生了。从此,只要他呼我,我必须竭尽所能第一时间赶赴。
  我接过来了。那个BP机是126的,呼号是四位数,若干年后,126台宣布,凡四位数的机主,均可免交服务费。由此我才意识到,我拥有BP机,是多么的早。
  拥有BP机的第七天,我告别了我的少女时代。
  后来的生活,出乎意料的顺利。我上的那个野鸡训练班,刚进行到一半,学员就揪着教练的领子嚷嚷着退钱,教练是个跳舞的,他媳妇是团里的主力,他因为常年跳不上,就搞点副业,经常喝得烂醉来给我们训练。训练班草草结业,并且把六百块钱如数退还。我把钱交到艾森手里,他没要,说你去买身体面的衣服再报名。对,教练在退钱时对我喷着酒气说:“你会是个好模特,过两天有个新秀大赛,你一定要去报名。”
  我报了名,然后参赛,然后,我拿了亚军。
  其实我走路的时候,仍然含胸缩脖,但那个留辫子的外国老头,非说我有股子SHY劲儿,疯了似地拉我去作他的秀。我平生第一次出了国,所幸念书时我的英文不错,我顺利地签了经纪公司,在巴黎一呆三年。
  我拿亚军的时候,莉文说:“MAGGIE CHUANG参加选美时,就是拿的亚军。”我在巴黎走秀,MAGGIE 
CHUANG坐在前面静静地看。老头儿也喜欢她,拉着我俩合影,我已经不会表现出意外了,因为,我早已习惯自己的生活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回国后,我还是经常往欧洲跑。我这种长相,欧洲人喜欢,但国人喜欢的,都是那种混血儿相的,走到台前瞪眼一亮相,唱戏似的。我还是那么呆,有评论说:“因此,衣服在她身上,是灵动的,反差极大。”我呆呆地笑。
  国内的秀,我挑拣得很厉害。一般的设计我都不喜欢,所以大部分秀都是因为推不过的人情,所幸这种人情不多。但媒体反而因此夸我有神秘感,还有类似“爱惜羽毛”之类的怪词。
  经常有记者问我:“你穿过那么多漂亮衣服,你能不能说说,你最喜欢、最难忘的是哪一套?”
  我说不上来,虽然我清清楚楚地知道答案。但,我凭什么告诉他们呢?
  我去巴黎之前,艾森主动与我分手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半年。后来我也想过 
,如果我生命里有所谓贵人,一个是老头儿,另一个,肯定是他。
  出国之前,一切兵荒马乱,我没有功夫思考我是否难过这个问题。艾森静悄悄与我吃了顿午饭,迅速地把他的决定通知我,饭后我还要赶去拿签证。我们匆匆告别,没有眼泪,没有拥抱,甚至没有表情。
  饭费是我结的,他起初不肯,我一边坚持一边低声喝道:“我他妈赶时间,你别废话了。”
  马克西姆,六百五十元。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常梦见迪迪冷冷地把一张帐单递到我面前,上面写着六百元,我无力地嗫嚅:“我付过了,真的我已经付过了,再说我就喝了杯冰水。”
  艾森得到了他想要的,我不欠他的。我一直这样想。但我可能、也许是欠迪迪的。
  他返回身去又与迪迪好了。我与艾森交往后,迪迪与我断绝来往,她根本懒得见我,只在电话里说:“艾森是我认识的,你算老几,凭空来一杠子?”我说:“迪迪,我不知道……”,她迅速地打断我:“住嘴吧,我还要上班呢。”电话里隐隐传来飘渺而庸俗的大堂音乐。
  我们僵持了几秒种,挂断了。我的脸很红,替自己,也替仍然在大堂吧里端茶送水的迪迪。是的,艾森本来是要去改变她的命运的。
  我回国后,偶然去“中国大”等人,在大堂吧,突然抽疯似地打听起迪迪,领班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浓眉大眼,陪着笑说:“迪迪?我们没有印象啊。”
  我看她就像第二个迪迪。
  如果不是迪迪,也许我会和莉文一样,到今天仍在当导购。莉文结婚生子了,保养不是很好,被调去卖洗发水。
  艾森和迪迪一同消失了。他们两个,像是到我生命里来指条明道,把我扶上马,却坚决不肯再送一程。艾森自认为明智地觉得,如果他不果断地把我扔掉,将来,许会被我扔,不过出来混玩一场,何必呢?
  艾森从始至终没有想过要了解我的心灵,我是这样一个对生活逆来顺受的人。也许他从不以为我有心灵。
  但你知道吗?我一生中最喜欢、最难忘的那套衣服?
  在艾森的公寓里,迪迪曾经睡过的床上,他毫不费力地脱去我的白色文化衫,白色大裤衩,然后盯着我瘦弱的紧张的身体,皱着眉头、兴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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