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尤尤短篇小说集-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屎壳郎大叔把戒指从我的身体里取出来,银白色的戒指已经在我的屎躯里变成了褐红色。取出来那一刻,我觉得身体里一空,仿若失去了灵魂,但是随即我安慰自己,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我马上就会变成点心天使了。
我和麦克把戒指放在下水道堵塞处的最上面。
并躲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待女孩发现那枚代表爱情的美丽的戒指。
6】
过了很久,下水道发出叮咚的声音,并伴着人类的牢骚。
一只手从上面伸下来,下水道很快疏通了。
“他们拿走戒指了吗?”我问。
麦克把食指放在嘴中间,“嘘――”了一声,于是我不再问,静静地听上面地对话。
“刚搬的家怎么下水道就堵啊!原来租房的女孩看起来挺干净的啊,怎么这么邋遢啊!”
“听说前些日子刚失恋了,已经独自离开这个城市了。”
“失恋了也不能把什么都堆到下水道啊,天啊,还有一枚戒指,都生锈了,铁的!”
人类的声音渐渐远去,我的梦想也一点一点的破灭。
麦克拍拍我的肩膀,说:“屎生就是如此,别灰心。”
尼采则记录下我们的每一句,包括人类的每一句对话。
尼采在这篇的屎诗最后写道:“从此,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屎。”
正如尼采写的那样,从那以后,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屎,因为,我身体里,再也没有那枚号称是白金做的戒指了,而我的思想里,再也没有一个叫做“梦想”的东西了。
我,成了一个真正的。
屎。
【完】
离别勾(这个好像不是鬼故事,古龙风格的,不过也让人觉得心酸)
(1)
盛午,骄阳似火,傻宝在田野里奔跑,追赶一只兔子。白色、耳朵内侧粉嫩粉嫩的兔子。
那兔子跑得极快,起码是一般兔子的五倍,如离弦的剑一般,时而淹没在草丛里。
傻宝亦飞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兔子,速度并不比兔子慢,茫茫天地间,似乎只有一人一兔的存在。
那个时候,龙九正策马扬鞭,赶回泸州。
一开始,他只是觉得一直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等过了很久,还是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他猛然意识到,这个人跑的速度,竟然和他的雪驹旗鼓相当。
雪驹是江湖中跑得最快的马。
属于武林新领袖龙九的马。
终于,傻宝抓到了那只兔子,气喘吁吁:“我就不信我跑不过你!”她扯着兔子的耳朵,仿佛那是她顽皮的孩子。
龙九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傻宝的一双大脚,傻宝有些羞赧地把脚藏在草丛里。
“你愿意做我的徒弟么?”龙九问,这是他第一次问别人这个问题,以往都是别人问他:“您愿意收我做徒弟么?”他的答案总是“不。”
“不!”傻宝说,依旧揪着兔子的耳朵。
“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龙九”很少有人拒绝龙九的话。
“不!”傻宝理直气壮。
“做我的徒弟,你就不用这么费力地抓兔子了。”龙九继续引诱。
“那我也不!”傻宝还是理直气壮。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龙九气结,人有时候就是贱,龙九当时心里想,这个徒弟我要定了。
“那怎样你才肯做我徒弟?”他换了一种提问方式。
“如果你真的是龙九,那么你一生一世只许收我一个徒弟!”傻宝挺起小胸脯,脸蛋红红地。
“为什么?”龙九问。
“你有十万个为什么吗?”傻宝反问。
龙九笑了:“好,你叫什么?”
“傻宝!”傻宝放下兔子,兔子消失在草丛里。
那年龙九30岁,傻宝15岁。
(2)
傻宝路途听到的传说:
东方兰兰和龙九是江湖中一段爱情传奇,至于传奇的细节,江湖中人并没有兴趣记得,只是记得是一个传奇,和爱情有关的传奇。
于是龙九和东方兰兰在不小心打造了这个爱情传奇之后,不得不继续维系着这份传奇,东方兰兰是为了自己和家族的面子,而龙九是为了不让东方兰兰失去面子,为了一份男人的责任。
其实龙九最看不上东方兰兰所谓虚伪的“教养”,而东方兰兰也最看不上龙九所谓率性地“没教养”,他们为了不打破一个江湖爱情传奇,而维系着恋人关系。
3)
傻宝盯着一大堆明晃晃的兵器发呆。
龙九说,“你要学哪一种兵器,倒是说话啊?”
傻宝继续发着呆,然后慢吞吞了拿了一把最不起眼最不明亮的勾。
“为什么选它?”龙九愣了一下。
“我不喜欢明晃晃的东西,在太阳地下会刺眼。”傻宝说。
“你知道这是什么兵器吗?”
傻宝摇摇头。
“这是离别勾!”龙九一字一句,“离别勾之所以叫做离别勾,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
傻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清澈地看着龙九。
龙九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寒来暑往,除了练习离别勾,傻宝亦会跟龙九赛跑。
确切说,是跟龙九的雪驹赛跑。
龙九在马上,大喊:“傻宝!你跑不过雪驹啊!哈哈!”
傻宝边跑边笑,“我就不信我跑不过你!”
背上离别勾也跟着笑。
有一天,龙九对傻宝说,傻宝再不嫁掉,怕就成了老姑娘了!
傻宝说,就要当老姑娘!
龙九说,傻宝就是傻,难道没有意中人?
傻宝说,有,是龙九。
龙九愣了一下,居然红了脸,如果你见过一个三十几岁的老男人因了一个小丫头而羞红脸,定能明白龙九当时的心境。
龙九说,下个月,师傅就要成亲,和东方兰兰。
傻宝说,为什么?
龙九仰天,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似乎顺理成章命运就是这么安排的。
(4)
傻宝为龙九打点好行礼,因了东方兰兰的家世,龙九的迎亲适宜也需提前一个月动身。
傻宝说,我们再跑一次吧?
龙九说,好。
于是两个人开始赛跑,谁也不肯超前,谁也不肯落后,就那样并排跑着。
龙九说,你为什么不肯超过我?
傻宝说,你为什么不用轻功?
于是两个人再不说话,就这样一直跑。
傻宝边跑边问:能不娶她吗?
龙九边跑边答:不能
傻宝问:能娶我吗?
龙九答:不能
傻宝还问:能不娶她也不娶我吗?
龙九停下,说:能。
傻宝红扑扑地站在龙九对面。说,好,不娶她也不娶我,谁也不娶。
龙九望着傻宝背在身后的离别勾,离别勾冒出傻宝的肩头,在太阳下闪着离别的忧伤。
龙九说,好,拿出离别勾,师傅再教你一招。
傻宝抽出离别勾,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龙九迎上去,瞬间染红了太阳。
龙九笑着,不娶她,也不娶你,我死。
傻宝愣在那里,血顺着离别勾一滴一滴地落在草丛里。
傻宝就一直那么站着,从白天站到晚上,又从晚上站到白天。
然后她就开始跑,不停地跑,如剑一般地跑。
(5)
盛午,骄阳似火,傻宝背着离别勾在田野里奔跑,追赶一只兔子。白色、耳朵内侧粉嫩粉嫩的兔子。
那兔子跑得极快,起码是一般兔子的五倍,如离弦的剑一般,时而淹没在草丛里。
傻宝亦飞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兔子,速度并不比兔子慢,茫茫天地间,似乎只有一人一兔的存在。
那个时候,欧阳正策马扬鞭,赶回京都
一开始,他只是觉得一直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等过了很久,还是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他猛然意识到,这个人跑的速度,竟然和他的雪驹旗鼓相当。
雪驹是江湖中跑得最快的马。
属于前武林新领袖龙九的马。
当然,现在是他欧阳的马,也是新武林领袖的马。
终于,傻宝抓到了那只兔子,气喘吁吁:“我就不信我跑不过你!”她扯着兔子的耳朵,仿佛那是她顽皮的孩子。
欧阳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傻宝的一双大脚,傻宝有些羞赧地把脚藏在草丛里。
“你愿意做我的徒弟么?”欧阳问,这是他第一次问别人这个问题,以往都是别人问他:“您愿意收我做徒弟么?”他的答案总是“不。”
“不!”傻宝说,依旧揪着兔子的耳朵。
“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欧阳”很少有人拒绝欧阳的话。
“不!”傻宝理直气壮。
“做我的徒弟,你就不用这么费力地抓兔子了。”欧阳继续引诱。
“那我也不!”傻宝还是理直气壮。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欧阳气结,当时心里想,这个徒弟我要定了。
“那怎样你才肯做我徒弟?”他换了一种提问方式。
“如果你真的是欧阳,那么你一生一世只许收我一个徒弟!”傻宝挺起小胸脯,脸蛋红红地。
“为什么?”欧阳问。
“你有十万个为什么吗?”傻宝反问。
欧阳笑了:“好,你叫什么?”
“傻宝!”傻宝放下兔子,兔子消失在草丛里。
她扬起离别勾,让自己的血在阳光下喷出七色彩虹。
她终于跑回了起点,这样,她就可以假装龙九没有死。
她微笑着,看到龙九在彩虹地另一端羞赧地笑。
多情环
我的脖子上套着两个环,银色,银质,如孩童的长命锁般,在我走动的时候,会演奏出“叮当叮当”的音乐。
“叮当叮当”,那是属于傻宝的音乐。
傻宝是我。
【第一次交手】
当我见到龙九的时候,我正在演奏银环的音乐――叮当叮当
“那是长命锁?”他问。
“对,是偿命锁。”我答非所问。
“它们会让你长命?”
“对,没有它们,我随时可能没命。”
“除了长命,还有别的作用吗?”
“有,就是在我走路的时候不让我寂寞!”
“你是个有意思的人。”他笑。
“我也那么觉得,很多人都那么觉得。”我也笑。
“它有名字吗?如果我死了,我想知道我因了什么而死”,他还是笑,仿佛死是一件像吃饭那么平常的事。
“多情环。”我说,“它们会像情人的手一样,紧紧锁住你的脖子,一旦被缠上,就不会再放弃,它们是最执着的环。”我取下环,在手里抚摸着,仿佛它们就是我的情人。
“多情的环,这么说,你是多情的人。”他看着环,环在阳光下闪出温暖的光,如同情人含情脉脉的眼神。
“恰恰相反,我是无情的人。”我说。
“那为何不叫无情环?”
“我认识一位铁匠,一出生皮肤就很黑,他父母为了让他以后长得白些,就给他取了名字,叫小白。”
“那最后他变白了吗?”
“你死前我会告诉你。”我扬了扬多情环,“动手吧!”
“突然有点不想动手,我的孔雀翎不喜欢杀有意思的人,我说了,你很有意思。”
“我和你正好相反,多情环只杀有意思的人,因为我不喜欢别人比我更有意思。”
“那我是有意思的人吗?”他问。
“不是。”我笑,重新把多情环套在脖子上,“传说孔雀翎;是世之宝兵。至华丽;出则杀敌于无形,看来我是无缘相见了。”
“那个铁匠后来变白了吗?”他笑笑,看着我的环。
“我说了,你死前我会告诉你。”
“我第一次这么渴望快点死”他大笑。
我没有说话,转身离开,多情环敲出清脆的音乐。
笑
【第二次交手】
春月阁。
莺歌燕舞。
我坐在大厅里喝酒,陈年花雕,淡淡的苦涩中,自有别样香甜。
“女人都喜欢喝女儿红,你却喝花雕。”龙九说,
“你还能认出我?”我问,因为今天我换了男装,还贴了胡子。
“认不出,但认得你的多情环。”
“哦,我原本以为你认不出。”
“你有点像鸵鸟。”
“鸵鸟是什么鸟?”
“是一种巨大的鸟,它们喜欢把脸藏到沙土里,当它们想不让别人认出自己的时候”
“但是屁股还露在外面,我的多情环就是鸵鸟的屁股。”我笑,又喝了一杯花雕,“你不喝?”
“我喝女儿红,百姓人家生了女儿,就会窖藏一批酒,藏18年,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会拿出来,是为女儿红。如果女儿夭折或最终未嫁,是为花雕。所以我请你喝女儿红。”
“你要出嫁?”我问。
“不错,嫁一个不得不嫁的女人。”
“这么说,这次出银子让你来杀我的人,和上次不是同一个人?”
“不是同一个人。”
“是她?”
“是她。”
“因为我比较有意思?”
“因为我说你有意思。”
“那我还是喝花雕,我死了,就是花凋。”言罢,一杯花雕又一饮而尽。
“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他问,和上次同一个问题。
“等我死前,我会告诉你。”
“为什么不是我死前?这次答案和上次不一样。”
“我不杀朋友。”
“那你的朋友会杀你吗?”他问,竟然也喝了一杯花雕。
“当他们不把我当朋友的时候,会。”
“如果我不杀你,会不会有点老孔雀?”
“老孔雀?你今天总是做和鸟有关的比喻。”
“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他笑,又喝了一杯花雕。
“你用孔雀翎,自然是老孔雀。”我把空杯满上。
“好吧,为了鸵鸟和孔雀,再喝一杯。”他喝了第三杯。
“动手吧。”我笑。
“不。”他起身,“我喝了你三杯花雕。”
“因为喝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