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档案1-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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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持有谨慎态度,毕竟还有诸多的可能性,但韩印却不那样看——作案时身上有很重的酒气;很可能重回作案现场自慰……凶手的身影在他的脑海里逐渐清晰起来。
第十四章 动机毁灭
数起作案中,凶手针对目标采取尾随、正面拦截以及错身回刺的方式,杀人工具锋利异常,杀人方式简单高效。这一方面体现出凶手可能从事过简单的机械类工作或者重体力工作;另外也可以看出凶手选择目标比较随机,只要是在深夜单独出行的女性,年轻漂亮或者身着艳丽的服饰,在合适的时机下就有可能成为凶手侵害的对象。
但是有一起案子例外,那就是凶手时隔五年再次行凶的第6起案子。在这起案子中,凶手完全颠覆了先前的作案方式,若不是凭借着刀伤创口的比对,很难将案子与前几起案子联系起来。凶手在作案中,不仅与被害人有过接触,而且还把其骗至或者劫持到废旧锅炉房内(死者不会一个人在深夜去那儿,周围没有拖拽的痕迹),并在杀死后做出进一步虐尸的举动。如果说凶手沉淀了五年的时间,他的思维更加成熟、欲望更加强烈了,这些疯狂的举动是可以解释的话,但其随后的作案却又恢复到最初的简单高效,就凸显出第6起案子的反常。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凶手为什么要毁她的容?为什么要羞辱她的性器官?为什么要剥夺她体现女性特征的乳房?一定是源于被害人的身份或者经历。显然凶手对她是有所了解的,那么他们之间很可能是相识的关系。
这起案子的被害人叫刘欣,遇害时年仅31岁,已婚,丈夫叫付小宁,案发时有非常确凿的不在场证据,夫妻俩居住在吴家坡中段,刘欣死前在煤矿厂工作。案件卷宗中,对她没有更详尽的记载,韩印只好亲自到煤矿厂进行深入了解。
煤矿厂的一些工友对刘欣的评价是这样的:漂亮,妖艳,很风骚,很放荡,作风不检点,与厂里某些领导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有扯不清楚的关系。但问起具体人选,他们又都说不上来,建议韩印找刘欣最好的朋友张楠问问。
韩印随后找到张楠。
张楠,30左右的样子,相貌普通,在厂里仪器室负责观测仪表工作。她告诉韩印:“刘欣没有厂里人传的那么不堪,她就是性格活泼,爱打扮,喜欢交朋友,喜欢唱歌跳舞什么的。”
“她没有情人吗?”韩印问。
“到底有没有我也不太清楚。”张楠摇摇头说,“我跟她出去玩过几回,大家在一起只是喝喝酒、唱唱歌、跳跳舞,没有什么特别过分的举动。”
“她丈夫付小宁对她这样没意见吗?”韩印问。
“当然有。”张楠斩钉截铁地说,“不过刘欣也不在乎,他们两口子关系一直不好,她嫌付小宁窝囊、没钱,付小宁嫌她不顾家整天出去疯。而且刘欣曾经跟我说过,准备和付小宁离婚,出事时他们俩已经分居好长时间了。”
韩印接着问:“付小宁是做什么工作的?”
“他在家开了个小卖店。”张楠说。
辞别张楠,韩印来到吴家坡居民区,经过打听,很顺利就找到付小宁开的小卖店。小卖店距离几个案发现场都挺近,这让韩印觉得更加有必要和他谈谈了。
如果单从动机上看,付小宁是具有杀人嫌疑的,不过专案组早年已经专门调查过他,并排除了他作案的嫌疑。韩印当然相信专案组的判断,他只是想从付小宁口中打探一下,刘欣是否真的有情人?尤其是与她居住地附近的男人,有没有牵扯不清的关系?
韩印的问题对一个丈夫来说当然是一种难堪。果然,付小宁像是受到了某种侮辱似的,情绪激动地表示:虽然他和刘欣的婚姻有很多问题,但刘欣在外面绝对没有情人。
从付小宁的情绪上看,他没有说谎。也许刘欣真的没有情人,也许付小宁一直被蒙在鼓里,总之这个男人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韩印只好告辞。
走到小卖店门口,韩印看见门边杵着一个半人高的小玻璃货柜,里面摆着一些“性用品”,便扭头随口问了一句:“你还卖这些东西,生意怎么样?”
“还行吧,小本生意。”付小宁情绪缓和了些,“架不住老丢东西。”
“怎么不报警?”韩印问。
“东西不贵,不值得你们跑一趟,再说就算报警了,派出所也懒得搭理。”付小宁说。
韩印抬手拉开门走出去,又随口一问:“都丢什么了?”
“嘿,就是些延时、延缓早泄的东西,每次丢得也不多。”付小宁跟在身后满不在乎地说,“就几块钱的事,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没钱还老惦记着那种事。”
也许……他不是没钱,他是不想让自己心底里的欲望被别人窥探到,或者他担心别人认为他性事方面能力不足,遭到耻笑……这种着力隐藏以及高度自尊的行为特征,是不是与凶手的心态很接近呢?不知为什么,韩印心里突然隐隐有种感觉,觉得性用品的丢失,也许和太平镇一直隐藏着的杀手有关。
他止住脚步,转身回到小卖店内,说:“今儿这事我还真就管了。”说着话,他掏出手机挂到专案组,让专案组派一个技术人员过来提取一下指纹。
很快,技术人员赶来,在小货柜的玻璃上提取到十多个指纹。回到驻地,经过比对,剔除属于付小宁的,便只剩下四个未知嫌疑人的指纹。与先前专案组调查过并留下指纹档案的嫌疑人比对,没有发现匹配的,韩印让技术人员暂时将指纹存档,以待日后查用。
经过半个下午的调查,刘欣的情感状况还是很模糊,但可以明确的是,她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一个不正经的女人。韩印考虑凶手进一步虐尸的行为,应该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两人在生活中确实存在某种交集,虐尸是出于一种怨恨;再一个,也许在凶手眼里,漂亮风流的刘欣既让他蔑视,又对他造成一种吸引,而他很清楚自己无法得到这个女人,所以就要羞辱她、毁掉她。
也许,凶手所做的一切,都在于“毁灭”!
第十五章 墓穴残尸
下午4点,暴雨突至。
霹雳火闪,雷声震天,一道闪电从暗沉的天空中凌空劈下,击中距吴家坡住宅区域不远处山坡上的一棵大树。火花四溅,大树顷刻间变成一支燃烧的火把,好在雨越下越大,火势没有向周围蔓延,渐渐被浇灭了。
大雨来得猛,去得也快。雨后,附近的居民争着上山看这奇异的景观。其实他们更关心的,是大树下那座废弃几十年的墓穴。
传言,早年间整座山被本地一个有名的财主买下,之后他准备在山坡上修建一座家族墓穴,可是刚修到一半,战争打响了,财主带着家眷跑到南洋,墓穴便废弃下来。事实上那里从来没有埋葬过任何东西,但是各种版本的传说却甚嚣尘上。大抵都是有关宝藏的,但是多少年来,很多人甚至是盗墓的都在附近探过,根本没有宝物的影子。后来,废墓便成为附近孩童玩耍的地方,一些调皮的孩子在里面撒尿拉屎,搞得远远地就能闻见一股尿臊味,里面更是臭气熏天。
刚刚闪电击中了废墓旁边的大树,被吴家坡的一些居民解读成“异象”,便认为那墓中必有古怪,说不定有异物显现。
废墓中确有“异物”出现,但并不是他们想要的,那是他们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的画面。
——他们看到一具没有四肢的女性躯干,躺在墓穴口。
韩印随专案组赶到现场时,天已经黑了下来。无数支手电筒的光束集中在墓穴口的尸体上,肤白耀眼,血红炫目。纵使这些久经磨炼的精英刑警,也被眼前恐怖的场景深深地惊骇住。
女死者身体赤裸,脖颈上缠绕着一条肉色丝袜,四肢由根部被干净利落地截去,不知去向。脸皮如脱下面具般被整个剥掉,雪白的牙齿、赤红的肌肉、黑白相间的眼球,没有任何装饰地裸露着。胸腔一直到裆部被整个剖割开来,内脏、肚肠清晰可见。阴道部位肉绽皮裂,血肉模糊,已经被锐器捅烂了……大雨冲刷掉一切属于凶手的证据,只能从尸斑上判断出尸体被挪动过,再综合尸体附近以及地势较矮的山石上残留的血迹,法医认为:这里非第一杀人现场,但却是分尸现场。死者脑袋旁边,有一个紫色的挎包,里面塞着她的衣物以及证件。身份证显示,死者名叫米蓝,正是昨日中午失踪的妇女。
米蓝,今年40岁,与丈夫、女儿、婆婆一家四口居住在吴家坡东段。她是附近一家干洗店的洗衣工,每天中午下班后,都要赶着回家给年迈的婆婆做午饭。她的家人以及周围邻居,对她的评价非常好:温柔贤惠,脾气随和,懂得孝敬老人,尤其是容貌特别突出。她长相甜美,身材较好,任何时候都打扮得大方得体,气质高贵出众。
很快,法医通过刀创伤口的比对,确认米蓝与吴家坡先前遇害的女孩是死于同一把单刃刀具下。这是韩印在现场第一眼看到米蓝遇害的惨状时就预料到的,凶手疯狂的行径,让他更加确信——凶手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毁灭他无法拥有的事物。
像米蓝这样一个成熟漂亮的女性,几乎每天都在凶手的眼前晃来晃去,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可想而知,那美丽的身影,诱人的女人韵味,在他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于是,昨日中午,也许是因为受到了某种打击,或者又是在酒精的刺激下,当米蓝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时,他一时冲动,打破先前只在晚上作案的常规,铤而走险在光天化日下将她劫持到家中。
他捆绑她,殴打她,侮辱她,用她腿上穿的丝袜勒死她。撕碎她美丽的容颜,剖割她白皙滑腻的身体,毁掉她神秘又让人无限遐想的下体,既然她无法属于自己,那么谁也别想得到她。
分析凶手的心路历程表明:他与死者米蓝是有机会经常照面的,他必然就存在于米蓝从单位到住处之间的路径上。韩印也相信,傍晚时分的凶案现场,那些围观的人群中必定有凶手的影子出现,下一次他一定会捕捉到他。
两小时后,韩印将一份详细的犯罪侧写报告交到专案组。
——年轻漂亮、热衷于打扮、衣着光鲜的女性,她们代表着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代表着一种朝气蓬勃的希望,而这两点恰恰在凶手的生活中无法找到,他是一无是处的。他的思维与能力严重不均衡,他向往的生活与他现实的处境相去甚远,以至于他心底始终怀有着很深的挫败感,随着挫败的反复,他自身无法承受之时,便会把怨恨本能地转嫁到他人和社会中去。当然从案件特征上看,作案中也伴随着凶手对性欲的宣泄。
凶手曾有过回到案发现场的自慰行为,说明暴力伤害女性会让他产生性快感,意味着正常性生活的方式并不能让他满足。那么这种倒错的性欲望,是怎样产生的呢?很直观地,我们就会朝性功能障碍方面去考虑,但是在这起案子中,韩印发现凶手有可能盗窃性用品,尤其是延时性用品的行为,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是证明凶手性功能有问题的最好证据,其实恰恰相反,这证明凶手有性能力,而且他出现反复盗窃同一功效性用品的特征,说明这种东西对他有一定效果。他有可能只是性能力低下,但并不妨碍他正常的性生活。那么就又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凶手变态倒错的性欲望是如何产生的呢?
解答这个问题,必须要提到变态犯罪历史上,两个赫赫有名的连环杀手:他们一个是在30年间,折磨杀死10名被害人的BTK(变态狂)杀手“丹尼斯·雷德”;另一个则是至少要对30多起强奸谋杀女性案件负责的优等生杀手“泰德·邦迪”。这两个人都生活在环境相对不错的家庭,没有被虐待、不堪的童年,能够组成正常的婚姻关系,有正常的性伙伴或者爱人,有非常良好的社会形象。他们针对女性变态残忍的犯罪行为,是因为只有掺杂暴力、折磨、凌辱、伤害器官的性行为,才能让他们感到高潮和满足。而追溯他们犯罪的根源,是来自童年和青春期时期开始接触的,夹杂着暴力行为的色情淫秽杂志和影像。
韩印认为,本案凶手形成倒错性欲的原因也是如此。在长期赋闲没有工作的情形下,观看暴力淫秽的色情杂志和影碟,成为他打发时间的方式,并渐渐沉溺于此。在条件和时机适合的情况下,韩印相信凶手一定会更愿意像他的两位前辈那样,对被害人用尽残忍的手段,并在她们痛苦和死亡之时,通过自慰达到高潮。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看出:现实生活状况不佳或者境遇转变引发的高度焦虑,与一直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泄的变态性欲,是促使凶手犯罪的主要根源。而“酒精”放大了他的欲望,增强了他的胆魄,更是大大削弱了他的自控能力,最终导致了他的首起作案。随后的人生中,毁灭一切美好的无法企及的事物,成为他释放压力的方法,并成为习惯。
同样,可能和他的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