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事务所-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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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仍是正常人且聪明人的思绪打开方式,有救命之恩在前,又有相赠如斯灵药的利益攻势在后,若是没有目的才是见鬼了呢!
反正步惊云笃定眼前的少年肯定对自己有觊觎,就是不知道到底看中了自己什么,人还是心,身体还是性命?!
靠!
凌云心里那叫一个郁闷,所有的酷都被你一个人给装了,害得我只能充当话唠:“没什么目的,只是想让你欠我一人情而已。”
“我已经欠你一个人情了。”步惊云再次开口,口气中仍旧充满疑窦。
凌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淡然说道:“那就让这个人情变得更大一点。”
步惊云不再说话,默默的收起血菩提,转身向山下走去。
望着步惊云渐渐远去的背影,凌云在心中暗暗发誓,以后如非必要,自己保证绝对不再和这货打交道,和他交流,简直太tmd憋挺了。
殊不知步惊云看似漠然的离去,心下同样在不住嘀咕,看来这小子对自己觊觎非小,甚至已经不是单纯的身家性命、忠心投效了,若是这两项,这两番人情便可令自己再无拒绝的理由,可是……
不说步惊云胡思乱想,单说目送其离开的凌云,突然不知道现在自己应该去哪呢?
其实自己刚才离开凌云窟也没想好要去哪里寻觅机缘,无巧不巧地碰到了步惊云,现在此间事了,自然得继续上路,怎么也不会再有一个落难的风啊云啊等自己拯救,一念及此,凌云嘴角忽然挂起一丝玩味的笑容,风云不来找自己,自己可以去找风云啊,现在想想,貌似之前聂风的提议就很不错,去天下会转转没准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聂风被紧急召回,若是没有自己插手的话,步惊云亦将被困凌云窟。那么按照剧情的走势,岂不是说剑圣已经向雄霸发出挑战了?
几天之后,雄霸与剑圣就要将在天下会三分校场一决雌雄。
届时剑圣的最强杀招“灭天绝地剑廿三”的恐怖威能,亦将正式展现在世人眼前。
在这位绝代剑者的生命尽头,绘上了浓墨重彩的一个句号!
可以说整个风云第一部的故事里,“灭天绝地剑廿三”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即便到了第二部中,也丝毫没有掉价。甚至去到在年龄与实力彻底混乱、彻底暴走的第三部里也同样排得上号。貌似风云三里最强的剑法不再是“灭天绝地剑廿三”,而变成了升级版的“六灭剑廿三”。
如今的凌云貌似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剑者,如果不知道此事倒也罢了,既然已经知道了,若是错过亲眼目睹这一战的机会,肯定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不过自己刚刚踢伤了独孤鸣,和剑圣之间的关系可就不友好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凌云暗暗打定主意,就算观战也必须要提前找一个绝对安全的观战地点才行,现在就去天下会踩好点,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再说了,貌似雄霸那家伙肯定派人满世界搜查自己的行踪,按照“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至理名言,在天下会呆一段时间才是正理。
想到这里,凌云逗着自己肩膀上蹲着的火猴说道:“火儿,我现在要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带上你会很不方便。你就先在这乐山上玩耍一段时间吧,等我忙完正事之后,再回来找你。”
凌云并不为火儿的安危担心,只要离开自己,以自己为目标的敌对势力大抵不会对一只猴子动杀,至于火儿的天敌……别闹了,吃了血菩提的火儿,自身实力暴增到一个连狮虎都能生裂的地步,所谓的天敌碰到它那就是自身运道欠佳,只有一命呜呼的份!
天下会位于天山之巅,山势陡峭,除了一条上山的大道之外,想从其他的地方上山,不说是难如登天也差不多。
当然,上述的限制只是相对普通人而言。
武者本就不是普通人,修为臻至先天初期巅峰的强者,相比于普通人更是宛如陆地神仙一般的存在,与天山绝岭一样的高不可攀。
两者同样的高不可攀,那么凌云跨越天山绝险自然便是如履平地。一路自天山后山而上,一刻钟的功夫不到,便已经登上山顶,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了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天下会。
不要质疑天山为什么要会距离乐山这么近,风云的地图就是如此,不可以用现实作为参照物。就好像凌云从天下会后山潜入,首先映入眼帘的并不是想象中守卫森严的高台楼阁,而是一个风景秀丽,宛如长白天池以上的山顶湖,这你找谁说理去?
此湖名为天湖,乃是雄霸亲自命名,也不知这货是不是但凡有什么的东西,都喜欢和一个天字沾边。不过湖边景色倒是十分不错,碧波荡漾于绝岭之上,委实是别有一番韵味,在天湖中央位置,建有一木质小楼,显得分外雅致。
此际身处湖光山色之间,不禁让凌云生出一种心旷神怡之感,游目四顾之间,却忽在另一侧的湖边,见到一人正坐在一张石桌旁饮茶,从凌云的角度,只能看到起背影,却觉熟悉非常。
再见那人一头随风飘逸的长发,尽显说不出道不尽的潇洒从容,配合一身黑色的长袍,不是聂风又是何人?!(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百六十六章 你不在聂风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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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算来,凌云在天下会只认识三个半人。聂风、步惊云、秦霜算是全中三个,雄霸虽与凌云有过接触,还曾生死相搏,但雄霸当时始终带着斗笠,黑纱遮面,凌云并没有看清他的相貌,勉强只能算是半面之缘。
不料自己初入天下会,便能见到仅有认识的三个半人中一个,而且还是其中貌似和自己最为熟络的一个,凌云不禁感觉与这聂风颇为有缘。身形一闪,已经化作一阵清风向聂风所在的方向掠去,意欲打个招呼先。
聂风为人善良,更了然自己释出的善意,相信纵使发现自己也不会向雄霸告密。
而且凌云也打算趁此机会再进一步刷一下对方的好感度,把雄霸在传授他的风神腿中预留的破绽指出,卖聂风一个大人情的同时,在顺势挑拨一下聂风与雄霸之间的情谊。
毕竟在此方世界里,风云才是真正的气运之子,提前释出善意、拉好关系、令对方欠下自己大大的人情,对自己的任务必然有利多多,尤其是送出这份人情,并不需要凌云当真付出什么,如此利人利己的买卖,当真是每天做个十宗八宗也不嫌多的,凌云向来乐此不疲。
“聂风,一共也没几天不见,你的雅兴竟是越来越高了。”说话间,凌云已经在距离聂风丈许出停下身形,半调侃的说道:“此际正值剑圣留下无双剑挑战雄霸之时,如今的天下会可谓风声鹤唳,你这家伙身为神风堂主,竟然还有心情在这里独自品茶,还真是难得。更可恶的是,见朋友来了也不请我一起分享香茗,天下一大罪也。”说话间,已经毫不客气的身手去抓桌上的茶壶。
听凌云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聂风却依旧默然不语,直到凌云身手去抓茶壶,这才豁然起身,一招风中劲草直击向凌云手腕。
凌云看出聂风这一脚看似凶猛,实则并没有用上多少力道,脚下运起捕风捉影的身法,轻描淡写的让开聂风一脚,顺势将桌上的茶壶抄在手中,嘴对嘴的灌了一口,同时听声辩位,随手挡下聂风依旧如同闹着玩一般无力的暴雨狂风。
直到将壶中香茶一口喝下去近半,这才感觉彻底解渴,转回头来,刚想批评聂风腿法退步严重,却在看清对方相貌是大吃了一惊,当即失声叫道:“聂风,你这是肿么了?一天不见,你咋还变性了呢!?”
却见眼前之聂风,虽然发型、衣着如故,但身材相貌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在他身上发生的变化,用翻天覆地都不足以形容。却见他……哦不,应该说是她!
此刻的聂风,已经彻底从一个大帅哥,变成了一个大美女,而且还是相貌极为俊美的那种,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就从骨子里透出一股灵气,身材更是……嘿嘿,怎么说呢,就算披上聂风的同款长袍,也掩饰不住她魔鬼般的身材。
见到凌云目瞪口呆的模样,少女“聂风”顿时被逗得“噗嗤”一笑,上下打量凌云两眼道:“听你的意思,难道你是聂风的朋友,莫非你就是那个断浪么?”不等凌云说话,有马上摇头道:“不可能,风曾经说过,断浪只比他小两三岁而已,绝不会是你这般的小鬼头。”
听这少女这么说,凌云要是再不知道她并非聂风本人,未免也太白痴了一点,不由长长舒了一口气。脑中灵光一闪,立时便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幽若:雄霸之女,爱慕聂风,但因雄霸原因终究不能得偿所愿,只得在湖心小筑中郁郁度日,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splay,各种模仿聂风。
想到幽若最后的可怜下场,凌云不禁再次感叹风云世界命运扭曲。红颜薄命、英雄气短、好人没有好报,坏人同样没有好报。大劫连连,灾祸不断,简直可以说是靠着风、云、无名几个支柱,抵挡着世界末日的不断来袭。
微微摇头,抛开乱七八糟的想法,凌云再次开口道:“我当然不是断浪。小弟凌云,与聂风才认识不到两天的,算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吧。不过说起来,你模仿聂风还真是颇有几分神似,只不过你在风神腿的造诣上比聂风相差太远了。”
听到凌云这话,幽若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感觉心里甜甜的。这少年的话虽然是在贬低自己,但这不更证明了聂风的优秀吗?听到有人说聂风优秀,却要比夸她自己还要更让人开心。忽然,悠然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忽然一凝,冷声问道:“我刚刚看到你似乎用过风神腿的身法,你是怎么会使风神腿的?你和聂风是什么关系?”
我靠,这是什么打开方式,貌似这个幽若,除了对聂风的感情近乎花痴之外,怎么感觉还有点天然呆呢?莫非是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直接降为负数这句话已经作用在她的身上了。听着话的意思,怎么好像我跟聂风有点什么什么跟什么呢?
放下茶壶,早有准备的凌云傲然说道:“同样的问题,不但你问过,聂风也问过,还有此间真主雄霸同样问过。他们两个都没能在我这里得到答案,你认为我会告诉你吗?”
幽若闻言先是一喜,自然是欢喜这个漂亮男孩跟聂风没什么深厚情谊,旋即便是一惊,下意识的后退两步,警惕的开口说道:“如此说来,你非但不是聂风的朋友,反而是他的敌人,更是我们天下会的敌人了?”
“哪有,我不是才说和聂风不打不相识么?”凌云的回答,整好以暇:“我和他打了一夜,最后彼此生出了惺惺相惜之感,不过第二天早上,也就是今天一早,他就被雄霸紧急调回天下会了。否则,再打上两天的话,我们两个的实力都能得到一个明显的提升。”
“这么厉害?”幽若闻言不禁心生向往,连忙追问道:“如此说来,你的风神腿修为岂不是不在聂风之下喽?”
不在聂风之下!
尼玛……你知不知道,这是多么让人惊悚的一个评价!(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百六十七章 坑爹少女欢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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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云世界有三大无上神功,威力之强,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这三套神功并非是摩诃无量、万剑归宗与剑廿三,甚至非指任何之一。而是无名的“一成功力”、步惊云“连消带打”以及聂风的“不在我之下”!
其中,又以聂风的“不在我之下”的威能最为恐怖。不管你的武功如何天下无敌,定位如何的高不可攀,亦或者是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只要中了此招,用不了多少时间,厄运便将接踵而至。轻则实力倒退,就此跌份,重则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英雄落幕,便当一朝。
最常见的套路就是,猖狂一时者,先中了聂风的不在我之下,然后就被步惊云连消带打,如果被打死打残算你幸运,如果你能在步惊云的手下挺过来的话……那么不好意思,无名的一成功力补刀,绝对就可以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虽然这三大神功只是来源于风云迷的善意调侃,实证……虽多,却颇有牵强附会之嫌,但此际咋闻之下,凌云还是感觉一阵汗毛倒竖,一股凉意直透心房。连忙解释道:“不不不,我当时与聂风交手,自始至终用的都是剑法,并未使用风神腿。”微微一顿,又补充道:“说到风神腿的修为,我固然不及聂风,但与雄霸一拼的自信还是有的。”
千万别怪某人说话不和逻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