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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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来拉她一把,她就该信任,就该重新记起吗?
炉子在适应自己的高温时没有抖动。隔壁的丹芙没有动静。红光的搏动没有回来。而自打1856年起,一连串抖了整整八十三天以后,保罗·D就一直没再哆嗦过。①那时,手铐和脚镣加身,他的手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不能抽烟,甚至不能正常地抓痒。此刻,他又一次哆嗦起来,不过这次是腿上。他过了一会儿才搞明白,他的双腿不是因为焦虑在颤抖,而是随着地板在抖动,并且转动和滑移的地板又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是这栋房子整个在颠簸。塞丝滑倒在地,挣扎着穿衣服。她四肢匍匐着地,像要把她的房子按在地上。这时,丹芙从起居室里冲出来,满眼恐惧,嘴唇上却挂着一丝隐约的微笑。
〃该死的!停下来!〃保罗·D一面吼着,一面跌跌撞撞地去抓扶手。〃别在这儿捣蛋!滚出去!〃一张桌子向他扑来,他抓住了桌腿。他勉强站成了一个角度,举起桌子四处乱砸一气,毁坏每一样东西,冲着尖叫的房子尖叫。〃想打架吗?来吧!妈的!没有你她已经够受的了。她受够了!〃
地震减弱为余震,但保罗·D并未停止四处乱舞桌子,直到一切都死一般寂静。他靠在墙上碗柜腾出的地方,大汗淋漓,喘着粗气。塞丝仍旧蜷缩在炉子旁,将抢救出来的两只鞋子抱在胸前。他们三个人,塞丝、丹芙和保罗·D,用同一个节拍呼吸,宛若同一个筋疲力尽的人。另一个的呼吸也同样筋疲力尽。
它走了。丹芙穿过死寂,晃到炉边。她用柴灰盖住炉火,从烤箱里抽出那锅烤饼。盛果酱的碗橱仰躺在地上,里面的东西在底格的一角挤作一团。她拿出一个罐子,然后四处去寻盘子,只在门旁边找到半个。她拿着这些东西,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
他们两个上去了。步履轻快、不慌不忙地,他们爬上了白楼梯,把她扔在下面。她撬开罐子的封口和盖子。盖子下边是布,再下边是薄薄的一层蜡。她一一揭掉,慢慢地把果酱倒在半拉盘子里。她拿起一块烤饼,揭掉黑黑的焦皮。又白又软的饼里冒出袅袅热气。
她思念哥哥们。巴格勒和霍华德现在该有二十二和二十三了。虽说在她听不见声音的那阵子①他们待她很是彬彬有礼,还把整个上铺让给她,她记得的却仍是那以前的光景:他们乐融融地团坐在白楼梯上…她夹在巴格勒或者霍华德的膝盖中间…那时他们编了好多〃杀巫婆!〃故事,想出种种确凿的方法来杀死巫婆。②她还想起贝比·萨格斯在起居室对她讲的事。奶奶白天闻起来像树皮,晚上闻起来像树叶…自打哥哥们出走以后,丹芙就不在自己原来的屋里过夜了。
现在她的妈妈正和那个男人一起待在楼上,就是他,赶跑了她唯一的伙伴。丹芙将一小块面包蘸进果酱。慢吞吞地,有条不紊地,凄苦不堪地,她吃掉了它。
并不很急,但也不浪费一点时间,塞丝和保罗·D爬着白楼梯。能够如此幸运地找到她的房子和当中的她,而且肯定要同她云雨一番,保罗·D彻底昏了头,把记忆中最近的二十五年丢个精光。前面一磴楼梯上就是那个顶替贝比·萨格斯的姑娘,那个他们夜里梦想、黎明为之去操母牛、同时等待她挑选的新来的姑娘。单是亲吻她后背上的锻铁,已经晃动了整座房子,已经逼着他把它打了个稀巴烂。现在他还要做得更多呢。
她把他领到楼梯的上面,那儿的光线从天空直射进来,因为二楼的窗户不是开在墙上,而是装在倾斜的屋顶上。楼上一共有两个房间,她带他进了其中一间,心下希望他不会介意她还没准备好…虽然她还能唤起欲望,却已经忘了欲望是如何作用的:挥之不去,手中的紧迫与无力;意乱情迷之下,跳进眼帘的只有可以躺下的地方,而其余的一切…门把手、皮带、挂钩、蜷在屋角的悲伤,以及时光的流逝…不过是干扰。
在他们把衣服脱光之前那事就都完了。胴体半裸,气喘吁吁,他们并排躺着,相互怨恨,也怨恨上面的天光。他对她的魂牵梦萦已是太久太久以前的事了,而她压根就被剥夺了梦想的权利。现在他们很难过,而且实在羞于彼此交谈。
塞丝仰卧着,头从他那边扭开。保罗·D从眼角瞥见她的乳房在一起一伏,觉得不舒服。那两个松弛的、又扁又圆的东西他绝对不需要,尽管在楼下他那样捧着它们,仿佛它们是他最珍贵的部分。还有他在厨房里好像淘金者扒拉矿砂那样探查的锻铁迷宫,实际上是一堆令人作呕的伤疤。不像她说的,是棵什么树。也许形状相似,不过可不像他认识的任何一棵树,因为树都是友好的,你能信赖,也能靠近它们,愿意的话还可以跟它们说话,多年前,在〃甜蜜之家〃的田里吃午饭时,他就经常这样做。可能的话,他就总在同一个地方;挑选地方是很困难的,因为〃甜蜜之家〃里漂亮的树比周围任何农庄都要多。他管自己挑的那棵叫〃兄弟〃,坐在它下面,有时是自个儿,有时是和黑尔或其他保罗们,但更多的时候是和那时还很温顺、仍旧说英语的西克索一道。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他在夜里烤土豆做试验,试着算准恰好什么时刻把滚烫、冒烟的石头放进坑里,搁上土豆,再用小树枝全都盖严实;这样,当他们拴好牲口、离开田地,来到〃兄弟〃那儿歇晌吃饭的时候,土豆就会烧得恰到好处。有时他三更半夜爬起来,大老远地一路走到那里,借着星光开始挖坑;要么他就不把石头烧得那么热,一吃完饭便将第二天的土豆搁上去。他从来都算不准,但他们一样吃掉那些火候不够的、烤过火的、干干巴巴的和生涩的土豆,大笑着,一边吐出来,一边给他提修改意见。
时间从来不按西克索设想的那样走,因此他当然不可能算准。有一次,他掐算好了时间走三十英里路去看一个女人,行程精确到一分一秒。他在一个星期六等月亮升到固定位置就动身了,星期天赶到教堂前面她的小屋,只有道声早安的时间,然后他必须开始再往回走,才能赶上星期一田里的早点名。他走了十七个小时,坐了一个小时,掉转身来再走十七个小时。黑尔和保罗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在加纳先生面前为他的瞌睡打马虎眼。那天他们没吃成土豆,也没吃成甘薯。开饭的时候,西克索懒在〃兄弟〃旁边,藏起火红的舌头,靛青的脸上毫无表情,一直睡得像具死尸。瞧,那才是个男人,那才是棵树呐。躺在床上的他自己,还有身边的那棵〃树〃,算个啥。
保罗·D透过脚上方的天窗望着外边,又叠起双手,枕到脑后。胳膊肘掠过塞丝的肩膀,布料擦着她的皮肤,把她吓了一跳。她都忘了,他还没脱下衬衫呢。狗,她心道,然后才想起是自己没给他脱衬衫的时间,也没给自己脱衬裙的时间。不过,要知道,在门廊上遇见他之前她可就开始宽衣解带了,鞋袜在手里拎着,而且一直就没再穿上;然后他盯着她湿漉漉的光脚看,还请求和她做伴;她起身做饭时,他又进一步地给她脱衣服;考虑到他们见面不久就这么快地开始脱,你会认为,到现在他们总该脱光了吧。但是也许一个男人不过是个男人,贝比·萨格斯就总这样说。他们鼓励你把你的一部分重量放到他们手中,正当你感到那有多么轻松、可爱的时候,他们便来研究你的伤疤和苦难,而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像他刚才那样干了:赶走她的孩子,砸烂整座房子。
她得从床上起来了,好下楼去把所有东西都拼拢到一起。他让她离开这所房子,就好像一所房子是小事一桩…一件罩衫,或者一个针线笸箩,你什么时候都可以丢开或是送人。可她呢,她除了这个还从未拥有过一所房子;她离开土地面,就是为了住进这样的家;她每天都得往加纳太太的厨房里带一把婆罗门参,才能开始在里面干活,才能感觉到它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的,因为她想热爱自己的工作;为把丑恶剔除,唯有这样摘一些美丽的花草随身带着,她才能觉得〃甜蜜之家〃是个家。如果哪天她忘了,那么不是黄油没送到,就是桶里的卤水把她的胳膊烫出了泡。
至少看起来如此。桌上有几朵黄花,把儿上缠着桃金娘的烙铁支开屋门,让轻风抚慰着她,这样,当加纳太太和她坐下来拔猪毛或者制墨水时,她会感觉良好。良好。不害怕远处的男人们。那五个人都睡在她附近的地方,但晚上从不进来。他们遇见她时只是捏一下他们的破帽子,盯着她。如果她到田里给他们送饭,送去用干净的布包着的火腿和面包,他们也从不打她手里接过去。他们站远一点,等着她将包袱放到地上(树底下)然后离开。他们要么是不想从她手里接东西,要么就是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的吃相。有两三回她磨蹭了一会儿,藏在忍冬树后面偷看他们。没有她他们是多么不同啊,他们怎样地大笑、打闹、撒尿和唱歌呀。所有人都是,只有西克索除外,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当然,黑尔是最好的。贝比·萨格斯的第八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他在县里四处揽活儿干,就是为了把她从那里赎出来。可是他也一样,说到底,不过是个男人而已。
〃一个男人不过是个男人,〃贝比·萨格斯说道,〃可是一个儿子?嗯,那才是个人物。〃
这话说得通,有很多理由,因为在贝比的一生里,还有在塞丝自己的生活中,男男女女都像棋子一样任人摆布。所有贝比·萨格斯认识的人,更不用提爱过的了,只要没有跑掉或吊死,就得被租用,被出借,被购入,被送还,被储存,被抵押,被赢被偷被掠夺。所以贝比的八个孩子有六个父亲。她惊愕地发现人们并不因为棋子中包括她的孩子而停止下这盘棋,这便是她所说的生活的龌龊。黑尔是她能留得最久的。二十年。一辈子。毫无疑问,是给她的补偿,因为当她听说她的两个还都未换牙的女儿被卖掉、带走的时候,她连再见都没能说上一声。是补偿,因为她跟一个工头同居了四个月,作为交换,她能把第三个孩子,一个儿子,留在身边…谁想到来年春天他被拿去换了木材,而那个不守信用的家伙又弄大了她的肚子。那个孩子她不能爱,而其余的她根本不去爱。〃上帝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她说。而且他带走了一个一个又一个,最后给了她黑尔,而黑尔给了她那时已一文不值的自由。
塞丝三生有幸与那个〃人物〃儿子度过了整整六年的婚姻生活,还跟他生了她的每一个孩子。她满不在乎地觉得福气是理所当然而又靠得住的,好像〃甜蜜之家〃果真是个甜蜜之家似的。好像用把上缠着桃金娘的烙铁支住白女人厨房的门,厨房就属于她了。好像嘴里的薄荷枝改变了呼吸的味道,也就改变了嘴本身的气味。世上没有更蠢的傻瓜了。
塞丝本想翻个身趴着,临了又改变了主意。她不想再引起保罗·D的注意,所以只把双脚叠了起来。
但保罗·D注意到了这个动作,还有她呼吸的变化。他觉得有责任再试一遍,这回慢一点,然而欲望消失了。实际上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不想要她。二十五年咔嚓一下!西克索才干得出那种事…就像那回,他安排了同〃三十英里女子〃帕特茜的会面。他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和两次三十四英里路①来回,去说服她朝他这边走三分之一的路程,到一个他知道的地方。那是一座被遗弃的石头建筑,很久以前红种人认为这块土地属于他们时使用过它。西克索在他的一次夜半溜号中间发现了它,并请求它允许他进入。在里面,他与红种人的精灵灵犀相通,向它请示能否把他的女人带来。它说可以。西克索就费了牛劲指导她怎么到那儿,究竟什么时刻出发,如何分辨他表示迎接和警告的口哨声。由于谁都不许跑出去干自己的事,再加上〃三十英里女子〃已经十四岁并且许配了人,所以危险可是真格的。他到的时候,她还没到。他吹了口哨,却没有得到回应。他走进红种人遗弃的旧屋。她不在那儿。他回到相会的地点。她不在那儿。他又等了一会儿。她还是没来。他越来越毛骨悚然,就沿着大路朝她该来的方向走下去。走了有三四英里路,他停下脚步。再走下去没有什么希望,于是他站在风中向天求助。他仔细地捕捉着信号,听到了一声呜咽。他转向它,等了一会儿,又听见了。他不再警惕了,大叫她的名字。她回答的声音在他听来仿佛生命…而非死亡。〃别动!〃他嚷道。〃使劲喘气,我能找着你。〃他找到了。她以为自己已经到了那个相会的地点,正在为他的失信而哭泣呢。这时候再去红种人的房子里幽会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