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的金牌宠妃 作者:蜡米兔(潇湘vip2012-08-12完结)-第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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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枭到底是哥哥,没有因为龙胤麒的打击,而失去信心。在仔细观察了凤凰后,凤枭也叫了起来,“妹妹的鼻子像我!都是高鼻子!”
有了凤枭这么一喊,龙胤麟也叫嚷了,“妹妹的嘴巴和眉毛都像我!你们和妹妹只有一样相似的,只有我和妹妹有两个相似的!”
说完,龙胤麟得意地抱着双臂,看着刚才还在炫耀的大哥和二哥,仿佛在说,怎么,你们这下输了吧!
三个娃儿为了凤凰的长相像谁而嚷嚷起来,凤苍却对他们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再一看,凤七七已经面带微笑睡了过去,生产实在是太累,她困得不行,这会儿靠在凤苍怀里,闭上眼睛休息。
看到凤七七睡了,三兄弟学着凤苍一样,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们先出去吧!等娘亲好了,我们再来!”凤枭是大哥,对两个弟弟“发号施令”。若是平时,龙胤麒和龙胤麟一定会齐声反驳,可这次哥仨难得找到了共同点,都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生怕吵醒了凤七七。
看到三个小身影的离开,在看到怀中这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儿,凤苍微笑着,在凤七七的额头上落下一吻。“谢谢你,我爱你——”
谢谢你给我一个温暖的家,谢谢你给我生下四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谢谢你陪在我身边,爱我,鼓励我,支持我,谢谢……你的一切!
十五年后,北周国皇宫,因为摄政王一家的到来,而热闹非凡。
“天啦!他好帅!”宫女们三五成群,打量着远处走来的紫衣男子。这男子不过十**岁,却一身仙气,修长的浓墨没入发中,一双冷清的紫眸,将自己的世界与人隔离开来,外加一身紫色华服,和一张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让围观的宫女惊呼连连。
若不是因为这里是皇家御花园,众人会以为是到了仙界,遇到了仙人。
“他是龙胤麒还是龙胤麟啊?听说他们是双胞胎,分辨不出来呢!”
“应该是三少,龙胤麟吧!外面都说三少是个神仙似的人儿,不食人间烟火,而且有一双魅惑人间的紫眸,肯定是三少!再说,二少已经定亲,晋爱婉是镇国公主亲自为二少选的新娘,两人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身边没有女子,肯定是三少!”
“哇——三少简直是太英俊了,太子殿下都没有三少帅呢!”
一群花痴……难道你们不知道,本少从小药水泡大,听力很好,你们这样大肆宣扬本少的美貌,以为本少听不见?龙胤麟心里想着,面儿上表情依旧。
他才不要像大哥和二哥一样,被一个女人捆绑着,从此老婆孩子热炕头,一辈子就这样完了。他要追求自由,才不要劳什子爱情。卿卿我我,你侬我侬有什么意思?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弄点儿毒药来整人,他还没玩儿够呢!
再说,像大嫂和二嫂这样的女子,是极其难得的。看大哥二哥和他们的相处,就仿佛看到了凤苍和凤七七一样。别的女人,都只看到了他的容貌和高贵的身世,若他是个一贫如洗的穷小子,指不定这些女人会变成一张怎样的脸呢!
觉得闷,龙胤麟到御花园里来逛逛,没想到因为这张脸,无论走哪儿,他都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若不是小舅寿辰,他可不愿意到这女人堆里来。
正想着离开,龙胤麟忽然听到一阵歌声。
少年雄心总比天高
壮志豪情不畏风暴
春华秋实不老
岁月一笔都勾销
只留琴声空飘渺
秋月悬天共枫叶摇
夏日以朝暮分昏晓
年华几许磨消
究竟谁人能明了
不曾轻狂人枉年少
繁华红尘中任我逍遥
举杯望月醉看美人笑
今晚有君为伴
夜色几多娇
同高唱一曲歌谣
听着歌词,龙胤麟嘴角上钩,这笑容,和凤苍一模一样。他似乎发现了有趣的事情,便顺着歌声寻了过去。
只见,一处桃花开得艳丽。桃花林里,居然有一个秋千。一个纤细的身影坐在那儿晃着,这歌声,就是从那女子嘴里传来。
在龙胤麟靠近的时候,完颜晨曦就看到了这人。不用猜,只是看长相,她就知道这美少年是凤苍伯伯的儿子龙胤麟。
世人都说凤苍和凤七七的儿女出众,在见到龙胤麟的那一刻,完颜晨曦眼里多出一抹惊艳来。
许久不见,这少年居然变化这么大。
冷清孤傲,那双桀骜不驯的紫眸,此刻透露着一丝探究。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拥有两世经历,完颜晨曦肯定会被龙胤麟迷惑,可她好歹是穿越人士,这美少年美则美,可她的心理年龄比他成熟多了。
完颜晨曦没有因为龙胤麟的出现而停下,她依旧晃荡着秋千,嘴里哼着这首《逍遥游》。穿越到这里,有一个疼爱她的爹娘,还有皇家公主的身份,完颜晨曦很知足,这样的米虫生活是她前世最为向往的。
前世忙忙碌碌,为了成为优秀的职业经纪人,她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如今重生,可不会和以前一样了,她要享受现在,做一个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的懒虫。
见那女子并没有过多注意自己,龙胤麟来了兴趣。从小到大,不管走哪儿,他都会看到花痴。如今竟然出现一个不被他外表迷惑的少女,这对龙胤麟来说,就想出现了一个好玩儿的玩具一样,让他有了兴趣。
不过,谪仙就要有谪仙的样子,即便这样子是来迷惑世人的,他也不介意在陌生人面前伪装自己。
没有打扰完颜晨曦唱歌,他坐在一旁,聆听她的歌声。
龙胤麟的表现,换做寻常女子,定是会羞红脸。可完颜晨曦是什么人,她前世的岁数加现在的岁数,都是龙胤麟年龄的两倍还多,更何况她和龙胤麟有些“恩怨”,她才不会被这样的小伎俩打动。
两人一个哼歌,一个听,配着层层叠叠的桃花,到也是一副美好的画面。直到,一行人远远走来,歌声才停止。
“父亲,母亲!”见到凤苍和凤七七,龙胤麟一改刚才的冷清,笑着走了过去。岂不知他这一笑,倾国倾城,即便完颜晨曦想控制自己的小心脏,也忍不住被他的绝代风华小小打动了一下。
“父皇,母后!”完颜晨曦离开秋千,向完颜康和苏眉行礼。
“咿,曦儿,你刚才和麟儿在一起啊?!”看到女儿这样,完颜康有些惊讶,“我还以为你们这对冤家见面又会打架呢!”
曦儿?听到这个称呼,龙胤麟心中警铃大作,再看她的模样,依稀和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小女娃重叠了起来。“是你?你是完颜晨曦?你是小魔女?”
龙胤麟指着完颜晨曦,指尖微微颤抖。在确定她的身份后,龙胤麟脑子里那些不快乐的回忆涌上心头。眼前这个鹅黄色罗裙,笑容甜美的少女,会是那个放火烧了自己炼丹房的小魔女?龙胤麟完全不敢想象。
“龙胤麟,你不是现在才认出我来吧!猪头就是猪头啊,智商永远都跟不上人类!”看着龙胤麟和之前完全相反的形象,完颜晨曦无奈地耸了耸肩膀,小手挽在凤七七的肩膀上,“真不知道,凤苍干爹俊逸脱俗,七七干娘聪明过人,怎么生出你这样的笨蛋了!”
“完颜晨曦!”
一对欢喜冤家自此诞生。
(正文完结,全文剧终。)
……福尔番外……
我是南凤皇宫里一个微不足道,最不起眼的奴才,十一岁入宫,到现在,我已经在这个皇宫里活了一甲子,也就是六十年。
我这么说,你们应该知道我的年纪了,我已经七十一岁了。在这宫里的奴才中,没人比我年纪更大。当初和我一起入宫的人,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唯独留下我,还活在这个世上,享受着日出日落,潮起潮落,还和这个王朝一起,继续活着。
宫里人见到我,都会尊敬地称一声福公公,即便皇帝身边的太监总管,见到我也要礼让三分。我从他们眼里,看到了尊敬和丝丝害怕,先皇说,这是我应得的,所以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一切。
我喜欢晒太阳,每天都会到院子里,坐在摇椅上,享受着阳光的温暖。只有看到太阳从东方升起,我才能确定我又活过了一天。
先皇退位,我原本想跟着先皇,可先皇说我年迈,让我留在宫里养老。我知道先皇是为我好,陪在先皇身边那么多年,我很能从先皇的语言神态中,分辨出他话语中的真假。
不过,即便知道先皇是真心为我好,我还是心中难过。因为,我老了,不能再伺候先皇了。看着他和凤凰小主离开,我忽然觉得心中空落落,那个我陪伴多年的小皇子长大成人,以后再也用不着我了。
好在,新皇对我很好,每次见我,从不让我下跪,反而一口一个福公公,让我有些承受不起。
每当,看到新皇的时候,我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新皇那双紫莹莹的眼睛,让我想到了过去的种种,很多很多。
说起来,新皇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当,先皇带着这孩子入宫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先皇的决定。在先皇的一生中,他只爱过三个女人。
第一个,自然是敬德皇后,她是先皇的生母,名叫苗楚云,是一个貌美温柔,又可怜的女人。
第二个,是北方的那个女子。我不过是个奴才,不能妄自揣度先皇的内心,可我却知道,先皇这一辈子,甚至到死,心里都会装着那个叫凤七七的女子。只可惜,这世上并不是努力就有回报,也并非我爱你,你就会爱我。先皇继承了敬德皇后的痴情,最后为那女子,守了那么多年。
直到……第三个女人的出现。
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我已经古来稀,除了顶着福公公这个名头,再也没有别的特点,可是他们忘了,在这样一个冷漠无情的宫里,我能活过一甲子,足以说明了我的能耐。
比如,我了解主子的喜好,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再比如,我有强大的记忆力,能清楚地记得很多事情,很多画面。
就像,我现在回想起当初,初见那位主子的时候,那副画面,就会立刻跃入我脑子里,怎么都挥洒不去。
先皇不好女色,这是南凤国众所周知的事情。大家都羡慕并嫉妒这古筠瑶。她是先皇身边唯一的女子,先皇为她废除了延续百年的后宫制,表明六宫无妃,身边只有这一位女子。
世人都说,先皇是个痴情的男子,可大家又不明白,既然先皇痴念古筠瑶,为何不给她后位,而是只让她以妃的身份伴随。
对这件事情,民间曾经有多重讨论。大家最后一致认为,先皇如此,是不愿意毁了他和古筠瑶之间的感情,若为后,则没了爱情的情分,帝后自古都是利益捆绑,感情自然生疏。先皇不愿意亏了心爱的女人,所以始终不让她坐上那个俯视众生的位置。
关于这点,在我转述给先皇的时候,先皇没说话,表情如一。只是我知道,先皇心里,是把那个位置,留给了心中一个渴望有不可及的梦想。在先皇心里,只有那女子才有资格坐在这位置上,那女子,是先皇心中永远的痛。
说到那女子,就不得不说大陆上最传奇的两个人物——莲公子和光华公子。
这二人,一个医术高明,一个财富天下,可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两人实为一人,就是我刚才说的女子——凤七七。
她是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人,普天之下,没有比她更尊贵,更美的女人了。
可是,美貌和尊贵,并没有让这个女子骄傲,相反,她和蔼可亲,待人亲切,让人见了就会生出亲近之心,却丝毫不敢亵渎她的美。
先皇心里最重要的女人,就是她。从先皇二十岁遇见她,到之后的二十年里,她一直是先皇胸口的朱砂痣,不能触碰,一碰就疼。
我曾经希望先皇能为了美人勇敢一战,向那个骄傲的男人下战书,先皇也这样想过。可是,在看到那女子温柔依偎在那男人身边,是他从来没见过的笑容时,先皇就知道自己晚了。
先皇在一次醉酒中,对我说,“一步错,步步错”。看着先皇那般模样,我心里疼他。他是我见过,最为坦荡的大丈夫,丝毫不掩盖对凤七七的爱意,并告诉凤苍,若他对不住她,自己一定会将她抢来,好好呵护。
只是,凤苍并没有给先皇这样一个机会。他们恩恩爱爱,生儿育女。而先皇只能在每次那女子生产的时候守候在外,在听到她母子平安的时候离开。
很多时候,我会为先皇打抱不平。自从敬德皇后离世,先皇被送到西岐国作为质子,我就一直陪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