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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四大名捕破神枪2惨绿-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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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界本就很高。
就只看手段若何?
运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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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多劫女子 
一、货物、禽兽和她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
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
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
……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
走!
——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二、本来是风景
这儿风光绝美!
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
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
虎山势若虎。
摩天岭擎天而立。
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
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
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
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
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
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
陡停。
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甚至没有喘息。
——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
静,止。
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
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向身下的他:
“——怎么了!?”
没有回答。
静。
止。
陡地一声大喝:“出来!”
人倒没马上出来。
出来的是七支枪。
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
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
看到了这出手枪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
她知道来者是谁。
——“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
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
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
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
——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
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
好红。
红得像花。
像血。
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
她已无力闪躲。
她也拒绝再逃。
她不避。
她在等。
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
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
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
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
“惨红”。
红是喜庆的颜色。
红色夺目。
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
——为何叫“惨红”?
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
三、终于走上了一条绝路
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
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
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
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
——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
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那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
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
爹爹变得凶暴,烦躁。
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
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
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逞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之乐了。
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
那气氛。
那感觉。
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
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
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情重——可是,他的人也变了。
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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