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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镇墓兽-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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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两个闯入自然博物馆的小学生,秦北洋牵着九色战战兢兢地走过,一路瞻仰数万年乃至数百万年前的巨兽,无限敬畏。

    有的骨骸呈现猛虎的体型,有的长着硕大的象牙,还有的脖子高耸入云,甚至盘踞在地面上的长龙骨骼,有的甚至长有翅膀,这就是西方世界里的龙?dragon。

    秦北洋走到腿肚子酸痛,直至最后一尊巨兽的骨骸,在同一根脊椎骨之上,竟然长着七个颈椎骨,七个头颅骨,总共十个犄角。

    这不是十角七头吗?

    原来《启示录》里的怪物真的存在,安禄山的镇墓兽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根据神兽的真身原型所制作。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它们是已经灭亡的“史前巨兽”;但从人类文明的角度,他们就是“上古神兽”。

    站在“神兽博物馆”的深处,秦北洋闭上眼睛,像小时候那样,脑海凭空勾勒出无数线条,这次不再是机械图纸,而是几千到几万年前的画卷——

    人类的蒙昧时代,神话刚刚萌芽,人与神兽共处的世界。但人类(严格来说是智人)只是一小撮双足直立行走的动物,没有獠牙利齿,没有庞大身躯。在疾病、野兽、饥饿、灾难面前,人类是朝不保夕的弱者,随时可能灭绝,就像无数已经灭绝的灵长目直立人同类。

    那个年代,地球上真正的统治者是神兽。它们有各种强大的力量,在草原在沙漠在大海上纵横驰骋,飞越关山万里。神兽与天同寿,与地同春,按照大自然的生存法则繁衍生息。人类在神兽面前如同虫子般渺小,只能顶礼膜拜,并将它们想象为人类文明最古老的“神”。

    神兽就是“神”,反之亦然。

    先是神话,然后是宗教,再到文学和艺术,人类一点点发现了“神”,也一点点遗忘了“神”。

    几千年后,当人类统治了世界,神兽却在地面上灭绝,成为泥沼里的骸骨,博物馆里的化石,孩子们的神话书里的英雄。

    神兽中的幸存者,躲藏在地底深处千年,比如维京英灵殿下的地狱犬嘉尔姆、巨狼芬里尔……

    还有,小镇墓兽九色。

    神兽的共同特点是有现代动物不具备的特殊智力,寿命极其漫长,新陈代谢缓慢,甚至可以千年不进食不饮水。它们还能与极其危险的物质共存,比如带有放射性危害的灵石,重金属剧毒化学品等等。

    秦北洋蹲下抚摸幼麒麟镇墓兽的鹿角,想象藏在它体内的那头幼年动物,至少已活过一千二百年,不知等到它长大成熟,会是怎样的形象与大小?就像这座“神兽博物馆”里的骨骸们一样惊人吗?

    脑中的画卷越发清晰——从蒙昧的远古渐渐回到文明初期,回到铜石并用的尼罗河畔,回到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回到克里特岛的米诺斯的迷宫,回到黄河流域用青铜装饰的殷墟宫殿,最后神兽仍然活在甲骨文的世界里……

    那是秦氏墓匠族起源之地,也是镇墓兽的起源之地。

    神兽的秘密,就是镇墓兽的秘密。

    秦北洋搂着九色,心中豁然开朗,一个千回百转的死结,从白鹿原到达摩山,从吉野古坟到巴黎,终于在北极墓穴中挥剑斩断。

    但要真正打开这些秘密,必须回到中国,回到白鹿原,回到女皇武则天的乾陵……

    继续行走——耳边响起冰棺里的奥丁大神的关照。

    “九色,你能告诉我,如何才能逃出去吗?”

    秦北洋看着它的琉璃色眼睛,却得不到任何答案。

    忽然,奥丁墓穴的尽头,“神兽博物馆”的边界,亮起一束幽暗的光。

    他发现有道窄窄的石门,越靠近那束光就越刺眼,让他不由自主地遮挡眼前——他可不想变成奥丁那样的独眼龙。

    穿过这道门,就像穿过一道光。

    秦北洋看到了一棵树。

    他确信这是一棵树,而不是一座陵墓,哪怕树干如此粗壮,直径犹如白鹿原的唐朝坟冢。他牵着九色走了不知多久,堪堪围绕树干走完一圈。到处是盘根错节的根须,也许延伸到方圆几十公里,甚至在奥丁墓室的地下。树枝在头顶数百米处徐徐展开。最底下的枝干粗壮如同房屋,向斜上方自然生长,几乎可以覆盖好几公里。不计其数的树叶,五彩缤纷的色泽,最多的是翠绿色,但也有枫叶般的红色,银杏般的金黄,冬天凋零时的枯黄,甚至咖啡色、深紫色与天蓝色,好像梵·高在梦中或精神病院所作的油画。

    至于树梢?这棵大树的顶部?秦北洋完全看不到,太高了,高到巴比伦塔似的,接着一片混沌虚空的世界。

    树冠完全覆盖了天空。

    光,从密集的树冠缝隙间坠落,如同北极黑夜的星光,耀眼夺目。

    他再次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是不是已经到了真正的冥界?或已经不在地球。

    脑中闪过“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人家桓温是慨叹岁月流逝年华老去,秦北洋则是慨叹相比这棵大树,人类的短暂与渺小呢。

    树干背面传来某种声音,就像锯齿的撕咬。秦北洋驱着九色绕过去,趴在一连串根须背后,发现星星点点的光束下,藏着一条黑色的龙。

    秦北洋忍住不叫出来,就是这条巨大的黑龙,在千钧一发的火山口,横空出世救了他和九色……

    黑龙盘踞在地下,鳞片散发有毒的恶臭——倒是让九色的双眼放光,仿佛见到一盘硕大的美食。自从在巴黎毒物森林里起死回生,这头小镇墓兽就好这口了。

    它在啃噬一条树根,犹如风水术里的龙脉,想把庞然大物的树根咬穿,就像在月宫中砍伐桂树的吴刚,每一斧子下去,树根都会自动痊愈……东西方总有相似的神话,无论黑龙的牙齿如何锐利,都无法撼动这条树根。因为树根永远生长,啃噬造成的损伤,根本赶不上愈合的速度。这是一棵不死之树。

    尼德霍格。

    秦北洋想起一个名字,李隆盛说起过——北欧神话中的黑龙,浑身散发毒液,盘踞在世界树的根部,一门心思要把它弄倒。就像给奥丁陪葬的“神兽博物馆”里的骨骸,这条黑龙是上古神兽,秘密地存活到了今日。

    小镇墓兽九色,黑龙尼德霍格,它们都是活着的神兽。

    至于这棵大树——萌生于“过去”,繁盛于“现在”,向无限的“未来”蔓延。它的树叶四季常青,枝干支撑整个宇宙。

    世界树。

 第五十二章 攀登世界树(一)

    据说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从巨人尸体上长出这株大树。世界树有三条主脉树根,一条伸向人类世界“中庭”,一条伸向“巨人国度”,一条绵延到“死人之国”,黑龙尼德霍格就在此啃噬树根。

    秦北洋与九色正在死人之国。总有一天,黑龙将咬断这条树根,导致宇宙的崩塌,诸神的黄昏。

    另外两条树根呢?

    他悄然离开,从千百万根须之中,慢慢摸出一条粗壮的树根。他沿着这条根走啊走,不知走了好几里地,终于看到一口水井。

    所谓的“命运井”,由三位女神看守,她们的名字分别叫过去、现在与未来。女神们用泉水浇灌世界树的根须,将生命赐予人类,指定每个人命中的劫数。

    秦北洋把头探入井中,大口饮用甘冽的井水,充盈自己的身体,肺里的疼痛减弱了。他心满意足地倒在地上,犹如沙漠中遇到绿洲的旅人,仰望枝繁叶茂的世界树,仿佛心脏也在变绿。

    九色帮他找到另一条树根。这条根脉通往巨人国度。他们行走了不知多久,突然见到一个巨人。小镇墓兽刚摆出战斗姿势,秦北洋就让它消停吧,那是一尊高耸入云的石像。但这尊石头什么时候会动?就像维京英灵殿里的神像,谁知道呢?石像脚下喷涌一眼泉水。

    智慧泉。

    奥丁为喝这一口泉水,穿过迷雾森林,找到守护世界树的智者弥米尔,不惜失去一只右眼,把自己吊在树上九天九夜,思考宇宙奥秘,最终发明了鲁尼文,给古日耳曼人带来文明。

    还用得着犹豫吗?秦北洋脱下衣服,整个跳入智慧泉。泉水包裹全身每寸皮肤,渗透每个毛细孔,就像母亲腹中的羊水,让他从一粒小小的受精卵细胞,分裂成一颗小螺丝,又长成一条小鱼儿,再变成一个小怪兽,最后是胎儿期的人类。

    人类……

    他像个人类的婴儿,出生在白鹿原大墓的地宫,唐朝小皇子的棺椁。他又像个孩童,走在天津的海河边,进入光绪帝的地宫,发现自己背后的胎记和使命。

    回到世界树的树干下,仰望从树叶缝隙间泄漏的星光,他做了一个决定。

    还是奥丁大神的那句话——继续行走。

    他要逃出这个世界,回到人间,安娜还等着他呢,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首先,他得爬到世界树的顶上,才能看到世界的全貌,到底出口在哪里?

    爬树!

    秦北洋摸了摸树皮,拔出背后的唐刀,试着用尽全力插入树干。尽管世界树无比坚硬,但是唐刀带着安禄山的力量,立时没入一尺多深。借着唐刀支撑,他攀上粗壮的树干。纵横交错的树皮,形成天然沟壑,足以让他把手掌插进去。癌症让他体重下降,不会给树皮造成太大压力。他一边用唐刀,一边用手掌,交替插入树干深处攀爬。除了没有绳子和钩环,倒是颇像攀岩运动员。

    当他爬上去几十米高,回头看到九色。小镇墓兽恢复大狗的姿态,脚底长出锋利的爪子,牢牢勾住树干,像只善于爬树的豹子,速度比秦北洋快多了,很快就与主人并驾齐驱。

    秦北洋和九色爬到第一根分岔的树枝,粗得就像硕大的屋顶,足够在上面睡觉和跳舞。他摸了摸胸口,喝过命运井水,洗过智慧泉水,疼痛再一次减轻。

    树干分出多如牛毛的树枝,间隔不过一两米,向着四面八方延伸。他和九色连续攀爬七八根树枝,再看头上的树冠,丝毫见不到顶呢。

    再要往上爬时,他感觉饿了。

    饥饿说明这不是阴间,也不是做梦,自己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再没力气向上走了,倒是九色跃跃欲试。秦北洋撩拨一下树叶,发觉每片叶子虽然颜色不同,却都是五芒星的形状。怪不得古时候的通灵者,都把五芒星作标志。小心地拔下一片叶子,放到嘴里慢慢咀嚼,舌尖的滋味古怪,开始有些苦,很快便有回甘,一如上等的茶叶。当他一口气撕扯好多嫩叶下来,突然被什么重重砸到脑门。

    是谁在袭击他?

    秦北洋挥舞环首唐刀,惊慌地注视头顶……又一个暗器袭来,正好砸在九色的头顶。

    苹果。

    他从树枝里摘回来,青色苹果大小,仔细看又不太一样,长得有棱有角,质地分外坚硬。他试着用牙齿去咬,竟有脆脆的坚果感觉,味道非常好!三两口就全部吃完了,并且没有果核。所以啊,世界树只此一棵,别无分店。

    这不是牛顿的苹果,而是世界树的果实,也许已结了几千年?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偷吃的也是这个吧?再一细看,更像《西游记》里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的人参果!

    不可能只有这一颗果实。依靠嫩叶和果实补充了体力,他和九色继续攀爬,经过十多根大树枝,终于在一片茂盛的树叶中间,发现上百颗沉甸甸的新鲜果实。他像花果山的猴子爬上爬下,将果实们一扫而空,大快朵颐,直到打出几个饱嗝。

    树冠遮蔽了天空,世界树下没有白天与黑夜,永远只是星光点点。尽管害怕闭上眼睛就不再醒来,但他还是决定在树上睡一觉。不必担心会掉下去,因为树枝足够宽阔,他捡来许多五芒星的树叶盖在身上,并不避讳九色灵石的力量,依旧像旧日时光,抱着小镇墓兽入眠……

    一觉醒来,太平无事,秦北洋深呼吸,就像清晨的空气,树叶间的气息清新,犹如给充满癌细胞的肺叶做了一次深度洗涤。低头往树枝下看去,不知不觉,遥遥已是万仞之高。

    他惊觉住在树上的种种好处,其实人类的祖先啊,不也是住在树上的吗?

    树枝开始剧烈摇晃,难道刮起了大风。不,摇晃的树枝从单独一个方向而来,必有异物在树枝上奔走。他和九色做好战斗准备,却见到一匹硕大的雄鹿,四蹄轻巧地踩在树枝上,仰起脖子咀嚼新发的嫩芽,又挑最嫩的果实大口吃下。

    原来在世界树的世界里,还藏着其他动物呢。

    雄鹿器宇轩昂,顶着硕大的鹿角,在树枝间奔跑如履平地,也许就是树生动物?比如树懒之类,只不过一个静若处子,一个动若脱兔。

    九色心有灵犀地长出鹿角,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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