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证词-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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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上尸体被白色的蝇蛆覆盖,头面、胸部乌黑,看起来就让人恶心反胃。
死者也是死于刀伤,单刃锐器,但是由于腐败,无法测量出准确的刀刃宽度。前期调查显示,凶手拿走了死者的外套,到现在还没有找到。
“拿外套和拿茶罐可能都是一个目的,”我说,“就是为了一点点钱。”
“不过这两个现场距离太远了,一个城东一个城西。一般嫖客选择卖淫女都有区域性,所以确实很难把距离这么远的两个现场串联在一起。”大宝慢慢地翻卷宗,说,“另外,陈蛟身材娇小,而这个卖淫女怕是有两百斤。这,口味相差也太大了。”
“你说的都是一些主观臆测的东西,”我没有放弃希望,“我们现在要去找的,是客观的串并依据。”
公安局法医和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关系非常重要,各地法医也都会尽力协调与殡仪馆的关系。如果两者关系非常融洽,法医会省略很多工作,比如搬运尸体。
不过英城法医和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关系显然不甚融洽,当我们到达殡仪馆的时候,尸体还没有从冰柜中取出。祁法医一直在解释,其实他早就要求殡仪馆把尸体拉出解冻,只是殡仪馆工作人员在交班的时候忘记部署此事。
无奈,我们只有自己动手,从位于一排冰箱的顶层箱柜里取出那具卖淫女的尸体。
这具两百多斤的尸体着实让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运尸车在重压之下,摇摇欲倒。
尸体没有解冻,就无法进行全面系统的检验,不过也有好处,就是不会那么臭了。
高度腐败的尸体,经过冷冻后,气味会大大折减,但是如果冷冻再解冻后,气味则会加剧。
不过,让人恶心的,不仅仅是嗅觉,还有视觉。
眼前的这具尸体,已经被冻成了一根冰棍。漆黑的头面部,几乎无法分辨面容。尸体胸腹部缝合口的缝线之间,黄色的脂肪外翻着,皮肤上还沾着已经被冻死的蛆。
我揉了揉鼻子,皱起眉头:“尸体都成这个样子了,怎么还不火化?不是都已经检验过了吗?有照片、录像就可以了。这尸体能把整组冰箱都弄臭了去,最后说不准政府还要出面要求殡仪馆免去尸体保存费。难怪殡仪馆有意见,要是我我也有意见。”
“她的丈夫是个社会闲杂人员,平时喝酒赌博,靠这个女人养活。”本案的主办侦查员说,“女人死后,她丈夫就断了生活来源,所以想以案件未破为借口,以尸体为工具,要挟政府给予其一次性赔偿。”
我咬了咬牙,这个世道,为了钱还有什么事儿做不出来?
“死者丈夫的嫌疑排除了没有?”我问。
侦查员点了点头:“他连续两个礼拜都泡在一个地下赌场里,没有出门。这个,监控录像可以证实。”
“你们判断此案是什么性质呢?”我穿上解剖服,用刀逐一切开创口旁的皮肤,分离创口皮下组织,希望能够看清创口的形态。
因为尸体高度腐败,一刀下去,就会有黑绿色的液体顺着刀柄流到我的手套上,手套顿时变得很滑腻,让人一阵阵恶心。
在尸体冷冻的情况下,要分离创口皮肤和皮下组织不是一件易事。我用刀尖轻轻地挑动着,直至每处创口皮下组织充分暴露出来,再用酒精反复擦拭肌肉断面创口,很快,创口的形态就完全显现了。
我眼睛一亮。
“你们看,”我说,“死者胸部、颈部有四处创口,致命一刀是通往心脏的一刀。但是四处创口有一个共同特征。”
“都是刺切状。”大宝说。
祁法医在一旁盯着创口看,没有说话。
我说:“对,死者身上的四处创口都是刺切状,创口刃端下拉,意味着凶手拔刀的时候有刀尖上挑的动作。”
我顿了顿,接着说:“陈蛟颈部的创口也是这样。一处创口不能说明什么,但是五处创口不可能都那么巧。这只能说明一点。”
“说明这就是凶手用刀的习惯,”大宝插话道,“凶手习惯性地拔刀上挑。”
我点了点头,说:“这个,可以作为两起案件并案的依据。”
在我汇报完串案依据后,专案组的会议室里一片沉寂。
“以用刀习惯来串并案件,这个很牵强。”丁支队打破了沉寂。
“通常出现刺切创有两种情况。”我说,“一是受害人体位变动,导致凶手拔刀的时候和入刀的时候角度不一致,形成刺切创。二是刀口的位置处于受害人不同体位,那么有些创口出现刺切,有些创口没有刺切。但是这两起案件中,死者都是在按摩椅上被刺,且事发突然,都没有反抗,所以受害人体位变动之说不能解释。两个被害人身上,尤其是两个月前郑巧慧被害案中,郑巧慧身上有四处创口,位于不同位置,但是都出现了刺切,这个不能用不同角度来解释。唯一能解释的,就是习惯。”
“嗯,大家想一想,”大宝说,“拔刀时刀尖上挑,这个动作并不常见,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特异性指征。”
专案组还在沉寂,显然对我的这个依据并不十分认可。
“我支持秦法医的意见。”刚刚接完一通电话的英城市公安局dna室主任周彪放下手中的手机,说,“刚得到消息,我们对陈蛟被害现场提取的三十二个避孕套、十七张卫生纸进行了dna检验,均检出男性dna基因型。其中陈蛟被害现场中的一张卫生纸中检出和郑巧慧被害现场中提取的一枚避孕套中一致的dna基因型。”
周主任说得有些绕,我反应了一下,说:“也就是说,这个男人既去过陈蛟店里,也到过郑巧慧店里?”
周主任点了点头。
“如果是这样,我敢大胆地断定,这个dna就是凶手的dna。”我有些激动,说,“之前大宝说过,这种低档美容院的顾客群都是有区域性的,如果两个相隔十二公里的美容院的顾客有交叉,且都发生了命案,那么这个顾客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大宝点头认同。
“可是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凶手和死者之间发生了性行为的基础上,”丁支队说,“死者体内并没有发现精液,而这个嫌疑dna的主人显然没有戴套,而是用的卫生纸。那么他是如何做到不在死者体内留下dna的呢?”
“体外排精,或者用手啊。”又是之前那个帅帅的侦查员。
大家又一齐看向他。
他又红着脸说:“不不不,别误会,办案的时候得知的。”
我说:“我支持这个观点。陈蛟应该是用手的,依据是这张图片。”
我用幻灯片播放了陈蛟右手虎口部位的纸屑,说:“人体精液是有一定黏合力的,如果死者手部沾有精液,再用易破的卫生纸擦拭,很有可能会将纸屑粘在手上。”
两个现场有交叉dna,陈蛟手上有卫生纸纸屑,两名死者的损伤有共同特点,这么多依据,共同支撑了我主张的串并案件意见。
丁支队点点头,说:“既然这样说,我现在也同意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那么,就先从这个dna查起。你们有可疑的嫌疑人吗?如果有,马上提取他们的dna样本。”
侦查员们纷纷摇头,显然,通过前期侦查,派出去的六组侦查员都没有摸排出可疑的嫌疑人。
丁支队低头叹了口气,说:“那就赶紧去查!”
“不如,”我说,“让我们先去看看郑巧慧被害案的现场?”
4
没有侦破的案件现场,办案单位会去反复勘查,希望能发现更多的线索,或者印证更多的证据。郑巧慧被害案的现场也是这样,依旧被封存着。
这也是一间独立小门面房,门口的卷闸门下缘已经生锈,卷闸门外拉着一条蓝白相间的警戒带。
派出所民警接到通知,已经早早等在那里,见我们赶到,赶紧用钥匙打开了挂在已经被撬坏的卷闸门锁外的挂锁。
我看了看卷闸门的锁,对林涛说:“你看,这起案件中,凶手也锁闭了卷闸门,这作案手段如出一辙啊。”
“现在就寄希望于能在这个现场发现一些之前他们没有发现的线索了。”林涛说。
基本上这种低档美容院的房屋结构都很相似,大厅后面有一个隔间。从物品的摆放看,虽然郑巧慧不像陈蛟那样注意身材保养,但屋内收拾得干净整洁得多。
尽管如此,屋里的气味依然让人不想久留。密闭的空间里完好地储存着尸体被发现时的高度腐败的气息,混合着霉变的味道,让人仿佛瞬间回到了两个月前的惨案现场。
现场的地面铺着白色地板砖,有几块地板砖上贴着黑色比例尺,比例尺旁边无一例外是沾染了泥巴的鞋印。
“这个现场发现的鞋印比较一致。”民警见我和林涛蹲在地上看鞋印,介绍道,“不过经过鉴定,这些鞋印没有比对价值。”
“当天下雨吗?”我对痕迹检验领域不太精通,转而问道。
“是的,下的雨还不小呢。”民警说。
“如果下雨就价值不大了。”林涛用镊子夹起一块泥土,左看右看,说,“要是没有下雨,这些鞋子上沾着的泥巴倒是能说明一些问题。如果下雨,任何人鞋子上都有可能沾有泥巴,而且这泥巴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时间不早了,我们要赶在晚饭前完成对这起案件现场的复勘工作。”我说,“这样,我们分工,我和大宝看中心现场隔间,林涛你和你的助手看外间。”
专案组两个月前对中心现场的勘查非常细致,每一处物证都有标记和记录,所以我和大宝找来找去都没有发现能够有突破的线索。直到林涛的一声“来看看这是什么!”才让我们重新燃起了希望。
林涛的掌心放着一片黄豆大的红色物体,是一个布片。
“从哪里找到的?”我说。
林涛指了指墙上的一枚水泥钉,说:“挂在水泥钉上,看起来还是比较新鲜的,说不定和案件有一定的关系。”
“不是说不定,而是一定!”我激动地说,“因为钉子下方的墙上有一处擦蹭状血迹。”
我拿出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拍下这一处孤立的、却没有被原勘查人员重视的血迹。
“现场有翻动的痕迹,凶手在离开之前翻动了现场,所以这一处擦蹭状血迹并没有引起勘查人员的注意。”林涛说,“虽然现场很多翻动部位有擦蹭血迹,但是没有一处有指纹纹线,都没有比对价值。”
“但是可以证明凶手杀人是为了钱,”我说,“而且这一处擦蹭血更有价值。首先,这个地方不可能藏钱;第二,这里离大门还比较远。凶手为什么要在这里擦一下?”
“为了拿挂在钉子上的衣服。”林涛说。
我笑着点点头:“所以,你发现的这块撕裂的小布片,非常有价值。”
我接过布片,用手摩擦着。因为我戴的是橡胶手套,触感比纱布手套更敏锐,很快,我就得出了结论:“这是雨衣。”
“对,当天下雨,”大宝说,“凶手来的时候穿了件红色的雨衣!”
在我们的要求下,专案组提前召开专案会议。这种不按规定召开的专案会议,通常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调整侦查部署。
当我宣布完我们的发现,确定凶手在杀郑巧慧的那天夜晚穿的是红色雨衣时,会议室里发出了一阵嘘声。
“我们都正在努力做调查,”一个侦查员说,“把我们叫回来说的就是这个?有用吗?下雨天,有多少人穿红色雨衣知道吗?我们英城城区就有将近两百万人口,难道要一件一件地找红雨衣?这不是拿我们侦查部门开涮吗?”
面对侦查员的奚落,我沉吟了一下,说:“大家请看这张图片。现场发现了多枚这种形态的鞋印。虽然发现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一周,但这些鞋印留下的足迹是已经干涸了的、淡黄色的泥土。”
我见侦查员们依旧不服气地昂着头,点燃了一根烟,接着说道:“这样的足迹形态,说明凶手在进入现场的时候鞋子上沾满了稀泥,所谓稀泥,是指泥巴和水的混合物。”
“下雨天,这很正常。”侦查员说。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说,“下雨天,一般都是什么人群穿雨衣?”
“骑自行车、骑电动车、骑摩托车,”侦查员说,“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如果是骑车到现场,”我说,“鞋子上会有这么多稀泥吗?”
“你是说,”丁支队眼前一亮,“你是说凶手是走去现场的?”
“是的。”林涛说,“初次勘查的时候,在现场东边五百米的地方,有一处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