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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节

北马诡事-第1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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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

    “你说的都是真的?”里头的人再次发问,问的马晓歌都有点不耐烦了,她的耐心十分有限,直接放下馒头,就跑去其他关僧舍去开门放人了。

    听见外头的人走了,那屋中的人才赶紧打开房门,来到了这阳光之下,脆弱腐烂的皮肤接触到阳光后竟然如同被灼烧一般十分刺痛,可是也正是因为刺痛过后,反而觉得身体轻松了一些。虽未得到肯定的答复,但对方也没有理由诓骗他们,尚在屋内的僧众顿时传出呜咽与佛号之声。

    不多时,马晓歌就把所有锁全都打开了,她一个人拿不了多少东西,因此就打算出院子去小沙弥那里多送几趟。

    在往外走的时,那儒生同几个看不出面目的僧人拦住了她的去路,想要追问她关于方丈的事情。

    “姑娘,等等……”

    “还有什么事儿?”这活生生的生化危机,真是够辣眼睛的。

    “我们真的是中毒?”

    “真的,我骗你们干什么。”

    “那,此毒可能解?”儒生犹豫着问,虽然知道不是瘟疫,但以此面貌存活世间又有何趣。

    “不能,但也不需要解。”马晓歌没有多做解释,只给了一个十分奇怪的答案。

    “为何不用解?”儒生着急追问。

    “因为不致命,多晒太阳,多喝热水……很快就会自愈。你们越是躲起来,不见日光,那就会毒发的越厉害,到那时可就真的要死了。”马晓歌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群清朝,哦,准确的说是后金土着讲明白。

    这尸毒根本不用解,就好像人吃火锅上火了,只需要清心解热即可,若你不去管,那身体也能自然而然恢复。这群土着连循环系统都不知道,又怎么指望他们明白什么叫代谢,什么叫排毒?

    不过,中了尸毒也可以用糯米来解毒。《食性本草》记载,糯米清热解毒,可解芫青毒,也是尸毒的克星,当然大米也有类似功效,只是效果没有糯米好。这都是因为糯米有粘性,会吸附许多不洁之物。古人用那其筑城墙、修墓穴、镇尸、酿酒还有吃。

    不过糯米主产南方,这北地多以糜、谷、高粱和小麦为主要作物。糯米并非必需之物,只有米粮铺子有一些存货。这寺庙里更是一粒糯米都没有,故此,只能多喝水多吃饭,多跑两次厕所,等尸毒自己代谢掉了。

    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更常见的比糯米更有效的东西,可以解尸毒的东西,但就是太恶心了。那就是蛆,蛆虽然恶心,但喜食腐物。就像是水蛭吸血时会放出抗凝血成分,而且有科学分析不出的其他促进伤口恢复,减少感染风险的物质。蛆也会在吃掉腐肉的同时释放特殊的治疗成分,就算是现代医学也会使用无菌蛆来治疗大面积创伤,往往效果良好。

    想想这群仿佛生化危机的人身上爬满蛆虫,画面太美,根本不敢看好不好。该说的已经说完了,她也没空理这群人,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弄醒那个小兵,以他作为突破口,让他出去告诉那群小兵,这里没有什么瘟疫。实在不行,去通风报信,给她争取点儿时间也好呀。

    寺庙之外,人群一阵骚动,只见数十个和尚在官兵的驱赶包围下,踉踉跄跄的走着,他们颤抖着双手合十,默念经文。其中几人脸上已然出现了尸斑,看起来甚为恐怖。

    周围士兵皆以长qiāng驱策,谁也不敢真正的上前去。只一味赶着他们往那架在寺庙墙头的梯子上走。

    “都抓住了吗?”坐在轿椅上多和隆半眯缝着眼睛问,他年纪大约五十多岁,面皮松垮垮的耷拉着,两缕鼠尾般的胡须修剪得又细又长,下巴上一缕胡须还穿着几颗发黄的骨珠。

    和大部分萨满一样,他的打扮也是后现代非主流型的,暮春的中午已经很热了,他还穿着由熊皮制成,装饰着雉鸡彩羽的袍子,上面挂着鸡零狗碎的东西,每一样都又旧又恐怖,脖子上还挂着一串骨质的象牙链,雕刻着不可言说的和谐叮叮。

    即便他的打扮如此滑稽,可是回话的人却连头都不敢抬。

    只低头回答道:“没有,有几个人没抓到。还有人反抗,被就地格杀了。”

    “嗯,不要大肆搜捕,一定要暗中进行,别把他们吓跑了。今晚祭天前,一定都要找回来。至于死掉的人,尸体就地焚烧。免得瘟疫扩散,只有烧死这群惹怒瘟神的人,才能平息瘟神的愤怒。”

    “谨遵大神法旨。”回话的兵丁继续带人搜捕,那些已经被抓到的僧人则在他们的驱赶下,纷纷跳入了寺内,心中皆惊惧不已。大部分人是听不懂满语的,他们不知道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但看见反抗者被就地格杀,那血珠子喷在僧袍上和脸上,那种恐惧前所未有,他们在心中默念经文,以使自己镇定下来。

    众人的注意都被这寺庙吸引,却未曾注意到中午的日光下,整个寺庙周围都升起了一股沉重而压抑的黑气,就连草木都有凋敝之象。

 第235章 疗伤

    僧舍众人终于还是离开那小院,集聚往生殿,果然见到两具被棉被包裹的尸体。全本小说网;HTTPS://。.COm;其中一具却是方丈的,僧众自是悲痛不提。

    单说马晓歌这边帮小沙弥送完吃食后,就发现小沙弥不知从哪里找了一块破布蒙住头脸。

    “喂,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小沙弥背身躲避,明显是心虚。

    “给我看看,你是不是毒发了?”马晓歌强硬的拉下小沙弥的头巾,果然便看见光溜溜的脑袋中间,长了一颗硬币大小的毒疮。“就这么点儿啊,看来你的阳气不是一般的足啊,没事儿,没事。”

    小沙弥赶紧抢过头巾,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正好抓到那毒疮,吱的一下喷出了臭烘烘的脓水,好像滋水qiāng一样喷出了老远。

    我累个去,虽然疮不大,这脓水到是很充足啊!

    马晓歌从灶房回来,拿着三人的午饭就回了客堂,看见那小卒竟然还没醒,便觉得奇怪,人已经救回来了,怎么吓一吓就晕了这么久?

    “开饭了。”她把装着粗面馒头的篮子放在桌上,又拿出几块咸菜疙瘩。面对这样的东西,真是难以下咽。

    “姑奶奶,你还有胃口吃东西。”曹满刚才一直都在屋里的方寸之地转来转去,绕的李朗头都要晕了。现在让他吃饭,那哪里吃的下呀!

    “爱吃不吃,反正也出不去。”说完她便坐在桌边,拿了一个还冒着热气的馒头,慢条斯理的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皱眉头。

    李朗到是没那么讲究,在外头差不多都是吃这种粗喇喇的东西,已经吃习惯了。看着马晓歌那一脸沉痛,掰开小块再小块还是咽不下去的样子,便知这位以前必定是**细粮食,想来是富贵出身,便更加疑惑。

    马晓歌终究还是咽不下去,只匆匆吃了半块馒头,便急不可耐的推了推那个小卒子,还是不醒。

    忽地,她伸出双手,因为根本不懂暗扣在哪里,干脆硬生生扯那身鱼皮甲。

    “哎哎,姑奶奶,你这是做什么?”曹满看着她的动作立刻脸红,心道这姑奶奶也太不知廉耻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去扒男人衣服!

    “你来帮我把他上衣扒下来。”马晓歌这才想起,旁边有个闲人呢。

    “我,我帮你脱男人衣服?这,这不好吧!”曹满指着自己的鼻子询问,惊讶的连下巴都要惊掉了。太过分了,真是伤风败俗!

    “你想什么呢,我刚刚明明救了他,可是他却迟迟不醒,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赶紧过来帮我扒开他上衣。”听到马晓歌是要救人,曹满这才过去帮她把那小卒的上衣脱了下来。

    先是脱掉了好像马甲一般的黑色鱼皮外甲,这种甲胄的工艺如今已经失传了,是以马哈鱼鱼皮制作的一种轻甲,有染色和不染色的两种,不染色的装饰性比较强,染色的那些除了加染料还会在鱼皮外涂上硝石、明矾、亚麻籽油等物制成的漆,一般会上六道漆,可以使鱼皮甲硬化,这种甲胄比牛皮甲、漆甲要轻的多。不过,鱼皮面积小,需要拼接,制作时间会长一些,在后期就被其他更易制作获得的材料替代了。

    外甲除去后,小兵里头穿的是藏蓝棉布的钮帕褂子。长度到膝盖上方,下身是绑腿的栗色粗布裤子。这小卒的头上原本还戴着黑色漆圆顶立檐帽,只不过在被放在塌上的时候摘下去了。

    从衣服上来看这小兵虽然不是最底层的奴军,但也不是什么大族出身。如今大金国初立,努尔哈赤消灭了诸多女真部族,这些部族的士兵间也存在着倾轧和排外现象,尤其是这支队伍里还有依附的蒙古人、汉人,作战时就像是土匪下山,烧杀抢掠,难以管束。

    不以军工论出身,只以出身论地位的这支看似强大的队伍,在遇上训练有素、令行禁止的关宁铁骑时立刻现了原型,被打的丢盔卸甲。直到后期皇太极完善八旗的制度,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作战方式才逐渐得到改善。

    片刻功夫,这小兵的上衣就被脱了下来,露出一身的排骨。什么想象中士兵健硕的肌肉,不存在的,这个时代的人能吃饱饭的极少。不管是平民还是下层士兵,都挣扎在温饱线的边缘。

    现代社会人人吃饱穿暖,得感谢机械便利科学种植,还有就是袁大德鲁伊的杂交水稻了。这个时代,什么玉米、土豆、西红柿、南瓜、花生、向日葵和辣椒,不存在的。历史书上讲的是最早引进时间,普及到边陲关外什么的,还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想就十分的惨了,基本告别嗑瓜子……

    当这人露出一身排骨后,就连对一个大姑娘大众扒衣服颇有微词的曹满都不说话了。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这副身子看,那上面有许多细小的青紫淤痕,最可怕的是胸口位置四个明晃晃的手印。

    不,说是手印,但手掌很小,像是孩子的,可是手指颀长。两个稍大一些的并排而列,稍小的一些的位置靠前。看上去,像是有什么东西蹲在上面形成的印痕,掌印的中心有奇怪一个圆形印记,只有小指甲盖那么大。

    马晓歌伸出自己手指,捅了捅那伤口,尚未完全愈合的伤口立刻渗出血水来,看起来伤口很深。脖子两侧也有伤口,只不过更小,像是吸血鬼一样的牙印,伤口一按也出水。

    “这是被什么咬了?”曹满眼睛一眨不眨,就连在一旁吃馒头的李朗也凑了过来,他虽然不说话,可是眼中却充满了求知欲。

    两个好奇宝宝睁着大眼睛看着马晓歌,她只好现编道:“水猴子恐怕是喜欢吸血的生物,一般吸血一般往受害者身体里注入它的分泌,嗯,口水,防止伤口凝结,这人怕是失血过多。而且,我觉得,这水里可能有致幻或者镇定的成分,让受害者无法反抗。”马晓歌说完后,用手指持续按压伤口,流出来的都是淡淡的血水,过了好一会儿才有鲜血流出来。她便用布条绑住了伤口,做个简单的包扎。

    要是能输点血就好了,不过,这个是不用想了,但愿古代人的生命能顽强一些。这才叫,生存靠运气,生病靠自愈。惨不忍睹。

    “这水鬼这么可怕呢!”曹满恐惧的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觉得气温都低了好几度。

    “你随身带朱砂赤霄雄黄什么的,水猴子属水属阴,不太喜欢这些至阳的东西。反正世上人那么多,它自然而然就选别人了。”这是典型的死道友不死贫道。

    曹满总觉得姑奶奶的话虽然有道理但就是很奇怪,他不知道在现代这个叫三观不正。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第236章 黑气

    咚咚的敲门声后,那人便开口说话了,似乎没有要进来的意思。全本小说网;HTTPS://。m;

    “姑娘,能否出来说话。”是那儒生的声音。

    “我去开门。”曹满刚想站起来,结果一下子就被马晓歌按住了,以曹满的胆子,这要看见门外那丧尸般的人,估计直接能吓哭了。

    “有什么话,直说吧,没有外人。”

    外面的声音似乎停顿了几秒,而后继续说道:“我已去禅房看过,方丈确实是死于他杀。现场却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虽然可以解释为在方丈熟睡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动手,但常人若被套住,必然以双手抓挠四周。显然凶手清理过现场,而我也问过小沙弥,在现场少了一套茶具。他认识凶手,而且是还招待了凶手。”儒生站在外面,也不进来,就这么一直说着案件。“方丈是今早被发现的,但身体已经僵硬。显然死了一段时间,那遇害的时间就是昨晚,而且是三更半夜。昨晚虽然寺庙没有封锁,但也闭门锁寺,会在这个时间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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