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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欲望都市-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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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样最简单不过了,”兰耸耸肩,“这是竞技,你大可不必在意那个女人,相反,你要时刻关注不要你的亲密伙伴搞到那女人。这中情形,她就不是你的所有了。”
  “而且,这样也实惠不少,”山姆,那个投资银行家插了一嘴。
  我想到了我的几个女性朋友,她们曾经向我坦言,她们偶尔幻想跟两个男人在一起。我决定告诉她们这些,这将是让她们放弃幻想的最好教材。
  欲望都市(11)
  克洛伊仍然持怀疑态度。“我从来没有尝试过跟两个男人做这些,”她说,“除此之外,两个男人相互大搞做爱竞技,他们会把跟你做爱这样的事情放在心上吗?”
  “跟别的男人搞了的女人,我是不愿意去碰的。”彼德说。
  泰德反对道,“如果是我的好朋友,有什么事不行的。”
  “完全赞成。”兰说。
  “我是不会介意谁先来,谁后上的。”泰德说。
  “这是两个男人间的阴谋,”兰说,“这是你跟你的亲密伙伴一对一的问题,你想知道究竟鹿死谁手,还有什么时候该开弓引弦,对吧!”
  吉米差点把拨浪鼓的颈子摇折。“我反对。”
  “吉米,你怎么会说你反对呢?”兰问。
  “是啊,”泰德说,“你曾经跟兰玩过这个游戏的啊。”
  “我对这个看法不赞成。”吉米说。
  兰指着吉米说,“但是是他说服我跟那个女孩玩3P的。”
  糟糕的振荡器
  加利克说话了,他说他有过十次“三人行”的经验——“嗨,我35岁,我经历了很多龌龊的事。”——其中有几次是跟另外一个男人。“我总是跟我最要好的朋友比尔做这些。”他说。
  比尔是一个模特儿,他和加利克是在下城的一家健身馆认识的。“在那里健身的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同性恋,”加利克说,“于是从那以后,我俩就频频外出,就好像是在证明我们不是同志。这种三人的形式几乎就是对你异性恋取向的确认。你跟另一个男人对你们雄性特征的确认。
  “对我和比尔来说,我们有着令人发汗的离奇遭遇,”加利克说,“有时,我俩会同时跟同一个女人交往。一次,一个女人在两个男人胁迫下做了那事,结果谁知道,她居然比他们还要开放。”
  加利克向前挪了挪他的身体,慢腾腾地抽出一支烟。“比尔曾经跟另一个男人也做过这样的事,”他笑着说,“我总拿这件事取笑他,可能是相互吸引吧,我也不清楚。对我来说,这可是潜在的同性爱向往。我有这样的向往吗?我不知道,也许比尔不是我的型吧。”
  又是沉默。
  接着,彼德说,“我不是一个歧视同志的人。我曾经跟我最好的朋友发生过类似情况,是和另一个女人。他们睡在一张特大的床上。我记得那个振荡器。那时,他们刚结束,他的手还滚烫。即使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在那种场合我觉得他很多余。我只记得推开他滚烫的手,就好像一个糟糕的振荡器。”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已经很晚了,几乎到晚餐的时候了。
  “喔,我不知道,”加利克说,“我深信3P对你精神情绪是有好处的。这就像一个不标准的性经验,几乎也可以忽略不记。当你做完了,你就不会再想它。如果你背叛了你的妻子或者你的女朋友,事后你会感觉有些内疚。但对于3P来说,它不影响你进展中的关系,所以它是没有什么威胁的。”
  “除此之外,”加利克继续到,“它会让你跟那个亲密伙伴关系更加密切,关系更加巩固。你们有没有做了这样的事之后感觉关系更近了?日后,你们还会分享着绝大多数私密的经验。”
  那么以后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比如第二天早上呢?
  “哦,没有什么问题。我记得,有一次,我们都去吃了早餐,”加利克说,“我记得是这样的,因为是我买的单。”9
  单车族
  几周前,我遭遇一个单车男孩。事情发生在一个书会上,那是一个坐落在碧树掩隐街道旁的豪华大理石大厅。那时我正在偷摸地塞食着熏鲑鱼,一个作家朋友,是个小伙子,急忙忙地过来告诉我说:“我刚跟一个超有趣的男人聊天来着。”
  “哦,是吗?在哪儿?”我怀疑地向周遭扫了一眼。
  “他以前是个考古的,而现在他写些科普的书籍……太迷人了。”
  “别说了。”我说。我已经发现那个所讲的人了——他穿着我幻想中的都市版旅行套装:卡其布裤子、米色衬衫和略有破旧的粗尼呢夹克。他那浅灰色的头发从前额梳到后面,露出刀刻般的轮廓。于是我闪了过去,尽一个穿着系带凉鞋的女人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横穿过房间。他正和一个中年男人谈在兴头上,但是很快我就摸清了情况。“你,”我说,“刚有人极力推荐你,说你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我希望你不会令我失望。”我带他到一扇开着的窗户旁,并拿了一些香烟和廉价的红酒。20分钟后,我告别了他,和一些朋友一起去吃饭。
  欲望都市(12)
  第二天早晨,我还赖在床上,酒醉尚未散尽的时候我接到了他的电话。我们就叫他霍拉斯·爱克利斯吧。他的言语略蕴温情。躺在床上,一面是酒意未散的隐隐头痛,一面是帅哥哝哝情语萦绕耳际,这感觉还真的不错。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
  问题也几乎是同时暴露。起先他说他会提前一小时到。而后他又打来电话说不必提前了。然后他又给我电话说会晚半个钟头到。之后,他又说他就在拐角处。再后来,他竟然晚了45分钟。
  然后他骑着自行车到了。
  早先我没有在意到这一点,我所注意到的全部是:正常的犹豫不决(对一个作家而言),然后是一点轻微的喘息,我以为是因为我的存在才会这样地呼吸。“你想去哪里吃饭?”他问。
  “我已经预约了,”我说,“伊莱恩。”
  他的脸一阵抽搐。“可是,我以为我们会在这附近什么地方吃饭的。”
  我看了他一眼说:“这附近没有什么吃饭的地方。”僵了一会儿,看来事情不好办了。最后,他脱口而出:“我骑车来的,你瞧。”
  我回头一看,看见那辆令人生厌的机械斜倚在路旁的灯柱上。
  “我不愿意。”我说。
  纽约先生和他的三速自行车
  这不是我第一次遇见曼哈顿有文学传奇的亚种,我称这类人为单车族。前不久,我和一个著名的单车族人吃饭,我们就叫他纽约先生吧。纽约先生是《纽约人》杂志的编辑。他看上去有35岁(甚至更老些),一头松软的褐色头发和毁灭性的微笑。他若是外出,通常会选择单身女人,并非是希望她们在《纽约人》上发表什么文章。他性情温还有那么点儿邋遢。他紧挨着你坐下跟你谈论政治,然后问你的看法。他给你的感觉很精明。然后,在你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要走了。“嗨!纽约先生在哪儿?”11点钟的时候,人人都在问这个问题。“他打了个电话,然后就骑车走了,是要去见某个人吧。”一个女的说。
  纽约先生的形象,也就是在夜里悄悄出门,穿着件破夹克、狂飙着他的三速自行车(有挡泥板避免裤子弄脏)的样子常常困惑、吸引着我。我描绘着他在上东区人行道骑车的模样——或者去了SOHO区的阁楼——斜倚在门铃上,然后喘着粗气,扛着他的自行车上楼。一扇门打开了,他和他的情人说笑着为他的爱车找块安放的地儿。之后,他们定会甜蜜地拥抱,毫无疑问最后他们会倒在地板上的某块蒲团上。
  在纽约,单车族事实上有着很长文化社会传统。单车族的守护神是白发苍苍的作家——乔治·普林普顿,他的单车经常倒挂在《巴黎评论》杂志社办公室他的几个职员的头顶上。还有白发的《新闻日报》的专栏作家莫里·肯普顿。他们骑车很久了,是下一代单车族的精神领袖,例如刚才提到的纽约先生和成群的书籍、杂志和报纸的编辑作家。他们立志要改变曼哈顿的面貌和浪漫风景,做一名孤苦的踏车人。单车族是纽约单身汉中特别的一族:精明、有趣、浪漫、清瘦、魅力十足,他们是一些成熟女生的梦中情人。骑着单车、生活闲散的人身上有一种难以抵挡的个性魅力——尤其是他还戴着滑稽的眼镜的时候。
  女人倾向于给他们糅和以激情和慈母般的感觉。但是,这也有消极的一面:大部分单车族并没有结婚,也许以后也不会结,至少他们不会放弃他们的自行车。
  为什么小约翰·肯尼迪不是单车族
  “骑单车不一定就意味着权力运动。”艾克利斯说,“这最好让像乔治·普林普顿这样有权势的人来做,否则,你最好找个犄角旮旯藏掉你心爱的自行车。”单车族骑车的目的并不在于体育运动,他们不是你在公园看到的那些骑车转来转去的无聊家伙。他们一般情况下是以车代步,更关键的是想保持一种文学青年的气质。不妨想想牛津的清晨,骑车经过鹅卵石铺就的小径,在谢韦尔河畔有个女人在那里等待,飘逸的长裙,手里紧紧攥着耶茨诗集。纽约的单车族则踩着自行车穿行于曼哈顿的水泥丛林里,闪躲着出租车和路面上的坑坑洼洼,头脑里却把自己幻想成清晨牛津的单车族。显然小约翰·肯尼迪是纽约最知名的万人迷,但是,他的运动却不能成就他单车族般书卷英气的气质。因为单车族偏爱于泡泡纱的装备而不是穿着短裤和胸前大书T字的上装骑着爱车招摇过市。单车族也不喜欢紧绷的单车裤和车座上的气垫。他们不怕硬即使车座硌得他们的屁股生疼——这样对文学有好处。“我一条弹性纤维裤也没有。”纽约先生说,然后又补充说冬天他靠棉毛裤来保暖。
  欲望都市(13)
  正因为如此,单车族要比自行车运动员更容易受伤。另外,他们不管时间多晚(越晚越好,越罗曼提克),不管天气如何,不管地点怎样,他们都会出现。
  “酒醉的家伙会在深更半夜在窗外嘶吼,简直能让你神经错乱。”艾克里斯说,“可能更糟。”
  某个万圣节,纽约先生披着英式警用斗篷骑车经过一群12岁的孩子旁边,他们把纽约先生从车上拖了下来。“我说,‘我不能马上把你们都干掉,可我可以打倒你们其中的一个。’他们都退后了,除了最大的那个。我忽然意识到其实我也不想和他干一仗。”一帮孩子骑在纽约先生身上一顿暴打,直到好心的路人把他们哄散。“我很走运,”纽约先生说,“他们没有抢走我的自行车,可拿走了车篮里的唱片。”(特别注释:纽约先生带的那些“唱片”,就是一些塑制唱片,而不是CD——这说明他是个真正的单车族。)
  艾克里斯先生想起了类似的一个事。“两天前,夜里十点的样子,我骑车经过中央公园,当时我被一伙玩滑板的人围住,多数都是些孩子。他们想从两侧攻击我,但我加快了速度,这才逃了出来。”
  但更大的危险却在于性,身为记者这里我们叫他切斯特。切斯特不像以前那么多地骑车了,因为大约一年前,他在一次浪漫间奏之后遭遇了一次惨痛的自行车事故。他在写一个有关脱衣舞娘的故事的时候同洛拉开始了一段关系。或许洛拉觉得自己是玛丽莲·梦露,好不容易遇见了自己的亚瑟·米勒。可谁知道,切斯特知道有一天晚上,她给他打电话说她在王牌大厦的床上躺着,问他能否过来。他跨上自行车,15分钟后就到了。他们整整激情了三个小时。然后她说他得赶紧离开,因为她是个另外一个男人一起同居,那人马上就要回家了,说不准这会儿就快进门了。
  切斯特落荒而逃,跳上自行车,可问题出现了。他的腿因做爱过久而颤抖不止,当下莫里希尔山的时候双腿开始痉挛,不慎撞向路边,摔倒在人行道上。“疼死我了,”他说,“当你的皮被剐成这样,简直和一级烫伤没有两样。”幸运的是,他的乳头居然恢复到了原样。
  “两腿间的钢铁家伙”
  在曼哈顿骑车的确是件相当危险的运动。如果这些作家生活在西部,或许他们会佩着枪,就像拉里·麦克莫菲或者汤姆·麦克关再或者柯马克·麦卡锡电影里面的某个人物一样。但是,他们毕竟生活在纽约,单车族更多是克拉克·肯特的类型。那些在白天常常不得已而回答杀人事件的温柔的记者,在夜里就变成了社会的危险份子。然而谁又能责备他们呢?“你骑车闯红灯,还经常违反交规。你也可能成为重罪犯。”切斯特说,“我感觉我的双腿间有个很大的钢铁玩意儿在前面撞来撞去。”一个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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