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世界的魔法学院-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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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林轩决定打破这个设定,他要亲手创造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以上就是林轩在为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做准备。他的魔法知识有些杂乱,但本质上还是以《魔法师的学徒》中的体系为主。他综合了自己的所有魔法知识,准备整理出一套符合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
但是真正动手之后,他才发现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林轩本身对于魔法的认识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强大。由于自身超强的精神力,他施展任何魔法都实在是太轻松了。以至于到了现在他才发现,许多初级的魔法,自己竟然无法详细的描绘出施法步骤。因为他自己使用时,意念一动就能够做到了。
“下一个魔法呢?”一旁正在记录的萨珊打断了他的沉思。
“恩,就写指北术吧。每一个世界都有自己独特的磁场。只要能够感应到这种磁场,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辨别出正确的方向。当然有很多特别的地方是会出现干扰磁场的,那种情况就需要另当别论了。以下是指北术的详细施法步骤。。。。。。”
花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也不过只整理出了三个零级的戏法。这与林轩的预期实在是差太多了。
“太慢了,照这种速度下去,三五年之内,我连这个准备工作都无法完成。”
“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帮忙。你可以一边教他们魔法,一边整理魔法书。”
林轩的本意只是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一套基本的魔法体系,然后放任它去自行演化。但是现在看来,他需要做的要多得多。不过他并不排斥这种情况。在整理自己的魔法所得时,他发现自己对于魔法的理解愈发的深刻,冥冥中一身所学有一种将要融会贯通的感觉。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一旦他能够将自身的所学全部整理成册的话,他的实力绝对会再上一个台阶。
林轩抽空回了现实一趟。确定了两边的时间流速比为十比一,然后放下心来,带上了一部分魔法物品,以及原料,再次回到了维斯特洛大陆。
这一次林轩决定要玩一次大的。他整理了此次带来的各种魔法原材料。然后开始动手进行炼制。
这一段时间,林轩特意加强训练了自己的炼金学。并有了一个不错的构思。他要做一件能够大范围检测魔力亲和体制的人的魔法物品。
红铜本身是一种极佳的倒魔材料,但是它本身并不能够储存魔力。所以还需要配合月光石,以及女巫之血,蓝宝石粉,等物品的辅助。
不是所有的魔法都能够进行恒定附魔的。事实上林轩身上之所以能够恒定十几个预警及防御魔法,是因为他本身超强的精神力在支撑着,本质上并没有实现恒定附魔。但是有另一种方法可以实现长期的附魔。
巫师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宝石都具有强大的亲魔特性。如果使用宝石尘进行附魔的话不但事半功倍,而且还能够极大的延长附魔的效果持续时间。
月光石则是上个世界的特产,一种先天带有魔力的原石。就如同仙侠小说中的灵石一般。只是没有灵石那么夸张。它蕴含的魔力并不能够直接进行吸收,但是可以用来驱动一些魔法物品。
林轩以红铜跟月光石为核心。并使用了大量的蓝宝石尘进行附魔。最终得到了一件能够放大侦测性法术效果的魔法物品。没错林轩在这上面附魔了一个小型的侦测魔法。就是之前林轩曾经用过的那个。虽说是微缩魔改版,但是在各种魔法物品的加持之下,还是能够达到原版一半以上的效果的。
然后就是最后一步了。这个法阵本身只能够检测已有的魔法印记。而那些拥有亲魔体制的人大多数都是一些普通人。他们身上的魔力波动还远远达不到能够被侦测的程度。这时候就必须用到女巫之血了。
很少有人知道,女巫之血本身附带有强力的魔法效果。通过它可以完成一个特别得魔法。鉴别潜在的女巫个体。长期以来,那个世界的女巫就是这样保证自身的传承的。林轩在圣斧十字会的藏书中看到了这个魔法,并与原来的侦测魔法相结合,最终得到了眼下的这个魔法。
一个手环状的炼金物品被摆在地上。它的周围一个复杂的魔法阵。林轩双手不断的摆动,借助女巫之血,在半空中划出了一个道道特殊的符文。这些符文逐渐的融入了阵法中间的手环,并最终隐没在了其中。无法用肉眼看到。这也是使用女巫之血撰写符文的另一个好处,最终成型的符文都是处于一种隐形的状态。
随着手环周围魔法阵的逐步消失,这件炼金物品在最后一刻发出了一束淡蓝色的光芒,然后随即隐去,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手环,毫不起眼。(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一章 千面大殿
(全本小说网,。)
布拉佛斯,自由之都。整片大陆的,甚至是其他大陆的商人都在这里汇聚。无数的码头,港口,海船成就了无数的富豪,以及无数的水手。这里是繁华与贫困的极端结合体。富有的人拥有数十条巨大的货船,能够将任何货物运送到大陆的另一端。而贫穷的人也有一个最后的选择。
无面者是比布拉佛斯本身更古老的教派。最初诞生于瓦雷利亚矿井内悲惨的奴隶群中,矿内的奴隶经常起义,而第一个无面者就是反抗者之一。有人认为他本身就是个奴隶,有人坚持说他是自由堡垒的公民,出身于贵族世家,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是个同情手下奴隶的监工。
事实上,没人真正清楚他的来历,大家只知道,他在奴隶中活动,聆听他们的祈祷。上百个国家的子民被抓来在矿井中劳作,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语言向自己的神祷告,然而祈求的都是同一件事——解脱,终结痛苦,一件极为普通极其简单的小事,却得不到神的回应。煎熬无止境地继续着。
直到有天晚上,在泛红的黑暗中,他明白了——所有神祗都有自己的工具,为其效力的善男信女在世间执行他们的意志。表面上,奴隶是在向上百个不同的神灵哭喊,其实那是同一个神,有着上百张不同的脸孔而已——而他即是这个神的工具。
他创建了最初的无面者教派,并建造了黑白大殿。在黑白大殿中有着几乎所有新旧诸神的雕像,其中就有大陆所信奉的七神之一,陌客,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死神。
千面大殿里有一个特别的黑色杯子。据说是被千面之神所祝福过的。更够带给人解脱。说的直白一点,使用这个杯子喝水,将会在毫无痛苦中死去。这也是走投无路的信徒最后的归宿。千面大殿的侍者会给他们一个体面的葬礼。
大殿中身份更为高等的就是无面者了。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刺客。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们就会为你除去相应的某个人。他们认为死亡是一种解脱,暗杀是一种仁慈。
“如果他们这么强大,那么以兰尼斯特家族的财力,早就把所有的敌人都干掉了吧。”
“你太看得起兰尼斯特也太小看无面者了。想要无面者出手杀死某个人,你就必须付出跟某个人相同价值的价格。而这其中的标准由他们来定。如果你想要杀死街上的某个流浪汉,那就只需要一个银币。但是如果这个流浪汉是某位国王的私生子。那可能就需要十万金币了。如果想要杀死九大家族的某个家主,那个价格任何一个家族都无法独立承担。”
“他们一定能够杀死目标人物吗?”
“据我所知,他们从未失手。”
“那你来找他们做什么呢?你有想杀的人吗?”
“我要是想杀这个世界上的某个人。没有人能够躲的过去,完全不需要借助他人之手。我来这里只是对他们有所好奇罢了。你先自己一个人去实验一下这个手环的效果吧。我给卓耿使用了一个幻术。看到它人只会认为它是一只猫。有他在你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林轩独自一人走进了黑白大殿。整个大殿非常的空旷。几乎没有任何装饰性的物品。通体都是巨大的石块,石柱组成。体现出了一种极简主义。
在大殿的中央有一池泉水。泉水上面飘着一个黑色的水杯。相比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受过千面之神‘祝福’的水杯了。
林轩靠近了水池想要进一步观看水杯。但是刚走了没几步就被迫停下了。自从上一次贾坤在林轩面前从容脱身之后。林轩就加强了自己的预警魔法。尽管这一次仍然没能侦测到对方是如何出现的,但是在他出现后好歹是第一时间感觉到了。
“好久不见贾坤。”
“无名之辈,没有名字。”贾坤身穿黑白相间的长袍,缓缓的从林轩的身后走出。与此同时十几名不同的无面者从四面八方出现。隐隐的将林轩围在了中间。
林轩环视四周并没有感到丝毫的畏惧。“不要激动,各位。我没有丝毫的恶意。我来这里只是想要确定某些事。”
与此同时,萨珊也在城市的中心启动了林轩的炼金手环。一道奇异的波动瞬间扩散到了整个城市。无形的魔法波动扫过了整个城市的绝大多数人的身体。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已经为他们做了一次深度的魔法检测。萨珊按照计划,开始尝试找到这些人。
黑白大殿中,虽然相隔十几米。但是林轩的精神早已延伸出自己的身体,尝试对黑色的水杯进行扫描了。
这并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水杯。事实上,它更接近于我们中国的传统器具,瓢。是一个一体的器具,没有任何组合的痕迹。林轩无法感知到它的材质。看上去像是木制,但是又有一些别的感觉。漆黑的外观,让人觉得有些不大舒服。
他使用检测魔法,进行深入的解析。这时林轩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某种隐晦的力量。他加大了魔力的输出,试图分析这种力量。但是毫无作为。这种奇异的能量,等级远远超出现在他所掌握的魔力,精神力,乃至生命力。是一种更为高等的能量。只是它隐藏的极深,如果不是林轩在侦测魔法上造诣极高的话,根本不可能察觉到他的存在。
早在不朽之殿的深影之泉那里,林轩也曾感觉到某种若有若无的能量在窥视自己。这一次同样也是某种隐晦的力量。虽说两者并不相同,但是林轩还是能够察觉的到,它们在本质上是有某种共同点的。都不能够直接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上,都用某种隐晦的方式干涉这世界。甚至都来自同一个地方。
从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时间,林轩就有了某个猜测。他通过了不少看似无意间的动作来不断的试探,追踪,并逐步的接近,证实自己所猜测的那个答案。(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二章 信仰
(全本小说网,。)
丽莎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从她记事起就已经在街上混了。丽莎这个名字是街上的人随意喊出来的。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名字。她长的非常的瘦弱,感觉像是随时会被风吹走一般。这里是港口,需要的大多都是力气活。丽莎找不到收留的地方,只能在街上乞讨为生。
街上每天都有饿死的病死的孩子,但是出人意料的是瘦弱的丽莎活了下来。这座城市住满了水手,外来的商人。他们大多粗鲁不堪。许多街上的孩子在偷窃他们时被活活的打死。丽莎知道这其中的厉害,他从来不会对那些人下手。尽管那成功率会很高,但是如果把命搭进去就不好了。她有时也会偷东西,但是她总是会小心翼翼的选择目标。哪怕是挨饿,也绝不冒险,这是她的生存之道。
现在的丽莎已经十四岁了。她会在各个港口打一些零工,帮助一些渔船将各种海鲜分类。为此他的身上总是有一股浓厚的鱼腥味。丽莎却甘之如饴。她已经十四岁了。而且她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在这个个地方她知道会发生一些什么事。她曾经亲眼见过一些流浪的孩子被某些人抓走,然后再也没有回来。她每天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脸上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但是她知道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她需要一个机会,能够彻底的摆脱这一切的机会。
丽莎不同于其他流浪的孩子,她总是想的很多。没有人知道,她甚至识字。她曾经照顾过一个生病的老流浪汉,对方据说是某个没落的贵族。作为交换,老家伙教她识字。在她还没学完,老头就先一步死掉了。但是她的水平已经足够看懂大多数的书籍了。
今天丽莎像往常一样来到港口,这是捕鱼的季节。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渔船回港。这时候有一些渔船会雇佣一些他这样的小孩,将各种海鱼分类。没有金钱的报酬,但是最后可以得到一些下等的海产品,对于大多数的流浪儿来说,这已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