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之无限主神系统-第2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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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是6,粉丝积分就得达到30000,称号就是护法,账号展示出来的铭牌,就是护法粉丝;
等级是7,粉丝积分是40000,称号就是长老,账号展示出来的铭牌,就是长老粉丝;
等级是8,粉丝积分就得达到50000,称号就是掌门,账号展示出来的铭牌,就是掌门粉丝;
等级是9,粉丝积分是70000,称号就是宗师,账号展示出来的铭牌,就是宗师粉丝;
等级是10,粉丝积分就得达到100000,称号就是盟主,账号展示出来的铭牌,就是盟主粉丝。
这十一个等级,严密地进行着对应,不需要读者去申请,只要消费达到了标准,龙语的系统会立即进行升级,到时候该读者的账号,就会在某本书的界面之中,出现相应的粉丝铭牌。
而其实在10级的盟主之上,还有两个更高的等级,分别是白银大盟和黄金总盟,要想获得白银大盟和黄金总盟的等级,光是订阅的粉丝值积分,却是无法达到的,是必须得进行打赏,才能获得的。
一次性打赏百万即可成为某本书的白银大盟,这个百万,就是一百万的龙语的阅读币,相当于是一万的软妹币,而一次性打赏千万,即可成为某本书的黄金总盟,这个千万也是阅读币的数量,相当于是十万的软妹币。
正常来说,看一本书的话,平均下来也不过是两三百块钱罢了,如果不进行打赏的话,粉丝值也就可以达到护法,但是现在读者看小说,已经很少只是进行订阅就行了,很多都会进行或多或少的打赏,就像是在看直播进行打赏一样。
一般的读者,也就是能够打赏个长老或者掌门罢了,能到宗师都很少,基本上普通的读者很少打赏到盟主的等级,除非是遇到非常喜欢的小说,才会攒几个月的生活费,然后给某本书打赏个盟主什么的。
李慕云一次性充值了1000万点的阅读币,就是为了在龙语当当土豪,一掷千金的快感,以前他在地球上的时候,看小说虽然也是看正版,但是却很少打赏,毕竟他的家境在之前只是普通罢了,没有那么多的钱可以让他随便浪费,所以这次有机会,自然要体验一把。
“嗯,既然我要写小说的话,那就得需要热度和推荐,推荐越高,热度越高,人气也就越加旺盛,到时候来看书的读者也就越多,可以给我带来更高的曝光度。”
李慕云在心中想道,“既然如此的话,那何不我先在这龙语,打赏打赏一些小说,先宣示着我来到了这个龙语,然后搅动起龙语的风云之后,再趁机发书,到时候,估计足以吸引来一大批的土豪,而这些土豪读者,一般都是有自己的群的,很多普通的读者都喜欢进土豪群里打听打听消息什么的。
所以,只要能吸引来土豪读者,就能引来一大批的普通的读者,如此一来,自己的书在发布之后,就算是还没有签约,无法有官方推荐的时候,也能有很好的露脸的机会的。”
想到了这里,李慕云顿时觉得1000万的阅读币或许还有些不太够,因为虽然这个世界上的小说发展缓慢,但是读者却发展的不慢,这些读者因为都是正版的读者,而且对于打赏很看得开,遇到自己喜欢的作品,都会不吝啬的进行打赏,所以很多土豪读者,一打赏起来,十万几十万的软妹币,都不是什么事。
甚至李慕云在了解这个世界小说发展的时候,还搜到了一个新闻,就有过一个土豪读者,曾经一次性给一本小说打赏过一千万的软妹币,一千万啊!软妹币啊!可不是1000万的阅读币,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那一年,那个读者和那本书以及那本书的作者,无疑都是出尽了风头的人。
虽然以前的土豪读者,其实也有累积下来打赏超过一千万软妹币的,毕竟世界上不缺的就是土豪,偶尔有些土豪比较喜欢看小说,自然会挥金如土了,但是那些土豪读者都是累积达到的一千万的软妹币的打赏,而那个风头无尽的土豪读者,却是一次性打赏出来的,自然也就比其余的土豪读者,更有爆点了,媒体也比较热衷于报道这样的新闻,所以反而是一次性打赏千万软妹币的土豪读者,更加的广为人知。
当然了,即便是在龙语上,打赏和累积打赏达到千万级软妹币的土豪读者,也是少之又少,可能一年都没有一个,也可能一年只有一两个,总之不是那么容易就有的。
所以李慕云也没有想着去再充值千万软妹币,不过他却是已经决定怎么样也得充值个几百万的软妹币,要不然万一在打赏的过程中,和别的人打起擂台了,再不如对方的财力的话,那可就丢脸了。
只不过,现在李慕云只是卖了金银,得了一百万而已,所以他想到这里,又从储物法宝之中拿出了点金银,然后锁了房门,下楼去小区附近的珠宝店,直接卖了五百万的软妹币。
这次他没有去上次出手的那个珠宝行,之前去的那个珠宝行,他都已经出手了一百万软妹币了,要是再去找那一家,估计非得被人给盯上不行,毕竟,在这样的社会上,不是谁,都可以随随便便拿得出几百万的金银出来的。
有实力随随便便就可以拿着几百万的金银,在珠宝行出手,这样的人物肯定是权贵或者富豪,那些珠宝行只要伺候好了一个这样的客户,那就会给他们带来不知道多少利润,所以,遇到这样的人,珠宝行肯定会尽力巴结的。
……
带着五百万巨款,李慕云在小区附近各个超市和一些可以交话费的地方,分批次,先是买了几张手机卡,然后分批次的把钱,全都存进这些手机卡的手机号里了。
虽然分散开来充值,不过李慕云的行为还是让那些充话费的人员给惊得是目瞪口呆,他们可能是头一次看到过充话费是按照几十万的钱来充的,这得使多少年啊?怕不是得使到那些通讯公司倒闭吧?
不过虽然震惊,他们还是要给李慕云进行充值的,哪有有钱不赚的道理,毕竟也没有证据表明,李慕云这些钱是不合法的,所以李慕云最终在自己的话费之中充值了五百万。
充值了这么多钱,很快的,李慕云的话费就惊动了通讯公司,他们的客服还特意打来电话进行询问,最终还是确定了李慕云确实是自己本人充值的,便也只是备案了一下,没有再太多的关注。
李慕云回到出租房中,把话费中的钱,全都充值进入了龙语,然后开始浏览起了小说主站的一些小说。
他专门去那些推荐比较高的榜单中进行挑选,点进去看看,如果那本书的粉丝榜之中,没有多少土豪的话,他就进去打算进行打赏,因为他眼下的龙语的账户里,阅读币的总额也不过就是5亿1千万罢了,也就是软妹币510万,而万一遇到那些账户中有相当于一千万软妹币的阅读币的神豪,那李慕云如果和对方打起擂台,可就对拼不过了。
不是李慕云钱财不如别人,而是现在他没有身份证,用话费的话,始终是太过麻烦,需要一趟一趟的跑,所以他才打算先找几个土豪比较少的书,打算在里面打赏打赏,试试手,等搅动起风云,估计房东大叔也把他的身份证给办好了,到时候就去银行办张卡,然后每次都走银行充值,也不必每次都那么让人震惊,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10章:打赏
(全本小说网,。)
浏览了主站首页的一些榜单,李慕云倒是初步锁定了几本书,成绩都非常的不错,已经吸引了一些普通的读者,还有个别的读者多多少少打赏了一些,不过都是小钱,也就是几百几千的阅读币的,大多都是弟子和执事,连个舵主级别的粉丝都没有出现。
很显然,这些书虽然质量不错,已经吸引了一些读者的追捧,但是却因为还未曾上架,加入vip,所以并没有吸引来太多的土豪读者,这些土豪读者,估计此刻就算是看到了这些书,也都是收藏了事,并没有开始追读呢。
有很多一批读者,在开始读一本小说之前,都是会攒到一定字数的,最低的起码数字,也得达到二三十万字,差不多要上架的时候,才会开始追读,有的读者甚至必须得等到一百万字以上,或者是完本之后,才开始进行阅读。
这些读者,一来是因为看了很多太监的作品,心里留下了阴影,读的太早,万一读到比较喜欢的段落,结果后面没有了,或者后面更新太慢,岂不是非常的痛苦,给自己找不自在?
李慕云看小说倒是不必非得养肥了再看,他因为看的小说比较挑剔,所以能看的很少,渐渐的,倒是养成了一种习惯,就是每日只看很少的小说,就能满足了,不至于因为看得少,所以觉得追书痛苦。
随便在首页选了一个叫做《荒古奇缘》的小说,李慕云点了进去,才发现那作者的名字叫“宅娘qaq”,而看那书的成绩,也算是不错了,字数只有十多万,但是收藏已经达到一万了,这在龙语上,算是水平很不错的成绩了。
而李慕云往下拉动鼠标,看到书页的评论区,发现很多读者在说作者是妹子,嘻嘻哈哈的在那里讨论,其中也有几个帖子,是作者本人亲自发布的,倒是没有说自己是不是妹子,既没有承认,却也没有否认,而且语气非常卖萌,给人的感觉倒是真的有些像个萌妹子了,尤其是,作者的头像也是个卡哇伊的卡通图案,综合起来看,是萌妹子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不过不管作者是不是妹子,李慕云关注点都不在这里,他随后看到了这本书的粉丝榜,粉丝值最高的一个,也不过是个执事而已,只有7500的粉丝积分,也就是说,这个读者在这本书上花费了75块钱,可以看得出来,这本书应该是刚上推荐没有多久,而且字数太少,还没有吸引到多少愿意打赏的读者。
李慕云看到这种情况,顿时就点了书页之中的打赏按钮,直接打赏了100000点阅读币,也就是一千块钱软妹币,一次性打赏这么多,顿时就有系统自动发了个帖子:天花乱坠,感动涕零,先生之才当受此赏!
点进去之后,李慕云就看到,发帖人却是显示的是他的账号,而且在这个账号的前头,有【盟主】两个明显的字体,后面便是李慕云的账号的名字——“若非少年”了。
帖子的内容,也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公输吟尘打赏猫腻 100000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整个帖子的字体,都是红色的,非常的耀眼醒目,这个在龙语,就是俗称的“打赏飘红”,只有打赏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才能出现的。
李慕云打赏完没过几分钟,他的那个系统自动发出的打赏飘红帖子,就已经有三四个读者账号出现了,他们清一色都是回复的“土豪,求抱大腿”、“土豪请收下我的膝盖”、“土豪666”等奉承的灌水话语,一时间帖子里倒是非常热闹了起来。
而没过十分钟,突然出现了一个回帖,却是那个作者“宅娘qaq”亲自出现了,只见他在第七楼回复道:“天啊!!感谢土豪若非少年的盟主打赏,多谢多谢!这是我写书以来,第一次获得盟主,真的是太感谢你了!!少年可以加群吗?如果可以,请加我的粉丝群‘宅娘后宫’,群号码是xxxxxx……”
李慕云一直都呆在这个书页之中观察着,隔一段时间就刷新一下书评区的页面,看到作者出现的回复,他想了想,却还是没有打算去加群,于是就发帖回复道:“回作者,我只看书,不加群,喜欢清静。”
很显然,因为帖子是打赏飘红,立即就把此刻正在看这本书的那些普通读者,都给吸引了过来,这些人都围观在这个帖子之中,看到作者出现,他们就一顿欢呼,上去各自打招呼,此刻又看到李慕云这个土豪的回复,这些人更是热闹了,一些嬉笑拍马屁的帖子,很快就把这个帖子的楼层给盖到了二三十层。
就算那作者一直呆在这帖子里,第一时间看到李慕云的回复,就立即进行了回复,但是他一个人的大字速度,又怎么可能比得过这么多读者的大字速度呢?虽然不见得,所有围观的读者都会发帖,不过就是那些比较活跃的个别读者发帖,也会让作者的回复和李慕云的回复之间,瞬间隔了好几个帖子。
不过好在因为帖子里可以进行艾特,因此李慕云和作者倒是可以只看彼此的帖子,而不是去一个一个的找,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看到的。
那位昵称是宅娘qaq的作者,是这样回复的:“那少年可以加我的个人qq吗,我私信发给你!”末尾,还附带一个非